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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診所未看診給藥 健保局查出疑點 看診時間太短 影印相同病歷送審 若違法屬實 將依法開罰
2023/04/22 07:21:53瀏覽1209|回應2|推薦29
切〔高雄報導〕高雄市某精神科診所,被檢舉醫生沒有看診給藥,通常只看第一次初診的病人,之後就讓病人直接在櫃台掛號領藥。健保局經過調查,發現該診所有多項違規情事,包括醫生看診時間過短、病歷資料重複貼上影印紙等。健保局表示,若違法屬實,將依法對該診所進行停約處分。
  根據健保局的調查,該精神科診所的醫生通常只看第一次初診的病人,並告訴病人如果想要找他談一談,再跟櫃台說;否則就直接在櫃台掛號領藥。這導致很多病人都只有看過第一次,之後就沒有再接受醫生的診察和心理輔導。
  健保局發現,該診所的醫生看診時間過短,有些病人只用了1、2分鐘就結束了,甚至有些病人在1分鐘內就看完了;或是有些時段醫生在5分鐘內就看了3個病人。這對於精神科來說是很不尋常的,因為精神科需要花時間與病人進行會談和心理輔導。
  此外,健保局也發現該診所的醫生在填寫病歷時,有懶惰抄襲的嫌疑。因為醫生多數只看過第一次的病人,而每次抽審時就只是根據第一次的資料修修補補。如果同一個病人被抽審兩次以上,就會發現醫生直接把上一次寫的資料用影印機列印,然後貼上病歷送健保局抽審。這樣的作法不僅不符合醫學倫理,也可能造成病人的身心健康受到威脅。
  健保局表示,按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於特約期間有以不正當行為或以虛偽之證明、報告或陳述,申報醫療費用者,保險人應予停約一至三個月,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七款定有明文,因此,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如有前開違規情事時,受停止特約處分之對象即為違規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若違法屬實,將依法對該診所進行停約處分,以維護全民健康保險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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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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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半分鐘
2024/03/22 07:11

的復健醫師每次看診時都問   好點嗎

我說稍稍的有點進步

他便說   很好   那就照舊大笑


若說  差不多

他說  那還要繼續做大笑


2419
2024/01/09 01:38

目前在非精神科拿Zolpidem,最近因為其他問題求診(非精神科非失眠),在醫生開藥前,我告知自己在服用此藥,醫師問了一下我那邊回診的狀況,我脫口而出,"其實我都只有拿藥,我已經三年沒有進診間,沒有看到醫生了,只有第一次有看診,後來拿藥跟櫃台說就好"

醫生聽完,建議我去大醫院看身心科,他覺得很扯,說"同樣的病歷可以用3年不必看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