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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8 20:31:01瀏覽57|回應0|推薦0 | |
評析:勞保普通事故保險有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給付5種,其中的老年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都從「一次給付」改成「年金制」,勞工只要在98年1月1日前具有勞保年資,在發生老年、失能、死亡時,勞工或遺屬可選擇請領「一次給付」或「年金給付」。
失能、遺屬年金 不怕意外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從事大樓管理員的李老,今年58歲,最近聽到許多人在談論勞保年金要實施了,以為勞保只剩老年年金可以領,他有點擔心,萬一他發生意外,無法再工作,或是還沒退休就走了,勞保年金新制除了退休後可以領月退金,到底還有沒有其他保障?
事故致廢意外死亡 都無後顧之憂 即將上路的勞保年金,讓許多勞工開始關心自己退休之後可以領多少退休金。事實上,這次勞保新制的變革,除了老年給付之外,連勞保以往的「殘廢給付」、「死亡給付」都改為「年金制」,也就是「失能年金」、「遺屬年金」,勞工即使工作期間不幸遭遇事故致廢,或是意外死亡,都無後顧之憂。 簡單來說,「勞工保險」制度是一種對勞工工作的社會保險,勞工每月繳交投保薪資的5.5%為勞保費,可以享有生、老、病、死各種給付,包括傷病給付、生育給付、老年給付、殘廢給付、死亡給付等。
其他傷病、生育給付 維持原規定 勞委會表示,這次勞保制度改制為「勞保年金」後,勞工上述各項保險仍然存在,最大的改變只是其中的老年給付、殘廢給付、死亡給付都從「一次給付」改成「年金制」,以免像以往勞工殘廢、死亡後,自己或家人只能領一筆錢,根本無法過日子。至於其他的傷病給付、生育給付,仍維持原來規定。 至於這陣子大家談得最多的「勞保年金」,其實指的只是「老年年金」,就是勞工退休之後領的「老年給付」,至於「殘廢給付」則更名為「失能年金」、「死亡給付」更名為「遺屬年金」。「失能年金」主要是勞工發生意外事故,致身體傷殘,經醫院評估診斷為終身無工作能力時,就可以馬上申請「失能年金」,請領標準除與老年年金一致,即「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x1.55%x年資」,如果計算出來不到4000元,還是發給4000元。
發生意外 終身每月領失能年金 舉例來說,58歲的老李如果不幸在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致下半身癱瘓,雖然還不到60歲請領老年年金年齡,但他可以終身每月領取「失能年金」。老李投保年資已經30年,如果老李最高60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萬2000元,則老李每月至少可以領失能年金1萬4880元。 老李終身無法工作,但家裡還有兩個子孩就學,老婆也沒工作,根據規定,只要勞工失能,有無謀生能力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者,每1人再加發25%年金,最多加發50%。因此老李領的失能年金就不只上述的1萬4880元,還可以再加發50%,也就是加發7440元,總計2萬2320元,讓老李可以維持基本生活開銷。 另一方面,由於老李是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致殘障,因此符合職災條件,依法必須再加發20個月職災補償一次金,以老李投保薪資3萬2000元計算,可以多領64萬元。
車禍喪生 家人可以領取遺屬年金 萬一老李在車禍中喪生,則遺屬第一順位的老 李 太太可以領取「遺屬年金」,但因子女也是第一順位,如果多1人,就多加發25%,最多加發50%。由於「遺屬年金」給付標準也與「老年年金」一樣,也就是說,老 李的 太太每月可以領的「遺屬年金」原本也是1萬4880元,但加上兩個未成年子女加發50%(14880x50%=7440元)之後,每月可領年金也是2萬2320元。
但如果老李是在60歲後開始領老年年金的2年後死亡,則老 李的 太太就有二種選擇,一種是因為老李只領了2年年金,則 李 太太可以將原本老李可以領的勞保一次金,扣除已經領取的2年年金後,一次領回。例如老李原本可以領勞保一次金144萬元,但是老李2年只領了35萬元年金,則 李 太太可以一次領走109萬元。老 李的 太太另一種選擇是領「遺屬年金」,則只能減半,若以上述1萬4880元計算,應為7440元,但因老李有兩位未成年子女,可加發50%(7440x50%=3720元),總計可領1萬1160元。 【2008/10/08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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