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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6 11:20:36瀏覽5210|回應2|推薦2 | |
懷念許紹昌大使 -兼談越南淪陷時撤僑工作 最近閱讀外交前輩,前駐美國休斯頓領事 我在民國五十九年十月奉派出任駐橫濱副領事。六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中日斷交後,我方隨即成立亞東關係協會,負責處理雙方關係,並在東京、大阪及福崗等地成立分支機構,由於當時日方對我派駐人數嚴加限制,不得超過二十五人,因此,除了精通日語以及具有電務或會計等特殊專長人員外,多數奉調回部辦事或改調駐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館處。當時奉改調駐越南大使館及駐蜆港領事館的共三人,因是時越戰方殷,國內外報紙每天的頭條幾乎都是越戰的相關消息,因此除了我毅然前往駐越南大使館報到外,其餘兩人或因出於安全顧慮,一人辭職不幹,另一人則申請回部辦事。同年秋許大使從阿根廷降旗歸國,因他曾任駐漢城總領事,故很快被內定為駐韓國大使,但不久朱撫松大使亦自巴西斷交返國,層峰認為當時中越關係遠較中韓關係重要,於是臨時改變主意,改派許氏為駐越南大使( 到任後奉派承辦僑務僑教業務,因工作需要,不久我即找人教廣東話,許大使知悉後對我說:「承辦僑務確需學些廣東話,但絕不可忘了繼續進修,把英文學好。」他說早年在舊金山當學習領事時,總領事 奉派前往越南服務時,我剛三十歲出頭,精力相當充沛,凡事主動出擊。記得第一次下鄉訪問僑社前,我上了一份簽呈,簡單報告下鄉訪問的動機及時間,回來後又上了一份簽呈,詳細報告訪問的經過與心得。許大使看了我的簽呈後,嘉勉之外,當即口頭指示:「以後外出或下鄉訪問,先向杜公使元方報告即可;此外,除非訪問時遭遇自己無法解決的困難或問題,否則回來後也不必再寫報告。」從他這項指示,可看出他崇簡務實,不拘形式的領導風格;也正如此,讓我在短短兩年三個月中,輕鬆愉快跑遍了越南南部六省的各個角落,並留下美好的回憶。。 有一次,許大使叫我到他辦公室去,垂詢我的工作情況後,突然對我說:「你工作主動認真,我很喜歡,但是僑務之外,應多注意政情,因為你不可能一輩子只做僑務工作。了解政情並做正確判斷,是每個外交人員必備的能力,尤其是派駐像越南這種戰亂國家,更應特別注意政局動向及戰爭的發展。除閱讀報紙雜誌外,應多與越方官員及其他國家使領人員聯繫,打聽內情及了解他們對世局的看法。」他這番訓示,在我後來奉派南非及巴哈馬期間,對當地政情的研析,確有相當助益。此外,對照越南淪陷前,他對當時局勢的正確研判及作為(另述如下),更令我無限欽敬佩服。 越南淪陷前不久,堤岸私立鳴遠中學校長 誠如前駐休斯頓領事 一、許大使上任後即與美國駐越大使館及美國情報局駐越人員保持良好關係,在越南淪陷前曾洽獲美方承諾,必要時將提供軍機二架,以供我方撤離大使館雇員本眷及重要僑領。可惜,後來美方因故只提供了乙架。 二、許大使在越南動亂前曾呈報外交部,表示將於必要時撤回僑領五百人,外交部認為撤僑無法祕密進行,一旦公開恐遭致紛擾,另「僑領」之界定頗有困難,易生爭執不平,故未同意。 三、為協助撤退越南中部難民,政府曾應越方請求派出軍艦四艘,但因局勢急遽變化,任務未克執行,其中二艘因係臨時奉命前往,油水糧食補給不足,不得不先行返國,其餘二艘經許大使報奉國內同意暫留備用,但因安全顧慮,未便靠岸,故僅能留在頭頓港外海待命。 四、 五、 六、四月上旬西堤僑社人心惶惶,紛紛前往大使館申請「華裔證明書」備用,場面擁擠混亂,許大使即下令相關同仁設法維持秩序,並加班加速處理,以應僑胞需求。 七、 八、 九、四月上旬報奉外交部同意後,派請大使館吳主事添水前往曼谷,洽請我駐泰大使館發給駐越南大使館全體雇員本眷我國護照,以供必要時持用。 