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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念許紹昌大使 - 兼談越南淪陷時撤僑工作
2009/07/26 11:20:36瀏覽5210|回應2|推薦2

懷念許紹昌大使 

                              -兼談越南淪陷時撤僑工作

 

最近閱讀外交前輩,前駐美國休斯頓領事曹志源先生所撰「國內國外二十年」乙書。先生在該書中,曾三度提及許大使紹昌:其一是在該書第七十三頁提及:「許氏是一個嚴格又開明的職業外交家,對我這一合理近情之請,欣然同意,我乃能及時進部,並完成學位,進部後又深得他的信任,幹得甚為愉快。」;其二是第一二六頁提及:「就以許司長(當時任北美司長)本人來說,以他那麼一位精明能幹肯幹,而又學識經驗豐富的職業外交官,據說自駐越南大使歸國,以被某巨公排斥,即未再被任用。」;其三是第三○四頁中提及:「許氏精明能幹,中英文造詣俱佳,其辦事之認真負責,尤屬罕見。我初出茅廬,能在他的指導下學習,受益匪淺,實屬幸運,我於一九五八年金門砲戰時能追隨他(公使)和葉公超大使外放華府,自然也是他的慧眼推薦。」讀了上述片段,不禁感慨萬千,並勾起久蟄心中,早想追述許大使風範的意念。

 

我在民國五十九年十月奉派出任駐橫濱副領事。六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中日斷交後,我方隨即成立亞東關係協會,負責處理雙方關係,並在東京、大阪及福崗等地成立分支機構,由於當時日方對我派駐人數嚴加限制,不得超過二十五人,因此,除了精通日語以及具有電務或會計等特殊專長人員外,多數奉調回部辦事或改調駐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館處。當時奉改調駐越南大使館及駐蜆港領事館的共三人,因是時越戰方殷,國內外報紙每天的頭條幾乎都是越戰的相關消息,因此除了我毅然前往駐越南大使館報到外,其餘兩人或因出於安全顧慮,一人辭職不幹,另一人則申請回部辦事。同年秋許大使從阿根廷降旗歸國,因他曾任駐漢城總領事,故很快被內定為駐韓國大使,但不久朱撫松大使亦自巴西斷交返國,層峰認為當時中越關係遠較中韓關係重要,於是臨時改變主意,改派許氏為駐越南大使(民國六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任命),另派朱氏出任駐韓大使,沒想到這一變動竟完全改變了他們兩人後來的命運。許大使於次(六十二)元月二日上任,七日向阮文紹總統呈遞國書,我則於同月十八日前往西貢報到,就任駐越南大使館三等秘書。這是我有幸認識並追隨許紹昌大使的緣由。

 

到任後奉派承辦僑務僑教業務,因工作需要,不久我即找人教廣東話,許大使知悉後對我說:「承辦僑務確需學些廣東話,但絕不可忘了繼續進修,把英文學好。」他說早年在舊金山當學習領事時,總領事張紫常先生曾鼓勵並幫助他在英文方面下了一番功夫。他同時指出,外交官能懂駐在國語文當然最好,但精通英語則可跟各國人士溝通交流,即使外派非英語國家,不懂當地語文,工作上應仍無大礙。他更進一步說,進修英文的方法很多,但依他個人經驗及心得,認為經常閱讀英文小說不失為好方法。此外,他又鼓勵我找機會用英語向越南扶輪社或青商會等社團發表演說,藉以磨練表達能力,並說必要時願意幫我修改英文講稿。回首當年,他上任不久,即屢應邀參加越南官方及外交團活動,並不久即成為阮文紹總統國宴上的常客,其翩翩風度及優雅英語應是最主要的原因。可惜我天資不敏,愧有負他的期望;但是,他那一番話非但使我認知英文的重要,更促使我從此不斷進修,自我充實。後來奉派美國、南非、德國及巴哈馬等地工作,尚能勝任愉快,另於工作期間以英文編寫「外人來華入出境及居留須知」及「外國人入出及居留中華民國指南」二書,並於退休後編寫「英文外交文牘範本」、「英文常用字彙與例句」、「英文公文寫作範本」、「英文公文寫作與範例」及「英文公文寫作常用字彙與例句」等英文寫作工具書,莫不是受他的鼓勵與感召!

