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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貪汙全因助理「捐」,塔綠班全想成為買衛生棉
2024/07/27 22:09:05瀏覽245|回應4|推薦6

土耳其嚴重震災 蔡英文、賴清德捐出1個月所得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對於土耳其發生嚴重震災,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今(9日)表示,蔡英文總統及賴清德副總統將會分別捐出1個月所得,盼能盡一份心力,幫助土耳其盡速重建家園。

從底下法官判高虹安貪汙的新聞可知...

高虹安判刑7年4月!法官認定不法所得曝光 高要吐11萬6千多
根據判決,法官認定有罪部分之事實,為高虹安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止擔任立委。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公關主任「公衛文」王郁文則均自2020年2月1日起,由高虹安依序以每月7萬元、6萬2000元、4萬6000元酬金聘用。
但高虹安明知立法院編列的公費助理補助費,包括酬金及加班費,都由立院直接撥入各公費助理個人銀行帳戶,並非立委薪資的一部分,也非對立委個人的實質補貼,卻於2020年3月、5月、7月至11月間,由高虹安僅以每月6萬2000元之酬金,聘用黃惠玟。再由黃惠玟依高虹安指示,向立法院浮報酬金各7萬元、6萬7360元、6萬7161元或7萬2000元,並以浮報後之酬金為基準計算、請領當月加班費,使立院相關承辦人員誤認金額,登載於公文。總計高虹安、黃惠玟共詐得7萬4714元的酬金和加班費。
另高虹安、黃惠玟和陳奐宇明知於2020年8月起至同年11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7萬元酬金聘用陳奐宇,卻推由黃惠玟依高虹安指示,向立院浮報陳奐宇的酬金各為8萬元或7萬5161元,並以浮報後的酬金為計算基準,請領當月加班費,陷立院人員於錯誤而登載,高虹安、黃惠玟、陳奐宇因此共詐得4萬154元酬金和加班費。
至於王郁文部分,高虹安、黃惠玟及王郁文明知於2020年3月至5月間,僅以每月4萬6000元酬金聘用王郁文,卻推由黃惠玟依指示,浮報王郁文的酬金4萬7290元、4萬8500元,再以之酬金為基準計算,請領當月加班費,3人共詐得8233元。總計高虹安、黃惠玟、陳奐宇、王郁文等人共詐領12萬3128元。相較於台北地檢署起訴時,認定的46萬餘元金額少了很多。(剪貼到此)

法官是把高虹安一申報助理薪資及加班費,就認定是假,是浮報,詐領及使立法院的公務員登載不實。從而得出貪汙金額,所有浮報都是高虹安的貪汙,但是有幾個助理小貪,沒把浮報的金額全捐,一個少捐幾千,一個少捐五百多,一個四百多。讓高虹安少貪了這些後,變得只貪汙十萬多,把這些少貪的加回,大概總共該貪到12萬多。

但這個判罪邏輯,有一個重大矛盾,也就是當助理一把薪水領到,浮報部分全都視同貪汙成立,助理有回捐的是高貪,沒回捐的是自己貪。那一毛錢都沒回捐的助理,怎麼就沒算到呢?

前男友也不挺! 被控強迫助理繳回零用金 李忠庭爆:我不願意
檢調偵辦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法委員期間,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費用等46萬餘元。台北地檢署14日偵查終結,將高虹安及多名助理、辦公室主任等共5人,依照貪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同案被告李忠庭(高虹安男友)表示:「我不願意上繳1萬餘元之加班費,也不願負擔辦公室裝潢,要求零用金償還其墊付之裝潢費用等…」,打臉高虹安的「自願捐款」說。另李忠庭也確實有執行助理工作,檢方認定貪汙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我猜,那是一毛錢都沒捐的,代表一毛錢都沒浮報,自然不成立法官所掰的所有貪汙罪。那這些少捐幾百幾千的助理,不應該代表少捐的錢不是浮報嗎?我又猜,那就會讓這些助理也都無罪。助理們通通無罪,那要如何成立詐領共犯,從而攀咬到高虹安?而高虹安貪污去的這十多萬,法官又是從哪隻眼睛親眼看到她放到自己口袋了?全都是社會組的推理,無怪乎今日台灣頂尖數理人才只考醫牙電資,誰敢說要去念法術(誤)..律,搞不好被爸媽打死^^,這讓我想起從前一樁貪污案,真會把古人再羞死一次...

