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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06:42:06瀏覽2936|回應2|推薦12 | |
我問:健保價才幾塊錢,我要自費買,醫生居然用好幾倍的價格賣我,怎麼辦呢? 一名民眾因為要前往大陸工作半年,到診所看診時請醫生開久一點的藥。沒想到醫生只願意開兩個月的量,每天吃兩顆藥,總共120顆。當民眾要求自費再買120顆時,醫生竟然開出2400元的價格,讓民眾傻眼。 民眾表示,這種藥的健保價只要600多元,不明白為什麼醫生要賣到2400元。他認為醫生是因為賺不到健保的檢查費和診療費,就把費用都算在自費藥上,他覺得這樣太誇張了。
沒想到醫生卻不服氣地回嗆他:「這裡是醫療院所,不是賣藥的。你不滿意就自己去外面藥局買!」讓民眾感到非常無奈和氣憤。他只好自己去外面找藥買,並向衛生局投訴。
衛生局表示已收到投訴案件,將會派員調查此事。根據《醫療法》第22條第1項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違者將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另外,健保局也提醒特約醫療院所,在提供自費項目時,必須符合資訊公開和開立正式收費單據的規定。
※※請問:你會遇到醫生說,健保只能開這樣,更多天要自費的情形嗎?
請你先看一下,收據上的藥品費用,再比對醫生所說的金額,如果比健保給付價多很多,就可以考慮,自己去外面的健保藥局問問看,有時真是趁人之危,趁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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