 

奉派前往越南服務時,我剛三十歲出頭,精力相當充沛,凡事主動出擊。記得第一次下鄉訪問僑社前,我上了一份簽呈,簡單報告下鄉訪問的動機及時間,回來後又上了一份簽呈,詳細報告訪問的經過與心得。許大使看了我的簽呈後,嘉勉之外,當即口頭指示:「以後外出或下鄉訪問,先向杜公使元方報告即可;此外,除非訪問時遭遇自己無法解決的困難或問題,否則回來後也不必再寫報告。」從他這項指示,可看出他崇簡務實,不拘形式的領導風格;也正如此,讓我在短短兩年三個月中,輕鬆愉快跑遍了越南南部六省的各個角落,並留下美好的回憶。。

 

有一次,許大使叫我到他辦公室去,垂詢我的工作情況後,突然對我說:「你工作主動認真,我很喜歡,但是僑務之外,應多注意政情,因為你不可能一輩子只做僑務工作。了解政情並做正確判斷,是每個外交人員必備的能力,尤其是派駐像越南這種戰亂國家,更應特別注意政局動向及戰爭的發展。除閱讀報紙雜誌外,應多與越方官員及其他國家使領人員聯繫,打聽內情及了解他們對世局的看法。」他這番訓示,在我後來奉派南非及巴哈馬期間,對當地政情的研析,確有相當助益。此外,對照越南淪陷前,他對當時局勢的正確研判及作為(另述如下),更令我無限欽敬佩服。

 

越南淪陷前不久,堤岸私立鳴遠中學校長王國伯先生,指控該校老師趙某擅入其臥室,涉嫌偷竊現金數百萬元,趙某則反控王氏損害其人格與名譽,雙方你來我往,憑空相互指控,西堤十家華文報紙乃競相報導,大加渲染,鬧得滿城風雨。許大使讀報知悉後,認為此事已嚴重傷害華人信譽,故立即召見,囑我注意了解真相,並找尋雙方均認識且信任的可靠人士,設法從中斡旋調停,但特別告誡我切勿立即介入調停,因他認為大使館代表政府,一旦調停失敗,不但不光彩,而且未來恐將無人敢再介入斡旋。沒想到,事隔數日,王校長與老師二人突然相偕前往大使館,事經我跟另一位同仁曾專員昭平予以接見,並苦口婆心規勸後,雙方終於當面簽字,表示願意和解,且不再對外發言。不料雙方竟均懊悔食言,次日各自舉行記者會,再次相互攻擊,華文各報於是又大加報導,互控愈演愈烈,大有不可收拾之勢。所幸,時局急劇變化,不久越南即告淪陷,此事自如煙消雲散,嘎然而止,不再受人注意。許大使經驗豐富,料事如神,事前耳提面命,而我竟仍無法迴避,調停又告失敗,不禁深感愧疚,並對許大使高瞻遠矚與諄諄教導,感佩不已!

 

民國六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阮文紹總統宣佈下台,許大使報奉外交部核准後,於同月二十六日撤退返國,越南共和國隨即於三十日覆亡。正當越南人及旅居越南華人紛紛離越逃亡時,國內朝野人士迅即同聲呼籲政府對旅越華僑伸出援手。越南出身的僑選立法委員阮樂化神父,以及黃哲真、楊寶琳、陳祖貽、鄒志奮與謝仁釗等委員,在立法院僑政、外交委員會先後提出質詢,認為許大使未善盡救助旅越僑胞的責任,並建議政府設法營救;另監察委員劉耀西、葉時修等人亦認為許大使未盡職責,主張對許大使提出彈劾。

 

誠如前駐休斯頓領事曹志源先生所說的,許大使是「一位精明能幹肯幹,而又學識經驗豐富的職業外交官」,另因他經歷「大陸淪陷」及「南北韓戰役」,並獲有非常寶貴的經驗,故對當時越南局勢的掌握及處理,可謂相當正確、迅速與圓滿。茲就我個人所知,將他在越南淪陷前的「撤館作為」略陳如左:

一、許大使上任後即與美國駐越大使館及美國情報局駐越人員保持良好關係,在越南淪陷前曾洽獲美方承諾,必要時將提供軍機二架,以供我方撤離大使館雇員本眷及重要僑領。可惜,後來美方因故只提供了乙架。

二、許大使在越南動亂前曾呈報外交部,表示將於必要時撤回僑領五百人,外交部認為撤僑無法祕密進行,一旦公開恐遭致紛擾,另「僑領」之界定頗有困難,易生爭執不平,故未同意。