<左傳>陳轅頗出奔鄭,初轅頗為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有餘,以為己大器,國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轅咺,進稻醴,粱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給也?」對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諫.」對曰:「懼先行!」

這才是真正貪汙的典型,是老大貪污,小弟或小妹再從老大那裏偷貪一點點。豈有法師這樣倒著判,是小弟小妹先貪汙,再回捐給老大貪,沒回捐到的才是小弟小妹貪(偏偏一毛不捐地反而最清廉)。這讓我想到金庸小說笑傲江湖,青城派享譽武林的絕學:屁股向後平沙落雁式。我們的司法就是用屁股在判案,難怪滿是難聞的空氣。

綜上可知,法官在區隔高案助理有貪沒貪的那個關鍵字,就是:

「捐!」

因為有捐就等於有浮報(也就同時有詐領跟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有捐就是貪污。高虹安則不是捐,而是受捐,受捐也是貪汙,還是一種被動的貪污(等於是被助理貪汙的錢捐到型的貪汙),是種七年以上的貪污。而沒捐則就沒貪。千萬別以為只要捐的乾乾淨淨就沒貪。告訴你,只要你捐了,法官總能在雞蛋裡挑出骨頭,就像這樣...

高虹文助理「公衛文」細訴案情疑點 曝內心受到不小衝擊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前助理「公衛文」王郁文被判2年,緩刑5年。王郁文透過臉書表示,心理受到不小的衝擊,畢竟她在人生中最討厭的就是違法跟欠人情,這輩子從來沒想到真的會被判刑,就算有緩刑,心情也很難平復。至於要不要上訴,王郁文說,可能會再困擾她一陣子。畢竟,中華民國究竟是不是個法治國家?中華民國的司法是不是公平正義的?內心已經有答案。
王郁文指出,擔任助理職務期間,從未拿過職務上的任何好處,不只要24小時隨著各種社會事件待命,忍受網路上各種不明事理的出征謾罵,當初離開的原因不是高虹安為人如何如何,是面對網路出征文化、無法理性討論的過程,讓她這種心思過於敏感脆弱的人很早就舉了白旗,在擔任助理大概三個多月後就發現自己出現身心失調的狀況,於是做到第一個會期結束,這整個過程跟零用金其實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檢察官不知道為什麼總認為她是因為零用金而離開。
針對外界質疑,明明8月底離職,為什麼還可以領9月薪水跟加班費,王郁文解釋,8月底傳訊息給行政主任預計要做到當天,是不是要交還助理證、鑰匙等等訊息時,檢察官只故意揭露到這邊,後面不說的是,訊息之後行政主任回覆,委員還沒有同意,妳要不要再想想看或休息一陣子再說?意味著她雖然提了,但事實上並未真的離職,還是繼續做了9月的工作完成交接之後,才放心的離開,直到現在還要去澄清這些事情,覺得可笑至極。
被質疑購買生理用品、薑母茶等私用,王郁文說,當初發現辦公室沒有備品,就順手買了放在公用區,想說有需要的人可以去拿,這麼單純至極的事情,也可以被無所不用其極地說是高虹安私用,她真的也是服了。
王郁文說,法官認為,她當初跟高虹安議定的薪資是每月4萬6000元勞健保外加,也就是在她的認知裡從薪轉戶實際領到的薪資只要不會和4萬6000元差異太多,就是她應該拿的薪水。後來行政主任告知,會在本薪加2500元,當下沒有多想跟在意,法官認為多出來的2500元跟加班費總計8223元為浮報,後來不知道怎麼計算,她的貪汙部份就變成466元。
王郁文說,不懂法官的判決是覺得加班費拿出來當零用金可以,增加的本薪拿來做零用金不行,當庭上最後一個問題是,行政主任事先申報調整薪資後,直到薪水匯入時,之前不知情更無從犯意,所以當下獲得理應的薪資該如何處理才不違法,法官思索後回答,如果當初還給立法院應該就沒關係,她只能說人生很難,立法院哪裡可以有接受薪資退回的管道,拜託各位助理前輩告訴她。(轉貼到此)

