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西崑與房金炎
民國六十一年元月,外交部國際組織司荐任副司長房金炎先生,奉派為駐尼加拉瓜特命全權大使,以及四年後民國六十五年奉調回部辦事,這兩項人事命令雖然不是當時台灣政壇的要聞,但卻是外交圈中的大事!房金炎先生以三十九歲之齡,奉派為特任大使,雖仍無法媲美二十九歲就當上司法行政部長的魏道明先生,但畢竟是當時最年輕的駐外大使,更是當年唯一的省籍大使,因此受到圈內人士格外注意,而他只當了四年大使就奉調回國,更掀起許多傳聞與謠言的漣漪!
房金炎先生由薦任副司長一躍飛上枝頭,三級跳式地成為特任大使,固然與他個人聰穎、能幹與努力,以及葉公超等長官欣賞與拔擢有關,但與當時政府刻意栽培與提拔台籍才俊,更有莫大的關係。至於他擔任大使僅僅四年就被調部,原因為何?傳聞與謠言雖然甚囂塵上,但直到前派駐華府的前輩周谷先生的大作「外交秘聞-一九六○年代台北華府外交秘辛」問世後,才見形諸文字。周谷先生在該書「六十年代台北華府兩地外交見聞之二十二」一「看不見的兩大外交人事派系」乙節中說:「楊西崑曾指老外交部房金炎搞台獨。房金炎一九七二年任駐尼加拉瓜大使,一九七六年向外交部請准,在美國華府美利堅大學進修博士學位,一俟學業完成即行回國繼續服務,楊遂再指房『持節不還』,『與政府斷絕關係』。」其中有關
「楊西崑曾指老外交部房金炎搞台獨」以及「楊遂再指房『持節不還』,『與政府斷絕關係』。」等節看似有其所本,可惜卻未見其根據!
楊西崑先生與房金炎先生早年之過節究竟如何?本(九十八)年四月出版,房徐蕙英編著的「房金炎-奉獻外交鞠躬盡瘁的一介布衣先夫辭世週年追懷紀念文集」中,前監察院長及前外交部長錢復先生,曾在其寫的「懷念房大使金炎兄」乙文中說:「金炎兄指揮館內同仁對旅尼僑胞充分協助照料,深受僑界愛戴。惜以部內某位首長對金炎兄有成見,羅織不實指責,企圖使其入罪。金炎兄於返部復命後遂告假前往華府美利堅大學攻讀國際關係哲學博士學位。此段期間我因奉派至新聞局工作,對金炎兄所受委屈雖有耳聞並不深切明瞭。」等語(詳見上述文集第Ⅱ頁倒數第3行以及第Ⅲ頁第1行)錢前院長雖說:「此段期間我因奉派至新聞局工作,對金炎兄所受委屈雖有耳聞並不深切明瞭」,但卻相當肯定地說:「惜以部內某位首長對金炎兄有成見,羅織不實指責,企圖使其入罪」。此項指證與上述周谷先生之敘述似可相互印證!錢前院長基於與人為善的修養,雖未指出「部內某位首長」的姓名,又未敘明「部內某位首長」「對金炎兄有成見」
的程度,但是曾任監察院長及外交部長的錢復既如此肯定說:「部內某位首長」「羅織不實指責,企圖使其入罪」,誰還敢不相信?可惜,究竟「羅織」什麼「指責」?又如何「企圖使其入罪」?自尚待錢前院長有朝一日繼續開示!
此外,房大使的高中同學王紹宗先生亦在所撰「拓展外交一生為國立功立德立言的房金炎先生」乙文中寫道:「明辨是非,堅忍果決正是他的優點,擔任尼加拉瓜大使時與在西非奔走外交的楊西崑意見相左,極力捍衛自己的主張,拒絕部會調動,。。。」(詳見上述文集第3頁第12、13行)。楊、房二人究竟是什麼「意見相左」,仍不得而知!又駐英國代表處秘書易志成先生在所撰「哲人已遠 典型猶存|緬懷房大使金炎博士」乙文中曾寫道:「房大使在四十歲青壯之年出任駐尼加拉瓜大使,任內著有相當建樹;惟因對當時農技團的管理問題與國內主管高層意見相左,反遭調部辦事,憤而辭官赴美進修」(詳見上述文集第97頁第5行)。易君雖明言房大使因「對當時農技團的管理問題與國內主管高層意見相左,反遭調部辦事,憤而辭官赴美進修」,事實上,房大使並未憤而辭官,而是奉准留職停薪赴美進修;又所說房大使「因當時農技團的管理問題與國內主管高層意見相左」乙節之來源為何?是房大使告訴他的嗎?抑或是道聽途說?另前駐義大利代表洪健昭先生在「Sayonara, Bo-san」乙文中說:「He and his wife told me they wouldn’t go back to Taiwan. He was at odds with H. K. Yang, the then all-power vice minister of foreign affairs while he served in Managua.So long as Yang stayed with Waichiaopu (Waiqiaobu), Bo-san vowed, he wouldn’t stay in the foreign service.」,由此可見楊、房二人確有齟齬!
綜合上述,吾應可以略知:
一、根據錢前院長「部內某位首長對金炎兄有成見」的肯定陳述,以及易秘書「房大使因『對當時農技團的管理問題與國內主管高層意見相左』」的陳述,可知當時房大使跟國內某長官確有齟齬情形,另根據周、王及洪三人的陳述,上述「國內某位首長」或「國內主管高層」應可推定就是當時的楊西崑次長。
二、事實上,身負邦誼重任的全權大使對農技團理應有監督考核之權,即使對於「農技團的管理問題與國內主管高層意見相左」,自應依法處置,而不應「羅織不實指責,企圖使其入罪」,更不可不分皂白,不辨是非,而各打幾個大板!個人開車技術不算很差,一向又甚謹慎小心,但早年仍出過車禍,原因無他,是對方「故意」撞上來,而當時又沒有能力閃避,故被撞翻了,所幸沒被撞死,但是駕駛執照卻在「不辨是非」的情況下被沒收了。
三、自古以來,世人多喜「與人為善」,而不知「見義勇為」,故常姑隱當事人姓名,到處散布當事人之作為,藉以「教育大眾」,但是事實上,倘能及時「見義勇為」,打擊犯罪,必將更能令人激賞!錢前院長說:「此段期間我因奉派至新聞局工作,對金炎兄所受委屈雖有耳聞並不深切明瞭」,但相當肯定地說:「惜以部內某位首長對金炎兄有成見,羅織不實指責,企圖使其入罪」。不知錢前院(部)長究竟在何時察知「部內某位首長對金炎兄有成見,羅織不實指責,企圖使其入罪」?倘渠係在外交部長任上或在擔任監察院長期間就已察知,且能見義勇為,替房大使「平反」,勢必是外交史上的美談!
四、道聽途說或以訛傳訛,易與事實背離相違,故應隨時引以為戒,尤其是身居高位者之一言一行,非但關係個人榮辱,更常影響國家興替安危,豈能不謹言慎行!(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四日寫於淡水紅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