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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1 20:57:17瀏覽273|回應0|推薦0 | |
勞動部宣布,最快後年起,勞工若因雇主歇業關廠、清算或破產,遭積欠的退休金或資遣費,也可由墊償基金最多墊付六個基數(相當於六個月工資),近六百七十萬人適用;墊償對象擴大後,雇主提繳費率上限從萬分之十增到萬分之十五。草案月底送行政院審議。 十多年前遭雇主積欠退休金、資遣費的華隆自救會員工,昨天下午「突襲」總統府外圍,除訴求「代位求償」返還棺材本,也要求修正勞基法第廿八條,提高勞工債權序位優於抵押權,並擴大墊償範圍至退休金及資遣費。 勞動部退休福祉司長孫碧霞說,已著手修正該條文,未來除勞工債權會與抵押權同順位,現行只墊償工資的墊償基金,也會擴大納入退休金和資遣費,適用對象為勞退舊制勞工的退休金和勞退新、舊制勞工的資遣費。 勞動部說,目前墊償基金規模一百億元,每年約有一千五百人獲工資墊償,墊出約兩億元,基金來源是由每位雇主每月提繳所有員工工資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五(法定上限是萬分之十),每年約可進帳六億多元。未來墊償範圍擴大後,上限會提高到萬分之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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