三、為協助撤退越南中部難民,政府曾應越方請求派出軍艦四艘,但因局勢急遽變化,任務未克執行,其中二艘因係臨時奉命前往,油水糧食補給不足,不得不先行返國,其餘二艘經許大使報奉國內同意暫留備用,但因安全顧慮,未便靠岸,故僅能留在頭頓港外海待命。

四、四月一日越南政府宣佈自中部撤軍後,許大使鑒於越軍攜眷撤退時,造成極度紊亂與困難,故迅即下令大使館內幾位年紀較長且業務已無關重要的同仁,儘速護送全體眷屬離越返國。次(二)日飛往台北班機均已客滿,但基於安全考量,許大使仍堅持他們當天離開西貢,先行飛往曼谷,隔天(三日)始自曼谷返回台北。

五、四月七日越共攻破春祿,首都西貢的屏障邊和省已岌岌可危,許大使乃令囑我派駐越南之政治建設團、農業技術團以及電力合作團等分別洽獲越方相關單位同意後,分批陸續撤返台灣。

六、四月上旬西堤僑社人心惶惶,紛紛前往大使館申請「華裔證明書」備用,場面擁擠混亂,許大使即下令相關同仁設法維持秩序,並加班加速處理,以應僑胞需求。

七、四月五日西堤地區出現「解放報」,頭版上大幅刊載『華人十大要犯』,包括大使館許大使、新聞參事羅輔聞及與我本人等三人,以及僑界李良臣、王爵榮、林秉春等六人(其餘四人姓名歉已不復記憶)。四月八日越南空軍飛行員叛變轟炸總統府,人心浮動不安。許大使基於安全考慮,迅即下令我陪同杜公使元方於次(九)日離越返國。

八、四月八日越南轟炸總統府後,社會秩序日漸惡化,許大使乃趁機勸囑持有我國或其他國家護照之僑領儘速離開越南。因此,越南淪陷時,絕大多數重要僑領都已離越返國或逃往其他國家或地區。

九、四月上旬報奉外交部同意後,派請大使館吳主事添水前往曼谷,洽請我駐泰大使館發給駐越南大使館全體雇員本眷我國護照,以供必要時持用。

十、四月中旬報奉外交部核准後,發給西堤五幫幫立中正醫院全體董監事五十多人我國護照,以供他們自行設法申請出境及他國簽證離開越南。

十一、四月二十一日阮文紹總統被迫宣佈下台,許大使認為當時情勢有如早年蔣公下野,且暗忖越南大勢已去,乃洽經美方同意後,派請劉秘書儒遜率同大使館全體雇員本眷(包括父母、配偶與子女),以及若干重要僑領(包括西提五幫幫長朱陳造、西貢潮州幫幫長杜與賢、堤岸自由村長劉練生、以及越南留華大專校友會長朱以仁的眷屬等)四十多人,於次(二十三)日搭乘美國軍機離開越南飛往菲律賓克拉克基地,隔天(二十四日)返抵台北。

十二、阮文紹宣佈下台並準備離越來華後,許大使認為那時越南情勢已難挽救,乃報奉外交部核准後,於四月二十六日深夜率同大使館其餘同仁,搭乘最後一班民航飛機(華航)離開西貢,次(二十七)日凌晨回到台北。(按當時其他國際民航班機均已停飛西貢,上述華航班機離開後,西貢新山一國際機場即不再有其他民航機起降,只剩美軍利用隔壁的軍用機場陸續載運美軍及越南相關人士離去。)

 

綜觀許大使上述「撤館作為」,足可證明許大使對越南政情了解的透徹,更可看出他對局勢判斷的高明。據許大使返國後私下對我說,未能有效協助旅越華僑逃離,確是他的最痛,但政府派駐越南人員以及當地雇員本眷,均能安全離越返國,無人落入越共手中,則是他一生最大的安慰。根據事後外電報導,當年南韓派駐越南外交官十多人,包括一名公使銜情報人員,或因時局變化太快,或因誤判情勢,未能及時撤退,而落入越共手中,經兩三年牢獄之災後,始獲釋放。比較中、韓兩國派駐越南外交人員撤退情形,不禁對許大使果斷與迅速的「作為」,深感佩服。雖然,許大使當年的「撤僑作為」未能盡如人意,但絕不像當時某些監察委員所說的:「十分失職」、「未善盡職責」、「應變能力不夠」或「張慌失措」(以上各詞係引據當年「聯合報」的報導)。何況,撤僑工作困難重重,絕非易事,茲試舉其犖犖大者八項如下:

