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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豬趕銀正雄」竟被銀某告?台灣還有言論自由可言嗎
2014/02/08 13:36:29瀏覽3050|回應93|推薦28

毒蠍渡河
作者:星雲法師 

佛經裡記載:有一只毒蠍住在河的右岸,它靜極思動,想換個不同的環境。由于毒蠍身上的劇毒,其他的動物無不畏懼萬分,即使毒蠍再三承諾,絕對不會用毒刺傷害它們,但是空中的鳥,水裡的魚,都拒絕毒蠍渡河的乞求,生怕自己生命不保。

每天,毒蠍望著潺潺的河水興嘆,恨自己身上沒有長翅膀,無法飛越兩岸;更羨慕魚兒來去自如悠遊自在。有一天,天氣晴朗,毒蠍在河岸上散步,看到遠處來了一只烏龜。毒蠍上前向烏龜拜託: 烏龜先生,我想學習您四處旅行參學的偉大精神,我要到河的另一邊去旅行,請您載我一程。

烏龜聽了以後,面有難色地回答: 我是樂意幫忙,但是你身上的毒刺會使人致命,我怎能相信一只毒蠍的話呢?

毒蠍拍拍胸脯說: 烏龜先生,你載負我渡河,你我就是生命共同體,我如果用毒刺傷你,對我自己也不利,我怎麼會做出損人又不利己的傻事呢?

烏龜最後答應毒蠍的請求,讓它坐在背上。當烏龜賣力地往前遊去,就在即將抵達彼岸時,烏龜的頭被刺了一下,烏龜生氣地罵毒蠍: 你這只忘恩負義的毒蠍,你用毒刺刺我,我們都會同歸于盡,你為什麼要做出違背良心的事?

毒蠍無限委屈地回答:烏龜先生,請你原諒我,我真的對不起你,但我做一只毒蠍實在太久了,不知不覺中,我就會拔出身上的刺。

(轉貼到此)

過完年,我接到台北市中正一分局的傳喚,指稱我一篇【豬趕銀正雄】的文章被告妨害名譽,我再把這篇文章貼在這裡,請國小三年級以上,開始習練作文的所有台灣人,樓上約樓腳,阿爸約阿媽,一起看看,給我評評理,

豬趕銀正雄
2013/10/14 22:10

先把新聞背景交代一下,

數百人穿紅衣 銀正雄挺馬
中國時報【李明賢/台北報導】
作 家銀正雄昨號召數百人身穿紅衣,聚集在立法院前抗議,除要求立法院長王金平與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為司法關說請辭下台,也呼籲馬英九總統解散國會。銀正雄曾 在部落格寫在「騎在人民頭上的113隻豬,已經喪盡天良」,昨號召數百民眾前往立院抗議,並高喊「馬總統加油、中華民國萬歲」,與公投護台灣聯盟成員一度 爆發口角與拉扯。銀正雄受訪強調,他要求王金平、柯建銘下台並解散國會。立法院113席立委從開議到現在一事無成,過去兩年來也是每天吵架、打架,已失去 人民的付託。

德不孤必有鄰,或謂得道者多助,蘇貞昌發起倒閣,給馬總統解散國會,拔除王金平,幫司法回復名聲,不和稀泥,實踐他大是大非,把國會議長關說司法的醜聞一次解決,這是一個天賜良機,可是國民黨卻悍拒民意,負隅頑抗..

倒閣案 藍委若跑票 開除黨籍
閣揆不信任案投票後天登場,行政院閣揆、閣員電話軟性拜託支持,國民黨團則喊出跑票、缺席者以「開除黨籍」處分,後天早上還要舉行黨團大會「早點名」。國民黨「一手蘿蔔、一手棍子」,力求「一票都不能少」

如果單從這兩則新聞,我們可以說這是銀正雄立院趕豬被豬咬,豬咬銀正雄,不識好人心。但是第一則新聞說銀正雄本質上是頭號馬迷,他這時上街去立院趕豬,那是 激於義憤,看馬英九趕不走王金平,反受其咎,自己監聽,操控司法與偽證醜聞纏身,所以這個行動骨子是要挺馬,「呼籲馬英九總統解散國會」則是過程,真正的 目的就是幫這個Bumbler的馬傻一把,指出燈下黑,要趕王金平,豬圈就要打破,113席豬公個個都得重選。

而國民黨委員,也不是自走 砲,骨子裡,人人都怕監聽,以免上薇閣會失風,辦事辦到一半,聽到老婆來了,當場馬上瘋掛點..喔,看看這個藍委多惹人厭,一顆屎壞了一鍋粥,我是要說藍 委們人人都怕黨紀,就像老鼠怕貓..這裡我也不嚕唆,那黨紀怕甚麼?黨紀怕考紀會。考紀會怕甚麼?怕聽到馬英九又要表演一哭二鬧三上吊,這樣子明白麼?

