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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校長,地位愈高 責任愈大 論文造假案/台大怎處理 大家都在看 教育部是鄉愿抑或掩耳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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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出禍國殃民總統院長 楊志良:台大愧對國人該道歉?

原文網址: 教出禍國殃民總統院長 楊志良:台大愧對國人該道歉?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29/302063.htm#ixzz4TFEQSJ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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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28日表示,蔣家之後、台灣3任總統都是台大畢業,政府內閣團隊也幾乎都是台大人,但卻把台灣治理成這樣,認為台大「教出了這批禍國殃民的總統、院長及部會首長,台大該不該向國人道歉?

楊志良在《蘋果日報》專欄發表《台大愧對國人》文章指出,在3位台大人總統及眾多院長、部長的「同心協力」之下,台灣從四小龍之首淪為之末,未來恐將落在泰國、馬來西亞、印尼後頭。

楊志良寫道,這些台大人讓房價高漲、炒房炒股不用繳稅,但薪資卻退回16年前,貶抑勞動價值,一切向財團靠攏,讓年輕世代不婚、不育、不養、不活,沒有前景。

他直言,台大教出這些學生,難道不用道歉嗎?「台大人對台灣的貢獻,與台大畢業人數及國家的投入可成比例?」他說,自己在台大任教多年,「也是罪孽深重,就此深深鞠躬道歉」。

楊志良認為,新任台大校長楊泮池目前從事改革,強調教學、服務和研究並重,這是好的開始,但遠遠不足;大學應追求對台灣社會的貢獻,而非爭取世界排名,若論對國家貢獻,台大恐還不如成大

對此,楊志良接受《中國時報》訪問表示,大多數國人認為台灣現在很糟,不少高官從台大畢業,這篇文章是想提醒台大應對社會有更多貢獻,雖不能期待所有台大生都有這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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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輕放楊泮池 中研院院士:不意外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2307205?from=udn-relatednews_ch1012

2017-02-25 13:14聯合晚報 記者馮靖惠╱台北報導

台大教授郭明良論文涉假風暴,台大臨時校教評會發出3780字的聲明文,有關台大校長楊泮池部分只有94字,結論是楊擔任共同作者是合宜的,且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表示,校教評會委員的人都是台大教師、接受楊泮池聘書的人,不會往上調查,是可預期的,因為有利益衝突。

陳培哲指出,郭明良、張正琪這麼多年來做了論文造假的事,楊泮池當過醫學院院長,外界不曉得他是如何處理。教育部應該調查楊泮池身為台大校長,在處理研究倫理案時,對台灣教育界在世界上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教育界的要求。

台大公衛系教授季瑋珠表示,不合規格的調查,自然得到不符合期待的結果。楊泮池身為校長,也曾是醫學院院長,應該要因為督導不周,負起行政責任,昨天的教評會更是臨時安排,提早結案,調查迅速又草率,讓人感到是斷尾求生,損害控制,這樣的清白,也變得失去光彩。

季瑋珠指出,密西根韋恩州立大學的類似造假案件,花了兩年調查,完全利益迴避,封鎖實驗室,約談所有人員,調閱所有軟硬體,向前向後大約六年所有期刊論文,碩博士論文,研究計畫,專利,全面調查有無倫理缺失。相較之下,台大沒有一項達到這樣的水準,現在竟又提早結案,更讓人難以折服。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秘書長羅德水表示,名列多篇論文共同作者的台大校長楊泮池竟全身而退,台大處理過程違反社會對一所頂尖大學的期待,也顛覆學術界對學術倫理的認知,質疑調查結果棄車保帥。

羅德水說,結果不出各界意料,面對各界要求辭職或停職靜候調查的壓力,三個月來楊泮池完全不為所動,也不接受各界由校外獨立調查單位進行調查的建議,這樣的調查結果沒有公信力,教育部與科技部應確實查核,甚至重組獨立調查小組另行啟動調查。

 

 

論文掛名分享 造假不用扛?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308162?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2017-02-26 01:54聯合報 林玫玲/中華醫事科大助理教授(台南市)

