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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3 23:36:58瀏覽11309|回應6|推薦50 | |
他們是班上第一對班對,迎新當天一見鍾情,開學不久就整天黏在一起。熱戀初期,每次她休假搭火車返回台中,他到台北火車站送行,情話綿綿依依不捨,總在火車啟動前一刻,不顧一切跳上火車,送她到台中,又纏綿了老半天,才搭半夜的平快車,慢慢回味,慢慢回台北。 她活潑、好動,只要學校有舞會,一定呼朋引伴跳到結束;他是退伍生,比較老,是系學會會長,忙著辦活動,加上不會跳舞,無法老是陪她一起,總覺得她跑在前頭,他卻怎麼也追不上。升大三後,她還是甩了他,一句「我們不適合」否定了一切。 她是他的初戀,他分手後頹廢了好久,常三更半夜躲到學校的涼亭痛哭,他說給同學聽,大家都忍不住笑出來,總是在人前嘻嘻哈哈的他,很難想像痛哭的樣子。 班對最痛苦的事,就是分手後,想不見面都不行。課程把他們綁在一起,他儘量錯開學分,不和她一起上課,但有幾門必修課不得不碰頭,總不能每堂課都蹺。每次見面形同陌路,情傷更難痊癒。班對分手的宿命,就是總得等畢業後,才能重生。 畢業後他到報社當記者,好死不死,被派到台中,辦公室就在她家對面,三不五時就遇到她老爸,問他要不要進來坐坐,但他就是沒遇過她。 後來他調回台北,跑同路線的記者,是她的新男友,他無以報仇,只能跑獨家,漏對方新聞以洩恨。 她一年後又和這個男友分手,該男友娶了別人,妻子剛好和他很熟,人生還真是巧。 他和她不久各自結婚,她是廣播公司名嘴,曾主持聯播節目。不論開車或在家,他都會叮嚀老婆,不要轉到聯播頻道,老婆從不知原因。 近卅年來,開過幾次大學同學會,但兩人似乎有默契,只要一方參加,另一方就退出。偏偏他報社另一女同事,是他同學,還是舊情人的死黨,每次開完同學會,總會通報她的訊息,他都不置可否。 他的婚姻不幸福,老婆管他管得很緊,只要晚歸就查勤,他在報社官當愈大,酒喝愈多,愈不想回家。他唯一有始有終的事,就是每天凌晨下班後,睡了三四個小時,依舊早起開車載送孩子上學,從未間斷。他不是好丈夫,但至少是個好爸爸。 五十歲那年,又開了一次同學會,班上的第一對班對,總算碰了面。一個已禿了頭,一個是變胖的歐巴桑,兩人見面點頭,仔細看了對方,簡單聊了幾句,不勝唏噓。 他和她分手快卅年,從未再見面,直到兒女都已讀大學才重逢。最讓他驚訝的事,不是她已變胖、變醜,而是當年那個熱愛跳舞、喜歡蹺課的女孩,如今竟然在教會服務,已成為虔誠的天主教徒。看到她,像看到光,看到上帝的道路,很難想像她會變成這樣。 廿歲的初戀情人,已永遠存檔在記憶。「你們徹徹底底地老了。」他告訴自己。 晚上同學會喝了不少酒,結束後他還趕著到台中分社,明早視察業務,一向搭高鐵的他,這次改搭台鐵。 或許酒後比較脆弱,他忽然想起大學陪她搭車回台中的陳年往事,好久不曾有的失戀情緒,頓時湧上,哭倒在夜間列車的座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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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