所以這兩個新聞的背後其實更有趣,就是銀正雄挺馬趕豬,馬挺豬趕銀正雄。把豬當成一種螫針,馬這一隻毒蠍要過河(鍘王),有一隻天真的老烏龜游過來載,游到半路,老烏龜脖子一疼,就給毒蠍的螫針札到,溺水死了,史稱

馬英九溺死老烏龜。

啥,這個故事太老梗,不有趣。那麼這裡還有一個,

有 一個據說是真實的故事,在中國的貴州,一台行駛於山路的破舊老巴,由一個貌美的女司機駕駛,正穿越重重高山與深嶺,就在車子開到一處較平的坡路時,有三個 流氓怪叫要司機停車,司機停好車,三個流氓就驅前說:「姑娘,陪我們下車玩玩吧!」臉上還露出邪惡的表情。女司機不肯,奮力掙扎,有個瘦小男子此時挺身而 出:「你們這是做甚麼,快放開。」兩個流氓生氣的痛扁該男子一頓,打到牙齒斷了,眼鏡破了,打趴在地上,半晌爬不起來。此時滿車的乘客,裝睡的裝睡,聊天 的繼續聊天,有爸媽帶著小孩的,就把小孩的眼矇起來。女司機終於被帶下車去,良久...三個流氓笑嘻嘻的回來了,女司機衣冠整齊的,跟在後頭回來,感覺好 像剛哭過。「下車!」啥!瘦小又受傷的男子不敢置信。「我叫你下車!」女司機加重語氣,不露表情。『我...我剛幫你抵擋惡人,妳怎麼叫我下車。』女司機 說:「你救到了嗎?你不下車,我就不開車。」此時車上打瞌睡的醒了,聊天的也停止聊天。「我說老兄您就幫幫忙,我們還趕著路呢!」「對啊,難道要我們扔你 下車嗎?」男子終於被扔下車去,公車也加足馬力,絕塵而去。男子在山路上哭了一陣,怪老天不睜眼,花了兩三天,一拐一拐的走回省城,找個旅館療傷。過了兩 天,男子在店裡吃早餐,看到電視上的新聞快報:『本台消息,在某山區,發現一台公車墜崖,車上數十男女老少含一個女司機,無一倖免。』男子看完,忍不住大 哭了起來,店裡的其他客人沒人曉得他為什麼哭得這麼傷心?

馬英九就像女司機,被王金平跟立院諸公抓去強姦,又瘦又老乾乾癟癟的銀正雄跳出來阻止,卻被馬英九趕下車,

甚麼?我是在幫你..

ㄚ你是救到了嗎?

然 後就被馬英九一腳踢下公車,在路上哭。一開始,我以為這是一種奇淫伎倆,馬總統不男不女半人半妖的詭計,要引蛇出洞設局獵殺銀正雄,不過這說不大通,想那 馬總統,身邊三六九等,馬迷屁精實在太多,門人子弟都有銀正雄的本事,那就是法螺馬屁與厚顏功,光是左右護法少年殷瑋跟少女李佳霏,就又兼具邪派神功,殷 瑋的是ECFA正反都可辯的嘴砲功,李佳霏則是靠娃娃音魔音穿腦,外加便簽文「總統 媒體拍您在度咕 霏」,叫起床打敗天下無敵手。實在不需要花這種精神對付一個小小的老馬迷。

最多最多,只能想成是一種特偵組的一再烏龍,不停的監聽烏龍,這就好比功夫影片,胖傻帶周星馳去恐嚇社區住戶的一幕,周叫胖傻扔飛刀,胖傻說好,先一回手再扔出時,咦?刀呢?

回頭看見周星馳頭上多了把刀。周嘆口氣,別扔刀,改扔蛇唄。胖傻應了聲好,拿起一大簍子蛇,先一回手再扔出時,咦?蛇呢?

