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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1 09:25:41瀏覽2018|回應59|推薦35 | |
在阿扁任上,曾發生一件國際矚目,戕害新聞自由的大事,當時T台政論節目爆料揭發了阿扁貪腐的弊案,檢調並於節目後逮捕前立委邱毅,並傳出連電視台也要關閉,一時輿論大嘩,國際人權組織紛表強烈關切,逼使陳水扁不得不公開宣稱 雖然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 關台風波落幕。 自我得知被銀正雄以妨害名譽告進司法,已經過了好幾天,今天不打算重貼甚麼,也沒有長篇大論,就是用幾個社會新聞做些名詞解釋,第一個名詞解釋叫做引蛇出洞(按:請參【銀正雄說UDN有地雷,卻拿「豬趕銀正雄」來告我】) 報復小三劈腿 「老婆,我幫妳告她」法籍「台灣女婿」捷運工程師和高姓女同事外遇,兩人到處「開房間」,法男的許姓妻子發現兩人出遊合照,才知遭背叛。高女曾到對方家嗆聲「我們相愛」,但法男懷疑高女劈腿其他男人及墮胎,回心轉意請求妻子原諒,並提供與高女姦宿的鐵證,法官依此將高女判刑五月,得易科罰金。 這可真是引蛇出洞的極致了。 第二個解釋叫做毒蠍渡河(按:請參【 銀正雄罵113人是豬,卻告我說「老烏龜」妨害到他的名譽?】) 高職師控妻外遇 反被揭師生戀劉姓高職老師以妻子有外遇,訴請離婚,妻子反指他搞師生戀,才想離婚。一場夫妻到底誰搞婚外情的羅生門,經由女學生母親提供錄音,指證劉曾說「妳女兒躺在我懷裡,我會負責…」法官認定劉與女學生有曖昧,駁回離婚請求。 自己罵遍立法院113個人是豬,卻反過頭指稱人家說毒蠍渡河的寓言故事,老烏龜是隱射他,妨害他的名譽,真是豈有此理。 第三個解釋,我把它稱為【豬趕銀正雄】, 打到人癱 「鄉民」圍他家抗議中壢市民唐永進上個月與溫姓鄰居衝突,重傷癱瘓,事發後,溫嫌家屬反嗆唐家人「不然你想要怎樣」,網友看不下去,在ptt發動聲援,昨天來自各地十餘名網友聚集在溫家人開的小吃店門口表達不滿。 我好端端的在自己的部落格寫作,發表時評,我以為這是種聯合國兩人權公約,及憲法規定要對言論自由做最大的保障,孰料只因有個媒體人,看了我這篇文章,自己對號入座,純憑他的自由心證,就要告我對他妨害名譽,妨害他人撰述評作的言論自由。我人微言輕,人單勢孤,雖不敢想成大衛對抗哥利亞。但是網路的鄉民啊,大家看到了沒,那些有權有勢的,有媒體當靠山的,他正是會這樣一步一步的逼近,你留言罵他挨告,自然;你發文章罵他挨告,應當。但是,你發文章評論時事,還是一則對他相對善意的評論,連這樣他也能告你妨害他的名譽,他把他自己無形無嗅的名譽,擴大到無限大,不管你罵不罵,只要沒合他的意,他都敢告;卻把我們小小鄉民的言論自由,天賦人權最重要表意與思想的自由,限縮成無限小,連寫個文章,要擔心地雷與詭雷出沒,要東閃西避,曲線跳躍,讓人看了不知所云。鄉民啊,需知: 今日不做言論自由的鬥士,明天將淪為漂流網路的難鄉民! . 後記:自從我把被銀正雄告,過完年即被約談感到恐懼,言論自由被戕害的個人司法涉訟案貼出後,感謝各方網友的關心與支持鼓勵,原本我是真想一直寫這個「言論自由」與「名譽」,兩者之間何者為要,妨害一方,勢必朝另一方傾斜,這中間一條大公無私的界線,該如何劃設,談一個水落石出,以做為個人與網友鄉民日後網路發言的依據與準繩。 我的想像是這樣,就把一個人隱形的權利,分為兩半,這有點兒像分蛋糕,大家知道,根據賽局理論,兩人分糕最公平的分法,就是你切我選,我切你選,那麼,把這份權力切成兩半,如果是告人的切,就該給被告的人選,看他是要名譽這半,還是要言論自由那半,我承認這樣有點天馬行空,也不像我所看過一部電影【執法風暴】,影片中的大法官,依照科學證據,把美國爭議多時墮胎與反墮胎的議題,從懷胎五月一刀切為兩半,以前可以墮胎,之後則不行那樣..我一時間也想不出該如何往下,就此打住。 網友給我的所有建議,以及幾個關心此事,同為異言堂寫作格主給我的聲援,我都有認真的看過,有的格主建議雖不可行,也能提供我反思的空間,比如說有格主把我文章分成三段看,第一段「毒蠍渡河」,第二段「公車奇譚」,結論段,我是帶著嘲弄的心情對銀正雄立院趕豬活動明明就是大失敗,竟還叫網友向他們致敬,說成「也容不得銀正雄自己胡謅」。並據以得出"老烏龜"三字就是說他,再硬拗都屬多餘,因為這裡沒人是笨蛋,除真誠道歉外別無良方。 