我們知道,檢察官想發達,怎麼?法官們就不想(誤)..我是說,中華民國究竟是不是個法治國家?中華民國的司法是不是公平正義的?看看這個胎溝的司法...頂尖人才全擠到醫牙電資,沒人敢去念法律法術就明白了(又誤)。我真正想說的是,有關「公衛文」的這個大哉問,也許可以問一問賴清德,就問他當初捐出的一個月所得,是不是被司法同高案這樣判時,會變成了浮報,同時成立詐領跟使公務員申報不實。然後再問賴這個月薪,有沒有返還國庫的管道呢?問去法官,他只是想學檢察官,問他怎麼還錢,他哪兒知道哇。又,讓妳還得了錢,法官自己還想不想升官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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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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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8 10:45

從高虹安案看司法如何把好人羅織入罪

高虹安冤案一判,天降六月雨。我們還能從賴清德的法官判決新聞,看到如從前武則天時代,酷吏把好人羅織成犯下貪汙罪的畫面,真實上演。新聞說:

高虹安貪污判刑!他唯一無罪 法官認:確實有加班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涉貪立法院公費助理補助費12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高虹安7年4月有期徒刑,同案被告助理也分別被判刑,並獲緩刑宣告。全案共5名被告,唯獨曾任高虹安立委辦公室法務主任的陳昱愷獲判無罪,引發注意。法官認為,綜合各項事證及證詞,可認陳昱愷確實有加班,無法適用貪污治罪條例,因此判決無罪。根據判決,雖然偵查中陳昱愷認罪,檢方並認定,黃惠玟有浮報陳昱愷3個月份的加班費,但陳昱愷確實有加班,不構成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條件,因此判決陳昱愷無罪。

(轉貼到此)

有人說,這助理明明就有加班,沒貪汙。偏偏要出來認罪,作證高虹安共犯貪汙,這不是存心搞事嗎?依據刑法偽證罪,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jun5238(jun5238) 於 2024-07-28 10:52 回覆:

怎麼法官在判無罪時,連這麼明顯的偽證罪也看不見?我的看法是要把案子學法官顛倒起訴書的方式倒過來看,也就是法官只是要把高虹安判貪汙關七年以上在湊答案,這麼小的矛盾就渾然不顧了,反正塔綠班沒讀書又不識字,給他們看判決書不如教他們去吃屎。只不過法官這裡,恰證賴清德的司法改革,真的就改得跟武則天的酷吏集團跟羅織經所述一個模樣...

底下重貼我寫的【認罪貪汙者生,不認貪汙者死】

現在我們知道,檢察官起訴高虹安貪汙,應該是用上來俊臣編的羅織經。《羅織經》就是一部專門教人如何「羅織」罪狀、陷害無辜的書籍,有人評價此書是「人類有始以來第一部製造冤獄的經典,第一部由酷吏所寫,赤裸裸的施惡告白,第一部集邪惡智慧於大成的詭計全書,第一次揭示了奸臣為何比忠臣過得更好的奧秘。」相傳與來俊臣齊名的酷吏周興臨死之際看過此書,自歎弗如甘願受死..(博客來網站書籍介紹)

那麼來俊臣是如何讓周興自白認罪的呢?

