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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需不需要守十誡?
2014/01/20 13:12:17瀏覽33781|回應40|推薦60

「基督徒需不需要守十誡?」

曾參加的一個聖經詮釋講座,講員問的第一個問題。

答案應該很明顯,不是嗎?所以沒有人回答。

百來個學員靜默著,講員也微笑看著大家。幾分鐘之後,我鼓起勇氣,舉手:「不需要。」

坐我前面的人回頭瞪視我一眼,他胸前的名牌,除了名字,還寫著某某教會的牧師。

「為什麼?」講員問我。

「因為我們不是『摩西之約』下的以色列人。」

我承認,這麼說的時候,心是怦怦狂跳:面對這麼多教會牧者,我,一個小小的信徒,居然敢挑戰十誡的遵守與否?

「是的!基督徒不需要守十誡!」講員說道。不少學員發出不可置信的驚疑聲。

「如果我問你們,基督徒需不需要獻牛羊為祭,你們一定說,不需要!而那些獻祭的規矩和十誡一樣,都是神透過摩西,與出埃及之後的以色列人,在西奈山訂定的。那麼,為什麼獻祭的部份可以不守,而十誡還是必須守呢?」

看的出來,多數學員是初次面對這樣的提問。

我們都知道,耶穌基督成了替罪羔羊,為眾人贖罪,所以我們如今無須再以牲口為祭物,來博得神對人的接納。

「你們當中有不少是教會牧師或是傳道人,你們一定教導過會眾,要守十誡,對不對?」在座的,有幾個人誠實的點了點頭。

為什麼?

「因為耶穌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而且不但我們自己要遵守,也要教導人遵行。」有人引用經文回答著。

「如果舊約裡以色列人必須遵行的許多規條,例如食物的選擇,衣物的質料,節期的謹守,如今,都不再是對基督徒的約束。那麼,我們是按著什麼標準,來決定什麼該守?什麼可以廢除?」

講員要我們翻開了馬太福音第五章,17節:耶穌說:不要以為我來的目的是要廢除摩西的法律和先知的教訓。我不是來廢除,而是來成全它們。

成全(Fulfill)什麼?怎麼成全?」他問道。眾人陷入深思。

新約福音書記載了耶穌的一些尖銳教導,例如仇恨人,犯姦淫,愛仇敵,不為衣食憂慮,不要論斷人;還有要祂的門徒顯出的「正義」(righteousness),必須勝過當時那些謹守律法的宗教領袖的表現,否則根本不是天國之子。

顯然,祂所說的,不是普通的道德理想或是觀念而已;而是越過外表可見的行為,直指內心。

然而管制心思意念,比約束外在行為,更加困難。

如果耶穌只是以聖人身份,設立這些高標準,以此來制量人,那祂根本找不到一個達到標準的,祂所傳達的,也不是福音了。

但是如果把登山寶訓開始所列出的七福,以平鋪直敘的字句表達,也許我們才看出耶穌選在什麼地方來與人相遇。

「當你到了自己的盡頭,就會發現,那是天國的門口。

你試圖離我而活,但是當你為這動機哀慟時,你就能從我領受安慰。

當你停止抵擋,容許我整頓你的內在生命,你會得著超乎所期待的。

當你開始厭惡罪,饑渴慕義時,我會讓你的生命飽足滿溢。

當你對人生發憐憫之心,你也必蒙我所憐恤。

當你停止自己的籌算,就能看見我的作為。

當你幫助人彼此合作,也與神和好,而不是抗拒,或互相爭兢,你就在神的家中有份。」

誰喜歡那種走投無路的情況?只有少數被驅策到盡頭的人,就是在被人棄絕,一無是處,一無所恃時,發現神並不摒棄自己,才體會出耶穌基督所說的「福音」:

「來吧,所有勞苦、背負重擔的人都到我這裏來!我要使你們得安息。你們要負起我的軛,跟我學,因為我的心柔和謙卑。這樣,你們就可以得到安息。我的軛是容易負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因此,整體而言,對耶穌的話語有反應的人不多,覺得需要祂的人也不多,願意與祂持續同行的更少。

人的盡頭,的確是天國之門。天國之子,是置之死地而後生的人。

歷世歷代,少數就近耶穌的人,他們因著相信,於是就經歷耶穌基督所說的:「人為朋友犧牲自己的性命,人間的愛沒有比這更偉大的了。我把你們當作朋友,。。。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

基督徒,就是那些曾走到自己的「絕境」,在那裡認識耶穌,從祂得了新生命,也以耶穌為至友的人。

他們的生活顯出這個事實:尊父神為大,也學習愛人,不是因著「誡命」的要求,而是出於愛---首先從耶穌那裡領受的愛,在他們裡面成為活水,再源源涌流出來。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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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2014/01/24 13:33

實在很好奇,當講員講課完,其他的牧者是如何回應的?