回頭看見周星馳身上爬滿了蛇。

又像是姚立明形容的「大刀王五」,王五扛著大刀,跟兩人並行,要跟左邊說話,身體一轉,就把右邊的頭砍了,左邊的驚呼,大刀王五看去右邊,左邊的頭就又沒了。剛剛看到銀正雄的最新格文,在那裏用星宿派最LOW的入門功夫自吹自擂,

立院趕豬,向三千紅衫軍致敬

我就是忍不住笑..好啦,銀正雄是真的有去立院趕豬啦,但是到頭來,大家看到的卻是有一頭豬,下令立院的仔豬們,趕走了銀正雄。歷史就是歷史,小人物的歷史也是歷史,真相不容改寫,小人物的真相,也容不得銀正雄自己胡謅,茲為記。

(轉貼到此)

鄉親啊,我這一篇文章,從頭到尾都呼應著主題【豬趕銀正雄】,ㄚ這是在妨害誰的名譽呢?我請大家看清楚,這分明就是在呼應銀正雄從10月1日所寫【10月12日,紅衫軍立院趕豬】到10/14日活動結束【立院趕豬,向三千紅衫軍致敬】而來,銀正雄說他這個偉大又崇高,呼群保義的行動是去立院趕豬,可是活動結束後,立院還是立院,豬也還是豬,只有銀正雄跟他率同的三千紅衫軍被趕走黯然離開。呼應著銀正雄的口號,於是我說蒼天呀!這是【豬趕銀正雄】啊!這根本是在替他出氣,打抱不平。結果這樣竟然會被他告成妨害名譽?這如果不是毒蠍渡河更新版,中山狼故事的平民版本,甚麼才是?

經過警詢,我才知道原來銀正雄是挑出裡面【毒蠍渡河】的寓言故事,段章取義,在自己天馬行空的胡思亂想,妄稱我就是在這一段文字敘述裡,妨害他的名譽:

所以這兩個新聞的背後其實更有趣,就是銀正雄挺馬趕豬,馬挺豬趕銀正雄。把豬當成一種螫針,馬這一隻毒蠍要過河(鍘王),有一隻天真的老烏龜游過來載,游到半路,老烏龜脖子一疼,就給毒蠍的螫針札到,溺水死了,史稱馬英九溺死老烏龜。

銀正雄據此稱本人是在隱射他,還不是隱射成那一隻毒蠍喔,而是隱射成那隻老的佛家生物..我的老天爺,那種生物都是佛家講寓言杜撰來的。而烏龜在佛家來說,更是好人好事代表,有長壽跟吉祥的象徵。難道這裡真有人相信現實世界有會講人話的毒蠍跟烏龜嗎?復次,我請大家看看這篇【銀正雄證實馬英九恩將仇報!

銀正雄早上一篇【王金平嫁女?勾結媒體欺騙全民!】說:

《東森新聞臺》旗下網站在今年3月11日所報導的新聞。標題:替馬唯中緩頰,王金平:我女兒結婚只請兩桌,沒人知道。

銀正雄隨即下結論說王金平這次嫁女是勾結媒體欺騙全民。

不過,一般台灣人看法不同,這比較像在證明王金平佛心來著,處世圓融,處處與人為善,連處心積慮要幹他的馬總統他都一視同仁,需要他關說的時候,他都能照練起肖話不誤,

王金平:我女兒結婚只請兩桌,沒人知道。

結果證明,事實上他女兒上周才出嫁。我從長眼睛以來,從沒看過這世間真有這種人..至多只在電視電影裡看過。人家對馬是掏心挖肺,還能瞎掰自己嫁女兒也不讓人知道,好幫馬緩頰。這就好比一個笑話說:

有個妙齡女子去搭電梯,突然放了一個屁,身旁的甲男馬上說:「抱歉,剛才的屁是我放的。」不料女子的肚子太不爭氣,忍不住又放了一個屁,這時乙男搶著說:「這個屁是我放的。」女子屁又放了,丙男見機不可失,趕忙搶著說:「這個屁,和接下來所有的屁,通通是我放的。」

(但是要幫馬總統認自己放屁,這個可真不容易。)

而馬總統卻反過來恩將仇報。拿他練肖話的壞習慣,找特偵組監聽他,果然又抓到他在跟柯建銘連肖話,就直接當成關說鐵證,自己當起比法官還大的皇帝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的要把王金平趕盡殺絕。這就像一個很老梗的故事,

毒蠍渡河

我說馬總統這個人,真是沒人味到了極點。還有,多謝銀正雄提供證據,讓我們從心狠手辣的馬總統鬥王金平身上,學到了真正佛家的智慧。

(轉貼到此)

難道這裡帶到的【毒蠍渡河】,裡頭就沒有那一隻相同的老烏龜嗎?這不是重點,真正的重點是,鄉親啊,有人會認為替老烏龜抱不平的星雲法師,這是在妨害那一隻佛門老烏龜的名譽麼?這連我家小二的學童,都大大的不以為然。從前,我以為罵某某某是壞人,會被壞人告妨害名譽。

好「馨」沒好報?都是他們錯!

