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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吹哨者?復仇者?還是挾怨報復?
2024/08/05 13:31:11瀏覽226|回應2|推薦3

有個來源不明的網路影片,是件二死自撞車禍,車子撞個稀巴爛,車內一雙男女死狀甚慘而死。行車紀錄器還原車內最後畫面。原來是男子正在教女子開車,女子動作不對,男子指導時聲音稍大。女子火大,油門還踩著,就轉頭跟男子理論。「你罵我,你怎麼敢罵我..」男子聲音更大,「好好開車,快回頭,放油門,踩剎車,快,剎車~」畫面就停格在這裡。

話說有網友不解,真心要揭弊怎麼不會直接向司法機關檢舉?跟政治人物爆料還是先讓媒體爆料公審,等到司法機關介入,就不能算是自首(或可無罪),而是只能自白認罪等減刑了。我猜網友指涉的應該是高虹安案,疑似檢舉高虹安貪汙的某助理。我這才發現有個馬後炮的新聞說,

揭高虹安涉貪不只吹哨者聯盟? 尚毅夫爆內幕:還有復仇者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經北院一審判定貪污有罪已遭停職,而提供祕檔的吹哨者背景以及揭發高虹安犯行的動機也被週刊曝光。不過,資深媒體人尚毅夫昨(30日)爆料,當初還有個叫「復仇者聯盟」,基本上這個案子是多組人馬,「那一個聯盟裡面有退休法官、律師、卸任助理,是很多組人員在跑。」
根據《鏡週刊》(30)日報導,握有高虹安關鍵秘檔的吹哨者聯盟在2022年7月成形,4人中有政治基層工作者、高就讀台大資工所期間的校友,以及曾與高在知名企業共事過的吹哨者B。
尚毅夫在政論節目《新聞面對面》中則指出,這大概只是一部分,注意看這一集出來是說「吹哨者聯盟」,當初爆這件事情時有一個叫「復仇者聯盟」,基本上這個案子是多組人馬,另一組人馬包括卸任助理,有兩個媒體拿到的檔案分屬不同組給的,但中間有一個協調人,可以跟這個媒體說「你寫這部分」,因為另一部分答應給誰寫;他指出,記得前年市長選舉期間,揭露此案的國民黨新竹市前議員林耕仁,第一次講的案子是高虹安男友李忠庭當她助理的案子,後面有出現一個檢舉函,「其實那個檢舉函是一位律師寫的!」
尚毅夫更透露,事後也證實的確是一個律師,「事隔沒多久,我有跟那個律師吃過飯」,知道出自於誰的手上,「那一個聯盟裡面有退休法官、律師、當時現任、卸任助理,是很多組人員在跑。」
主持人謝震武質疑,「就因為一個斐陶斐要搞成這樣?」尚毅夫直言,一開始高虹安要選新竹市長時,其實只是想要讓她難堪一下,還沒有要搞成這樣,結果高的回應「全推給助理什麼的」,「那一群離職助理就火了」,也看得出來說當初媒體釋放出來的東西,跟到法院的資料,反而更多了,包含帳冊有多完整
(轉貼到此)

這則新聞告訴我們,最深的綠電視..節目主持人乍聽甚麼復仇者都不敢置信。驚問:「就因為一個斐陶斐要搞成這樣?」名嘴說一開始只是要給她難堪一下。鄉親啊,哈瑪斯殺了一千兩百個以色列人,納塔雅胡幾乎把所有巴勒斯塔人趕盡殺絕,如墜煉獄,光是殺死的婦女小孩都好幾萬。還在伊朗境內殺掉哈瑪斯最高領導(全家則早都給以色列炸爛了),在黎巴嫩殺真主黨最高領導人,美國則幫殺掉一些葉門青年組織跟敘利亞的人。納塔雅胡這麼瘋狂,要把人誅十族,還敢叫只是要哈瑪斯難堪一下嗎?人家早都說要完全殲滅哈瑪斯,斬草除根了啦。

名嘴接著說,高的回應「全推給助理什麼的」,「那一群離職助理就火了」,也看得出來說當初媒體釋放出來的東西,跟到法院的資料,反而更多了,包含帳冊有多完整。

從判決書可知,沒甚麼一群助理,就是被白色恐怖認罪的助理有一個,有一個消失16分鐘被檢察官拿要關七年以上威脅死不認罪的女助理,一毛錢都不繳,檢察官跟法官不敢起訴跟判刑的JACK(名嘴說啥「第一次講的案子是高虹安男友李忠庭當她助理的案子」甚麼的);最後一個,就是把帳整理得諸多錯誤,自己也忘掉許多。卻從頭到尾自我承認,都是人頭詐領,有事前謀議,人人都知道有浮報,高虹安也別想逃的某助理。

高有全推助理嗎?請看小兔自己說,第一段在起訴書說:

2020年2月7日,主管帳本的小兔主任跟Z9吳達偉對話...小兔則回應「都是拿助理人頭領出,再退現金」,而高虹安是2月1日才第一天到立法院上班,大家懂了吧?