我很謝謝他,並且答辯如下,讓我們先來看看【豬趕銀正雄】挨告那一段文字 『所以這兩個新聞的背後其實更有趣,就是銀正雄挺馬趕豬,馬挺豬趕銀正雄。把豬當成一種螫針,馬這一隻毒蠍要過河(鍘王),有一隻天真的老烏龜游過來載,游到半路,老烏龜脖子一疼,就給毒蠍的螫針札到,溺水死了,史稱馬英九溺死老烏龜。』 附次, 您所提到【也容不得銀正雄自己胡謅】,這的確是忍不住笑..寫「豬趕銀正雄」的初衷。立院趕豬行動明明失敗,銀正雄怎麼還要大家跟他們致敬?而您又提到:【又瘦又老乾乾癟癟的銀正雄跳出來阻止,卻被馬英九趕下車】,這則是另一段「公車奇譚」的故事,與上一段「毒蠍渡河」,有本質上的不同,是以直呼銀正雄全名。蓋上段老烏龜乃受騙上當,與此段主動積極,見義勇為,英雄救美形象不可同日而語。說到這裡,我明明是在增加銀正雄的名譽,竟然會被告成妨害他的名譽,真是豈有此理。 不論如何,我還很感謝他,這個就好像種"逆境菩薩"吧。其實,我這裡真格要說的,是我再把這幾天思考挨告案對我自己寫作與人生的意義所備好數篇文章中,挑這一篇及下篇共兩篇,應該就會回復原狀,繼續我起心動念,經營此部落格的初衷,針砭時事,當回馬英九的魔鬼反對者了。大家有目共見,馬英九這幾天心情暢快,人也輕鬆,他口言善,說過完年要開始拼經濟,身行惡,ㄚ他過完年火力全開改歷史課綱,拼的是哪一門子的經濟呢?在他國妖般治國下,老百姓的日子是更加苦了。他拼經濟,是把台灣經濟往死裡頭拼,那麼讓他別拼經濟,只要蕭規曹隨,啥事都別幹,老百姓就對他感恩戴德了,嘿!他也不幹,非要搞啥戶政系統更新,再把台灣人整得脫胎換骨,死去活來,這叫轉大人,就是把胖頭陀轉瘦頭陀,瘦頭陀轉回胖頭陀,周玉蔻打完阿膠,從老太婆轉成小女孩。 所以馬英九是不寫不行。但是我個人的官司呢?感謝異言堂格主【羅伯特亞當斯】的仗義執言,在他新作 「天地有政氣」的大錯特錯 銀正雄的司法報復,讓我在晦暗無明裡,看到一線光亮,羅伯特說: 銀正雄要告天地有政氣,歡迎行使權利,只是老銀要自己想想,當初板檢那份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已經記載他公然侮辱三個人的證據與事實認定,除了我提告和受有賠償外,「天地有政氣」這位版主,不想計較、不願訴究求償,對老銀來說,不是省下金錢賠償與刑事訴究的處罰? 我於是用GOOGLE,找出了那一份傳說中的起訴書,赫然發現自己挨告的解方就在裡面,原來我前幾篇曾說過的一個笑話,根本就是想錯了方向, 某甲跟朋友報怨:「昨天晚上,我家隔壁鄰居不知道怎麼了,三更半夜不睡覺,跑來踹我家的門,還大吼大叫 的,吵得 我受不了,下樓開門時,他已經走了。」朋友問:「後來呢?」「後來...管他的,半夜不睡覺,神經病!瘋子!我懶得理他,把門關上,回樓上繼續練習我的小喇叭去。」 忍耐不是懦弱,沉默也不是麻木,姑息壞人,只會讓更多好人受傷,受更多傷。總之,有了這個新發現的事實,個人挨告的官司,應該可以樂觀起來。讓我簡單回顧一下,從來只有銀正雄對我個人jun5238做人身攻擊,我從來沒有也不敢罵他,但是我卻被他告了,於是有熱心的網友提供我他罵過我的司法證據。等到這樁異言堂的公案結束,我會再另外整理較詳盡的來龍去脈,希望能留與後人,以備將來。 走筆至此,我想回顧一下,我之所以把部落格稱為「天地有政氣」的因頭,那時我陪小孩去讀經,就是四書跟一些啟蒙文學,我也是在這裡,看到賴素如在台上鼓勵小朋友「讀經的孩子不會變壞」,小個兒的她給我深刻的印象,好像個頭雖小,精神卻是巨人。後來理想破滅,巨人也消風,變回原來的侏儒。彼時小孩說他根本背不起來(今天已能背完唐詩三百首),我只好親身示範,說這真的很容易背,第一個示範的是【正氣歌並序】: 余囚北庭,坐一土室,室廣八尺,深可四尋,單扉低小,白間短窄,污下而幽 我部落格的第一篇文章,是在2010/01/24發表,大約在半年後,加入聯網異言堂,我寫文時,儘量用輕鬆的心情,嘻笑怒罵的方式,以嘲弄時事與政客的愚行,雖然把文天祥的「天地有正氣」,改一個正字為政,但是總覺得與文天祥的際遇相差太多,也許吧,往好處想,在無由挨告妨害名譽之後,會讓我的部落格名更加貼近這個古人, 仰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 而今爾後,庶幾無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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