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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8 08:43:57瀏覽1307|回應7|推薦11 | |
合宜宅弊案 檢起訴趙藤雄、葉世文 有個老梗的笑話,拿來這裡用剛剛好, 有個年輕人,請教法律教授老爸:「甚麼是司法呢?」「很多人說司法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還有人說司法是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回家吃豬腳麵線。」年輕人對司法的疑問太多,一口氣問不完:「到底司法是不是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呢?」,法學教授語重心長的說:「孩子,司法是老子混飯吃的工具,不能直接給你答案;說個小故事,懂不懂要看你有沒有智慧了。」 有兩個人掉到煙囪裡,一個人很髒,另一個人很乾淨。那麼,誰會去洗澡呢?兒子說:「當然是那個身上髒了的人!」,你錯了,那個乾淨的,看到髒的人,心想:『我身上一定很髒。』所以是乾淨的人跑去洗澡。身上髒的人,看到對方身上很乾淨,反而沒去洗澡。 我再問你,他們兩個人,又掉到同一個煙囪;你說,這回誰會去洗澡?兒子心想,我可不是笨蛋:「哈,當然是那個身上乾淨的人跑去洗了。」教授老爸笑了笑,又錯了。身上乾淨的人,發現上次洗的時候並不髒;而身上髒的人則相反。他頓悟了上次乾淨的人為什麼急著洗澡的原因。所以這次是身上髒的人跑去洗澡了。「嘎!」兒子下巴差點合不起來。 最後一個問題,他們倆人第三次從煙囪掉下來,誰去洗澡?兒子氣了起來,大聲回答:「當然是那個身子髒掉的人!這還用問?」法律系教授露出詭異的笑容,緩緩的說:「你看過兩個人掉到同一個煙囪,一個髒了,一個卻很乾淨的事情嗎?」,教授吞了口口水:「這個就是『司法』。」,年輕人如悟證道:「我也明白了,這就是所謂的智慧。」 現在請大家發揮一點創意與想像力,把葉世文當成一根骯髒的大煙囪,趙藤雄跟興富發,就像兩個掃煙囪的工人,同時掉進葉世文的煙囪裡,一起走出來,然後馬的司法要騙大家,竟然假掰說只有趙藤雄是骯髒,另一個工人則很乾淨。 底下要用王師凱談洪案的口吻,幫趙董申冤一番,【趙藤雄起訴罪名太重】 該怎麼起訴?不該起訴。甚至還要把葉世文多追加起訴成「藉勢藉端勒索」。本來嘛,這就是葉世文要勒索建商,沒有趙藤雄要主動行賄,以幫大家解決困擾,也沒有69箱資料。檢察官也說,另外有個沒遠雄這麼大的建商,就是被葉世文勒索750萬,顯見「問題在於葉個人」,與建商的大小與個案無關, 這事如果行賄成立,趙藤雄該關兩年,若不是,該給人家兩個月冤獄賠償。 但是檢方如果這樣起訴,把趙藤雄當成興富發,是葉世文大規模集體勒索建商弊案的受害人,勢必引發輿論質疑,所以也不能直接就把趙藤雄放出來。最好的方式,就是採用Jun5238的建議,利用空難偷偷的放,然後裝模作樣給他起訴個「不違背職務行賄罪」,這對葉世文而言,只不過再多幾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反正他債多不愁,連藉勢藉端勒索這麼重的罪名都揹上,哪還在乎這個? 但是對趙藤雄來說,就可以依照法律,由法官判他個三年以下,一般都會判成兩年,不輕不重,滿足各界的訴求(有想輕的,也有想更重的),然後大家就會漸漸淡忘,等到三審要定讞的時候,法官就判依照二審,這樣大家就會更加相信這次的司法是公正公平的,然後法官只要加上自己一點點的判決權力,就說趙董品性良好,沒有前科,迫於無奈才行賄,況且他年紀又大,故社會應該給予其改過自新的機會,哇啦哇啦..反正像誦經又像傳教,最後再說,判刑兩年定讞.. 但是緩刑五年。 怎樣,趙董就不用再進去關了。趙董真的該判無罪,白白給人關上兩個月的,只是倒楣罪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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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