一、               政府迄未有撤僑決策:海外華僑多達五千萬人,而台灣地狹人稠,當年經濟又未起飛,財經狀況不佳,故朝野都無人敢公開主張撤僑,但因手足情深,又為爭取僑心,故也無人敢公開反對撤僑。這正是當年政府所處的尷尬情境,也是至今仍無法克服的難題。事實上,當年許大使曾呈報外交部,表示將於必要時撤回僑領五百人,但未獲同意。越南淪陷後,遭受各方無情指責及抨擊,但他始終隱忍未曾透露上情。此外,當時我兩艘軍艦在越南頭頓港外海救起並載回難民八百多人,經先後送往屏東九曲堂及澎湖二地暫時安頓,但最後仍力洽美國協助收容。另越南淪陷後,政府在各方呼籲與懇求下,終於同意接受旅越華僑申請來台,但僅以文教界人士為限,而且前後十年間,亦只接納收容六千人。由此當可略知我政府對撤僑所抱持的基本態度。

二、               政府未有撤僑的準備與能力:越戰局勢急遽變化,四月初越軍自中部撤退後,即節節敗退,至四月三十日西貢淪陷,前後不滿一個月,任誰都未曾料及!更何況旅越華僑多達二百餘萬人,我究竟能收容多少華僑?又有多大的撤僑能力?當時我雖有兩艘軍艦停留頭頓港外海待命,但因西堤淪陷前,海陸通道均已遭越共封鎖,而我方又無法像美國一樣,派出飛機或直升機,大使館又怎有能力將僑胞送上軍艦?

三、               撤僑人數與對象之決定不易:越南華僑多達兩百萬人,究應撤回多少人?又應撤回哪些人?誰是僑領?又誰說僑領才是應該協助撤退的對象?此外,誰無父母及子女?在撤僑資源及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如何拒絕父母子女同行的要求?總之,決定撤僑人數與對象,尤其是臨危之際,確實相當不易。據說當年許大使通知堤岸自由村長劉練生密做準備,以便搭乘美國軍機離越時,劉氏曾哀泣告稱,他為走避日寇自大陸逃亡北越時,被迫拋下第一任妻子,後為走避赤禍自北越逃亡南越時,又丟下第二任妻子,故盼能攜帶第三任妻子與子女同行。可惜當時因機位確實有限,而未獲應允。所幸,皇天不負苦心人,後來他的妻子與子女搭乘漁船逃亡,途中機件故障,海上隨波漂流,最後漂到台東海岸,被我國軍救起,全家終於在台重逢團圓。

四、               撤僑方式與優先次序如何決定:在收容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撤僑工作自應保密,不得公開執行;又撤僑次序究應如何決定?誰該先誰該後?保密欠周或決定不公,輕者可能引起爭執非議,重者必然造成混亂不安。越南自中部撤軍時,軍民爭先恐後,搶搭飛機軍艦,曾造成無數傷亡;另美軍自西貢撤退時,許多人奔往美國大使館求救,場面混亂,亦招致許多不幸。由此均可推想撤僑的困難。

五、               越南僑胞絕多屬越南國籍:一九六○年代越南施行新國籍法,旅越僑胞絕多被迫加入越南籍;越戰發生後,越南政府為鞏固兵源及財政,嚴格限制人民出國,淪陷前夕管制更加嚴緊,獲准出境確實相當不易,故當時政府縱有撤僑決心與計畫,恐怕還是愛莫能助。

六、               局勢急遽惡化,完全出乎絕大多數華僑意料:一九六八年農曆春節越共大舉進犯西堤,終被英勇越軍殲滅逐出,旅越僑胞通稱此事件為「戊申戰役」,且都留下極為深刻的記憶,故多數僑胞認為只要政府軍堅守,西堤應可確保無虞。任誰都沒想到越共那麼快進逼西堤,等發現西堤告急時,逃生之路均已阻絕,以致無法逃亡。