十、四月中旬報奉外交部核准後,發給西堤五幫幫立中正醫院全體董監事五十多人我國護照,以供他們自行設法申請出境及他國簽證離開越南。 十一、 十二、阮文紹宣佈下台並準備離越來華後,許大使認為那時越南情勢已難挽救,乃報奉外交部核准後,於 綜觀許大使上述「撤館作為」,足可證明許大使對越南政情了解的透徹,更可看出他對局勢判斷的高明。據許大使返國後私下對我說,未能有效協助旅越華僑逃離,確是他的最痛,但政府派駐越南人員以及當地雇員本眷,均能安全離越返國,無人落入越共手中,則是他一生最大的安慰。根據事後外電報導,當年南韓派駐越南外交官十多人,包括一名公使銜情報人員,或因時局變化太快,或因誤判情勢,未能及時撤退,而落入越共手中,經兩三年牢獄之災後,始獲釋放。比較中、韓兩國派駐越南外交人員撤退情形,不禁對許大使果斷與迅速的「作為」,深感佩服。雖然,許大使當年的「撤僑作為」未能盡如人意,但絕不像當時某些監察委員所說的:「十分失職」、「未善盡職責」、「應變能力不夠」或「張慌失措」(以上各詞係引據當年「聯合報」的報導)。何況,撤僑工作困難重重,絕非易事,茲試舉其犖犖大者八項如下: 一、 政府迄未有撤僑決策:海外華僑多達五千萬人,而台灣地狹人稠,當年經濟又未起飛,財經狀況不佳,故朝野都「無人敢公開主張撤僑」,但因手足情深,又為爭取僑心,故也「無人敢公開反對撤僑」。這正是當年政府所處的尷尬情境,也是至今仍無法克服的難題。事實上,當年許大使曾呈報外交部,表示將於必要時撤回僑領五百人,但未獲同意。越南淪陷後,遭受各方無情指責及抨擊,但他始終隱忍未曾透露上情。此外,當時我兩艘軍艦在越南頭頓港外海救起並載回難民八百多人,經先後送往屏東九曲堂及澎湖二地暫時安頓,但最後仍力洽美國協助收容。另越南淪陷後,政府在各方呼籲與懇求下,終於同意接受旅越華僑申請來台,但僅以文教界人士為限,而且前後十年間,亦只接納收容六千人。由此當可略知我政府對撤僑所抱持的基本態度。 二、 政府未有撤僑的準備與能力:越戰局勢急遽變化,四月初越軍自中部撤退後,即節節敗退,至 三、 撤僑人數與對象之決定不易:越南華僑多達兩百萬人,究應撤回多少人?又應撤回哪些人?誰是僑領?又誰說僑領才是應該協助撤退的對象?此外,誰無父母及子女?在撤僑資源及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如何拒絕父母子女同行的要求?總之,決定撤僑人數與對象,尤其是臨危之際,確實相當不易。據說當年許大使通知堤岸自由村長劉練生密做準備,以便搭乘美國軍機離越時,劉氏曾哀泣告稱,他為走避日寇自大陸逃亡北越時,被迫拋下第一任妻子,後為走避赤禍自北越逃亡南越時,又丟下第二任妻子,故盼能攜帶第三任妻子與子女同行。可惜當時因機位確實有限,而未獲應允。所幸,皇天不負苦心人,後來他的妻子與子女搭乘漁船逃亡,途中機件故障,海上隨波漂流,最後漂到台東海岸,被我國軍救起,全家終於在台重逢團圓。 四、 撤僑方式與優先次序如何決定:在收容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撤僑工作自應保密,不得公開執行;又撤僑次序究應如何決定?誰該先誰該後?保密欠周或決定不公,輕者可能引起爭執非議,重者必然造成混亂不安。越南自中部撤軍時,軍民爭先恐後,搶搭飛機軍艦,曾造成無數傷亡;另美軍自西貢撤退時,許多人奔往美國大使館求救,場面混亂,亦招致許多不幸。由此均可推想撤僑的困難。 五、 越南僑胞絕多屬越南國籍:一九六○年代越南施行新國籍法,旅越僑胞絕多被迫加入越南籍;越戰發生後,越南政府為鞏固兵源及財政,嚴格限制人民出國,淪陷前夕管制更加嚴緊,獲准出境確實相當不易,故當時政府縱有撤僑決心與計畫,恐怕還是愛莫能助。 六、 局勢急遽惡化,完全出乎絕大多數華僑意料:一九六八年農曆春節越共大舉進犯西堤,終被英勇越軍殲滅逐出,旅越僑胞通稱此事件為「戊申戰役」,且都留下極為深刻的記憶,故多數僑胞認為只要政府軍堅守,西堤應可確保無虞。