台灣大學教授郭明良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案,掛名論文共同作者的校長楊泮池,並未被懲處。...
台灣大學教授郭明良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案,掛名論文共同作者的校長楊泮池,並未被懲處。 聯合報資料照片

 

台大論文造假案,教評會終於做出決議,以違反學術倫理,解聘兩位教授,遭處分的皆是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但卻以「無法認定須負論文錯誤之直接相關責任」,未處分共同作者,其中爭議最大的就是楊泮池校長。

學術界共同掛名合撰期刊,行之有年。有的是因為人情壓力,有的是為了教學評鑑,有的則是為了職位升等與申請研究計畫。

技職體系與普通大學體系的教師,都要定期接受教學評鑑。研究項目中,有一欄評鑑題目為「學術期刊論文」,通常第一作者至第四作者皆可加分,只是加分比例不同。

以上述例子來說,假設獲國內具審查制度學術期刊論文刊登,一篇可得十五分,其中只有一篇是自己寫的,但卻因四個人的合作,而得到至少卅二分。

此案讓我們看到學術界的醜陋與人性黑暗,如果這是有福同享的觀念;那麼當醜聞爆發,是否也要承擔,才不枉身為肩負教化重任的高知識分子。

 

台大:楊泮池無理由辭職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226000303-260118

台大校教評會對違反學術倫理事件做出最大規模懲處,決議解聘擔任論文通訊作者的教授郭明良、張正琪,校長楊泮池則全身而退,特別委員會調查報告指出,楊掛名多篇論文共同作者「合宜」,且造假論文中有問題的圖片和數據都出自郭明良實驗室,楊並未違反學術倫理,結論是「找不到楊需為此辭去校長一職的理由」。

台大昨公布長達19頁學術倫理案調查英文報告,以違反學術倫理為由解聘台大教授郭明良、張正琪,至於遭撤稿論文的第一作者、博士後研究員查詩婷,台大則可能追回博士學位,而擔任論文共同作者的楊泮池則無懲處。

台大特別委員會認為,楊在掛名共同作者的論文中,除提供細胞株完成實驗之外,也提供許多臨床上的建議和研究方法,因此有足夠的論文貢獻度,並非只是不當掛名,認定楊掛名共同作者「合宜」。

再者,特別委員會表示,造假論文中錯誤的圖片和實驗數據皆出於郭明良實驗室,因此認定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的責任較大,楊在爭議論文中無相關責任。

最後,特別委員會參照國內外案例,釐清楊是否利用院長或校長職務做不當資源分配、重新任命郭明良為生科院長是否涉及利害關係等,最終委員會以6比0通過「找不到楊需辭職的理由」為結論。

楊泮池昨未針對此結果回應。校內人士透露,這段時間楊飽受攻擊、消瘦不少,現在可說是還他清白。

郭明良則發出親筆簽名聲明稿喊冤:「絕無涉及造假行為或掩蓋他人造假行為」,他會持續提供證據,協助校方釐清真相,比起倉促懲處,這是更負責任的作法。

(中國時報)

 

 

 

學界龍頭出包 自清何需等指示

2016-12-19 00:21聯合報 林志忠/交通大學物理研究所特聘教授(新竹市)

http://udn.com/news/story/7339/2177740

最近由於台大教授的論文造假案,牽涉了十年以上的十多篇論文,其中四篇更有台大現任校長作為共同作者,因此廣受注目與批評。

有些批判將台灣的學術界詆譭得體無完膚,這些報導除了在社會民眾之間,造成對高等教育很深的負面印象之外,也對大多數全心力灌注於教學和研究的老師,產生極大的心理挫折感。

在台灣高教面臨艱鉅挑戰的今日,這是很不幸的社會和學界的「兩敗俱傷」。單就這一點而言,台大的行政主管和全體教授,實在欠台灣社會一個公道,無論道歉多少次都不為多!

