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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6 10:48:35瀏覽3081|回應1|推薦43 | |
耶穌的比喻常帶著一種奇特的幽默。他似乎喜歡用反向人物(anti-hero)來當主角,例如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或是不義管家的比喻,而不義的法官則是另一個。 經文敘述如下:耶穌向門徒們講一個比喻,要他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他說:「某城有一個法官,他既不敬畏上帝,也不尊重人。那城裏有一個寡婦常常去見他,請求他主持公道,制裁她的冤家。這個法官一直拖延,但後來心裏想:我雖然不敬畏上帝,也不尊重人,可是這個寡婦不斷地煩擾我,不如為她伸冤,免得她經常上門,糾纏不休。」 主接著說:「你們聽聽那不義的法官所說的話吧!難道上帝不會替那些日夜向他求援的子民伸冤嗎?他會延遲援助他們嗎?我告訴你們,他一定儘快為他們伸冤。可是,人子來臨的時候,他能在世上找到這樣堅持的信心嗎?」(路加福音18:1-8) 這個比喻裡兩個人物。寡婦可說是當時社會裡最沒地位,經濟上可能也是最困窘的;偏偏她的冤屈要申訴、求助的對象,是一個不怕天、不怕人、不義又冷漠的法官,所以她的生活前景堪稱無助與無望。 但正因著她的處境如此低落,她能作的就是每天去纏磨那個法官。她去了,冤屈未必得到仲裁;但不去,肯定是得不到處理。 就是懷著那麼一丁點的希望,她每天離開家門,前往官府。 最後那個不義官決定為她伸冤,只是想擺脫這個人! 耶穌的話語一轉:上帝難道比不上那個不義的法官?上帝難道不理會祂的子民? 然後我們若是看上帝的判決,我們會發現,上帝比那個不義的官更加不義! 事實上,如果上帝真的擔任世上法官,祂的判決絕對是最不公正,最沒公義的:祂居然判無罪的為有罪,而有罪的為無罪,還把那無罪者原本擁有的聖潔,公義,智慧,救贖,歸於那本來是有罪的。那真是一個荒謬至極的判決! 更荒謬的是,仲裁的時刻,那位無罪者還為有罪的人求情:「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所作的是什麼。」然後以其身軀,承擔所有人的罪行和罪性,接受上帝對「罪」的刑罰。 大概許多人不會也不想接受這樣荒唐的判決。除非就像那個寡婦,前景既無助又無望,接受了,就算空歡喜一場,或是成為人的笑柄,也罷了!但不接受,可能就損失一個生命光景或許得以轉變的機會。 所以,世上自知生命光景貧乏的,愚拙的,卑賤的,軟弱的,覺得不會有什麼損失的,就會來領受上帝恩典的福音,但自以為聰明,高尚,強壯和富有的,對於如此不公平又無正義的判決,就不屑一顧。 曾經,我在為一個人的生命情況禱告。過程中,我真能認同那個天天去纏磨法官的寡婦,晝夜,我就是在上帝面前切求著,救那個人脫離仇敵的網羅,並讓耶穌基督的生命成形於其形體之內。 有一天,我極力祈求上帝將祂那荒謬的判決應驗於那個人的生命,讓本來屬於耶穌基督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成為那個人能得到的。 在不斷的呼求裡,我明白了耶穌在這個比喻裡最後的提問:有多少人堅心相信上帝那最不公義,卻是好的難以想像的判決,乃是真實的應許?是願意接受的人就可以得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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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