好人難做?台北市一名中年婦人日前在捷運車廂內目擊性騷擾,她大呼「色狼」並和對方拉扯,反被告傷害和誹謗,全案移送後以5萬元交保。她向市議員賴素如喊冤,並對在偵辦中被警方留置長達15小時,深為不滿。

後來,我知道有人就算沒罵某某某是壞人,也會被壞人告妨害名譽。

張宏年有無貪汙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

今天我才知道,看到好人被壞人欺負,忍不住引用星雲的【毒蠍渡河】,諷刺壞人,竟然會被那個好人告妨害名譽,這是在告我妨害"好人"這個名譽嗎?

這就好比在捷運車廂內目擊性騷擾的你,大呼「色狼」並和對方拉扯,沒有被色狼告傷害和誹謗,卻竟然被受害女子告妨害名譽..罵色狼就等於說受害女子被性騷..這種妨害得荒乎其唐,妨害的莫名其妙,陰陽顛倒,無是無非的名譽。

呀!這如果還不叫做好心沒好報,甚麼才叫好心沒好報?這如果不能說成【毒蠍渡河】?還有甚麼能說成【毒蠍渡河】?

在這個口言善,說要拼經濟,身行惡,才說完拼經濟回頭就搞歷史課綱,搞意識型態藍綠惡鬥【課綱微調 全國教育會議吵一團】的國妖治國之下,一切都需反著來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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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1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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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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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9 15:43
回應52樓. cjs

2014/02/09 15:31

我說cjs,你個人對司法的不信任,那是你的主觀判斷,

以此判斷來臧否應不應該興訟,那肯定是嚴重偏差!

你的價值判斷,難道是上帝、佛祖的意見?有何權威性與重要性?

有公信力?比起法院判決,連篇網路屁話,誰會相信?

維基百科建有資料,就可以有個人名譽?

你是哪裡來的人啊?不信法院判決,不信法律論理,

拿著維基來反駁我,實在很質疑你的智商耶!

再說,此版作家不適用真實姓名妨害銀正雄的名譽也被告了,

難到你也要辯說沒有人的姓名叫做"jun5238",所以不能告人也不能被告?

cjs啊,出來混,可不是要你把自己當成網路混混或網路流氓,

鍵盤輸入也是要負責任!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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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9 15:31
羅先生;

[把網名和真名連結在一起]也要有憑有據.[你們愛在台灣阿Q那邊鬥嘴,
實在令人懷疑背後是否有政黨奧援]也要有憑有據....嗯,開始用抹黑法
合理化自己的心虛嗎?....唉,我早說過,網路裏盡是如小兒互罵,果然一
點都沒錯....

而且別拿法院判決來印證公理正義,我早說過;經歷過一些事,後我根本不
相信那些腦袋裏會有公理正義,是非黑白...從沒半途改變過!

至於真正的是非邏輯,拋開私心即知啦!

我打"銀正雄"三個字進Google尋找;

http://zh.wikipedia.org/wiki/銀正雄
銀正雄(1952年8月-),本名銀子震,又筆名方拙,方浩,生於台灣台北市...
....銀正雄為台灣外省人第二代,畢業於聯勤財務學校、國防管理學院。
先任....

再打"羅伯特亞當斯"五個字進Google尋找;除了;

法律土撥鼠 - 共同來鑽法律漏洞 · 71 人說讚
2013年7月25日 3:33 在 Taipei, Taiwan 附近
https://zh-tw.facebook.com/LawGroundHog/posts/493661750714861

提到您[林姓台大碩士以「羅伯特亞當斯」為版主名]外,什麼都不知...

2013年7月25日以後才只知您姓林,怎會跟銀正雄身家背景一目瞭然一樣
呢?