這次論文造假事件所以延燒一個多月,而且還沒有止息的跡象,確實反映了台灣學界的一些病徵與沉痾。主要的原因是,一旦發生醜事時,如不能進行公開並且明快的調查,媒體的報導和民眾的臆測,就很容易倍加負面,其結果就是全台灣的學界都受害。

關於學術倫理以及研究行為不端的案件,公開且明快的處理至為關鍵。以二○一四年日本理化學研究所(以下簡稱「理研」,相當於日本的國家科學院)的小保方晴子的STA細胞造假論文事件為例,理研在論文發表三周之後就組成調查委員會,而且調查委員名單公開。一個半月之後,理研就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進度報告。

二個月之後,就公布完整報告。而且報告有日文版和英文版,都發布在理研官方網站—日文版報告是對日本學界和社會負責,英文版報告則是對國際學界負責。隨後,理研理事長(二○○一年諾貝爾化學獎得主)和所有理事,全被日本文部科學省(相當於教育部)撤換。這應是等於一級主管全部撤換。

另外一個國際著名的違反學術倫理案件,是發生在二○○二年的美國貝爾實驗室的Schon論文造假案。卅多歲的年輕科學家Schon被視為是「明日之星」,有機會奪取諾貝爾獎,但不久就被發現他的神奇耀眼研究成果都是捏造出來的。貝爾實驗室於是很快組成「外部」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名單公開。五個月之後,調查報告完成,貝爾實驗室將它公布在網路上。

之後,小保方晴子和Schon也被他們各自就讀的日本早稻田大學和德國Konstanz大學撤銷博士學位。

至於國內例子,二○一三年交大有兩位學者在英國《自然.奈米科技》期刊發表論文,隨即被國外學者嚴重質疑造假。經過先後兩個國內獨立委員會調查屬實,兩位當事人於二○一五年春季被學校解聘。

身為台灣的學界龍頭,台大應該要足以做為其他大學效法的榜樣,而不是消極地、被動地等待和請示教育部和科技部官/職員,如何處置?尤其在教育部和科技部遲疑不前,或手足無措之時,台大更應該主動展現自身的識見、氣概與高度。反之,台大就會讓眾多辛辛苦苦從事教學研究、深耕本土的各大學教授的處境更加艱難!

 

 

 

 
楊校長,地位愈高 責任愈大
http://udn.com/news/story/7339/2172543
 
2016-12-16 03:17聯合報 陳義華/喬治亞理工學院機械工程系教授(美國亞特蘭大)
台大校長楊泮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大校長楊泮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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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論文造假案,聯合報載,許多學者呼籲台大校長楊泮池辭職負責或停職接受調查,教育部長潘文忠則持保留態度。凡是涉及研究行為不端,就得有人負起責任,但該負哪些責任,在哪個調查階段就該負責呢?

在學術倫理的實務中,該負的責任應該包括兩種。第一種是「善後責任」,比如論文撤回或修正,研究基金會決定不受理其研究計畫,從此被禁止進入實驗室,遭到解職,甚至被控告、賠償、服刑等。

第二種是「規範責任」,也就是在破壞了一個價值之後,再將其修補重建的責任。這一項較難為之,有些人也不會注意,可是從端正研究倫理的角度來看,可能更重要。

在西方實務案例中,以巴爾的摩案最接近台大案,可以參考。

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巴爾的摩(David Baltimore)曾獲一九七五年諾貝爾生理或醫學獎,一九八六年他和一位同系助理教授合作一篇論文,巴爾的摩只列在六位作者中的倒數第二,不算重角。論文發表在著名的《細胞》期刊之後,被檢舉有造假之嫌,儘管此時他已當上了著名的洛克菲勒大學校長,仍然勇於面對,坦承當年有疏忽(不是造假)之處,自願撤回論文,辭去校長一職。五年之後,案子重啟調查,推翻了結論,還了作者清白。

巴爾的摩當年辭職,負的即是「規範責任」,以那時的案情來看,他自認因為研究過程中失察,事後又對檢舉掉以輕心,不足以擔任領導群倫的校長一職,許多人對他的決定也表贊同。

後來,他在麻省理工的實驗室收了一位哈佛大學博士當博士後研究員,幾年後,巴爾的摩又當上了赫赫有名的加州理工學院校長,很不幸,歷史竟然重演。二○○五年這位研究員已升副教授,遭到檢舉有造假之嫌,由於事涉和巴爾的摩合作過的幾篇論文,巴爾的摩先請辭校長一職,再靜候調查,展現的仍然是「規範責任」。調查結果證實了指控,這位研究員除了被麻省理工解聘,還遭檢察官起訴,最後不但罰錢,更被戴上電子腳鐐,居家禁足,學術生涯全毀,直接承受「善後責任」。