這個問題實在充滿了挑戰性!接樓下的回應,我在想,基督徒守十誡比較難?還是遵守登山寶訓比較難?或,作個新造的人比較難?都難!因為,若仍在老舊生命裡面,沒有一樣「持守」得住!

不論是否「需要」守十誡,但是,我們「需要」的是那活水。不論是否「需要」守十誡,但是,我們必須「需要」重生,才能見、進神的國。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4-01-25 11:17 回覆:

哈哈,那天講座結束,有好些人留下來,與講員‘細談’。BTW, 這個講座是在台北舉辦的。

‘需要’重生---這是耶穌說的,可是當時尼哥底母,這個猶太人領袖不懂,現今,相信也有不少人不明白,尤其華人文化背景,重生,和轉世再生,常聯想一起。

重生,卻是和‘死亡’相連。沒有死亡,就沒有重生。不覺得乾渴,就不會渴望‘活水’。


WY
從十誡到基督
2014/01/24 12:58
看這篇博文和回應,讓我想起一個電影場景:
Sabrina: Dad, are you telling me you have a million dollars?
Mr. Fairchild: No,
a little over two million.
電影鏡頭裡, 爸爸回答No 和 a little over two million 之間有一個停頓,造成一個喜劇效果。

可不可以讓我用這個電影場景來模擬一下:
問:“要不要守十誡?”
答:“不要”
“只要持守耶穌在我們的生命中”

持守耶穌在我們的生命中比持守十誡更難,也更豐盛。十誡說“不可殺人”,而耶穌在登山寶訓裡說恨人的就是殺人了,諸如此類。箴言說:“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保守我們的心,就是永遠讓耶穌坐在我們心中的最高寶座上,對我而言,是最難的一件事。

羅馬書曾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舊約時代,以色列人要守十誡,外邦人要守的律法是他們的良心。

那今天的恩典時代,我們要守的又是什麼?答案也在羅馬書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如果沒有基督的生命,登山寶訓也許會成為新的律法主義,更高更難守的律法,所幸,耶穌在登山寶訓的一開始就道出秘訣,就是回到起點,承認我們不能。(順便贊一下,這篇博文裡最讓我驚豔的是對七福的詮釋)如果我們守得住律法,耶穌就不必死了。讓我們回到墮落的起點吧,最初亞當和夏娃要守的不過是一條命令“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最簡單的一條命令都守不住,何況十誡。 新約是更美之約, 美在耶穌的生命成為我們的生命。

耶穌是安息日的主,也是十誡的主。

PS:有回應說“男生的試探是眼睛, 女生的試探是聲音”。眼目的情欲是對所有人吧,當日夏娃看那果子“也悅人的眼目”啊。曾在網上看到一句話,今天的世代已進入一個“男色”的世代。想想瘋狂追逐男明星的女粉絲們,誰敢說今天女人的眼睛就不被試探?在教會聽見有姐妹誇別的姐妹,“你今天穿的好sexy 喲”,我在心裡哀鳴,什麼是sexy? 看見你,就想到性,這是恭維稱讚嗎?求主憐憫我們。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4-01-25 11:35 回覆:

謝謝你用電影場景來帶出十誡與基督 微笑

你講的很是,一條誡命都守不住,何況十條?何況管束紛雜的心思意念?

但是,有耶穌基督的生命,從根本就是美好的,長出來的果實---言行舉止---會有不美好的?

許多基督徒不認為自己是在律法主義裡,但是頭腦知道自己在恩典時代,不表示生活的表現就顯出恩典的印記。信主多年的信徒,誰沒有在教會聚會中聽到這樣的告誡---‘要’多讀聖經,‘要’多禱告,‘要’多服事。。。。誰沒有在‘疏懶’後,覺得罪咎---不一定是對神,而是對教會的領袖。烏雲飄過

當我再仔細思量福音書之後,才發現,原來,耶穌基督的恩典是那麼容易領受---如果我知道自己是那麼貧窮,卑微。


小信
2014/01/24 10:27

需不需要,能不能,願不願意,是境界不同。如果因為做不到就可以不做?

基督徒需不需要奉守十一奉獻?I don't think so. But God wants us to be a generous giver.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4-01-25 11:42 回覆:

十一奉獻,也是那天我和講員討論的,當然這也是摩西之約的一部份。而且如果細讀申命記,會發現十一奉獻的實行,也不是那麼簡單的,還分三年的,七年的,與第一,二,四,五年所實行的,是不一樣的。(那基本上也是以色列人的一個稅制。)

是的,基督徒不必‘守’十一奉獻。基督徒是神的兒女,神家中的一切,都是屬乎兒女的。兒女使用,分享,都是神的‘東西’。有這樣的信心,奉獻,不是勉強而困難的。


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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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想法, 但, 不代表貞吟的。
2014/01/22 18:00

貞吟可能先睡了, 我還在陪小孩做功課熬夜, 所以, 我還有點時間。 嘻嘻!