成語「請君入甕」說,唐代武后稱帝時,周興和來俊臣同時擔任審理訟案的司法官,都是當時有名的酷吏。天授年間,有人控告周興有意謀反,於是武后下詔要來俊臣審問周興,周興不知此事。來俊臣趁著和周興一起吃飯時,問周興道:「犯人不肯承認罪行時,你有什麼好辦法來對付他們?」周興說:「這容易,你拿一個大甕,在四周升炭火將它烤熱,命令犯人站在裡面,還怕他們不俱實招供。」來俊臣聽了,立即命人取來大甕生火。等準備好,他站起來跟周興說:「朝廷送來公文要我審問你,現在請你進入這個甕中吧!」周興嚇得立刻跪在地上叩頭,老實的招認罪行。

時代進到到現在,現代版來俊臣,又是如何讓清白如馬英九,沒貪過一毛錢的小助理們,嚇得立刻在地上..點頭,老實招認貪汙罪行呢?其實只要如法炮製,把這一群涉世未深,善良的小助理們找來,問他們「犯人不肯承認罪行時,你有什麼好辦法來對付他們?」「這容易,你也拿一個大甕,在四周升炭火將它烤熱(以上無作用),然後找律師給犯人分析利弊得失,還怕他們不俱實招供。」

律師林智群說,

「公衛文」慘了?高虹安4助理僅她未獲建請緩刑 律師嘆:為脫罪老闆會拚命踩妳

律師林智群表示,一般而言,貪污案件裡面,有幾個減刑條款可以運用,1.自首自白認罪&交出犯罪所得,可以減刑一次(打5折);2.供出其他正犯共犯,可以減刑一次甚至免刑。3.貪污財物金額低於5萬元,可以減刑一次。4.刑法第59條。

他說,自己之前處理過幾件貪污案件,有一件,最低消費額10年有期徒刑,因為符合《貪污治罪條例》2個要件,再加上《刑法》第59條,減了三次,判2年以下,宣告緩刑,不用關。他分析,這次的案件,高虹安四個助理裡面,三個認罪,無犯罪所得,地檢署起訴,要求法院給予減刑後宣告緩刑。「公衛文」不認罪,地檢署不要求法院減刑,就是要她去關的意思。

用這種羅織經法,要叫犯人自白認罪,可說是無往不利。比如說,把隨便一群人(不一定要是助理)找來,也同樣學律師分析利弊,簡單說就是認罪沒事,不認罪關死你。然後把一個死鴨子硬嘴巴,不信邪的人真的起訴關上七年,這樣其餘的,保證大家嚇得跪在地上叩頭,老實的招認罪行。這時檢察官還可以再測試一下犯人是否是志願認罪,

你,你認罪?

是,我認罪。

你認甚麼罪?

長官不管要我認甚麼罪,我都認,貪汙罪認,殺人罪也認。

那你是殺誰?

長官說我殺了誰,我就殺了誰。

保證乖得跟小貓一樣,殺人罪都認,還有啥笑死人的詐領自己的辛苦工作的薪水跟努力加班的加班費貪污罪不去認?

jun5238(jun5238) 於 2024-07-28 10:57 回覆:

當然這裡並不排出賴清德去中國化,司法鷹犬學到的,極可能是外國的羅織經,剛好我這裡也有研究,請看:

「良善天使」一書作者史帝芬平克說:

酷刑本身是一種過度且不公的裁決,意圖以比犯人所犯罪刑更殘酷的手段來嚇阻犯罪。這個假設本身就缺乏根據和合理性。更何況,大部分酷刑施行的罪名根本未涉及暴力,許多更未達現代法律制裁標準。像是異端邪說,褻瀆神明,叛教改宗,批評政府...當時包括基督教會和非教會司法系統,見到羅馬教廷作法便有樣學樣,都使用酷刑作為刑求逼供的手段,卻全無視於一個再明白不過的道理:被刑求逼供的人,為了不再受刑,甚麼都肯招。相形之下...套出可靠消息,像是共犯名字或是武器藏匿地點,試圖藉由酷刑逼人認罪實在毫無意義。

作者還說了一個歐洲黑暗時代真實的故事:

有一個公爵,第一次知道獵巫的慘事,大感震撼。找來兩個耶穌會學者參與一個女巫審判,兩人研究起訴書跟公爵報告:裁判官很公正,只逮捕女巫自白供出來的人。公爵於是帶著這兩人去行刑房。女巫此時正被綁在肢刑架上行刑。公爵說我來問女巫:
這位女子,你既已招認自己是巫婆,那我懷疑我身邊這兩位也是巫師,不知妳看法如何?行刑官,麻煩你再轉緊一圈
婦女聞言大喊,不,住手!你說得都對。我常在安息日時見著他們,他們會化身為山羊,野狼和其他動物。
公爵又問,對於他們的事,妳還知道甚麼?
婦女答:有其他女巫為他們生過孩子,有名婦女還為他們生了八個孩子。生下來的孩子頭似蟾蜍,腿似蜘蛛。
公爵此時對兩名嚇呆的耶穌會士說,兩位好友,我該不該也把你們送去刑求逼供一番呢?(轉貼到此)