唉,被人家笑,我早習慣了...他笑任他笑,我跟著一起笑.他罵任他罵,都
是秋雨春風...只是談到邏輯啊...嘻,得饒人處且饒人而已...還是送您
我的座右銘;

公理正義,沒那麼複雜,三言兩語就明.
是非黑白,也不會多難,拋開私心即知.
長篇大論,沒良心相伴,都是胡說八道.
針砭時弊,大家一起來,美夢才能成真.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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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9 15:14

CJS啊,看看這個判決吧,雖然銀先生公訴案已經不受理,沒有無罪與有罪的判決,

你還是可以參考看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101,易,2978
【裁判日期】 1011107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裁判全文】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易字第2978號 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銀子震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 年度偵字第 14580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銀子震與告訴人林青弘(網路名稱:羅 伯特亞當斯)均於網路上就時事發表評論,然因政治立場不 同,而有嫌隙,銀子震竟基於妨害名譽之犯意,在新北市○ ○區○○街55巷29弄4 號4 樓之住所,接續利用電腦連接網 際網路至「網路城邦」網站,在多數人可得共見共聞之網路 頁面上,以「銀正雄」為暱稱,於民國99年9 月17日上午9 時36分,公然張貼「UDN 的這兩個格主-jun5238、羅伯特亞 當斯,其實都是吃陳水扁的口水,是這個貪腐罪犯的徒子徒 孫」,於99年10月22日上午9 時55分,公然張貼「然則,對 於這種文化癟三的惡行,網友還不能公然斥責,否則那個明 明是台灣人,卻取個什麼羅伯特亞當斯洋鬼子大名的,還會 對之威脅要提告,要保留法律追訴權什麼的」,於99年11月 5 日上午9 時29分許,公然張貼「但最不上道,最不入流的 ,當屬在網路上出沒的綠營外圍寫手,以UDN 的部落客而論 ,每天至少出現兩個,網名曰ju- n5238 和羅伯特亞當斯.. . 後者呢,則專講白癡話,也不管合不合常識,隨便抓一條 新聞就可泛政治化,非把馬總統和國民黨羅織入罪不可」, 於100 年3 月30日下午3 時28分,公然張貼「看看UDN 那三 個綠營膿包,突然擠在一起搶著拿這事發文,顯然是民進黨 上午開完會後下了令,他們奉命在寫的,足證總統府這一下 踩倒民進黨的痛腳,一個個都在哀號不已,慘喔」,於100 年4 月2 日下午3 時34分,公然張貼「我不是指他,呵呵, 而是那些還看什麼鬼台獨烏龜念慈、王八亞當斯、混帳5238 這三隻綠營膿包的網友」,於100 年8 月13日上午11時42分 ,公然張貼「謝謝告知,綠營真的是醜態百出,特別是UDN 那三個蠢蛋」,於100 年8 月13日下午1 時9 分,公然張貼 「綠營在UDN 的那三個寫手既下流,又很卑鄙,真不知其父 母是怎教育出這種兒子的,可嘆的台灣人」等內容,以貶損 林青弘即網名「羅伯特亞當斯」社會評價之侮辱字語,供不 特定人上網瀏覽而散布之,足以毀損告訴人之名譽。因認被 告銀子震涉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嫌等語。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又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 條第1 項、第 303 條第3 款、第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本件被告銀子震,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 其所為係涉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依同法第 314 條之規定,須告訴乃論。茲被告與告訴人業已達成和解 ,並據告訴人撤回告訴在案,此有告訴人所提之聲請撤回刑 事告訴暨撤回附帶民事起訴狀及和解書各1 紙在卷可查,揆 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3 款、第307 條,判 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7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蘇揚旭 法 官 林正忠 法 官 周宛蘭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 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 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 上級法院」。 書記官 謝雪紅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7 日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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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9 15:09

是啊,在美國,這種案子是無由成立的。所以要趕著趁開庭前,每天問一問銀正雄,看看【豬趕銀正雄】是怎麼妨害了邀我去立院趕豬,還要我跟他及三千紅衫軍致敬的銀正雄名譽了?或者說說毒蠍渡河的故事,這樣就有妨害到銀正雄怎樣了不起,我來看看..

銀正雄(1952年8月-),本名銀子震,又筆名方拙、方浩,生於台灣台北市,籍貫湖南邵陽,現居新北市,台灣詩人、小說家,活躍於1970年代 -1980年代台灣文壇。對本土化的台灣文學與論戰,抱持反對態度。他的小說作品《返鄉》被收錄至1977年劉紹銘所編的《本地作家小說選集》,同書中另 收有王禎和、七等生、楊青矗等人作品。

生平

銀正雄為台灣外省人第二代,畢業於聯勤財務學校、國防管理學院。先任職於中華民國陸軍,退伍後至時報文化擔任編輯。

嘩,好了不起的名譽?

jun52382014/02/08 23:47回覆


以上是版主引述資料,證明銀正雄的本名是銀子震。

至於銀子震有沒有更改姓名成為銀正雄?