第二段在判決書說:

本案辦公室零用金從109年3月開始運作,由高虹安決定採用該制度,這個制度我有向高虹安報告,但我有講其他的制度,她可以不要用這樣的方式,就是按照立法院的規定,加班就是報加班費,薪資多少就是報多少,不需要用我剛才講的方式。

看懂沒?只有小兔是明知立法院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貪污方式,一種沒貪汙的方式。辜不論她有沒有教高其他制度(假如有教沒貪汙的方式,那高怎麼會說她多次向黃惠玟確認這個制度的合法性呢)。但,小兔為什麼要教高用貪污的方式啊?即小兔對Z9說「都是拿助理人頭領出,再退現金」的方式呢?法官這裡跟主持人一樣吃驚不可置信,法官說,

「實難想像共同被告黃惠玟有何甘冒觸犯重罪查緝風險,而為上開舉措之動機及必要」

然後邏輯空白16分鐘(這是搞笑舉例),反正很跳TONE的,就恍然大悟的說,啊哈!那個小兔一定是受到高虹安指使才會這麼幹。

我說法官啊,你是把時空錯置了吧?2020年2月7日高虹安還是個政壇小白兔,上班沒一周的大菜鳥立委啦,說「都是拿助理人頭領出,再退現金」是真小兔。高有何本領能穿越時空,在2月7日就詐領助理費,給小兔拿來說「都是拿助理人頭領出,再退現金」

而高在判決書,有推給任何一位助理嗎?高說:

本案辦公室零用金制度不是我創立的,這是黃惠玟基於過往經驗,提議我們辦公室可以沿用,就我理解是助理會捐出部分酬金或加班費所得,作為辦公事務使用,我曾多次向黃惠玟確認這個制度的合法性。④我沒有和黃惠玟以外的助理討論捐款或是強迫他們捐款,而是由黃惠玟向助理詢問,所以沒有謀議,至於黃惠玟事後告訴他們捐多少錢,這是他們對私有財產的自由處分,都是合法

說的全是事實啊,哪有怎麼推?倒是小兔在起訴書的另兩段LINE說,

2022年11月15日,「高虹安講回捐,根本不對,也是因為他講回捐,才會引發這麼多爭議,不是樂捐,就是勞動條件之一(註1)...高虹安一開始花錢買了樂捐兩個字,又自己加上一些形容詞,而他背後有董,銀行又有1300多萬,難看,也讓人無法置信...不過,浮報的部分,高虹安都有簽名,他也確實知情」。

2022年11月22日,「我正在找他知道零用金表格的證據,對話都刪了,不太容易,不過我這麼大膽,敢決定薪水低薪高報,還有指使公積金進出,我還真大膽,他小姐竟然還知道要拿發票,來跟我請款報帳,對帳目都不知情(註2)」、「我覺得這說不知情很欠缺說服力」、「最重要的是,我還沒賺什麼錢,帳戶的錢都是出去,沒有進來的,要是這麼好賺,還請辭,所以他小姐以為推到我身上就沒事了」。

我這才明白,壓根兒沒甚麼復仇者聯盟,吹哨者聯盟,說的都是同一回事,都是名嘴說的「高的回應全推給助理什麼的,那一群離職助理就火了」,就像當年洪子瑜的白色恐怖案,黑白集【可怕的傷人文化】說:

...這種信口雌黃抹黑白色恐怖受難者的作法,顯見「綠色恐怖」比白色恐怖還要可怕,連證據與問案都免了,就直接血口噴人咬死你。事實上,該案確有一名抓耙仔, 是台糖福利社經理李基藩,他挾怨檢舉長官及同事...(轉貼到此)。

回到開頭,網友這裡應該已經了解,當一個女子火了,理智斷線,那是甚麼蠢事都幹得出來。只是評論的名嘴跟主持人不了解,有時以為是吹哨者,有時又當成復仇者,很多人會說這是抓耙仔..咳,眾所皆知,台灣人最討厭抓耙仔了..其實,說不定通通只是有人在挾怨檢舉長官及同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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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高說樂捐,那就沒貪汙犯意,即一開始就沒浮報詐領,報出多少都是由助理領走,法官這裡可別耍賴,「一經詐領即非所問」記得嗎?只要沒貪汙犯意,助理都有工作加班,那要報多少,都是高虹安自己的決定。助理領走後,依小兔記帳要求回捐公積金,也都是助理自己在用。高有私用去的也有還。高還有公用,小兔才說「他小姐竟然還知道要拿發票,來跟我請款報帳」。而小兔說勞動條件,則是事前在謀劃貪汙,講好浮報多少,就要交回公積金多少。但這不成立,因為沒有一個助理是完全繳回,甚至有一毛都不繳的。依照法官心證,天底下有這種只貪幾千幾百(那一毛都不繳應該是全貪才對,竟又不起訴),甘冒關七年風險的菜鳥助理嗎?又,天底下又有這種議員立委,浮報12萬多給辦公室助理們公用,自己甘冒貪汙關七年四月風險這種反常之事嗎?