故說這個被判無罪的認罪助理是做偽證或來搞事,我絕不同意。


14
2024/07/28 09:02

台灣已獨立 不須再獨立 名叫中華民國

閩南語 改名 台灣台語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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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8 08:35

直到現在,還有那批信賴,塔綠班義和團,白蓮教小妹妹們以為高虹安是把助理捐的辦公室公積金拿去挪為私用被判貪汙,說的一副檢舉達人正義魔人的樣,大概是這麼說...

只要有挪為私用一毛錢,貪汙一毛錢也是貪汙。

看到沒?這群塔綠班,壓根兒看不懂判決,連判決書新聞稿都沒能力看,渾然不知法官是完全推翻檢察官起訴的論罪證據與邏輯。只是太神奇了,傑克,這樣用不同瞎掰故事的方法獲得的結論竟然一模一樣。那法官假掰的故事是甚麼?簡單說,就是當立委申報助理薪資及加班費時,就成立貪汙了。嚇!那所有立委不都是貪汙犯嗎?慢,法官會穿越時空,修改大家的記憶喔,他們說,高虹安當時申報的助理薪資不對,而是法官說的算,法官說助理真正薪資要扣掉捐出去的,準此,那些捐出去的錢就叫浮報,就是貪汙所得,高就成立詐領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了。也就是說,只要助理有捐,捐一毛,高虹安也要關七年。哪是塔綠班說的

貪一毛也要關七年。

jun5238(jun5238) 於 2024-07-28 08:43 回覆:

捐一毛關七年,可證法師們,是真正法家的信徒。大家要知道中國法家,是道家的一派,而道家有個神人,名曰楊朱,兩千多年前就傳過一個理論,他說:

拔一毛以利天下,不為也。

所以李中庭一毛錢都沒捐,不只沒判罪,連被起訴也沒。楊朱說因為你若肯捐一毛,改天人家會要你捐一條腿,一隻胳臂,最後說不定連命都捐沒了。而高虹安的助理,只因捐點自己的加班費,一生的名譽沒了,高虹安還只是..蛤,助理的人頭,瞧,這不是連政治生命也烏有?

jun5238(jun5238) 於 2024-07-28 09:18 回覆:

插播一下顏寬恆也被判貪汙的案子,這也冤,只是沒高案冤。而顏案助理不認罪,竟真的重判七年多,這個才叫「斯羅」,沒攀咬顏寬恆咩。我的看法是這個助理是顏的樁腳,兩人有生意往來,樁腳生意得力於顏很多,起碼公司在接案,比較沒有小弟來賣兄弟茶(我猜的),而顏當到立委,這人自然是當然助理,顏要開給他助理薪水,鄉親,換做你敢不敢拿?人家隨便關照個生意,都是這筆助理費好幾十倍。但助理又推不掉,只好乖乖具領,作帳,把這筆薪資一分一毫全用在顏家,自己一毛錢也不敢私用。但顏寬恆會知道這件事嗎?該助理確實都在做顏的助理,領這薪資時是詐領嗎?助理領了錢就是自己私款,自己是顏的大樁腳,全捐給顏家,怎麼就貪汙了呢?重點在賴用法官對付藍白現任及前任立委,藍白立委還在溫水煮青蛙,棚下看戲,渾然不覺自己都要大難臨頭。一是明修棧道,敲鑼打鼓喊罷免,但司法更好用,再告倒幾個立委助理費,國會又成民進黨多數,這才叫賴的國會改革。

準此,藍白立委應該緊急對自己處分,向司法機關自首助理費(誤)..踏馬的,我們是選到一群白癡嗎?部會緊急修法,規定政治案件,一律由國民法官,依藍綠比例公開審理。用這幫司法人員,統治者的鷹犬,人人都在仰望上意,是肖想升官發財的社會組掰故事比賽冠軍們,賴清德要辦誰,哪有誰辦不出來?


