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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6 00:13:37瀏覽1868|回應0|推薦22 | |
我在台南機場當空軍警衛旅步兵排長的一年十個月,存了十萬元薪餉,一退伍回政大念研究所,立刻買了一台Pioneer的CD player,開始慢慢把一些喜歡的錄音帶,升級到CD。 研二念完的那年暑假,我考進報社跑社會新聞,就職前把一些學生時代的東西打包回家,上百捲的古典音樂、電影配樂和西洋及國語歌曲錄音帶,捨不得丟,就一併托運回台南老家,從此塵封在房內一角,30年來沒再打開過。 春節將至,為了讓老爸過一個更乾淨清爽的年,太太特別上網找了一個居家打掃的歐巴桑,請她到我台南老家大掃除。 返鄉的我,剛好趁機好好整理一下房間,才發現那擺在三層架上面,沾滿灰塵的那些錄音帶,其中有我當年最喜歡的美國民歌手 Don McLean唐麥克林的精選輯,他最出名的Vincent、American Pie、Crying、和And I love you so等經典歌曲,一一在腦海迴響。 我不自覺哼起我最愛的And I love you so這首歌,然後幽幽想起,那次到國外出差,在一個初夏夜,喝了海尼根後,聽到一個同業的故事。 ※※※※※※※※※※※※※※※※※※※※※※※※※※※※※※※※※※※※※ 我從小就是個很不易入睡、極淺眠的人,躺在床上,有時要大半個小時才能入夢,且只要有點聲響,就會被驚醒。所以即使早年單身跟團旅遊,我也常會多付點錢住單人房,以免和陌生團友同房,被對方打呼聲吵得夜不成眠,破壞遊興。 不過,若是應邀到外地採訪,除非主辦單位特別有錢,否則節省經費,一般會安排記者兩個人一間。為避免人家說我是大牌記者,我通常會勉強和人同房,睡前喝罐啤酒助眠。 還記得那次,是新加坡旅遊局邀台灣記者參訪當地遊學課程,到國立新加坡大學、南洋理工大學等校參觀,順便到聖淘沙等景點逛了一圈。 去程搭的是華航班機,我和另一名不熟的雜誌社記者坐在一起。他話很少,一上飛機,就顯得心神不寧,像有搭機恐懼症,有點坐立不安,起飛時嘴角抿得緊緊的。飛了幾分鐘,就不斷看手表,才兩三個小時的航程,他卻似乎覺得很漫長。 「你還好吧?看樣子,好像很少搭飛機喔?」 「謝謝你,沒什麼。」他只簡單回兩句。突然想起,村上春樹名作「挪威的森林」裡的男主角,一開始也是坐在飛機內,憂鬱地看著窗外的雨霧,然後悲傷往事歷歷在目。 「我們這次搭華航,餐點比較符合台灣人口味,空姐服務也很親切。」我隨口又聊了兩句。 講到空姐兩字,他的臉忽然皺了一下,露出近似哀傷,或空洞的表情。 「但若以失事率來講,華航的確比新航差很多。」話才剛出口,我就後悔了,畢竟我人還在華航班機,講這種話簡直不長眼,很不吉利。 他沒接話,默默望著窗外,到下飛機時不發一語。 在機上吃過晚餐,我們抵達新加坡時已晚上九點多,直接入住靠海邊的一棟五星級飯店。巧的是,我又被編到和這個有著憂鬱氣質的雜誌記者同房。 五月的新加坡,比台灣熱很多,我在飯店一樓超商買了一罐海尼根,先冰在房間的小冰箱,洗澡後坐在面海窗邊的小沙發上,喝了起來。 他當時正打開行李箱整理衣物,然後取出一張裝框的照片,放在床邊的小茶几上。 照片中的人,應該是空姐,穿著改良式旗袍制服,拎著登機箱,笑得很燦爛,像航空公司人形立牌的美女代言人。 「你女朋友,還是太太?」我小心地問,倒了一杯海尼根給他。 他沒拒絕,喝了一口,淡淡地說:「她是我老婆。這是她當上空姐,首次出航前拍的照片。」 「你八成很愛她吧?連出差睡前都要看她的照片。」 他沒立刻答話,只是嗯了一聲,喝了一口啤酒。 「..... 今天是她的卅歲生日。」 他接著打開手機,聽了一則留言,隱約傳來一個女孩子唱歌的聲音,聽那旋律,似乎是我從大學時代就很喜歡的「And I love you so」。 And I love you so, People ask me how, How Ive lived till now, I tell them I dont know... 我不禁哼了出來。 「這是她最喜歡的歌.... 只是,我再也聽不到她唱了.... 只剩下這最後的留言。」 他露出哀傷的表情,一口飲盡海尼根,然後娓娓道出一首讓我動容落淚的愛情輓歌。 