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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的「三不」--- 週年回顧(上)
2008/10/23 22:24:35瀏覽427|回應1|推薦0

06.03.13 日《多維新聞網》

「反分裂法」出台一週年了。一年來,無論世道如何變化,「反分裂法」的錯誤性質一如既往,週年之際,仍然有必要再次審視此法錯在何處。

「反分裂法」可用三個「不」來形容﹕不合時宜、不必要、不正確。

「不合時宜」,指 2004 年底台灣立委選舉,綠營大輸,顯示台灣民意並不欣賞「製憲」、「正名」的台獨勢頭,陳水扁碰了個硬釘子,不得不回到「中間路線」,和宋楚瑜搞了個招致他自己台獨陣營強烈反彈的「十點共識」。在台獨勢頭已經受阻於台灣民意,緊繃的兩岸關係也剎時鬆馳下來的時刻,還要出台這部遭台灣百分之九十民意反對的「反分裂法」,顯然「不合時宜」。

「沒有必要」,是指在任何時候,只要北京「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和平統一政策到位,台灣民意一定逆轉,台獨空間一定被壓縮。「促統」與「反獨」,應「促統」為先,「反獨」為次或根本不必,因為,若「促統」有效,台灣民意願意統一,哪裡還會有「獨」的危機?至今為止,大陸的「統」促不來,無他,只因中共的「促統」政策太糟,甚至連累到台灣的統派藍營,否則,「促統」一定是最佳招數。去年連戰和宋楚瑜相繼登陸,兩岸關係大幅改進,台灣民調立即偏離台獨,就是明證。所以,只要「促統」政策有台灣民眾喜見的實在內容,武力威嚇的「反分裂法」就完全沒有必要。不去研究如何出台好的「促統」政策,卻熱衷武力威脅的「反分裂法」,這對追求「和平統一」的中共來說,何止是「捨本逐末」、「棄近求遠」而已!

退一步說,就算威嚇是管用,台獨受到更嚴厲壓制,那也全不表示他們就會因此而「回頭是岸」,擁抱統一。他們只會放緩「法理台獨」步伐,改而加緊推動讓北京奈何不得的「文化台獨」和「去中國化」。而要扭轉這趨勢,還是得依靠「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有效促統政策,和台獨陣營「爭奪」民心。於是,問題回到原點﹕如果有好的政策能促進統一,瓦解台獨,則把台灣民意越推越遠,招致國際輿論批評的「反分裂法」,又有什麼必要?

再說,對中共自己而言,他是獨裁政權,不講法制,要動武,隨時可以,根本不必有一個什麼「法」作依據。六四屠殺,有「維護安定團結法」在先嗎? 1996 年向臺灣近海發射三顆導彈,有「反選舉台獨份子上台法」作依憑嗎?相反,陳水扁最近搞「廢統」,如此激進的「法理台獨」,吵吵嚷嚷近一個月,看不到中共「啟動」這部「反分裂法」去制止。這種情況下都派不上用場,只能說這部法 useless ,沒有必要制定。

「反分裂法」的根本要害是它的第三不﹕不正確,這只是該法第八條的五個字﹕「非和平手段」。其實這也並非新鮮事,它反映的是北京對台態度的現狀。

其實,大陸對台獨的武力威嚇由來已久,越來越升級,但國際社會除了堅持兩岸矛盾必須和平解決外,主流聲音卻也違反「民主自決」的「普世價值」原則,並不支持甚至反對台獨,與北京的武嚇反獨形成某種「遙相呼應」。為什麼會這樣?

