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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30 14:06:24瀏覽1209|回應11|推薦15 | |
自從網路下單買書超商取貨付款成為一種流行後,我幾乎沒有上書店買書了.我的辦公室大樓樓下就有一家OK便利商店,而這家品牌的超商是跟誠品網路書店配合.也就是說我如果在辦公室的電腦按幾個鍵,那麼隔天或者最多隔兩天搭個電梯下樓,書就魔術般的出現在眼前.這也許沒有什麼,不過就在記憶可及的幾年前,買書,我說的是買我心目中的書可是要搭個30,40分鐘公車以外的大書店才有. 樓下的這家OK便利商店店員是位小個子有著圓圓的眼睛,老綁著兩串麻花辮子的港仔. 由於我是買書的常客,所以常常出現在這家超商.也因為如此,上至老闆娘店長,下至常駐店店員港仔妹都跟我很熟.前天,我買的兩本書"宅男""遮蔽的時間"到店.我趁著上班空檔下樓拿書. 港仔妹看見我來了,轉著她圓滾滾的眼睛,怪腔怪調的問我"什麼書呀,一次要買兩本" ? 我突然感謝起網路書店的貼心.因為,除了買書者自己以外,這書一路從書店的物流中心,運送車的司機,到超商港仔妹,沒一個人知道這白色的塑膠袋裡裝的是什麼書.我在想,如果我買的是最新版的花花公子雜誌,這會兒港仔妹大概笑得把結帳櫃檯掀翻了.總之,被這麼猛然一問,腦中倒是一片空白. "就是看了會開心,心靈會成長的書呀"我不想多說什麼,隨口虛應她. 她眼睛盯著天花板好像參透了什麼一樣的神情. 是我回話過於簡短讓她有被忽視的感覺嗎 ? "那妳平常看些什麼書? 我是說妳都看些什麼人寫的書?" 於是我趕快補上一句 "如果這兩本書看完後我可以借妳" 再補一句 這時候她的眼光從天花板上移下來,看來似乎比較回神了. "你知道那個那個吳...常常在電視出現的那個"這是港仔妹的特性,只要講話超出了超商商品以外的話題就會或多或少的口吃. "是吳淡如嗎"我替她說了出來 "對對對,是吳淡如..還有一個男生也姓吳也是常常在電視上出現...他們的書我都很喜喜歡.很很..."她又開始轉著眼珠子似乎在腦中搜尋什麼字來形容很很... "是吳若權吧 ? 妳說他們的書很怎樣?"我繼續耐著性子聽她說完 "對,是吳若權.他們的書都很很..好看 !"她把很字拖得很長 我無意批評這些檯面上的暢銷作家.但是我強烈的懷疑這些大眾傳媒三棲甚至四棲的作家他們作品的深度及純粹性.我不知別人怎麼想,不過就我個人來說,偉大有深度的作家不會把他們的當下寫成作品.我的意思是說好的作品應該是經過時間或者至少是距離的堆陳後所得到的成果. 我來舉幾個例子... 海明威1899年出生於美國伊利諾州橡樹園.1918年參加義大利紅十字會救護團擔任救護車駕駛.1921擔任多倫多星報的駐歐特派員移居巴黎.也就是這個移居巴黎的開始成就了一位永垂不朽的作家.為什麼我會舉這個例子又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 ? 前面說過的,好的作品是經過時空的推陳後才能得到的. 1921海氏開始在巴黎過著寫作兼記者的生活.做為一個世界上最適合寫作的城市,那時候的巴黎充滿了來自各地已經成名的,還沒成名躊躇滿志的作家,特別是來自美國. 他當時寫的作品時空背景是巴黎生活嗎 ? 並不是,而是描寫大約10年前他在伊利諾州密西根湖畔的高中生活”我們的時代” (In Our Time). 此本書於1924於巴黎出版,他在1913年時入橡樹園高中. 1929 出版的戰地春夢( Farewell of Arms) 描寫的也是10年前他在義大利從軍擔任救護車駕駛並與一位護士戀愛的故事. 在隨後的寫作生涯他不斷的變換寫作的處所,我的猜想,這不就是他一直要從現有的環境脫離出來尋求寫作的深度與純粹度的證據嗎? 雖然寫作氣氛一流如巴黎這樣的城市,但身在巴黎,如何去描寫巴黎 ? 然後在他巴黎生活的這段時間的36年後1957年他開始寫下了流動的饗宴”巴黎回憶錄”(A moveable feast) 另外一個例子是村上春樹.村上春樹除了早期的作品外,大部份都是在日本以外的地方寫成.他在夏威夷的可愛島跑步訓練兼寫作時寫的是之前在北海道參加鐵人賽的過程以及未來幾個月後要參加的紐約馬拉松的故事.他旅波士頓時寫的大都是在日本生活的點點滴滴.回到日本居住的一段時間寫的卻是他在普林斯頓大學任教時隨筆散文”終於悲哀的外國語” 如果上述歷歷在目的事實擺在眼前,那叫我如何去信賴這些在媚俗媒體大量曝光的作家寫出的作品? 如果置身其中,就不是旁觀者.而不是旁觀者寫出的東西鐵定是迎合其周遭環境氛圍所引導的方向,或至少大部份是這樣! 以我個人來說.如果寫起10年前的生活經驗或者想法我可以像捅破了的水袋一樣滔滔不絕寫下點點滴滴. 但是叫我寫下上星期有過什麼經驗或想法,我可能會呆坐在電腦前一陣子還沒辦法敲下一個字. 你如何去描寫吃飯睡覺這種日常生活的事? 但是目前吃飯睡覺這類不痛不癢的事說不定經過時間淬練後再加上個空間的距離說不定會成為像流動的饗宴那樣的回憶錄也說不定. 我是有想著把以上的這些想法跟港仔妹說,但一來這結帳櫃檯人來人往實在不適合.二來,對於說話,不是我擅長的事.特別是介紹別人不熟或不知的事,這方面我沒什麼耐心.未了,我跟她揮揮手, "等我看好,寫下重點後到時再借妳看好嗎?"”她點點頭. "到時,到時再說好了"..我心裡這樣想著! 忘了補充一點,美國作家費滋羅傑的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是在巴黎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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