七、               多數華僑不願輕易拋棄辛苦建立的產業:越南華僑多數係因走避日寇及赤禍而離鄉背井,且歷經無數艱辛後,始在越南成家立業,其中較具有政治意識者,或在海外有鉅額存款或置產者,在清時局後自較甘願拋棄在越產業,至於一般中產階級者,或因捨不得辛勤建立的產業,或因以為改朝換代,無關百姓,故都不願輕言離去。當時存有上述想法者,以福建及潮州僑胞為最多,他們大多遲至淪陷後,遭受越共以「打資產」為由,將他們掃地出門或下放勞改時,才懊悔設法逃亡。

八、               撤僑及逃亡時機均不易掌握:駐在國情勢危急,僑民生命受到威脅時,使領館自應採取適當保僑或撤僑措施,但撤僑或逃亡時機確實不易拿捏,通常撤僑必須等到情勢危急,駐在國政府已無能力維持安全秩序時,才可啟動執行,啟動太早可能影響駐在國民心士氣,並傷害兩國友好關係;反之,太遲則可能勞而無功,或事倍功半。

 

在戰亂撤館的過程中,發生意外或疏忽在所難免。譬如說,四月上旬越南自中部撤軍後,許大使即下令清理銷毀較舊或較不重要的檔卷,不料負責的同仁因監督不周,若干護照申請表竟被協助運送的司機當成廢紙變賣,所幸有位愛國華僑發現後,即刻花錢贖回並送還大使館,才避免了申請人資料曝光,可能帶來的禍患。其二是,大使館領務組負責保管使用的鋼印,竟在撤館時未及時銷毀或帶回,以致越南淪陷後,傳說有人盜印出售我國護照及華裔證明書。此外,當時最為聳動的新聞報導是,大使館人員只顧把自用轎車送上軍艦帶回,而罔顧僑胞性命。事實是,當時大使館武官某上校奉命擔任與我軍艦聯繫工作,經常往返大使館與軍艦之間,在「愛惜物力」的美德驅使下,臨時起意擅將其自用轎車送上軍艦帶回。至於其他同仁的六輛轎車,則係臨時洽由一艘正要自西貢返航的我國貨輪運送,絕非如當時媒體所稱,係搭乘軍艦而回。以上三項意外,可說是許大使當時最感遺憾的,但是他擔負一切責任,未曾推卸或責怪相關同仁,故該等同仁至今仍感念不已。

 

在西貢服務期間,我年僅三十歲出頭,又只是二等秘書(民國六十三年八月晉升),在年紀與位階上,與許大使均有相當差距,雖然他常藉機召見我,指導我,但因當時大使館內有武官處、經濟參事處及新聞參事處,外又有政治建設團、農業技術團以及電力合作團等,單位人員甚多,故我較少有機會親近他。越南淪陷後,他以「大使回部辦事」名義,每天從愛國西路的「自由之家」走路到外交部上班,三年如一日,直到依規定「大使回部辦事滿三年未經奉派新職者」申請退職為止。他回部辦事三年期間,第一年為立法院及監察院質詢與調查越南撤僑乙案,曾提出說明與解釋,但最後兩、三年幾乎無所是事。雖然他曾任外交部常次與政次,但因當時部、次長公務都很忙,似也無暇常想到他或給他更多的關心。在這情況下,他的孤獨與苦悶,可想而知。因此,後來我每隔一兩週就上他辦公室去請安,順便向他請教問題,久而久之,他會主動告訴我一些工作經驗與心得,甚至透露他的些許心聲。記得他有次鄭重向我強調,外交人員一定要注意世局及駐在國政情,除與駐在國政要直向往來外,務必與他國外交人員橫向聯繫,以期充分了解駐在國政情,並對時局做出正確的判斷。此外,派駐政治動亂國家時,應儘可能與他國情治人員打交道、探消息。他特別指出,西貢淪陷前美國情治單位答應他,必要時願意提供兩架軍機協助我方撤僑,後來雖然僅提供乙架,但大使館雇員本眷及若干僑領能順利撤出,完全是美方情治人員鼎力協助的結果。另有次對我說,他返國後不久,曾跟汪公紀大使等人餐敘,席間汪大使替他算了命,說他越南淪陷時,正逢「天沖地剋」之運,能活命回來已屬僥倖等云。難道人真有命有運嗎?