首先,武力威嚇台獨的目的是統一,而國際社會普遍理解「一個中國」原則,認識到,除了政治分歧,除了少部分政治影響力微弱的原住民,從種族血緣,到文化、宗教、經濟、歷史、地理,台灣和台灣人確實是中國和中國人的一部分,台獨缺乏像世界任何其他因異種族、異民族、異文化、異宗教、異文字而要獨立那樣的「天然」正當理由。

相反,民主化後的台灣,本來是更有責任以未來的和平統一為前提,取得中國大陸的信任和好感,幫助中國大陸政治民主化,締造陸、台、國際三贏局面的,就像去年連戰訪問大陸後曾隱隱然出現的苗頭一樣。儘管困難重重,中國大陸一定要民主化,這是國際社會的共識。中共的民主化也是全球性大課題,美國關心、歐洲關心、聯合國關心。華人世界第一個民主政權的台灣,能不關心中國大陸民主化,能在中國大陸民主化過程中缺席嗎?當然不,否則他就愧對既保護他不被中共武力吞併,也致力促進中共民主化的這個「國際社會」;也難以解釋,何以中國大陸經濟開放,台商要大量投入,而面對其政治轉型的進程,台灣卻要自絕於門外?

更何況,一個民主化、理性的中國大陸,是對台灣安全的最大保障,不管將來台灣是統還是獨。哪怕光是從這個「自私」目的出發,突兀對中國大陸政策也不能不包含「民主化」的因素。

毫無疑問,關心中國大陸民主化和台獨是兩個背道而馳的目標,要有效促進中國大陸民主化,就絕不能搞台獨。

以上前兩點,即﹕台灣既不具備種族、血緣、宗教、文化、語言等天然差異的、經得起嚴謹「科學」論證的獨立依據,又出於種族、血緣、文化、語言、地域等「天然」原因和回饋國際社會保護的「人情」道義,因而對中國大陸民主化負上不可逃避的責任,這是國際社會普遍「反獨認統」的「基本倫理」原則;

其次,各國皆體認,大陸目前的政治體制對台灣毫無吸引力,中共如放棄武嚇,台灣一定獨立,而這即不符合上述「一個中國」之「基本倫理」原則,同時反過來,武嚇也只能是大陸目前維持這個「基本倫理」原則的唯一有效手段。同時,國際社會也清楚,台灣如果獨立,大陸一定動武,世界上沒有任何力量 ---- 包括美國和日本聯合起來在內 ---- 能制止大陸,這是一個現實。如果武力威嚇能制止台獨,避免戰爭,那麼,在真正的戰爭和還不至於必然導致開戰的武力威嚇之間,「兩害相權取其輕」,國際社會當然寧可某種程度地低調默認中共威嚇,大家都主張台灣「不獨」,以此來換取大陸「不武」,而不會相反,用「民主自決」的「教條」來鼓勵台獨,從而引發一場惡戰;

其實,按西方的「高標準」,只要台獨是和平運動,哪怕有政府的公權力介入其中,中共也不應以武力威嚇。筆者曾生活在加拿大,對此有最深體會。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一直在鬧獨立,可哪怕是在魁獨聲勢最壯,加拿大分裂危機最重時,加國政府也從未以武力威脅過。事實上,魁獨的壯大,政府公權力發揮了絕大作用。 90 年代初,魁獨領袖布薩當選為魁北克省長後,就利用行政優勢大力推動魁獨,並於 1995 年舉行魁獨全省公投。那一天,從加拿大全國各地湧入無數「統派」民眾,集中在魁省府的大廣場,拉開巨幅標語,呼籲﹕我們愛你們,請留在加拿大,魁北克請別獨立。公投結果,統派以微弱多數勝出,魁獨失敗。之後,聯邦政府提出連串政策(但絕不包含「非和平」措施)來化解魁獨,終於,魁獨聲勢日落,今天已基本不成氣候。

加拿大維護國家統一的模式,才是真正的「和平統一」,即,武力從來不是一個「選項」。很難想像,如果加國政府明表要以軍事手段「果斷粉碎魁獨陰謀」,後果會怎樣?