當今學術界專業分工極細,以巴爾的摩在學界的老練,還不免看走眼,但是西方學術倫理畢竟有其規範,雖諾貝爾獎得主、知名大學校長也不能自外,而且一般認為地位越高,責任越大。

最近台灣的造假風波中,大學校長和副校長涉入,輿論紛紛,但是對論文其餘共同作者該負那些責任,何時該負,政府和大學的說詞老是有些纏夾不清,游移其詞,或自設規範,自訂標準,和西方學術倫理界傳統大相逕庭,這個經典案例,或許有值得參考之處。

 

 
 
 
 
 
論文造假案/台大怎處理 大家都在看
2016-12-15 02:35聯合報 周祝瑛/政大教授(台北市)
http://udn.com/news/story/7339/2170000

就在此刻,全國各大學中有不少助理教授或副教授們,因為學術不端,包括:論文一稿多投、內容抄襲、圖片造假、數據捏造等事件,受到大學、科技部與教育部等懲罰、停權,甚至解聘而丟掉工作。這套學術制度的維護,要靠學術社群高度的自我規範與自重。身為台灣指標大學的台大與台大校長,自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才能成為全國表率,才不愧全體納稅人之所託。

前部長蔣偉寧在論文案發後幾天內快速辭職下台,以示負責。可是台大楊校長不但多次可以在重要期刊上掛名,名利雙收,案發之後不但將責任往他人身上推卸,更發出今後台大研究生必須上「學術倫理課」才能進研究室的規定。若按這個標準,那麼楊泮池與所有的台大教授誰來給他們上研究倫理課程?

科技部在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中提到,違反學術倫理的行為包括「研究上的不當行為…,即造假、變造、抄襲、研究成果重複發表或未適當引註、以違法或不當手段影響論文審查、不當作者列名等。」另外,台灣大學教師倫理守則第三章有關學術倫理(研究態度與責任)也指出:

一、教師應秉持追求卓越的精神從事研究工作(敬業原則);

二、教師應秉持嚴謹的態度處理研究資料與結果(嚴謹原則);

三、教師應秉持誠信的態度發表著作(誠信原則);

四、教師應秉持公正態度參與或接受學術審查(公正原則)。

可見這是一套上下皆須遵守的原則,沒有人可以例外,那怕是台大校長!

換言之,沒有誠信,談何科學及學術研究?相對於先進國家,台灣懲罰學術不端刑罰太輕,在名利重賞之下,許多人敢鋌而走險,尤其最近發生在論文量產大戶,如生物醫學等領域。

當務之急是否可以仿效美國衛生與福利部所屬的「研究誠信辦公室」(ORI),針對科學研究的政策方針、規章制度與學術研究的專業慣例等,建立科學研究職業道德教育,和樹立學術風氣的重要指南。

遇有學術不端,不但可以向其舉報,只要查出不端行為,就可祭出處罰,包括:不能再接受政府補資助、不得在政府相關部門任職、繳回研究經費,甚至遭到大學與研究機構撤職等處分。

作為頂尖大學與台灣學術龍頭的台灣大學,絕不容許於論文造假事件有所姑息,維護學術環境不受「學術政治」與「關說文化」所左右。台大人針對此挑戰,究竟是向上提升或向下沉淪?全台學術圈都在看!

 
 
台大論文造假風暴 掛名12年收718萬
 
2016-12-15 02:43聯合報 記者林秀姿、江慧珺、洪欣慈、張錦弘、劉時均/台北

http://udn.com/news/story/10586/2170139

台大生化所教授郭明良(小圖,本報資料照片)的論文爭議案還未水落石出,如今又傳出他...
台大生化所教授郭明良(小圖,本報資料照片)的論文爭議案還未水落石出,如今又傳出他疑似收受金錢,讓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嚴孟祿在論文中掛名,重創台大形象。 記者杜建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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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孟祿掛名 郭明良拿錢?