 

據悉當年立法委員阮樂化等人對許大使提出質詢,有確係基於職責而發言,但亦有為了爭取連任,而不得不裝腔作勢;另監察委員劉耀西等人主張對許大使提出彈劾,是否係受外界影響,抑或如外傳係受外交部「某次長」請託,則不得而知。但據當時許大使透露,外交部負責「人二」業務的某幫辦坦告他,「某次長」曾要他查核大使館撤館期間的收支帳目。由是可知,當時確有人趁機落井下石!所幸許大使一向清廉自持,且在撤館期間步步為營,未有重大違失。後來,他曾感慨地對我說,他是職業外交人員,從未做當部長的大夢,早年接任政務次長,已是生平最大榮幸,故被「某次長」視為邁向部長路上的最可能競爭對手,而受諸多關注,確純屬意外,只能一笑置之(按:本文第一段曹君所指『某巨公』與此所稱『某次長』係否同人,因無從查考,故不得而知)。

 

據了解越南淪陷後,監察委員劉耀西等人主張對許大使彈劾後,事經一年,及民國六十五年五月十一日始向該院外交委員會提出調查報告,事經激烈辯論後,最後以「越南情勢變化,事出突然」、「撤僑也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不宜太過苛責使領館人員」、「其他相關機關亦有責任」、「基於種種考慮」以及「本案情形特殊」等由,「所以最好採取中庸之道,送請行政院處理」(以上各詞係引據當年「聯合報」的報導)而結案。這樁被認為「可以提案彈劾」的案件,終於以「送請行政院處理」結案,固與當時外交部長沈昌煥及僑務委員長毛松年二人,大公無私,先後挺出,說明真相,並勇於承擔責任,頗有重大關係,只是許大使替政府背負的「撤僑不力」黑鍋,卻無人能幫他卸下!就事實而論,當年政府容或有「撤僑不力」之失,豈可全推由他一人負責?故當時閱讀相關報導後,我曾表示要撰文替他申冤,但終仍被他阻止。記得他當時對我說,他先後擔任外交部常次及政次,又奉派駐義大利、巴西、阿根廷及越南大使等職,就個人而言,算是相當幸運,夫復何求;並告誡說我尚年輕,應顧及前途,切莫涉入是非。由此足見他對部屬的愛心!眨眼間,越南淪陷已逾三十三年,物換星移,人事已非,且個人亦已退休多年,特追憶撰寫本文,還原部份真相,但願監察院調查報告亦能早日公開,還給許大使清白,以慰其在天之靈。(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四日寫於淡水紅樹林)

附錄:許大使紹昌小傳

 

許紹昌,字楠平,生於一九一三年四月九日,卒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浙江省杭州市人。南京中央政治學校外交系畢業。歷任外交部科員、駐舊金山總領事館隨習領事、駐仰光總領事、駐緬甸大使館一等秘書,駐韓國大使館參事。大陸淪陷來臺後,任駐韓國總領事、一九五一年任駐伊朗大使館參事銜代辦、一九五四年任外交部美洲司司長、一九五八年轉任駐美大使館公使、一九六○年調任外交部政務次長、一九六三年起先後出任駐巴西、義大利、馬爾他、阿根廷、南越大使。一九七五年越南淪陷後回國。一九六九年四月起被聘為國民黨歷屆中央評議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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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
2014/05/12 03:51
您好,我在找有关许大使的照片,如何联系您

Wei
十大社長
2010/03/24 02:49
75年時曾聼一个在報館任職的鄰居説华文十大報社的社長竟無一人得撤往台湾(先前曾得到大使馆承諾).此事如果属實则大使馆連在文教界第一戰線上的十大社長也抛下不管,太也不像話了.(這些社长聴说後来受了不小苦,有的还受了牢獄之災.)
吉伯特(gmpan120740) 於 2010-08-18 03:24 回覆:

謝謝指教(很抱歉至今才看見您的留言一一2010年8月16日)。

1、就個人所知,十大報社長未獲協助撤出確是事實,但是後來政府實施「仁德專案」,很多文教界人士獲准回國定居 (其中很多又轉往其他國家或地區定居), 亦是事實。

2、當年許大使曾建議撤出五百位僑領,但未獲外交部同意,亦是事實;另許大使亦曾洽獲美方同意,必要時將提供两架運輸機,用以撤運大使館僱用之當地職員眷屬以及重要僑領,但是美方後來只提供一架,而僅撤出大使館僱用員眷以及若干僑領。上述二節可能是大使館未履行協助撤出的重要原因。

3、敝人於六十二年抵達西貢後,曾幸獲十大報社長接見,後來又蒙他們多方照顧鼔勵,故對他們的遭遇極為關注,所幸後來大多數都逃往自由地區,並在台北及美國等地跟他們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