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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5 21:41:12瀏覽809|回應1|推薦2 | |
「中國時報」今天的社論《 追求超越藍綠的共同價值》,一讀就覺得有問題,在兩處。 第一處﹕不公正的「各打五十大板」。文章說﹕「 過去的時光之中,藍的一方只談反對貪腐,綠的一方只談公平審判,讓兩種價值似乎對立起來,不是彰顯共同價值的正確態度……」,這就已經有點怪怪,但社論是寫「只談」,好吧,「只談」,這好像是世人的通病,姑且 OK 。 文章接下來說,「只看到審判程序的細節,避談貪腐行為的錯誤,其實也是將顏色的價值提昇到共同價值之上。擔心打擊貪腐會形成顏色的否定,就拒絕切割,而寧願以訴訟技術操作踐踏司法程序,來保護心中鍾愛的顏色,顯示的同樣只是顏色的信仰,不是共同的價值。」 這是責備綠營,沒有錯,貪腐發生在綠營,可是綠營的表現荒腔走板。挺貪腐的,從教會牧師到媒體「名嘴」到政治人物,全部來自綠營;民進黨態度曖昧不清,看不到積極反省,只會挑司法程序毛病,主席蔡英文就像中共,只要大家「向前看」,企圖把過去的錯與罪一筆勾銷,全部忘掉。其實綠營很多人對貪腐切齒痛恨,但有頭有臉的,只敢在私底下罵…… 但社論這段話寫藍營,就不對勁了﹕「只要求打擊貪腐,而不計較審判是否符合公平正義的程序要求,其實是將顏色的價值提昇到共同價值之上。只因為打擊貪腐能夠否定另一種顏色,就不講公平審判的價值,就願意捨棄公平審判的堅持,顯示的其實是只有顏色的信仰……」,藍營是這樣的嗎? 辦貪腐案的過程是暴露出不少所謂的「司法程序不公」、「司法人權欠佳」等問題,但這並非藍營的有意作法,而是台灣社會一貫以來即是如此,國民黨執政五十年是如此,民進黨執政八年也是如此,乃至多有人說,是阿扁掌權時司法改革的「程序正義」一事無成,現在自己嚐到苦頭了。 阿扁執政八年,為什麼不做?不是不願改革,是因為包括阿扁、民進黨和在野的國民黨在內,台灣幾乎沒有人意識到司法存在著「中國時報」社論現在批評的「不計較審判是否符合公平正義的程序要求」,這是直到阿扁入獄了,綠營為了幫他,才去凸顯的問題,當然,不管「動機」如何,民進黨凸顯司法的程序正義和司法人權,還是有價值的。「中國時報」鼓吹「 超越藍綠的共同價值」,其實這個「 不計較審判是否符合公平正義的程序要求」,才是一貫以來在台灣普遍存在的,「 超越藍綠的共同價值」。現在社論用一句「 只因為打擊貪腐能夠否定另一種顏色,就不講公平審判的價值」,把它歸結為藍營的不是,說嚴重點,這是「栽贓」。 事實上,藍營執政當局對解決這些問題,態度算是相當正面的。儘管在現在這個節骨眼上,所有彰顯「司法人權」和「司法程序公義」的努力,第一個受惠者都是綠營的貪腐份子,但基本上,綠營和媒體揭露一個問題,只要有道理,藍營的有關當局就會改進一個問題,這樣的態度,為何不見社論肯定? 第二處﹕要「 超越藍綠的共同價值」,就要先釐清,什麼是藍綠的根本分歧,如何來解決這分歧,否則,即便有一大堆「共同價值」明擺在那裡,藍綠也是無法「超越」的。除了社論列出的打擊貪腐和司法公義,還有「勤政、清廉、愛鄉土」,還有「中道、善良、感恩、大愛」,還有「民主、法治、平等、多元」,還有「族群和諧、台海和平」……,這些哪一項不是台灣社會的「共同價值」?「共同價值」這麼多,藍綠為此「超越」了嗎? 藍綠之所以不能「超越」,是因為台灣不像西方,兩黨爭的是「左」和「右」,可是愛的「國」,族群的自我認定,是一樣的。台灣相反,社會上基本沒有「左」,不管是兩黨、三黨,還是四黨、五黨,都是右派黨,或形左實右黨,可是愛的「國」,族群的自我認定,卻是南轅北轍。一方愛的是「台灣國」,堅決不要「中華民國」或「中國」,另一方則正好相反。而這國家認同的根本分歧,根植在族群自我認定的分歧之中﹕一方認定自己「只是台灣人,絕非中國人」,另一方則「也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也因此,對於將來,一方是「堅決台獨建國,統一是罪惡」,另一方則「只要條件好,統一也無妨」。於是,兩方成了敵國關係,玩的是「我贏你亡」,「你勝我完」的零和遊戲,這如何「超越」? 其實,這些是台灣社會的常識,大家嘴上不說,心裡都明白。還是要寫出來,是為了提醒報社,這個問題不能「假久成真」,不能大家都不說,便「假裝真的忘了」,好像這根本分歧根本不存在一樣。 除非有一方放棄自己的國家認同和族群自我認定信仰,否則,藍綠斷無「超越」的可能。誰該放棄?報社不妨去做一個是與非、善與惡、愛與恨、利與弊的比較,然後根據比較結果,以理服人地去勸說其中一方放棄他們的信仰。這麼做了,藍綠才或有可能「超越」起來。 09.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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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