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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七 The House of Fall River (4)
2008/04/30 19:28:12瀏覽375|回應0|推薦0

一八九二年七月三十日

海風很強,朝著顏面直擊而來,愛瑪可以感覺到風中帶著沙粒或鹽粒,刮過臉頰。殘留在臉上身上的鹽分,讓汗水變得黏膩。愛瑪和鍾斯小姐站在港灣邊,望著海岸。堤防是土黃色的,如一道彎月從海岸延伸出去,凝成一條細長的道路,浮在湛藍海上。遠處有白色燈塔,一艘艘揚著帆的船隻進出港口。愛瑪可以看見港灣對面的土地和綠色丘陵,以及停靠在港內,收起帆,宛如枯枝的船桅。

林恩太太兩個較小的孩子,還有邦賽太太一對雙胞胎兒女,興奮地在堤防上奔跑跳躍著,即使離他們一段距離,愛瑪還是可以聽到孩子尖銳的笑聲。雖然有褓姆和女僕隨侍在側,林恩太太跟邦賽太太依然跟在孩子們身邊。邦賽太太的兩個孩子七歲,還是黏母親的年紀,正一邊一個拉著邦賽太太的手,在堤防上來回走著。林恩太太十二歲的次子拿著水桶、小鏟子,想挖生長於堤防石頭上的貝類,其餘幾個較小的孩子好奇,也聚集在堤防邊緣,想跟著過去看,林恩太太則擔憂地看著兒子爬到堤防下。

「有孩子,不知道是什麼感覺。」鍾斯小姐說。

「我說不上來。」愛瑪誠實地說。她知道自己一點想像力也沒有。如果沒有經歷過,她就無法想像那是什麼感覺。就像她從未結婚,從未生過孩子,她就無法想像有丈夫、孩子是什麼感覺,而如果當初自己結婚了,又會是什麼模樣。

「我想過,」鍾斯小姐說,「但我想頂多也只是跟林恩太太她們一樣。做家務事、生養孩子,有時陪陪丈夫參加社交聚會,孩子大了,把他們送出家門,丈夫老了,在家裡照顧他。結婚生子,不就是這麼回事?」

鍾斯小姐的父親曾擔任過秋河的行政首長,她的家族算是當地望族,所以鍾斯小姐要嫁給門當戶對的對象,並不容易。最好是能嫁給外地的望族;愛瑪知道,秋河不少富商和望族的女兒,都是嫁到外地去。鍾斯小姐應該也有這個機會,只是不知怎麼搞的蹉跎了。前幾年,她父親去世,留了一筆為數不少的遺產給她。現在鍾斯小姐一個人住,遺產可以讓她過安逸的老小姐生活。如果父親去世前,沒有把太多財產轉移給波登太太,愛瑪想,自己跟麗茲應該也會過同樣的生活。

不知為什麼,可能是因為地小人少,也或許是因為較為保守,秋河像她們這樣的老小姐相當多。愛瑪和麗茲常和她們一起聚會;不過,大概是因為太常和這些人在一起,愛瑪開始覺得這樣的生活似乎理所當然。她們每個禮拜天上教堂,每週亦有固定的慈善聚會,常常到彼此家中喝茶、聊天,有時結伴出遊。她覺得自己的生活就是這樣,就在這裡。愛瑪不常想起婚姻、男人、孩子,也或許是刻意不去想,因為如果想起,不免有些遺憾。她的腦子裡會冒出一大串「如果」,如果當初她反抗了,如果當初她接受了,如果當初她堅持自己安排自己的命運……

愛瑪原本也是有機會結婚的。她二十一歲的時候,在社區的一個社交場合認識了那個男人。不算是第一次認識,因為他們都在秋河出生長大,小時候,當他還是個穿著短褲的男孩,膝蓋頭有些紅腫的疤痕,而她還是個梳兩條辮子的女孩,正為臉頰的雀斑煩惱時,見過幾次面。青春期後,男性女性的場合就被分開,她在當地女子學校唸書,他去波士頓念大學。沒過幾年,他已經成為一個穿著全套西服的挺拔青年,而她是一個拘謹、有禮的,出門會戴帽子、手套,手持陽傘的淑女。那是他們長大後第一次說話。愛瑪從來沒有覺得這麼興奮過,心臟好似要從胸腔跳出來,滿腦子昏沉,腳下踩著綿軟漂浮的雲。當他問她下次是否可以再見面時,不知為什麼她就答應了。喔,真不成體統。他應該要先問她的女性監護人才可以。

隔年,男人來秋河第二街的房子,向愛瑪的父親表明想娶他的女兒為妻。愛瑪滿心以為父親會答應,因為他是這麼一個儀表堂堂又體貼的紳士,可是父親把他轟出去。「我不會把女兒嫁給你這種人。」她請求、哭喊,要父親給她一個理由。安德魯 • 波登說:「那小子的父親是個開雜貨店的,配不上我們家。」可是親愛的爹地,你的父親是個挑貨賣魚郎。安德魯 • 波登不會退讓,他已經離開住滿工人家庭的渡輪街,雖以不體面的殯葬業起家,但他好歹也賺了大錢,在秋河比較好的區域買了房子,甚至還買了農莊、銀行,蓋了大樓,所以他不能把女兒嫁給一個雜貨店的兒子。