我想, 貞吟的這個主題: 基督徒需不需要守十誡? 我看到的是: 貞吟不是說基督徒"不需要"守(雖然文章最上頭, 貞吟舉手對講員說"不需要"), 而是, 不要像舊約的法利賽人那樣, 只是做表面功夫, 而內心毒如蠍子。 (這是主說的, 不是我說的喔!)並且,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 壞到極處, 誰能識透呢? (耶:17:9這也是主說的喔!)

因此, 靠著自己的能力守住律法的目的是什麼? 只是為守律法而守嗎? 那麼守不住的該怎麼辦? 通通如以色列人進曠野的命運嗎? 老的一代全死在曠野嗎?

貞吟提到: 祂所說的,不是普通的道德理想或是觀念而已;而是越過外表可見的行為,直指內心。然而管制心思意念,比約束外在行為,更加困難。

最末段貞吟也加強提到愛神愛人:

尊父神為大,也學習愛人,不是因著「誡命」的要求,而是出於愛---首先從耶穌那裡領受的愛,在他們裡面成為活水,再源源涌流出來。

所以, 同理可證, 貞吟提醒的是比十誡更高的兩條誡命, (一) 愛人(不只不可殺人, 還要愛殺你的人喔!)。(二) 愛神(不只不可有別神, 還要愛神, 跟隨耶穌喔!)。

最後, 約翰福音14:15說: 你們若愛我, 就必遵守我的命令。哇! 命令更多了.....!

但, 可喜的是, 愛, 本身來自於神, 神就是愛。人, 其實根本不懂得愛人, 有 也是帶有瑕疵和有限。所以, 我們要支取神的愛, 當自己得到耶穌十字架捨己的愛後, 就可以愛人, 如愛己。

這些是我自己看到的, 但不能代表格主的立場。我想貞吟是希望大家討論, 透過討論和激盪, 讓真理的靈, 親自向我們的心說話。大家永遠就難忘。我們就等貞吟起床吧! 哈哈哈! 我也要睡了。睡睡大家晚安, 不! 是早安! 汗汗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4-01-23 08:31 回覆:

哈哈!應該睡覺的時間,你還能清醒,有條理的說話,那真是聖靈內住。

是的,十誡是神透過摩西和以色列人訂定的,那是十誡出現的第一個場景。

而神與基督徒訂定的是透過基督的’新約‘。

如果基督徒需要守十誡,那麼就必須探討,摩西之約與新約,有沒有關連?基督徒和以色列人,有沒有關連?

守不守誡命之前,基督徒更要先明白,我們的身份是什麼?我們到底在信什麼?而,如果摩西之約還有效,神為什麼需要訂定新約?


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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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2 16:24

可是耶穌把律法的門檻弄得更高哦,高到無人可以跨越。

原來如此,既然耶穌的要求那麼高、做不到,那就乾脆不用做了?

羅馬書 3:20 -31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這些律法,連不信耶穌的人都知道非守不可。

基督徒居然不用守?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4-01-23 08:10 回覆:

你問了一個絕好的問題:

既然耶穌的要求那麼高、做不到,那就乾脆不用做了?---我們人類可能有此選擇嗎?

這裡還可以再問一個問題:這些誡命既然那麼重要,一般人都要守,那麼基督徒守這些誡命,目的何在?

同樣的,耶穌給予那麼高的要求,挫折我們?定罪我們?如果不是,那麼耶穌的目的何在?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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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
2014/01/22 13:37
我知道這個話題有可能引來異議的辯論,所以我原來不打算多言。

我曾經接待一個猶太人客戶,他非常的 rigid 死心眼。確認航班的時候,他一再叮嚀,別忘了他的猶太餐。星期六他在酒店裏,不開燈,不搭電梯。他住澳洲,星期六不開車......生活如此,真的不是我可以認同的。

十誡也是類似的舊約摩西律法,如果仍然當成律法一般的強迫,難怪基督教生出不同門派,自定門規。連安息日都可以有不同的觀點,不等於現代人的輪休嗎?

我是基督徒,最怕碰到有強迫性的基督徒。我相信聖靈,事實上有很多牧師也是相信的。有聖靈光照我們,我們的心性自然不會與神的指示衝突,但是我們不會因為刻意而受到捆綁。這是耶穌救恩的實證。

心意與行為都受到捆綁達人,行事容易出自自己的立意,難免走火入魔,可能走偏,就不適合領路了。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4-01-23 08:22 回覆:

這個猶太人是謹守他的猶太法規,安息日不能做這做那。但是,不知道他曉不曉得為什麼需要這麼做?他如此謹守的目的何在?