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嚴孟祿遭指和台大教授郭明良有不正常金錢往來,郭遭質疑可能收受金錢後,讓其他教授在論文中掛名,時間長達十二年,金額達七百餘萬元。嚴孟祿昨聲明指是「借款」給郭,非請郭寫論文的代工費;郭則未出面回應。

教育部長潘文忠對此強調「勿枉勿縱」,涉及金錢交易絕無模糊空間,會嚴查嚴懲,且不能以其他名義先辭職或退休。教育部政風處將把相關資料送廉政署調查;廉政署說,如涉刑責將立案調查。台大表示,若查有不當對價關係,會依校內規定懲處。

台大生化所教授郭明良先前才被國外知名學術網站PubPeer踢爆,多達十一篇論文涉嫌造假,其中有四篇台大校長楊泮池與郭明良共同掛名,台大正調查中。

前前後後 共十六張支票

根據讀者提供給聯合報的資料,嚴孟祿交付給郭明良的支票影本,最早一張支票是二○○二年十月十八日的卅六萬元;從該支票開始,直到二○一四年十二月廿九日的廿萬元,前後共十六張支票交付給郭明良,總金額達七一八萬四千元。兩人則從二○○三年起共同發表論文。

期間共同掛名的論文共八篇,研究內容包山包海,包括卵巢癌、中胚層幹細胞、胚胎幹細胞、肺癌、血管增生,還有三篇跟骨幹細胞有關。一名台大醫院不願具名的醫生分析,看到婦產科醫師研究範圍如此廣泛,確實驚訝。

郭先前被撤下的十一篇論文研究也包山包海,郭擔任台大多種科別醫師的指導教授,包括口腔科、外科、耳鼻喉科等。教育部負責審核國家講座的某外聘委員透露,郭明良曾積極申請國家講座,但審核委員不清楚其主要研究領域與專長是什麼,遲未通過。

嚴聲明 財務屬私人借款

嚴孟祿昨聲明指出,與郭明良為高中以來的同窗摯交,雙方財務往來均屬私人借款,因而留下支票影本等借款憑證。他說,郭明良的研究雖以癌症為主,但兩人有共同的研究方法與長期的切磋合作。台大醫院則指會配合校方調查。

針對論文爭議連環爆,潘文忠強調,若調查發現有很多教授違反學術倫理,楊泮池是台大選出來的校長,對大家的期待「應該有很清楚的感受」,是否比照政務官辭職負責,楊泮池心中自有定見。

台大婦產科醫師嚴孟祿遭爆料,指和台大前教授郭明良有不正常金錢往來,長達十餘年、七...
台大婦產科醫師嚴孟祿遭爆料,指和台大前教授郭明良有不正常金錢往來,長達十餘年、七百餘萬元。圖為二○○二年到二○一四年的三張支票影本。 圖/讀者提供

 

聯合/教育部是鄉愿抑或掩耳盜鈴

2016-12-16 02:57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http://udn.com/news/story/7338/2172632


台灣大學稍早才傳出論文造假風波,讓台灣學術名譽蒙羞;該風波首席主角郭明良近日又被爆收取「論文掛名費」,十二年內向台大醫師嚴孟祿收取了七百多萬元,張張支票均有影本存證。從「論文數據造假」到「收費掛名」,儼然活脫脫一本「學術造假大全」,台大怎麼會淪落到這種地步?

令人扼腕的是,論文造假案曝光已超過一個月,教育部迄今未作任何處理,只是使出拖延戰術一再敷衍,聲稱會調查云云。事實上,外界一望即知,教育部的作法只是在幫台大校長楊泮池護航,唯恐他因此案遭到波及。

更有甚者,教育部還請來美國專家,要為全台大學校長開講「學術倫理」。可笑的是,出事的楊泮池並不參加,只派副校長前往;這不免讓其他大學校長們抓狂,認為主嫌無事,無辜者卻遭「連坐」。

比起教長蔣偉寧因審稿造假案下台,這次教育部對論文造假案處理的鄉愿和曲意護航,已至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充分暴露蔡政府的雙重標準。觀察教長潘文忠的態度,先是呼籲「學者應有更高道德標準」,繼稱「嚴格檢視迴避原則」,最近才說要「啟動政風調查」。可見,一個月來,教育部對此案根本放任不管;否則,進度在哪裡?

