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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3 19:14:12瀏覽117|回應0|推薦0 | |
評析:勞工應否有颱風假?答案是肯定的,但勞委會就是不敢做,講白點就是怕工商團體反彈,勞工團體的反彈,咱們勞委會倒是不怕,原因很簡單,就是勞工團體不夠力,勞工想有颱風假,先找『有力人士』出面爭取再說吧。
死1個打工族 換2字遺憾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特稿】 勞工應否有颱風假?勞委會今天面對勞工團體三度陳情,仍不脫陳年老套的說詞,總歸一句話說,就是一切交給勞資協商,但是一個打工族之死,透露的訊息應該不只如此。枉死的董同學,冒著生命危險出勤,工時只有47元,雇主也沒有投勞保,勞委會的回應,不應只有制式答案! 目前人事行政局如果颱風天宣布不上班不上課,民間企業多半跟進,至於放假是否給薪,按照現行規定,颱風假不屬勞基法第37條主管機關規定的「放假日」,因此雇主可以不給薪。但因為颱風不能歸責於勞雇雙方,勞委會曾有行政函解釋,勞工若不能出勤,不能視同「曠職」,也不能影響「全勤」。 回想周日「薔蜜」颱風的狂風暴雨,很多人都心有餘悸,而當多數人端坐在家躲颱風時,多數打工族卻得冒著強風豪雨出勤,勞委會老是援引過去的說詞,難怪勞工無法接受。尤其隨著服務業大量竄起,勞工意識高漲等,只靠10幾年前的標準答案,恐怕很難面對勞工團體的檢驗。 相較過去製造業為主的產業型態,改變最大的是服務業的竄起,打工族的暴增。根據非正式統計,目前打工族至少有18 萬人,這些人遍佈在各賣場、餐廳、小吃店、連鎖飲料店等,正是颱風天生意最好,或是最需要出勤對象,如何確保其勞動權益,絕對不容忽視。 打工族在整體勞動條件中,一直是最弱勢的一群,從勞健保到工時、加班等條件,與正職勞工難以抗衡,原因不是法令不齊全,而是雇主刻意迴避法令規定,勞工也不知捍衛自身權益,枉死的董同學,打工工時竟只有47元,勞委會如今面對勞工颱風假,又只是拿出教條法令回絕,當然難以服人。 勞委會認為颱風視同天災,無法歸責於雇主,如果勞工不提供勞務,不能要求雇主給薪,但為何勞工就要全數吸收,不出勤就扣全薪。此外,公務員為何可以享有有薪颱風假? 難道人民就應拿納稅錢付公務員的薪資?勞委會又說,勞工颱風天可以抗拒出勤,實情是,誰敢向老闆說「不」,更別說連投勞保都不敢要求的打工族。 【2008/10/03 聯合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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