如今我已結婚多年,曾有過和太太吵架、後悔、講和的必經歷程,再回想起這個故事,更讓我泫然欲淚,很難想像,那種事若發生在我身上,如何能熬過來.....。 ※※※※※※※※※※※※※※※※※※※※※※※※※※※※※※※※※※※※※※ 像日劇「惡作劇之吻」裡剛走紅的柏原崇,他帥帥、酷酷的,平時話不多,不太理人,但彈得一手好吉他。 他們在吉他社的迎新晚會相遇。身為台柱、還拿過校內歌唱賽冠軍的李逸文上台表演,自彈自唱唐‧麥克林的「And I Love You So」,清亮優美的木吉他前奏,帶出淒美動人的歌詞: And I love you so People ask me how How Ive lived till now I tell them I dont know... 台下剛讀大一的張欣彤,留著一頭及肩長髮,聽得如癡如醉,彷彿台上的學長,專為她唱這首情歌。 喜歡看日劇的她,陷入美少女的幻想,目不轉睛瞪著李逸文,集中精神用念力祈禱,「Kamisama(日語的上帝),請讓我變成他的女朋友!」 迎新晚會結束,她主動和他打招呼,說這首歌好好聽,問原唱者是誰,他能不能教她怎麼彈。 「妳會彈吉他嗎?」他冷冷地問。 「歹勢ㄋㄟ,我還不會彈,所以才來參加吉他社啊。但我很乖喔,只要學長肯教我,我保證一定學會這首歌。」她向學長撒嬌。 「你不要看這歌旋律簡單,其實和弦很不好彈,初學者彈不來啦,妳還是先從《小蜜蜂》學起好了。」講完,逸文自己都覺得好笑。 「吼,你看不起我喔,我就偏要學給你看。」她嘟著嘴,模樣煞是可愛。 他接著告訴她,唐‧麥克林最出名的歌,是紀念梵谷的「Vincent」,及長達9分鐘,麥當娜翻唱過的「American Pie」,他卻偏愛齊豫唱過的「And I love you so」。 「愛一個人,可以愛多久?直到生死相許,縱使另一半已不在人世,她遺留在人間的愛,仍支持他活下去,連他也不知道為什麼。」他用自己的方式詮釋這首歌。她聽了猛點頭。 從此以後,欣彤天天到吉他社報到,巴著逸文學吉他。但她既沒耐性,也沒天賦,始終沒學會好好彈完整首歌,倒是一遍一遍聽他自彈自唱,也跟著滾瓜爛熟,把整首歌都背起來。 有天晚上他們到校內山腰的涼亭練習,他彈吉他伴奏,她唱歌: ...I guess they understand How lonely life has been Life began again The day you took my hand.... 他沒想到,這女孩學不會吉他,歌聲卻很動人,很有齊豫的味道,把歌詞裡面愛與孤寂的味道,唱到入木三分。他不禁心動, 稱讚了她兩句,突然很想牽她的手。 「我雖不會樂器,但別小看我,人家可是高中合唱團的首席女高音喔!」她得意地說,掩飾內心小鹿亂撞。 李逸文雖然長得帥,其實很害羞,看到喜歡的女孩子,只會裝酷,掩飾內心的波動。當時吉他社另一名男孩子,也愛慕欣彤這個正妹,有次和逸文相約壯膽,跑到女生宿舍示愛。 逸文不知道這同學要搞什麼把戲,只是被硬拖到宿舍門口,然後同學冷不防地,突然對著宿舍三樓靠窗的房間大喊:「張─欣ㄧ彤─我─愛─妳─」,之後倏地躲到一旁,臨陣退縮。 這時,只見宿舍一扇窗戶打開,可愛的欣彤探出頭,看到學長呆站門口,心中大樂,顧不得室友異樣眼光,就對著外面大喊:「李─逸─文─我─也─很─愛─你─喔─」然後立刻關窗。 此後幾天,為避免尷尬,兩人在吉他社碰面,故意閃躲不說話。直到幾天後,吉他社員相約到學校後山夜遊,走到山頂時,正好一輪明月升空,小彤幽幽唱起"And I love you so,People ask me how..." 然後鼓起勇氣走到逸文身邊,撩了他幾句: 「學長,那個...那個...那天在宿舍門口,你對我隔空喊話,是真的嗎?」 月娘似乎有種說不出的魔力,蠱惑逸文將錯就錯,他低頭沉默了半晌,然後若無其事地說:「嗯─我是真的─真的喜歡妳。」聲音小到像山上的飛蚊。 「你說什麼?我聽不見。」欣彤樂在心裡,故意逗他。「再說一遍。」 「我喜歡妳啦!」他稍稍拉開嗓門,卻又怕前面的吉他社員聽到。 「我也是!」然後冷不防地,她偷親了學長的臉頰。最後在月光的見證下,他們手牽手一路下山,開始了生命另一個階段,成為人見人羨的神仙情侶,形影不離。 逸文大欣彤兩屆,畢業後到澎湖當兵。她等他兩年,他退伍那年,考進電視台當記者,當時是電視記者的黃金年代,起薪六萬很平常,年終獎金有時飆到十二個月,足足可買一輛TOYOTA了。 身高168的她則是一畢業,就去補習英文考上空姐。