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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08:58:15瀏覽666|回應3|推薦23 | |
為綠營賴立委,查看日據下的「台灣慰安婦」問題的史實
據稱,為了爭取「太陽花輩」的「知識青年」選票,綠營立委賴振昌對於最近的高中課綱微調事件中,我台籍慰安婦「被迫」問題,公開聳動地對社會提出「有什麼證據證明慰安婦百分百都是被迫!」的異議,引起了許多女性藍營立委的圍勦;筆者長期研究台灣史,有友人對於其如此的異議方式,深感離奇,曾向我探問相關史實,驚訝其人曾任哈佛訪問學者,又曾貴為島上國立學院的校長,真不是普通的學界人物,怎敢如此炫用邏輯知識上的全稱命題?因此諷稱是否其女性親長中確實就有這樣「非被迫」的例子,否則他怎能如此篤定地開口? 個人長期研究台灣史,順手找出了兩份日據下的資料,提供給願意關切此問題,藉以理解當時社會情境的可敬讀者。 第一份資料,原作者寫作於1925年,發表於1929年;而考察日據下該兩年我台人的年平均死亡年齡,前者為23.7歲,後者為23.8歲,十分接近;想來因此該文雖寫於刊出之四年前,但我們可以想見當時以該社會現象並無改變,故其刊出時對於時人仍有其現實的社會意義── 「他們的寢室,或者愛愛寮的屋內較勝些吧。神女之中,不是無教育者的專賣,其中也有曾受過普通教育的。試舉一例,如在台北近郊的○○○公學校,大正八年度卒業者之中有女子十八人,到了今日沒有一人在結婚前能保守著自己的貞操,不經過了私娼生活,說是沒有的。這是他們的窗友憤慨對我說的。難道教育是製造這樣人物麼?」〈「婦人的地位與社會的關係」,連溫卿著,刊於台灣民報,1929.8.26;該文原作於1925.6.25〉〈「愛愛寮」,是當時民間所設立的乞丐收容所〉 第二份資料則出自十餘年後的1941年前後,其時該年的平均死亡年齡也僅為23.8歲;一位1931年出生的著名醫生則以當年自身親歷的回憶,提供給我們日據晚期如下的史實── 「我八歲的時候,……在鶯歌國小唸二年級……鄉下孩子讀書都是斷斷續續、有一陣沒一陣的,而且往往是超齡就讀。我讀國小四、五年級的時候,班上有的同學都已經結婚生子了呢!有一年過年前,幾個已婚的同學,邀我跟他們一起出去玩。……那時我還是小毛頭一個,什麼都不懂。聽到有吃有喝又有紅包可拿,心裡就興奮不已,經同學一再慫恿,就跟著去了。到了那裡,看到客廳裡的小姐們排排坐著,還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後來,媽媽桑認出來我是某老師的兒子〈當時母親在國語講習所兼課〉當場把我趕了出去,直說這不是我該來的地方。因此,我糖果吃了,小姐看了,紅包卻沒有賺到。」〈「台灣婦產科的播種者──陳庵君回憶錄」,望春風文化,頁40~41〉 這兩份資料,應該可以相當充份地呈現了當年的史實;那是前一份資料中,呈現了,儘管日據當年能進入公學校讀書者本就不多〈以1925與1929年為例,就學率分別為29%、31%;〉,但是由於生計而仍成為私娼者,竟然似乎頗為普遍;後一份資料則呈現了前述社會現象,在日據下是長期延續的;不過,兩份資料都沒有明顯「被迫」的描述;我們只看到當年知識分子的批判語──「這是他們的窗友憤慨對我說的。難道教育是製造這樣人物麼?」與私娼館經營者的社會性認知──「媽媽桑認出來我是某老師的兒子〈當時母親在國語講習所兼課〉當場把我趕了出去,直說這不是我該來的地方。」;原來是在這樣情境的史實之下,我們日據下的島嶼婦女成為慰安婦的。 這樣的史實攤開在我們的面前,可尊敬的自主的網友們,這也就是我們著名的文學家賴和那沉重的名句所示的社會── 「時代說進步了,的確!我也信他進步了,但時代進步怎地轉會使人陷到不幸的境地裡去,啊!時代的進步和人們的幸福!原來是兩件事,不能放在一處並論啊!」 您們認為我們島嶼的婦女,當年在日據下是否「被迫」而成為「慰安婦」的呢? ,,,,,,,,,,,,,,,,,,,,,,,,,,,,,,,,,,,,,,,,,,,,,, 以下,是查看綠營賴立委發言影片後,再看日據下的台灣慰安婦問題的史實: 前貼文是根據「東森新聞雲」新聞所作原文;其後看到發言影片,為免被稱為「斷章取義」,再續寫下文: 根據上述的史實,對比於賴委員的影片實況;賴委員所稱,應該對比於戰後我國軍的軍中樂團,個人認為當然可以對比,但是,同時請對比上述的日據下各年平均死亡年齡,以1908年的27.2歲為最高,其後就由於該年高壓剝削與宰制工具的縱貫鐵路之完成,我台人平均死亡年齡開始盤旋下降的史實,那是雖然產業進步,但是該平均死亡年齡竟然長久走低,至1939年,雖工業產值超過農業產值,但我台人的平均死亡年齡降到22.7歲;我們島上的前輩經濟學家張漢裕對於該現象,指出當時的史實是 「每一人得的平均消費量‧‧‧據前台灣總督府米穀局編「台灣米穀要覽」估計,1905年~1909年之間,每年平均為糙米1.11石,其後逐年減少,直到1935~1938年,就變成為0.83日石」〈經濟發展與農村經濟,張漢裕著,頁469〉 個人認為,賴委員的第二點論述,自非全無道理,但是那是根本上──廢娼論與娼妓合法化的不同──整個社會生活面,也就是日據時代的全民剝削性差異與國府較趨於社會常態性差異,才是更重要深入的區別;不應該簡化地混同。最後,再請大家回顧我們賴和先生的慨歎── 「時代說進步了,的確!我也信他進步了,但時代進步怎地轉會使人陷到不幸的境地裡去,啊!時代的進步和人們的幸福!原來是兩件事,不能放在一處並論啊!」 日據時代的種種,高級知識份子怎能與國府那平均死亡年齡從未如此盤旋下降的時代胡亂比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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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