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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7 12:38:18瀏覽31157|回應3|推薦11 | |
關鍵字:慢性處方簽、處方釋出、診所、社區藥局、藥局、醫師 劉醫師問,「總有病人來診所時就問,你們這裡可否一次開一個月的藥?可否開立3個月的慢性處方箋用藥?可否拿處方箋在別的藥局領藥?如果不開長天數的處方箋,擔心病人另外找診所而造成流失,但是如果開立28天、2個月、3個月的長期處方箋,既賺不到診察費(每次約300元)、藥價差(1000元/月)、藥師調計費(每次平均約30元)、特殊心理治療(每次約300元)等費用;原本一個病人看診,一個月看兩次可以平均賺約2000元,開成一個月損失一次診療費300元,若開成3個月的慢性處方箋,又沒回診所拿藥,原本可以賺6000元,真的只賺得到約2000元,年營業額馬上只剩3成,慘不忍睹,怎活得下去呀?我知道你開業以來,不作處方釋出,及慢性處方箋,所以問問學長你的想法?」 王醫師道,「學弟呀,先說慢性處方箋的部分,若開2個月慢性處方箋,而病人沒回診所領藥,年收入頓時腰斬,若開3個月,則只剩三分之一,誰會作這樣自掘墳墓的矛盾行為呢?」 「而健保局的核刪,及依比例回推扣款,是以單次的看診申請費用為標準,你開7天,藥費申請的少,扣的也少,如果你一次開28天,其單一筆的核刪、扣款,相對之下損失的金額就大很多了;而且依比例回推,抽審5%就要回推20倍的扣款,真是天數開越長、賠越多;只好折衷一下,通常是開10天或14天,單筆申請金額較少,健保局比較能接受(健保局會以電腦排序,把單筆申請金額高的案件先挑出來,直接蓋上「逕行使用高價藥」就退回來要你寫理由,但是,錢先扣住了;所以單筆金額申請高的,很容易被挑出來);抽審沒過被扣款時,也還能減少損失。」 「那些有作慢性處方箋釋出的內科診所,還不是想盡辦法套牢病患,有的把處方箋扣在診所,或是病人如果不回診所領藥,下次就不再開立;要診所捨得放棄藥價差這區塊的收益,你想想,佔了營業額4至5成的比例,真的是很難配合的政策。」 「我們精神科診所,除了診察費、藥費之外,還可以申請一筆特殊心理治療的諮商費用,一個人約300元,如果開立慢性處方箋,等於白白放棄了這權力,當然我是不會考慮損己利人的善心行為。」 「新病人來看診的時候,通常我會先處方7天的用藥,然後依序開為10天,當開到14天時,通常我就不會再往上加,除非是病人很嘮叨(威脅要向健保局申訴之類),或是住的比較遠等因素,才願意作一點讓步,開為21天的給藥。」 「所以健保局炒得火熱的廣告,什麼可以開3個月的慢性處方箋、可以到居家附近的社區藥局領藥(處方箋釋出)、可以開28天的處方藥,原則上我通通不考慮,主要還是經濟因素的考量,說穿了還不是藥價差、諮商費、調劑費等,還有遇到健保核刪回推時的損失,開的天數越多賠越多;反正你為病人想,病人不會為你想,健保局更不會為你想,不如就為自己多想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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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