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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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8 04:54
法官:那一袋是甚麼?
鄭:不知道,我沒打開看到
法官:你在電話中索賄500萬?
鄭:不,我不是索賄,我是借

結果:
法官:查問貪污實據....

挖哩列,你借錢,表示你缺錢孔急,你竟然不查一下袋子有無錢,任它放一年,你不想那是一袋炸藥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24-07-28 08:08 回覆:

這兩天回南部,同一個民進黨信賴要角一起看新聞,看到高虹安貪汙判七年時,那個人突然說,活該,貪汙助理的錢去買衛生棉,死好。我不想跟他解說這個冤案,高若貪這點錢買衛生棉,不啻是個不折不扣的冤案麼?高要天天血崩才用得上這許多呀。看看這群信賴的,究竟是被電視洗腦成怎樣,智識水準是多低呢?無怪乎全世界都知道連美國都打不過共匪,這些信賴還以為台灣打得過,還要拍電影自吹自擂去,像極白蓮教那個以為自己刀槍不入的小女孩。於是當我看著南部大水,同高的冤案一起時,想起了一個古代的千古奇冤,冥冥中,老天爺給的報應要多拐幾彎才想得到...

底下,跟大家分享一下六月雪這個千古奇冤的故事。在中國歷史上,有一個奇冤的案子,叫做竇娥冤。前情提要:

竇娥是竇天章的女兒,竇天章是個窮秀才,上京趕考,把妻女放在家鄉,卻發生洪患,媽媽死了,竇娥於是給一個好心的婦人收養當養女,這個好心的婦人有 點錢財,惹得村里的地痞覬覦,想要上門霸王硬上弓,姦了竇娥,當個現成女婿,並侵吞這雙孤女寡母的財產。正當竇娥在快被強姦的當下,有一對父子路過,出手 趕走了地痞,竇娥的媽媽就喜迎這對父子,並熱心招待,

引狼入室:

孰知這對父子也不存好心,側面打聽到竇娥家裡有錢,又是孤女寡母,於是父子倆商議,爸爸娶竇娥媽,兒子娶竇娥,財產就搶過來了。可是竇娥抵死不從,好幾次竇娥媽受纏不過,要竇娥點頭,她還是不肯,這對父子急了,就商量起卑鄙的手段,務把財產侵吞到手。

誤毒死父:

這天,這個兒子百般聊賴,一發狠,去買了一桶巴拉松,摻進給竇娥媽喝的參湯裡,想說先解決了老媽再說,誰知爸爸從外頭回來,看到桌上參湯,咕魯咕魯的喝下,很快毒發死了,兒子一看,大事不妙,於是誣攀是竇娥挾怨殺了他的父親。

殺人者死:

當時的司法,跟馬總統治下的爛司法也沒兩樣,衙役抓了竇娥,一番嚴刑拷打,逼供畫押,就判了死罪。竇娥卻仍在呼冤,在她臨刑之前,憤恨的說:如果我是冤枉的,就讓老天來懲罰這個不義之城,馬上降下大雪吧。就在竇娥頭被砍下,奇怪的事發生,當時正是奧熱的六月天,竟然天黑一半,開始飄起傾盆大雪,大雪很快封住的省城,並在接下來的好幾年,年年都發生饑荒,棄嬰都掛在手把上,百姓經濟墜谷,死狀甚慘。

虹安冤,天降六月水!

jun5238(jun5238) 於 2024-07-28 08:14 回覆:

補充一下,這是我從前二創的文字,所以是馬總統的司法。看看這個司法,從來都是統治者御用的爛司法,是系統性的胎溝,當統治者要誰三更死,就算是颱風剛過,百姓仍水深火熱,也從不會留人到五更。這個才是給咱立法院的委員們在立法,給藍白立委們【斯羅】,是真正笑死人的【國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