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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3 03:33:19瀏覽8165|回應11|推薦39 | |
這兩天馬唯中的婚事,被綠營狂諷臭轟。為何這些名嘴不正眼看清楚馬唯中,一個成年人滿廿一歲,具法律上的行為能力,結婚是她這成人自家的事,而不是他父母的事,她高興這樣做,是個人行事方針與凖則,攀拖她父母作甚?即使是馬家的事,要你外人來嚼什麼舌根,台灣人迂腐食古不化,廿一世紀了,竟還會不爽成這個樣子,那何不聯名集体具狀去告他們馬家敗壞台灣人的善良風俗?
私下結婚不告之父母,這事我當年也做過。話說古早以前,在大學讀書時,我說服了女朋友,兩人私下約好瞞著人偷跑去法院公證結婚,事後各自回家不曾告知任何家人。 那回到法院如儀辦理手續,我們還出糗少了一位證婚人,那時代法院公證結婚,需要兩名公證人,我們事先未打聽清楚,我只找了一位死黨同學一道去,到了簽結婚證書時才發覺不符,少了一個公證人,急得臨時在公證處抓瞎,隨便抓了一位路人曱,拜託他幫忙做我們公證人,這人上法院辦事正好帶有印章,於是被請來在結婚證書上蓋了一章,成全我們的好事。 辦了婚姻大事,分道各自回家,守口如瓶,然而卻借了一位同學家的場地開自助舞會拍提,三數知情的同學知道是慶祝結婚,可是對不知情的都只說是訂婚。本以為兩人家裡不可能有人知道,不料還是從禍首我這邊爆料抖開來,話說無事,突然有一天父親回來大發雷霆,跟我母親咆哮,這不肖子大逆不孝,竟然瞞著家人私自已公證結婚了。天衣無縫的事竟然會漏氣出來,原來是校園名歌星李建復之母親特地找上我父親告訴他,你兒子己經公證結婚了,你到底知道不知道?把我父親楞在當場,莫名其所以然,弄清後,把他氣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以為是瞞天過海的事,竟然還是逃不過上天法眼,在父親怒責痛罵下也因此才弄清原委,原來是法院公證處那位證婚法官特地去轉告他的老師, 司法官訓練所所長,也就是李建復的父親, ★ ★ ★ ★ 感恩電家族編輯推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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