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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賊
2024/05/14 15:27:08瀏覽75|回應0|推薦0
古有孟子在他的"滕文公"下寫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後來有唐朝的韓愈也在他的"伯夷頌"寫下:"微二子,亂臣賊子接跡於後世矣。" 隨之而後, 清末康有為在他的"勤王亂匪辨中"寫到"亂臣賊子, 人人得而誅之"。他在這裡感歎的是"國之將亡,必有妖孽出"之嘆。所有這些亂臣賊子, 乃是朝野間那些昏君亂臣, 加上那些貪污枉法的泛泛之輩。古有明鑑, 今亦難免!

但也不是說, 在市井間的民眾就可以免於所謂"賊"的稱謂。縱使一些被稱為義賊或綠林好漢的民間百姓, 或有所謂的善行義舉也仍然稱得上是賊和強盜, 他們都要受律法的管轄, 根據罪行的輕重, 他們也必要受到律法的制裁。

但聖經中的"賊"則大不相同。這些"賊-thief", 在耶和華神的律法書中明指, 他們橫行於地方教會中, 聖經也詳盡地列出這些賊邪惡的特性。這個賊, 他可能是靈魂毀滅者, 是光明的天使, 小偷, 是強盜, 是殺人犯, 是說謊之人, 是監守自盜者..., 不一而足。甚至在我們自稱為基督徒, 真正地被我們的主基督拯救之前, 我們肉體的DNA也滿載著這些罪性, 直到我們被耶和華 神的愛子迎入到屬祂光明的國度裡。

"賊"會挖透房屋, 專長偷竊, 殺害, 毀壞; 屬靈上的黑夜是他們活動絕佳的時機。聖經在路加福音 12:39明確的說,
"家主若知道賊(thief)甚麼時候來, 就必警醒, 不容賊挖透房屋, 這是你們所知道的。"
約翰福音 10:8 說,
"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和強盜(thieves and robbers); 羊卻不聽他們。"
約翰福音 10:10 說,
"盜賊(thief G2812 an embezzler 侵占者, pilferer 盜竊犯)來, 無非要偷竊, 殺害, 毀壞; 我來了, 是要叫羊得生命, 並且得的更豐盛。"
耶利米書 49:9說,
"摘葡萄的若來到他那裏, 豈不剩下些葡萄呢? 盜賊若夜間而來, 豈不毀壞直到夠了呢(If grapegatherers come to thee, would they not leave some gleaning grapes? if thieves by night, they will destroy till they have enough)?"

非常典型的, 出賣主耶穌基督的加略人猶大是個賊, 那是因為撒旦所有的邪惡已經跟隨著撒旦的邪靈一起進入猶大的心裡! 但奇怪的是, 為什麼說, 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 要像賊來到一樣呢?當然主耶穌基督不可能是個夜間的賊, 而只是隱喻著基督這個如賊來到的行動, 祂的無聲無息-"但那日子, 那時辰, 沒有人知道, 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 子也不知道, 惟獨父知道。"

彼得後書 3:10明說,
"但主的日子要像賊(a thief)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

帖撒羅尼迦前書 5:1-4也說,
"弟兄們, 論到時候, 日期, 不用寫信給你們, 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 主的日子來到, 好像夜間的賊一樣。 人正說: 平安穩妥的時候, 災禍忽然臨到他們, 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 他們絕不能逃脫。 弟兄們, 你們卻不在黑暗裏, 叫那日子臨到你們像賊(a thief)一樣。

那麼既然基督如賊一樣的動作, 屬於主耶穌基督的兒女們, 卻完全不用擔心! ? 因為只要在基督裡屬 神的子民們, 屬靈上他們就不會在永恆的黑暗裏, 乃是在光明之中。主耶穌基督會讓他們知道, 他們理所當然也應該知道所有主邪惡的日子(evil day)的跡象! 因為我們引頸盼望的乃是在天上婚姻的筵席。
路加福音12:36-40說,
" 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 從婚姻的筵席上回來, 他來到叩門, 就立刻給他開門。主人來了, 看見僕人儆醒, 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 主人必叫他們坐席, 自己束上帶, 進前伺候他們。或是二更天來, 或是三更天來, 看見僕人這樣, 那僕人就有福了。家主若知道賊甚麼時候來, 就必儆醒, 不容賊挖透房屋, 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你們也要預備, 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 人子就來了。"