這你要去問本人,

根據法院判決和我的告訴狀,

他還是銀子震。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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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9 15:05

cjs啊,奉勸你要多讀判決書,既然要涉入訴訟評論,

沒實務經驗也要有常識與知識。

就是因為法院有判決,把網名和真名連結在一起,

那些人才敢大膽寫出我的真名而不怕犯法,

如果沒有這些公開憑據,沒有個人報復慫恿,

你想想這些人敢這樣赤裸裸公開姓名?

除姓名之外,其他個資若公開,那就是犯罪。

就像我知道銀先生的其他年籍資料,難道我敢公開觸法?

你要跟這些沒事愛在網路上打嘴砲的人鬥嘴,

那是你的選擇,可別以為別人都跟你一樣,

掛在網路上載他人部落格鬥嘴,

實在很令人懷疑你們的動機與行為。

例如胡思空想、蜘蛛蝴蝶刀和cjs,

你們愛在台灣阿Q那邊鬥嘴,

實在令人懷疑背後是否有政黨奧援,不管是國民黨、共產黨或民進黨,

讓我非常好奇。


建議
2014/02/09 15:03

版主啊!您的嘲諷文真的好高明。

但是為了在這倒退年代保護自己,敏感字眼都使用疑問句或問號吧。

(雖然往後可能會造成讀者閱讀混淆)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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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9 14:59
回應46樓. cjs

2014/02/09 14:39

cjs啊,你的腦袋內含量實在令我大笑!

誰跟你說"銀正雄"這是人名?這個網名就跟我的"羅伯特亞當斯"一樣,都是筆名或網路名稱而已。

再者,你自認的道理根本不適用於銀正雄或我,

我的網路名稱與真實身分的連結,已經有法院判決足證,而且公開在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不是你所講的"大家都隱姓埋名,蓋頭蓋臉,偷偷摸摸的在虛擬空間裏胡言亂語的, 請問有姓羅名伯特亞當斯的先生這個[法理上真實的"人"",

cjs若把自己當成"隱姓埋名,蓋頭蓋臉,偷偷摸摸的在虛擬空間裏胡言亂語的",

那是你個人的選擇,我可沒有做這種事情!

像cjs這種言論水準,邏輯應該不是你可以理解的道理,

邏輯對cjs而言,實在是奢侈的學問。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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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9 14:39
羅先生;省得您去前面看麻煩,我在這裡再貼一次.

我的腦袋實在容量是不夠愛因斯坦級,但應付一般邏輯綽綽有餘了...

我們繳稅給國家,然後國家付薪水給警察,檢察官,法官辦事.而一個官
如果一個月平均只能辦10件案子(大小案都是案),那您每個月塞20件案
子給他的話,其中的10件案子要拖到下個月,下個月的案子要拖到下下
個月...以此類推就造成案件的延宕....

解決的方法只有兩個;多請一些官,稅金多負擔一些成本..或是隨便辦
辦草率結案..

政府不是有教您;[不要隨便打119],也是同樣觀念...不是不讓您用,而是
芝麻小事別妨害到別人的生死大事...別人一樣有繳稅金!

或許您說;個人名譽是大事...<唇語>,大家都隱姓埋名,蓋頭蓋臉,偷偷摸
摸的在虛擬空間裏胡言亂語的, 請問有姓羅名伯特亞當斯的先生這個[法
理上真實的"人"]嗎?....還[個人名譽]個屁!....像

銀正雄明明白白用他[法理上真實的"人"名]寫文,那才是[個人名譽]啦!
而縮寫 cjs只能算半個,不過因為筱篟小姐把我的名片公布,對某些人來
講,我也擁有[個人名譽]....而最近有人公布了您羅伯特亞當斯的本名,
所以對我對某些人來講,您也才擁有[個人名譽].

腦袋實在容量超大的先生,這樣您懂了嗎?

心不老
2014/02/09 13:55

幹你狗娘養的銀正雄混蛋

日本鬼仔的雜種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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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9 11:41
心不老先生;

唉,顯然您入格不深,不知文心險惡...好言以對您不理,卻硬要去砸馬蜂

窩....這沒三兩三會一身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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