他失望地遠走他鄉。幾年後,愛瑪聽說他成為律師,在外地執業,然後也結婚了。聽到這個消息時,愛瑪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震驚,好似那感覺已經淡去了;那是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情,不是我,愛瑪想,不是我。後來,再也沒有其他男人敢向她求婚,連帶麗茲也受累了。不過麗茲無法結婚的原因,有一大部分是因為父親太寵她,寵到每個人都認為,安德魯 • 波登一定不會輕易放他的小女兒離開;愛瑪也這麼相信。

海面很平靜,只在表面捲起小小的浪花。船隻破浪而過,迅速而平穩。突地一陣風起,幾乎要把鍾斯小姐和愛瑪的草帽給吹跑。兩個女人一手壓著帽子,另一手還要抓牢陽傘,狼狽地在堤防上奔跑,回到後頭有樹林遮蔭的地方。

「妳會遺憾嗎?鍾斯小姐。」風停後,愛瑪問。

「遺憾什麼?」

「結婚的事情。」

「遺憾呀……」鍾斯小姐沉吟,一邊摘下帽子,整理有些散亂的髮髻。「以前會覺得遺憾吧。總覺得自己應該要結婚生子,這才是一個女人該做的事。可是現在,我已經不太想這件事情了。」

「怎麼說?」

「妳知道邦賽先生的事情吧?」鍾斯小姐重新戴上帽子,拉低一些,用被帽沿陰影遮住的雙眼,望了望堤防上的數道人影。

「嗯……」那是前幾個月秋河最大的八卦。邦賽家是秋河著名的銀行家族,愛瑪的父親只擁有一間銀行,邦賽家則是有數十間,遍布麻州數個城鎮。前不久,邦賽先生被發現在渡輪街養了個情婦,而且幾乎是離家出走狀態,住在情婦家裡已經好一段時間。安德魯 • 波登樂得用這個醜聞打擊他的敵手;愛瑪親耳聽到,父親對每個來家中訪問的客人說這件事情,所以她對狀況可以說是瞭若指掌,只是不知其中有多少誇張的成分在內。

「所以我才找她來避風頭。如果留在秋河,她哪裡都不能去,只要出門大家就對她指指點點的。夫家的人也叫她要忍耐,還說男人嘛,誰不是想玩玩,過不了多久他就會回來了。但他已經離開很久了。不工作,不照顧家庭,只整天跟那個女人混在一起。她婆婆還說,如果妳是個賢明的女人,就不會讓他這樣在外頭丟人現眼。」鍾斯小姐嘆了一口氣,「我就想,如果結了婚意味要面對這些事情,那我還寧可不要。就這樣一個人過我的老小姐生活,不會有人來煩我。我有自己的錢,自己的生活,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這樣不是很好?」

所以,這回的度假之旅,應該也是鍾斯小姐所謂的避風頭之旅吧。邦賽太太,波登姊妹,都是在秋河遇到些麻煩的人。

「愛瑪小姐,不用覺得遺憾。過去的已經過去,追不回來了。妳們姊妹現在最大的難題是妳們的父親,但只要撐過去就好了。」

林恩太太的兒子終於從提防後現身,水桶裡似乎裝了些什麼,讓其他孩子發出一陣歡呼。想必是成果豐碩吧。

只要撐過去就好了。麗茲,自己不在麗茲身邊,她也能撐過去嗎?愛瑪下意識地摸摸身上這件輕薄的白色棉布洋裝。這是麗茲的舊衣服,大概有將近十年了吧。那時麗茲二十出頭,正值愛美的青春,所以訂做了這件白色洋裝,領口、袖口跟裙襬都鑲滿蕾絲。後來大概是模樣太華麗,幾年後麗茲就不穿了。她原本想丟,但愛瑪覺得可惜,就把衣服撿來,拆除太過青春夢幻的蕾絲邊,改成這件樣式樸素的洋裝,更適合自己,愛瑪想。

愛瑪從沒跟父親要求過華麗、貴重的禮物,父親也從沒想過要給她。但愛瑪不覺得遺憾,或許是因為她跟父親一樣愛著麗茲,深深為自己的妹妹感到驕傲。也或許是因為,她隱約察覺到,為那樣的父親所愛,在某方面來說,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愛瑪唯一覺得遺憾的,或許只有結婚的事情。但她已經習慣不去想,因為正如鍾斯小姐所說,過去的已經過去,追不回來了。如今再回憶,連那個人的臉孔都變得模糊了。

「走吧,愛瑪小姐,」鍾斯小姐說,「看來他們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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