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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的恐龍法官自重
2015/01/28 17:13:42瀏覽1076|回應3|推薦10

此刻,我終於明白這位格主(按:部落客【f8328725 的網誌 / 彰化地方法院的恐龍法官自重】)上窮碧落下黃泉,甚麼【頭家心聲】【蘋果論壇】爭取刊登露出機會那股心底最實在的吶喊了。除開突然半夜吃西瓜反症,給魏應充無理由交保,這般問心無愧不解釋的..

佛法說,

「無慚」是對自己而言,不怕對不起自己的良心。「無愧」是對他人而言,不怕公眾的輿論。一個人果真到了無慚、無愧的程度,不但與一般禽獸,無二無別。而且,就是佛菩薩對於這種人也是無可奈何。佛曾說:「對任何人我都有辦法救度,只有對無慚無愧之人,我沒有辦法救度他們」。

我還記得兩個怪判..

當他把卓伯仲貪汙無罪卻判成9年時..侵占馬選舉經費 卓伯仲判9年
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被控擔任二○一二馬吳競選彰化縣辦公室執行總幹事時,二度挪用選舉經費一千萬元、八百多萬元,彰化地院昨天以兩個侵占罪及共同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罪,判處九年徒刑。

我能證明,違反商業會計法罪不該這樣判,

永豐金證券公司前副總經理戴家偉、莊英明,被控98年間為支付頂新控股「康師傅TDR」承銷案的回饋金並退還處理費佣金,以興櫃股票低賣高買籌措資金,並 製作不實資料掩飾犯行。台北地院昨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將2人各判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還得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

後來,我又看到他自己拉屎自己吃的怪模怪樣,

明明用跟彰化衛生局同一個"食管法",44條規定要罰18.5億,彰化法官先用49條罰5000萬,後來發現沒有管轄權,因為頂新不是詐欺罪,而是商品標示不實,屬於台北的智慧財產法院管轄,結果台北智慧法院更逗,竟然判回彰化判過的詐欺罪(連轉移管轄都像打假球),不是商品標示不實罪,還沒完喔,智慧財產法院竟然就這樣把高振利二審直接定讞,根本就是違法定讞!

我於焉明白,就如彰化法官辦日月明功案的心證,

【團體管教之惡 信徒無法思考】
日月明功成員為何會配合陳巧明做出如此不可思議的「團體管教」行為?法官曾安排六名被告到醫院接受精神鑑定,確認都沒有會影響辨識能力的精神障礙。判決書最後引用「漢娜鄂蘭」的「平庸的邪惡」概念,認為是平常人面對不平常社會影響下所產生的行為,即邪惡的本身在於無法思考,因而會讓人難以理解。

在這套黑心司法體制底下的法官,一如「漢娜鄂蘭」的「平庸的邪惡」所說,這些不自重的彰化法官在面對不平常法治影響下所產生的行為,即邪惡的本身在於無法思考,因而會讓人難以理解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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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2049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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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則鳴
2015/01/28 22:32

彰化地方法院的恐龍法官自重-----------

因為我Jun5238很不爽你的裁決。看我的文章你就知道了。從來就是我説了算。


狐禪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8 18:53
版主先做個榜樣教教那些苛吏吧。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1/28 17:24

彰化補選/訴訟戰 卓伯源告陳素月、洪麗娜
2015-01-28 02:57:02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員林報導
彰縣立委補選文宣戰昨天上場,國民黨候選人卓伯源到彰化地檢署按鈴控告民進黨候選人陳素月、無黨籍候選人洪麗娜的文宣內容不實涉嫌抹黑,已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 檢方已受理。
陳素月說,文宣內容都是根據媒體報導,縣府採購碗組和環保袋的數據也都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資料,是可受公評之事,不曉得卓伯源在怕什麼?若沒有做虧心事,就不需要害怕。
洪麗娜說,文宣內容皆擷取媒體報導,卓伯源的弟弟卓伯仲被判刑9年不是事實嗎?難道彰化地院法官也在抹黑他,意圖使他不當選?
彰化縣議會民進黨團署名印製文宣力挺陳素月,批卓伯源過度包裝自己,從98年到101年花了約1億2千萬元製作113萬組碗,另花2億多元製作環保袋,讓縣長魏明谷上任後面臨沒錢可用的窘境。洪麗娜亦質疑卓伯源的清廉度及對國民黨的忠誠度。
卓伯源說,每次一到選舉,就有人不學好抹黑,抹黑的內容已多次說明,鄉親都知道。102年發生司法案件,已經過司法調查,得到澄清,無人因貪汙被判刑,他也未被列被告;燈會環保袋經費都是民間募款支應,沒有用到縣府預算。
卓伯源說,他擔任縣長堅持清廉執政,一切依法行政,也從未對任何公務員有任何違法指示或施壓,但對手仍不斷造謠抹黑中傷,不僅沒有資格擔任立委,更應接受法律嚴厲制裁。

我能證明卓伯源說的沒錯,

當他把卓伯仲貪汙無罪卻判成9年時..侵占馬選舉經費 卓伯仲判9年

我甚至能解釋連卓伯源都解釋不出,讓人難以理解的事:他也未被列被告?那是因為一種抓跳蚤藥的笑話蔓延到彰化地檢署的緣故,這群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媒體說他們多勇又多勇,甚麼菜市場囝仔的,很抱歉喔,真相其實相當難看,

起訴卓伯仲 「把縣府當自家企業經營」彰化檢方昨起訴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時,不僅在起訴書中指卓伯仲「把縣府當成皇朝在發號施令」,並引用明太祖的開國軍師劉伯溫「賣柑者言」的文章,痛批卓伯仲仗勢胡作非為。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檢察官指責卓伯仲仗勢遙控縣府局處長、介入縣政業務,但就法論法,卓伯源就行政事務授權給卓伯仲,屬行政和道德層面,不構成犯罪,卓伯源也透過縣府發布新聞稿強調,從未授權任何人作出不符法規的事。
偵辦檢察官朱健福在起訴書中,引用「賣柑者言」一文,批卓伯仲仗勢,把彰化縣政府當成自家企業,紊亂縣政體制和國家依法行政的制度,事後又不知自我省察。
檢察官指卓伯仲獲卓伯源同意,除主導鹿港台灣燈會的環保袋宣傳品採購,卓伯仲還在縣長官邸召集副縣長、局處長和業務承辦人,並指派工策會幹事呂振維進駐官邸,執行卓伯仲交辦事項、傳達指示給局處長。
檢察官批卓伯仲藉口行銷彰化之名,無視縣府負債,屢次指示各局處挪出經費,耗費縣府鉅額預算,主導與縣府業務推廣無關的杯組、環保袋、碗組、月曆採購,廣為分送,為卓伯源打響知名度及提升施政滿意度。
縣府眾多局處首長為迎合卓伯仲意志,「捨本逐末,罔顧縣民福祉」辦理宣導品採購,檢察官引用「賣柑者言」借古諷今,暗批卓伯仲「今夫佩虎符、坐皋比者」,卻是「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坐糜廩粟而不知恥…

這一看就知道要起訴彰化的某大官,結果把名字搞錯,竟然起訴到一個平民百姓,甭說,當然會被判成貪汙無罪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