任誰都沒想到越共那麼快進逼西堤,等發現西堤告急時,逃生之路均已阻絕,以致無法逃亡。 七、 多數華僑不願輕易拋棄辛苦建立的產業:越南華僑多數係因走避日寇及赤禍而離鄉背井,且歷經無數艱辛後,始在越南成家立業,其中較具有政治意識者,或在海外有鉅額存款或置產者,在清時局後自較甘願拋棄在越產業,至於一般中產階級者,或因捨不得辛勤建立的產業,或因以為改朝換代,無關百姓,故都不願輕言離去。當時存有上述想法者,以福建及潮州僑胞為最多,他們大多遲至淪陷後,遭受越共以「打資產」為由,將他們掃地出門或下放勞改時,才懊悔設法逃亡。 八、 撤僑及逃亡時機均不易掌握:駐在國情勢危急,僑民生命受到威脅時,使領館自應採取適當保僑或撤僑措施,但撤僑或逃亡時機確實不易拿捏,通常撤僑必須等到情勢危急,駐在國政府已無能力維持安全秩序時,才可啟動執行,啟動太早可能影響駐在國民心士氣,並傷害兩國友好關係;反之,太遲則可能勞而無功,或事倍功半。 在戰亂撤館的過程中,發生意外或疏忽在所難免。譬如說,四月上旬越南自中部撤軍後,許大使即下令清理銷毀較舊或較不重要的檔卷,不料負責的同仁因監督不周,若干護照申請表竟被協助運送的司機當成廢紙變賣,所幸有位愛國華僑發現後,即刻花錢贖回並送還大使館,才避免了申請人資料曝光,可能帶來的禍患。其二是,大使館領務組負責保管使用的鋼印,竟在撤館時未及時銷毀或帶回,以致越南淪陷後,傳說有人盜印出售我國護照及華裔證明書。此外,當時最為聳動的新聞報導是,大使館人員只顧把自用轎車送上軍艦帶回,而罔顧僑胞性命。事實是,當時大使館武官某上校奉命擔任與我軍艦聯繫工作,經常往返大使館與軍艦之間,在「愛惜物力」的美德驅使下,臨時起意擅將其自用轎車送上軍艦帶回。至於其他同仁的六輛轎車,則係臨時洽由一艘正要自西貢返航的我國貨輪運送,絕非如當時媒體所稱,係搭乘軍艦而回。以上三項意外,可說是許大使當時最感遺憾的,但是他擔負一切責任,未曾推卸或責怪相關同仁,故該等同仁至今仍感念不已。 在西貢服務期間,我年僅三十歲出頭,又只是二等秘書(民國六十三年八月晉升),在年紀與位階上,與許大使均有相當差距,雖然他常藉機召見我,指導我,但因當時大使館內有武官處、經濟參事處及新聞參事處,外又有政治建設團、農業技術團以及電力合作團等,單位人員甚多,故我較少有機會親近他。越南淪陷後,他以「大使回部辦事」名義,每天從愛國西路的「自由之家」走路到外交部上班,三年如一日,直到依規定「大使回部辦事滿三年未經奉派新職者」申請退職為止。他回部辦事三年期間,第一年為立法院及監察院質詢與調查越南撤僑乙案,曾提出說明與解釋,但最後兩、三年幾乎無所是事。雖然他曾任外交部常次與政次,但因當時部、次長公務都很忙,似也無暇常想到他或給他更多的關心。在這情況下,他的孤獨與苦悶,可想而知。因此,後來我每隔 據悉當年立法委員阮樂化等人對許大使提出質詢,有確係基於職責而發言,但亦有為了爭取連任,而不得不裝腔作勢;另監察委員劉耀西等人主張對許大使提出彈劾,是否係受外界影響,抑或如外傳係受外交部「某次長」請託,則不得而知。但據當時許大使透露,外交部負責「人二」業務的某幫辦坦告他,「某次長」曾要他查核大使館撤館期間的收支帳目。由是可知,當時確有人趁機落井下石!所幸許大使一向清廉自持,且在撤館期間步步為營,未有重大違失。後來,他曾感慨地對我說,他是職業外交人員,從未做當部長的大夢,早年接任政務次長,已是生平最大榮幸,故被「某次長」視為邁向部長路上的最可能競爭對手,而受諸多關注,確純屬意外,只能一笑置之(按:本文第一 據了解越南淪陷後,監察委員劉耀西等人主張對許大使彈劾後,事經一年,及 附錄:許大使紹昌小傳 許紹昌,字楠平,生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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