註2:高公用還要拿發票跟小兔請款公積金以利報帳,代表公積金絕非高的貪污所得,這不是常識嗎?又,有報帳不代表看過或看得懂帳目,OK?法官說小兔貪了幾千,我相信小兔沒貪,「沒賺甚麼錢」。那高又有從公積金賺到了甚麼?這制度小兔不教高,高哪裡會知道,既然制度真是小兔教給高,高還以為只是樂一樂捐,說都是小兔對自己私有財產的自由處分,都是合法。那高又推給小兔甚麼?高一再替小兔分說沒貪汙,反倒是小兔自己從頭說是詐領,又說是勞動條件之一,拼命自白認罪貪汙,卻又說高是「他小姐以為推到我身上就沒事了」,毋寧怪哉?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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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8087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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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16:31

法官的邏輯愈看愈多奇怪,違反一般人的常識與經驗。像是法官相信,

衡以本案浮報款項及辦公室零用金制度之執行,對共同被告黃惠玟而言,僅有徒增計算、記錄、彙整內外帳、辦理相關收支、定期通知其他被告繳回款項,並辦理相關收支等諸多勞苦而已,倘非係承被告高虹安之指示辦理,實難想像共同被告黃惠玟有何甘冒觸犯重罪查緝風險,而為上開舉措之動機及必要,足徵被告高虹安乃上開向立法院浮報酬金及加班費,嗣經由共同被告黃惠玟通知陳奐宇及被告王郁文繳回,以供本案辦公室零用金之用等舉之決定及主導者。

但小兔跟高虹安明明都說,用公積金的方式,確實是小兔教高虹安的,小兔還說她也有教高用合法的方式,也就是實報實銷。但這點我們先存疑,因為只有小兔自己有說,無從對證。但是,照呀,按照法官邏輯,小兔教的公積金制度,第一會把小兔自己搞得很累。第二還會冒觸犯重罪查緝風險。只不過法官這裡就推論,對,這套公積金制度一定不是小兔自己要幹,一定是高虹安叫她幹。法官的邏輯是根本經不起常識驗證,理由有二,

jun5238(jun5238) 於 2024-08-05 16:31 回覆:

一,小兔教的公積金制度,第一會把小兔自己搞得很累。第二還會冒觸犯重罪查緝風險。那小兔為什麼要拿出來教高虹安?

二、事實證明,民進黨前助理真的會自己就愛幹這種事,不須立委決定及主導。

被指浮報助理薪資 林濁水獲不起訴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遭踢爆涉於九十四至九十五年間,浮報助理陳惠英薪資與加班費一百四十多萬元,以繳納民進黨每月十萬元的公職分攤金;陳女並以該薪資申報溢領九十萬元退休金,事後林與陳女遭告發詐領公款二百三十多萬元。林供稱不知情,薪資申報全權授予助理處理,加上每月繳交民進黨十萬元也由林帳戶支出,台北地檢署昨認定林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

法官還昧於起訴事實,即小兔從高剛到立院上班未滿一周,就說出「都是人頭領退現金」的貪污自白。即經媒體揭露後,被檢方查到的LINE文字,略以私罵高虹安說這是樂捐是講錯,應該說是勞動條件之一。也就是只有小兔自認是勞動條件,即實領加上浮報等於申報的詐領浮報。高虹安自始自終都以為這是助理自願樂捐給辦公室的公積金。而其他助理也是被小兔叫回繳(助理自己也怕欠人家錢),直到有個助理不肯樂捐,

被告李忠庭(高虹安男友)表示:「我不願意上繳1萬餘元之加班費,也不願負擔辦公室裝潢,要求零用金償還其墊付之裝潢費用等…」

證明也不是啥「勞動條件」,而是真的由助理自由意志要捐或不捐。本來嘛,天底下哪有這種助理,只賺了該賺的薪水,還要冒觸犯重罪查緝風險,跟高虹安一起浮報詐領貪汙,再把浮報的錢繳給公積金的呢?那自然更沒這樣的立委,為了給助理辦公室的公積金,冒觸犯重罪查緝風險去詐領浮報,而這筆公積金不但全由助理們各自收著,高虹安要公用時,還要檢具發票才能請到款。貪汙得這麼落漆,連貪汙的所得還不能任意支配,不是公用沒發票,那就請不了款,要乖乖自己吸收。

法官不只邏輯自相矛盾,錯誤百出。更奇怪的是他寧相信一個貪汙確定的民進黨前助理說啥,卻絕不相信一個斐陶斐,新科立委說的沒人貪汙(連小兔也沒貪),都是依法具領,由助理私款自由樂捐。法官邏輯顛倒錯亂成這樣,人家小兔可是連貪汙要關七年的事都敢,還有甚麼事她不敢,竟能拿她說的話跟記得帳株連清白同事跟檢舉無辜長官,讓這本判決書令人不忍卒睹。

故蘇洵在辨姦論說,凡事不合人情,鮮不為大姦慝。


!#@$%^&*()_+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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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14:23

現在覺得蔣介石真倒楣。

被共產黨打到半條命不見,

還要派兵到鬼島「清他奶奶的鄉」。

等到要給錢了,居然死掉的成千上萬幾十萬上百萬都沒顯靈。

好不容易清掉的鄉,滅掉的門,還不知道多少是台灣人自己.......借刀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