郭明良團隊這一系列舞弊問題,可分成三個層次來看。

第一,未參與實質研究,卻以大老之姿參與共同掛名沾光,這是貪戀虛名,也是缺乏學術誠信的表現。

第二,捏造數字為研究成果灌水,這涉及了詐欺及蓄意誤導,嚴重損害科學求真求實的精神。

第三,若是利用論文共同掛名為誘惑,來交換金錢或其他物質的利益,那就更等而下之,根本是利欲薰心、作踐學術。

觀察郭明良的行徑,已荒唐到不可思議的地步,不僅把論文發表當成「一門好生意」,簡直濃縮了「學術界廿年怪現象」之大成。

檢視郭明良過往的紀錄,他在二○○九年到二○一六年,共獲得國科會一.五億元的補助款。若從一九九三年起算,他主持的一六○件計畫,獲得國科會(今科技部)的補助款計超過五億元。二○○九到二○一二年期間,他本人更擔任國科會生物科學發展處長,主導該學門的研究獎助計畫,可謂備受國家栽培和倚重。誰知,這些光鮮的紀錄背後,卻是一件件臭不可聞的醜事。

對於送給郭明良的七一八萬元「掛名費」,台大醫師嚴孟祿辯稱那是「借款」,還說郭明良因「家境欠佳」一直租屋而居,及至後來因購屋向他借錢。

事實上,以郭明良多年來獲得國科會五億多元的補助,開的是進口名車,帳戶存款始終多達數百萬元;在這種情況下,卻需要每年向嚴孟祿借貸數十萬元嗎?嚴孟祿還說,其中三張支票是幫助郭明良搬家之用;試問,如此不打草稿的說詞,其誰能信?

郭明良「造假賣文」事件,其實集中反映了當今台灣學術界的精神狀態。由於升等審查制度的不合理及形式化,因此產生了一個「地下交易平台」:有辦法的人出賣名字免費換取研究成果,沒辦法的人則出錢購買論文掛名權,為的都是灌水充論文發表數量。至於沒辦法又沒錢的人,只能在第一線充當研究苦勞,如果研究結果又遲遲出不來,就只好假造數據,滿足大老或學閥們要求的成果。

教育部遲不處理郭明良案,原因不難理解,恐是為了避免處理郭明良而殃及楊泮池;這不僅鄉愿,還是曲意護航的掩耳盜鈴行徑。

至於台大,更是和稀泥,造假事件爆發後,台大校方即稱郭明良已辭去教職作為推託;但直至今日,校方的說法卻是「已收到郭教授的辭呈」,正在告知其離職的權利義務。台大當局還可以更官僚些,假裝沒看到自己的排名快跌出全球兩百大了;但問題是:所有愛惜校譽的台大歷屆師生,能受忍受這樣的醜事嗎?

 

 

 
 
學術倫理敗壞根源…學官掛名
http://udn.com/news/story/7339/2169997
2016-12-15 02:35聯合報 黃光國/台大心理系教授(台北市)

台大生化所教授郭明良的論文爭議案還未水落石出,如今又傳出他疑似收受金錢,讓台大醫...
台大生化所教授郭明良的論文爭議案還未水落石出,如今又傳出他疑似收受金錢,讓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嚴孟祿在論文中掛名,重創台大形象。 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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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及教授捲入論文造假案,現在甚至傳出是否有收費掛名的疑雲。國外同行論文審查網站PubPeer已掀起「起底」台灣論文潮,與郭明良有關的研究團隊,被檢舉有十一篇論文涉嫌造假,其中有四篇為台大校長楊泮池共同掛名。事發後,台大表示將依調查與審定結果,對「蓄意造假的作者」追究責任,但卻完全不提「掛名」的問題。

根據我的瞭解,造成台灣學術倫理敗壞的根源,除了「造假」和「抄襲」之外,更嚴重的是「掛名」。仔細檢視這些被「踢爆」的論文,我們不難發現:其「作者群」除了負責執行實驗的研究生和指導教授之外,還有一串的「關係人士」,這些人大多是掌握各種不同研究資源的行政官僚,他們跟這篇論文的研究可能有點關係,也可能完全沾不上邊,但研究生和指導教授為了「拉關係」,便把這些「有力人士」的名字掛上,以壯大「研究團隊」的聲勢。