聖經作為律法書, 對做賊的人們, 神的律法是這麼說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 他就是犯了眾條", 出埃及記22:1-4說,
" 人若偷(steal )牛, 或羊, 無論是宰了, 是賣了, 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 四羊賠一羊。如果一個小偷(thief)挖窟窿, 被發現, 把賊打了, 以致於死, 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若太陽已經出來, 就為他有流血的罪, 賊若被拿, 總要賠還, 若他一無所有, 就要被賣, 頂他所偷的物。若他所偷的, 或牛, 或驢, 或羊, 仍在他手下存活, 他就要加倍賠還。"

賊的特性, 約伯記24:14 -17說,
"殺人的黎明起來, 殺害困苦窮乏人。夜間又作盜賊(The murderer rising with the light killeth the poor and needy, and in the night is as a thief.(H1590))。姦夫等候黃昏說: 必無眼能見我, 就把臉蒙蔽。盜賊黑夜挖窟窿, 白日躲藏, 並不認識光明。他們看早晨如幽暗, 因為他們曉得幽暗的驚駭。" 約珥書 2:9也說, " 他們蹦上城, 躥上牆, 爬上房屋, 進入窗戶如同盜賊。"

箴言 6:24-25, 30-31說, "
人與盜賊分贓, 是恨惡自己的性命;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懼怕人的,陷入網羅;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 "賊因飢餓偷竊充飢,人不藐視他, 若被找着,他必賠還七倍,必將家中所有的盡都償還。"

耶和華 神稱末世的教會會眾為賊窩, 耶利米書7:8 -11說,
"看哪! 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你們偷盜, 殺害, 姦淫, 起假誓, 向巴力燒香, 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 在我面前敬拜, 又說: 我們可以自由了, 你們這樣的舉動, 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麼。這稱為我名下的殿, 在你們眼中, 豈可看為賊窩(a den of robbers)麼! 我都看見了, 這是耶和華說的。"

馬可福音11:15-17亦說,
" 他們來到耶路撒冷, 耶穌進入聖殿, 趕出殿裡作買賣的人, 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 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便教訓他們說、經上不是記著說: 『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麼? 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a den of thieves)。"

現在我們要來看看聖經中"賊"的例子, 做賊的就是 神律法的違法者(lawbreaker)。
1). 在舊約中, 亞干(Achan)犯罪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當艾城被以色列人佔領後, 約書亞記7:1-26說,
" 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 因為猶大支派中, 謝拉的曾孫, 撒底的孫子, 迦米的兒子亞干, 取了當滅的物(took of the accursed thing)。耶和華的怒氣, 就向以色列人發作。 於是約書亞清早起來, 使以色列人按著支派近前來。取出來的, 是猶大支派。使猶大支派近前來, 就取了謝拉的宗族, 使謝拉的宗族, 按著家室人丁, 一個一個地近前來。取出來的, 是撒底。 使撒底的家室, 按著人丁, 一個一個地近前來, 就取出猶大支派的人謝拉的曾孫, 撒底的孫子, 迦米的兒子亞干。
約書亞對亞干說: 我兒, 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 在他面前認罪將你所作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亞干回答約書亞說: 我實在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 我所作的事, 如此如此。我在所奪的財物中, 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 二百舍客勒銀子, 一條金子, 重五十舍客勒, 我就貪愛這些物件, 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裡, 銀子在衣服底下。 約書亞就打發人跑到亞干的帳棚裡。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帳棚內, 銀子在底下。 他們就從帳棚裡取出來, 拿到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那裡, 放在耶和華面前。
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 把謝拉的曾孫亞干, 和那銀子, 那件衣服, 那條金子, 並亞干的兒女, 牛驢羊, 帳棚, 以及他所有的, 都帶到亞割谷去。約書亞說: 你為甚麼連累我們呢? 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 將石頭扔在其上, 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 直存到今日。於是耶和華轉意, 不發他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 直到今日。"

亞干(Achan)乃是藉由耶和華的籤, 查出他貪愛財物的罪行, 箴言 16:33,說 " 籤放在懷裡, 定事由耶和華。"

