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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國軍體能標準太嚴苛?(感謝電小二推薦)
2009/02/16 20:49:15瀏覽9871|回應14|推薦26

國防部因為馬總統認為現今國軍體能太差,而修改新的「國軍體能標準」,據今日媒體報導,總統覺得還不夠嚴,需要再提高標準;先不論總統是否認為新公布的標準是否滿意,先看看新版標準為何?

1、    五十九歲(含)以下的現役官、士、兵,無論男女,至少每半年要接受一次「三千公尺徒手跑步」、「二分鐘仰臥起坐」、「二分鐘伏地挺身」三項基本體測。

2、    以官校畢業為例,三千公尺標準,男性必須在14分鐘內跑完才算及格,女性則是1650秒。

軍方將領已經有人大喊吃不消,說很多人一聽到這種標準,都不願報考軍校了,會影響募兵,有立委也認為現在是高科技戰爭,按按鈕就可決定一切,要比腦力不要比體力,從醫生觀點只要能跑完三千,體能就算可以了。

真的是這樣嗎?我可不認為,如果這樣會讓人不願報考軍校,不願當兵;現役想退休,那就依他們所願,何必免強呢?不然用一堆老弱殘兵,不如早早投降!「怕熱就不要進廚房;怕死就不要去當軍人」,新版「國軍體能標準」很嚴格嗎?

跟各位報告,小弟14年前服役於澎湖戰車群戰車連,五千公尺標準是22分之內,所以在三千公尺必須跑進13分之內才有可能達成標準,會達不到嗎?絕對不會,全連至少97%都能達成,人是需要被訓練,就會激發潛力的! 我還是坐戰車的,不是步兵耶!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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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an080518&aid=265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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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yote2000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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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能是軍人基本要求,不管你是技勤人員與否
2009/02/18 15:54
認爲技勤人員適用另一套寬鬆的體能標準完全是一個錯誤的觀念,技勤人員並不是待在後方基地坐辦公室按按按鈕而已,在戰時技勤人員是要跟著部隊走的,或許不是走在第一綫,但也要與第一綫保持一個可以支援的距離。

技勤人員平時有車坐,但戰時常有不得不棄車步行的情況,這時不但要走路而是要扛著所有必需的器材走,沒有體能怎麽辦得到?技勤人員不是不作戰,被敵人襲擊的時候技勤人員必須要有能力自衛,沒有體能怎麽辦得到?作戰一定有傷亡,當傷亡過大影響戰力時,伙房,雜役,文書,都有可能補充為步槍兵,沒有體能怎麽辦得到?

我當兵時,有新兵怕苦想調伙房,排長找來伙房兵吊單杠三十幾下,說這就是伙房兵的體能標準。

現在國軍的一大問題在有所謂的爽兵與涼缺,離家近,上下班,領高薪,所以一堆好逸惡勞的想盡辦法往裏面擠,這些人部隊歷練不足卻往往對部隊指手畫腳,體能標準只是其一。

練功房(juan080518) 於 2009-02-18 19:07 回覆:

確實!戰鬥部隊裡的組成兵種,可不是只有單一種,以個人服役時所見情形,一個戰鬥連隊兵種專長包含多種如:

駕駛、射手、裝填、車長、文書、軍械、履保、輪保、醫護、通訊、機槍手、兵補等。

這些有些專長都是後勤系統,所以在校訓時,無法以實際部隊要求的體能進行訓練,一下到部隊馬上面臨嚴厲的考驗,才能趕上整個連隊的體能水準。


瘋言兩語
過度簡單的政策與錯誤的問題建構...
2009/02/18 03:21

其實問題並沒有那麼複雜,有人贊同有人反對...

複雜的是...國防部那種不專業的行銷回應,

其實問題很簡單....練體能是為保持"戰力"

但是戰力又可分為好多種...有腦力型的戰力有體力型的戰力.有技術型的戰力

簡單來說....將兩棲偵搜營的體力標準拿來套在技勤人員的身上叫凌虐,且不當

若是以國民兵的標準來衡量陸戰隊那叫作嚴重低估侮辱...

問題何在.....簡單一句話就是....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標準

問題何在....簡單...就是腿子官僚急求表現,因而急就章的推出"新政"

他們想的不是"國軍"需要的是什麼,而是"長官"想看的是什麼...

而自己又可以從中得到什麼....

或許我們有不少體能不合格的"官兵",但是可能有更多不合格的"軍政"將官...

我們有太多懂得政治嗅覺靈敏,懂得如何營造昇遷的軍官,但是卻沒有對建軍與

養軍有深入素質的幕僚....所以就建構出來了這種"一體適用"的政策...

一個因為過度簡化問題建構,而造成的第三型錯誤...

用正確的方法解決錯誤建構的問題.....然後...也給了社會大眾一個蠻低能的回應

或許"人員的政策素質"這才是我們的軍方真正需要擔心的

所以問題來自於什麼,來自於軍方主導單位利用大眾對於軍方的刻版印像來掩飾真正

目的與錯誤政策的媒体行銷結果.....

個人是覺得...國防單位以精進之名行討好之實,忘卻了根本也企圖掩飾根本問題的心態,

而唬弄了廣大的群眾...

練功房(juan080518) 於 2009-02-18 18:58 回覆:
國防部的主事者確實可以再把體能標準的適用範圍,訂定的更詳細,避免高標低就,低標高就情形。

可蜜莉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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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乃捍衛國土之先驅,標準本當嚴格
2009/02/17 23:02

對軍人嚴格是合理的.畢竟捍衛國土之重責大任捨他其誰?

應該說以前的三軍過得太愉快了吧!才會把應有的體能訓練當苦難.

當初投考三軍官校就該有體認,義務役的官兵也該了解這是應盡的責任與義務吧!

練功房(juan080518) 於 2009-02-18 18:56 回覆:
沒錯啊!志願與義務本就一體!

斑尼鈍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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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附議
2009/02/17 14:55
贊成作者所言!

小弟也是在差不多十四年前在金門當步兵預官排長。五千公尺徒手跑步及格標準為24分鐘,滿分標準為21分鐘,但是長官要求就是要滿百。

入伍時我跑不完,退伍前已經可以跑進21分內。假如衰弱的大專預官都可以操出來,為什麼職業軍人不行?
練功房(juan080518) 於 2009-02-17 20:21 回覆:
所言甚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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