但是,國際社會也認識到,中共還是專制政權,正處在「轉型」之中,無法指望他現在就一步到位西方的「高標準」。但只要中共「轉型」的方向是正確可期的,國際社會願意等待,也願意幫助中共轉型,可以說,國際社會在「台灣不獨」這一點上與大陸「台獨就是戰爭」的「遙相呼應」,是「民主自決」的「普世價值」原則為了避戰而對中共強大軍力作出的無奈妥協,是國際社會對轉型中的中共政權懷著幾分理解、幾分期待、幾分「低標準寬容」的心情,希望假以時日,等中共「和平演變」轉型成功,民主化之後,一切都會改變;

此外,盡管中共的軍力這幾年不斷增強,瞄準台灣的導彈數目也一路增加,但這種武力威嚇還仍然是非正式、口頭宣示、能隨時取消改變的,國際社會雖然高度關切兩岸局勢,但因戰爭並非迫在眉睫無法避免,在事實上捲入其中的美、陸、台三方都不願開戰的前提下,大家都覺得,和平還是可期的。

可以說,在「基本倫理」的原則上,中共「反獨促統」是對的,但達到「反獨促統」要借助武力,中共的手段是錯的。

當然,中共對「中國」這一概念「去中國化」,用等同於中共獨裁統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來偷換「中國」的概念,動不動聲稱「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隔的一部分」,而不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是另一回事。

這裡可以歸納出兩點﹕一、原則上,台獨是和平運動,中共不得武力相向,就像加拿大政府不得以武力對付魁獨、中共不應武力鎮壓六四學生運動一樣。如果台獨含有以下兩項中的任一項,中共的軍事手段才具備正當性﹕或者,台獨集團用武裝,甚至流血的政變顛覆臺灣合法的民選政府,成立軍政府,宣布「法理台獨」;或者,台獨對中國大陸搞恐怖主義。二、即使有武力因素在其中,這也是不得已的權宜,它只能就這麼做,但不應理直氣壯地視為當然;它只能是非正式的,不能用法律將其合法化;它只能停留在「威懾」的「戰爭邊緣政策」程度,不能當真實施。

所以,中共一旦把這武力威嚇的「非和平手段」立法合法化,事情就起了質的變化。因為這表明,中共不但認為他「反獨促統」是正當的,連為此而用武也是道義凜然的,所以他才會公然高格調地制定這部「惡法」。這是和國際社會的巨大認知差距!

這還說明,中共一再聲稱的所謂「絕不稱霸」、一貫提倡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致力追求的「和平崛起」,都是空話、謊言,在骨子裡,中共信奉和崇拜的,就是武力。

更令人不解的是,何以中共會同時高調地一面宣傳「和平崛起」,一面制定「反分裂法」?他難道不明白這兩者在本質上是水火不容的嗎?就算中共自己真心相信武力在一切場合的正當性(包括六四鎮壓)、相信武力對付台獨的正當性,他難道不懂得一個淺顯常識﹕國際社會的主流看法正好相反嗎?可是,如果他真的連這個「淺顯常識」都不懂,他又為什麼一再宣傳「和平崛起」、「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平統一」……?如何解釋這矛盾行為?


註﹕本人現已放棄「和平統一」說,改採「民主統一」。

08.10.23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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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zhl2005&aid=2323285

 回應文章

高市人
補充
2010/09/14 08:55
德國支持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是因為他承認台灣屬中國大陸證據如下: Volksrepublik China

Gr


高市人
補充
2010/09/14 08:53
德國支持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是因為他承認台灣屬中國大陸證據如下: Volksrepublik China (Zhonghua Renmin Gongheguo)

Klima: Im Norden kontinental, im S


高市人
反分裂法英國應該支持
2010/09/13 14:20
英國應該支持反分裂法是因為他承認台灣屬中國大陸證據如下

DID YOU KNOW?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laims sovereignty over Taiwan and regards Taiwan as a province of China. The United Kingdom acknowledges the position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hat Taiwan is a province of China and recognise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The United Kingdom does not recognise Taiwan as a state and does not have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Taiwan. The United Kingdom considers the Taiwan issue as one to be settled by the people on both sides of the Taiwan Strait. We are strongly opposed to any use of force and urge both sides to engage in constructive dialogue.  以上是英文不懂可哪去GOOGLE翻譯資料來源英國外交部http://www.fco.gov.uk/en/travel-and-living-abroad/travel-advice-by-country/country-profile/asia-oceania/380taiwan?profile=today  99.9.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