在外人眼中,他們堪稱金童玉女,非常登對,兩三年後順理成章結婚,以為可以像童話一樣,從此過著甜蜜的生活。 但他們畢竟是凡人。空姐工作繁雜,在國外的時間居多,久站及適應時差,身體常出毛病,欣彤剛開始脾氣變得很不穩,經常失眠。 偏偏菜鳥記者的工作壓力也很大,逸文跑的又是社會新聞,往往半夜還在外面跑刑案或火警,工時超長。夫妻倆很難排到同一天休假,她有時難得待在國內,他卻無法陪她,難免起口角。 那天,她又為了小事鬧彆扭,他還沒解釋清楚,就又被長官叫出去跑一則萬華黑道大哥被仇家狙殺的新聞。來不及說再見,老婆就拎著登機箱出國了。 沒想到起飛不久發生空難,飛機在空中爆炸,無人生還。 當晚,台北的社會線記者,都趕往機場支援採訪。逸文很早就到,蹲在機場大廳的一角聽手機留言,弓著身子,瑟縮成一個巨大的問號。 「你也來啦!」一名同業向他打招呼。 他緩緩回答:「不‧‧‧我不是來採訪──我是來找老婆的」。 看到他鐵青的臉,大家才驚覺怎麼回事,不敢多說。這時,再多的安慰都沒用。 沒到過空難現場的人,很難想像慘狀,殘骸散落在方圓幾十里地,腸破肚流,有時一抬頭,會被樹上一隻斷腳嚇到;走在路上不仔細看,一小不心就會踩到一隻手或一塊血淋淋的肚皮,幾天內吃不下飯,成為一輩子永遠的夢魘。 他老婆的遺體,最後還是找不到,只能從現場撿拾的肉塊比對DNA。人死了,連屍體都找不到,更讓他情何以堪。 生死有命,據說上次空難,他太太原本要隨機空服,後來因故調班而逃過一劫,沒想到這次還是遇上了,命運真是作弄人。 ※※※※※※※※※※※※※※※※※※※※※※※※※※※※※※※※※※※※※※ 往後幾個月,他像失了魂,吃不下,睡不著,陷入重度憂鬱,半夜失眠,只能反覆聽著老婆登機前發給他的手機留言: 「貝比,對不起,剛不應該跟你發脾氣的,我只是害怕,你會不會變心,不像以前那麼愛我....」 太太的留言最後,哽咽唱著他們定情的那首歌: And I love you so People ask me how How Ive lived till now I tell them I dont tknow...」 他每聽一遍留言,就哭一遍,兩人從相遇、結婚到死別的往事,就跟著倒轉一遍。 「為什麼是我活著,而不是妳?」他過了很長一段行屍走肉的日子,開車開到山路,就想衝到懸崖下;回家總不自覺走到15樓陽台,想一腳跳下去。 最後靠著這則手機留言,他度過無數孤寂的夜,還是熬過來了,但頭髮留長,臉削瘦很多,辭掉電視記者的工作,改到雜誌社上班,手機永遠保留老婆的最後一通留言。且每次出差,一到飯店,必先把老婆的照片擺出來,怕有天會忘了她。 老婆去世多年後,有一晚,他報紙一角讀到一則影劇新聞:當年他最崇拜的唐‧麥克林,在出道快四十年後,終於要來台灣開演唱會了,但年輕時拿著木吉他,留著帥氣披頭的他,如今已白髮蒼蒼。 「老婆,要是妳還活著,該有多好,我們就可以一起去聽唐‧麥克林唱Vincent、American Pie、Crying、Castle in the air,和妳最愛的And I love you so。」 他突然悲從中來,又無可救藥地思念起老婆,拿起塵封已久的吉他,調緊了弦,撥彈出動人的前奏,唱起那首老情歌: "And I love you so People ask me how..." 演唱會當天,他買了兩張票,一進會場,拿出老婆初航的空姐照片,擺在身旁的座位上,吸引旁人異樣的眼光。唐‧麥克林直到最後安可,才唱起And I love you so這首招牌歌: 「....And yes I know How lonely life can be The shadows follow me And the night wont set me free But I dont let The evening get me down.. Now that youre around me....」 麥克林唱到最後一段,台下的李逸文已淚如雨下,老婆好像重回身邊,要他走出死亡的陰影,伴他一起唱著,這最後一首愛情輓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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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