珍珠指出一個要點:心意和行為受到綑綁的人,行事容易出自自己的立意。

保羅在羅馬書提到,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律法如果變成一個綑綁,就達不到設定律法的目的。自己被綑綁後,還藉此再去強迫,綑綁人,那更不好了。


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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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2 11:57

不同意。

這是個既瘋狂又危險的教導。

基督徒當然要守十誡。

為什麼?

原因很簡單。

妳的主耶穌基督守十誡,所以妳也要守。

不守十誡的基督徒,是個什麼樣子?

一、除了耶穌以外,可以有別的神。

二、可以為自己雕刻偶像,可以跪拜那些像

三、可以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四、不必記念安息日,七日不要休息,要連續做工,就像愛錢如命的中國人一樣

五、不必孝敬父母

六、可以殺人。

七、可以姦淫。

八、可以偷盜。

九、可以作假見證陷害人。

十、可以貪戀人的房屋;也可以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荒唐!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4-01-22 12:50 回覆:

哈哈,不要緊張。我們其實是要探討:

需不需要守,能不能守,願不願意守?

當年,神,透過摩西和以色列人立約---十誡和其他相關的律法都包含在“摩西之約”裡。結果,在曠野,以色列人就開始造金牛犢;進入迦南,更是隨從那裡的人拜偶像。為什麼如此呢?

到底神給予人律法的目的是什麼?祂應該早就知道,人無法持守?

而耶穌來,的確也說過,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能廢棄,乃是要’成全‘。可是耶穌把律法的門檻弄得更高哦,高到無人可以跨越。

那麼,現代信徒有個抉擇,到底要守摩西之約,還是耶穌基督的新約?這兩者,應該本質一樣,但是實踐上,是不是有不同?如果沒有不同,神無須給予新約。


大海(穿新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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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2 09:50
瞭解了。謝謝新天新地。 這麼說,弟兄的試探比較大,因為幾千年來,女人的服飾年年更新,而且一年比一年性感。姐妹們就算無意試探弟兄,也不得不跟著時代潮流。 大海語錄之一:「末日近了,看女人的服飾就知道了。(已經到盡頭了)」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4-01-22 12:54 回覆:

大海說弟兄受的試探比較大,那麼大海是個君子---因為大海不說讓異性‘耳朵’受試探的話大笑

把女人的服飾和末日近了相連,大海的觀察也算是入微了。


新天新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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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大海
2014/01/22 07:02

男與女的試探, 都是從異性來的。 也就是說, 男生的試探來自女生。 若是女生穿得少少的, 露東露西的, 那麼男生的"眼睛"就要受到考驗。 大海說不要亂看是答對了, 但是, 要看是天性使然, 除非女生不露, 自重, 不以身體來吸引男生。 (若是姊妹如此, 是對弟兄有虧欠的。 )

女生的試探是來自於男生, 若是男生對女生的誇讚過了頭, 就是超過基本禮儀, 女生聽到男生的這些"甜言蜜語", 或是搞曖昧, 或是挑逗的"聲音"(包括文字與語意的傳達。), 女生的考驗就要來。這個部分大海就猜錯了, 並不是大海說的女生嗲裡嗲氣。

總的來說, 沒有夫妻之實, 就要謹眼慎聲 , 切莫互相虧欠才好。

你看, 這就是愛人的一種表現。若不是真心相守, 沒有婚約關係, 卻用身體或用誇浮的言語, 似有似無的引誘對方; 若有一方信以為真, 這不是叫人在不清不楚中受苦嗎?

PS: 男生的眼睛和女生的耳朵, 不是新天新地自創的, 是有醫學的根據。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4-01-22 13:01 回覆:

“沒有夫妻之實, 就要謹眼慎聲 , 切莫互相虧欠才好。”樓上有大海語錄,那麼這句,可以是新天新地語錄!

其實男生對女生,不一定只是對女性的讚美太浮溢,讓女性耳朵受試探;另一種試探,是以博得對方’同情‘的話語,讓女性生發不是從神而來的憐憫(mercy, compassion),只是人性的同情(sympathy),從同情發出關懷,慢慢在邪情私慾裡形成網羅。


De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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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2 05:41

馬可福音1017-31節是耶穌將守戒命與得永生之間的關係做了一個白話文的敘述。

自認守全戒命的自義是無法過神這一關。唯有跟從耶穌才能得永生。這個真實的永生必能成全所有的戒命。

跟從耶穌就是愛神,就是不愛這個世界。做不到怎麼辦?可以求。因為在神凡事都能。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4-01-22 13:04 回覆:

所以,要達到誡命的要求,最直接的,就是換一個生命---把無法守誡命的生命除卻,換取一個能自然活出誡命要求,而不覺得辛苦的生命。

這是捷徑,但很少人如此,真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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