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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3 17:28:15瀏覽285|回應2|推薦0 | |
賣頂新黑心豬油 判15年 而吳永梁任審判長的法庭辦的是被馬政府黑司法切割過,越南大幸福油廠賣給頂新餿水油的案子。本案早被吳永梁法官他自己定調為【「本案檢察官起訴的事實,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並強調頂新油案沒有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地溝油、回收油、餿水油等廢棄油脂相關情節、事證,合議庭不會隨之起舞。」】了 可是事實上這個定調有可能是不實之事.. 檢調掌握越南大幸福公司過去3年半出口4.3萬噸飼料油、5000噸食用油到台灣。衛福部食藥署表示,以「食品」報關的進口廠商僅頂新、正義與永成3家,總共6000噸,包含豬油、牛油與椰子油,目前確定3400噸的豬油是由飼料油混充。 然後吳永梁隨即展開對頂新餿水油案一連串荒腔走板的審判,像是為了給魏應充輕率交保,竟然可以不察魏應充擁有新加坡居留權,名下資產和海外事業多,有逃亡之虞,只會說他被檢察官起訴求刑五十年(餿水油加混油案)是: 被告所犯均非5年以上重罪。 魏應充對餿水油案從頭到尾都沒認過罪,推說他不知情,可是不同案由的混油案,魏應充雖也不認罪,北院卻能查出: 這條新聞是說:先由合議庭法官吳永梁定調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然後假設這些越南家庭熬油業者都跟鄭姓司法官一樣【法官旰豬】,先去市場買新鮮剛屠宰好的豬肉,省去放到變質的動作,回家宵衣旰食,拼著晚上不睡覺,連續7次,每次都花 10小時所熬出來的豬油。並請這個專家證人去證明越南屠宰環境比台灣差?大家一定很納悶,這個難道不是常識?證人證明這個要幹嘛?告訴大家,這可厲害了,這種證明法叫做間接旁證法,就是用來證明: 頂新油可真的都是從越南屠宰環境差的豬身上辛苦熬出來的。 於是,就在頂律問吳法官的「頂律問琵」「永梁食膏」,頂新律師問吳永梁要不要吃枇杷膏..ㄟ,我們知道前一個問李朝卿要不要吃葡萄的「葡萄好吃麼」,那個李朝卿已經被抓了,我這裡不是要暗指甚麼,但是吳法官若是先輕率把頂新案交保,又再三定調頂新不是餿水油案時,要注意有無瓜田李下的問題。在他隔鄰的嘉義法官,依照正常司法不能脫離人民情感的邏輯,把頂新上游的案外案一審判決.. 現在我們知道那些賣頂新黑心豬油的商人,都要重判到15年了:【嘉義法院昨天判決賣油給頂新正義的嘉義縣永成油脂等三家公司四名業者,十五年到八年不等徒刑,對個人及公司併科一億五千八百萬到四百五十萬罰金。】 這個判決太重嗎?那要看是要跟誰比,若是跟高振利比,人家賣的還是自己也會去吃,加了銅葉綠素,證嚴都說好的混橄欖油,一審被判到16年,何況是這群賣給頂新餿水油的廠商呢?判十五年可說是剛剛好,誰曉得多少人吃多了餿水油長大腸癌生不如此呢? 回頭看看吳法官再三把全案定調指出:「本案檢察官起訴的事實,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並強調頂新油案沒有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地溝油、回收油、餿水油等廢棄油脂相關情節、事證,合議庭不會隨之起舞。」 把大幸福想成那些個剛被判15年的頂新上游餿水油廠,最大的不同就是人家是在台灣,大幸福在越南,在台灣的,不管怎麼會閃,難免也自己會吃到,連這樣小心工業級熬油賣給頂新的,都要判到十五年了。何況是越南?(如果誰家住公寓,有人租給越勞當宿舍,連陽台排水管都能塞滿穢物,水管爆開,淹壞一到三樓的家具就知道厲害了)那個越南大幸福還是自己不熬,都是採用來自越南家庭級熬油工廠熬出來的豬油呢?在台灣的工業級工廠熬的就是餿水油,在越南大幸福不熬,外包給不知甚麼家庭熬的就不能叫【地溝油、回收油、餿水油等廢棄油脂】,而是要聽吳永梁說的,是: 【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油 難道他是天皇老子嗎?別說衛服部早都說大幸福進口的全是飼料油,是餵給畜生吃的。人家越南大幸福還開發出可以拿來蓋房子的多功能用途,也就是說這個吳永梁所謂食用油,在越南除了餵畜生,還能蓋房子。吳永梁這時要把頂新同富味鄉那樣草菅人命的判緩刑,在嘉義法院判了頂新上游台灣餿水油工廠十五年後,恐怕真的需要非常大的勇氣才行了。到底吳永梁這趟是要笑吃完膳?還是吃民脂民膏ㄟ..的那個枇杷膏呢?請看倌們繼續看下去。 新編成語:永 梁 完 膳 【注音一式】ㄩㄥˇ ㄌㄧㄤˊ ㄨㄢˊ ㄕㄢˋ 【拼音】:yǒng liǒn wǒn sun 【釋義】:於是這裡,就又跟爾俸爾祿,民脂民膏的膏有關了。成語出處同於「永梁食膏」,是頂新餿水油案,法官定調這不是肯德雞..的那個不叫餿水油,而是很拗口的甚麼大幸福廠從越南家庭買豬肉回家熬的熬油業者煉出來的豬油。史稱【永梁諫油】,這是吳法官發揮同理心,怕大家知道如果吃到的是在越南用來蓋房子或餵畜生吃的油會噁心想吐,甚至懷疑自己長了壞東西都是這種油害的,是一番好意。此時庭上檢察官連吃好幾場吳法官的鱉後,律師與吳法官正在輕鬆說笑.. 律師開玩笑說「審判長要不要喝枇杷膏?」吳永梁笑回「沒關係,我有喝完膳」。 在頂新餿水油案一審宣判後,世人認為吳永梁法官之所以不食頂新律師建議的枇杷膏,應該也跟吳法官從來不吃頂新的餿水油(也許他也不吃頂新橄欖油喔,Who knows?)義同,那是馬政府與頂新拿來餵台灣人當畜生用的,記得嗎?並且覺得「永梁食膏」的膏,總會讓人聯想「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欺,上天難逃」的讖言,心底有點兒發毛..管他的,我還是回家吃我的完膳好了。 .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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