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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1 13:21:59瀏覽1611|回應6|推薦64 | |
當年,釋迦佛於菩提樹下開悟後,驚嘆:「奇哉!大地眾生,俱有如來智慧德相。」 隨後發現這個不是東西的東西,物質器世間沒有一物可以拿來比擬宣說祂,以當時眾生的智慧是無法信受的,於是,起念想入涅槃,這個念驚動忉利天主,帝釋趕緊來請轉法輪。佛隨順請法當然接受,為接引眾生故,遂以宿住隨念智力觀摩過去諸佛如何接引有緣眾生,而訂定三轉法輪。
初轉法輪:宣說解脫道,十八界滅盡後有個本際獨存。 二轉法輪:宣說般若,有個空性心存在,名叫非心心(不是意識心的心)、無心相心(沒有意識心心相的心)。 三轉法輪:宣說唯識,那個空性心名叫如來藏,是法界的實相,一切萬有的本源。
不是東西的東西有無量名:本際、非心心、無心相心、如來藏、本地風光、父母未生前、…等。不是一般人所熟知的覺知心,祂的自處境界是很難宣說的。祂是開悟的標的,找到祂的人才能說明心。
《佛藏經》卷1〈1 諸法實相品〉:「世尊。我在靜處每作是念。世尊。乃於無名相法以名相說。無語言法以語言說。思惟是事生希有心。佛告舍利弗。如是如是。是事希有第一希有。謂是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CBETA, T15, no. 653, p. 782, c26-p. 783, a1)
舍利弗尊者讚佛說,佛能將沒有名相法、沒有語言法的畢竟空境界(本際),善巧方便譬喻解說,令聽者能理解而領悟到祂的存在,真是世界第一希有的事。
這世界第一希有的事就是 佛所施設夢的解構方法,娑婆世界其他宗教都沒有。佛將我們所熟知的身體解構為五陰(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所組合而成,再將它細解構為十八界(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六塵: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尤其,意識是依著意根觸法塵後由第八識輾轉而生,是生滅無常的。
唯識家再將意識心微解構成52心所法(功能),下文以五遍行心所法(觸、作意、受、想、思)及五別境心所法(欲、勝解、念、定、慧)來略說一念不生的靈知心是意識心,不是真心如來藏。行者若能於定境中確實觀察這些心行(心的運作),就會捨棄意識心是常是我的邪見而斷我見。斷我見是找到真心的必要條件。
定境是由如來藏心所變生,而修定行者是以意識心的「作意」心所令意識心的「念」及「定」心所安住於定境中,再以觸、受、想、思、欲等心所來處事應對,故能於六塵境中了了靈知而刻意地不分別,其實在不分別的當下就已分別完成,因為自知不分別的緣故。然而,真心如來藏無始劫來從不與六塵境相應,祂沒有意識及意識界(註1)。
禪那又名靜慮,阿羅漢們在定境中依佛所說,觀察十八界確實生滅無常、苦、空、無我,同時觀察器世間的山河大地,一樣生滅變易無常,如是「見」如是思惟,而心得決定,確定佛是如實語者。可是,再深入思惟:「將十八界我滅掉後,沒有我不就成了斷滅嗎?」出定後,請佛開示,佛告知:「將十八界我滅掉後,有個本際獨自存在。」阿羅漢信佛語,於捨報時將十八界我滅掉後,入無餘涅槃不再於三界(無色界、色界、欲界)中生死輪迴,這是於夢中解脫,他並沒有醒來,沒有親證本際故。
台灣及大陸的佛教界大都教學人於靜坐中保持一念不生,這是禪定,不是禪那。
菩薩道行者遵循 佛所施設的夢的解構方法,於定境中現觀十八界及器世間的山河大地確實生滅變易無常、苦、空、無我,都是虛妄存在的空相,而自覺自己在夢境中。於是,他透過參禪而找到本際(真心如來藏)的當下,就醒了!能現觀空性真心的真實性與如如性,同時體驗祂在蘊處界配合覺知心的無間運作,心得決定:己身與山河大地都是如來藏所幻化的夢境,堅信佛是如實語者,而勇敢地邁向成佛之道。
《全》劇中以一個道具陀螺是否旋轉來分辨,人現在是處於「現實」或「夢境」。 那麼,我們是否夢醒當然就以是否開悟明心為準則,而這準則也被非佛教徒所認可,如,克里希那穆提 (J. Krishnamurti 1895-1986)、奧修 (OSHO,1931~1990)等。
至於,藏傳佛教(喇嘛教)中應成派或自續派的喇嘛們不承認有第八識如來藏或錯認意識的細心為真心,迄今仍活在他們祖師所建構的香巴拉大夢中,不曾醒過,因為不論是觀想成佛或男女雙修的淫樂境界都不離意識界的緣故。
夢醒有什麼好處呢?
(1)夢醒之後(明心)才能轉依空性心如來藏的真如性,「腳」踏兩條「船」(有與無,真實與虛幻)行於中道,於夢境中不起顛倒想,如理作意地思惟,持守道共戒(註2),遊戲人間隨緣消舊業,利樂有情永無盡期。 (2)明心之後,未來世不墮三惡道(畜生道、地獄道、餓鬼道),唯除願力。 (3)明心之後,才能內門廣修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萬行,將來才會成佛,否則,只能外門廣修六度萬行,當個記名佛子,不免六道輪迴。
發真正菩提心(發願未來要成佛)的學佛人何不來參與這難得值遇的「夢醒」行列?!
(註1)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卷1:「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CBETA, T08, no. 251, p. 848, c11-10) (註2)《佛遺教經論疏節要》卷1:「發慧斷惑。是道共戒。具斯二戒。定慧雙修矣」(CBETA, T40, no. 1820, p. 850, b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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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