2). 當然, 還有另外一個在耶和華殿裡的例子值得我們深思: 獻平安祭的律法是這樣寫的, 利未記19:5-8說,
" 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 要獻得可蒙悅納。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 和第二天喫, 若有剩到第三天的, 就必用火焚燒。第三天若再喫, 這就為可憎惡的, 必不蒙悅納。凡喫的人, 必擔當他的罪孽, 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 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當先知撒母耳還是個小孩的時候, 身為大祭司的以利(Eli), 卻有兩個兒子是惡人, 他們不認識耶和華( sons of Belial; they knew not the LORD), 卻在耶和華的的聖殿事奉, 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撒母耳記上2:12-17說,
"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 不認識耶和華。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 正煮肉的時候, 祭司的僕人就來, 手拿三齒的叉子, 將叉子往罐裡, 或鼎裡, 或釜裡、或鍋裡一插, 插上來的肉, 祭司都取了去, 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 他們都是這樣看待。又在未燒脂油以前, 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 將肉給祭司叫他烤罷! 他不要煮過的, 要生的。獻祭的人若說: 必須先燒脂油, 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 僕人就說: 你立時給我, 不然我便搶去。如此, 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 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

以利(Eli)的兩個兒子何弗尼(Hophni)和非尼哈(Phinehas)得罪 神, 撒母耳記上2:22-25繼續說,
"以利年甚老邁, 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 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 they lay (of sexual relations 性關係的)。他就對他們說: 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 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我兒阿! 不可這樣, 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 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 有士師審判他, 人若得罪耶和華, 誰能為他祈求呢? 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 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以利(Eli)的兩個惡子, 強取豪奪耶和華上好的祭物, 這跟加略人猶大貪婪主耶穌基督福音事工奉獻的同罪樣! 耶和華最終唾棄了以利(Eli), 和他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
撒母耳記上4:11-15 說,
"神的約櫃被擄去, 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 非尼哈, 也都被殺了。當日有一個便雅憫人從陣上逃跑, 衣服撕裂, 頭蒙灰塵, 來到示羅。到了的時候, 以利正在道旁坐在自己的位上觀望, 為 神的約櫃心裡擔憂, 那人進城報信, 合城的人就都呼喊起來。以利聽見呼喊的聲音就問說: 這喧嚷是甚麼緣故呢? 那人急忙來報信給以利。那時以利九十八歲了, 眼目發直, 不能看見。"

3). 神親口點名撒但是一個賊。
耶穌召喚十二個門徒, 神已經知道加略人猶大的整個圖謀, 馬太福音10:1-4說,
"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 給他們權柄, 能趕逐污鬼, 並醫治各樣的病症。這十二使徒的名, 頭一個叫西門, 又稱彼得, 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 和雅各的兄弟約翰。腓力, 和巴多羅買, 多馬, 和稅吏馬太, 亞勒腓的兒子雅各, 和達太, 奮銳黨的西門, 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Judas Iscariot)。"

跟隨主耶穌三年後, 約翰福音 12:1-6 說,
"逾越節前六日, 耶穌來到伯大尼, 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處。有人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 馬大伺候, 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 抹耶穌的腳, 又用自己頭髮去擦, 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有一個門徒, 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 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 他說這話, 並不是掛念窮人, 乃因他是個賊(thief), 又帶着錢囊, 常取其中所存的(This he said, not that he cared for the poor; but because he was a thief, and had the bag, and bare what was put therein.)。"

這個賊是個殺人犯, 路加福音22:1-3說,
" 除酵節, 又名逾越節, 近了。祭司長和文士, 想法子怎麼纔能殺害耶穌, 是因他們懼怕百姓。這時, 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 他本是十二門徒裡的一個。"

現在我們知道, 在同一個會眾中並非所有的弟兄姊妹就是主裡的弟兄姊妹, 其間屬靈境地, 正如同哥林多前書 5:11-13說,
"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 若有稱為弟兄, 是行淫亂的, 或貪婪的, 或拜偶像的, 或辱罵的, 或醉酒的, 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 就是與他喫飯都不可。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 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 至於外人有 神審判他們, 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所有這些假弟兄認賊作父, 約翰福音8:44說,
"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 你們父的私慾, 你們偏要行, 他從起初是殺人的, 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 他說謊是出於自己, 因他本來是說謊的, 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這些假基督徒自以為他們一心一意真心事奉全能的主神?其實他們都有一個邪惡的慾望, 詩篇50:16 -20說,
"但 神對惡人說: 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 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其實你恨惡管教, 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你見了盜賊, 就樂意與他同夥, 又與行姦淫的人, 一同有分。你口任說惡言, 你舌編造詭詐。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 讒毀你親母的兒子。"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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