作為美國學術殖民地的台灣,教育部和科技部在審查計畫和各種獎項時,對於已經發表的論文,通常都是以作者掛名順序換算點數,或計算在SCI和SSCI期刊上發表論文的篇數,很少去檢視論文的實質內容。

掛名論文的篇數愈多,表示一個人的「學術人脈」愈紮實,許多「官學兩棲」的人物藉此累積聲望,由系主任、院長、校長,一路扶搖直上,甚至幹到部長或國家副元首。他們明知道台灣學術風氣敗壞的原因,但為了鞏固自己的權位,仍然裝聾作啞,避重就輕,不願意輕易改變分配學術資源的遊戲規則,以免妨礙自己的既得利益。

依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ICMJ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的規定,要列名一篇學術論文的作者,必須同時符合四個原則:

一、對研究有實質貢獻;

二、嚴謹參與論文重要部分的撰寫;

三、參與定稿的核可;

四、同意對論文所有部分的正確性及誠信負責。

這次造假爆發之後,台大校長聲明要「加強研究生的倫理教育」;中央研究院院長也寫信給院內同仁,要求大家「守護學術良知」,異口同聲譴責論文的「造假」與「抄襲」,對論文「掛名」的問題卻避而不談。這種做法,擺明是要把論文出版的責任推給第一線執行研究工作的研究生,

最多「波及」第二線的指導教授;至於那些因為論文「掛名」而名利雙收的大小「學官」,不論他們的研究論文發生多大紕漏,永遠可以置身事外,安然過關。

在這批「學官」把持之下,台灣的學術研究風氣還能夠振衰起敝嗎?大家睜亮眼睛,等著瞧吧!

 

 看問題/論文共同掛名 要共同負責

2016-12-15 02:43聯合報 本報記者林秀姿

http://udn.com/news/story/10586/2170213

二○一四年,台灣爆發陳震遠涉嫌造假人頭帳號審查和引用,共同掛名論文的教育部前部長蔣偉寧請辭,陳震遠則遭科技部停權十年。但這些都不足以遏止台灣學界歪風。

主因是科技部給予共同掛名者迴避責任的空間,國際期刊掛名原則,共同掛名就要共同負責。但國內卻將一篇論文拆成多個部分,A學者只負責A部分,B學者只負責B部分,導致學者最後檢閱論文時只檢查自己的部分,忽視團隊其他成員的研究究竟確不確實。

如今台大教授郭明良有爭議的論文已不只一、兩篇,超過十篇論文遭到國際期刊質疑,甚至傳出收錢疑雲。身為台灣高教龍頭、擁有台灣最頂尖醫師的台大醫院,如何作育英才?以後要如何對教育政策指指點點?更何況要教學生「誠信」二字。

台大醫院盛傳教授升等有論文代工「公定價」,按月繳款保證升等。但事實上,論文代工不等於升等,為何有人敢打包票保證?其躲在背後協助升等、分配計畫預算的影武者才是真正的學術界黑手。

最該譴責的還是教育部、科技部、台大官官相護、以拖待變,如同是保護學術界的「共犯結構」;如此「溫厚」的調查方式,恐怕就是導致學術根爛的溫床。

 

 

 

衝論文、拚計畫…五招遏歪風

http://udn.com/news/story/10586/2170211

2016-12-15 02:43聯合報 記者洪欣慈/台北報導

台大論文風波愈演愈烈,外界要求教育部、科技部「亡羊補牢」。科技部表示,正規畫要求學研機構內部建立學術倫理管理機制,否則將影響申請科技部計畫權利,另強化追回補助經費的力道,預計年底定案;教育部指若學校未建立內控機制、或違反學術倫理案成立,將列入學校評鑑、獎補助計畫評核項目,設立扣減補助機制,也將影響學校申請競爭型經費。

據統計,科技部每年匡列的研究計畫補助預算約二百億元。

以涉論文造假的台大教授郭明良為例,一九九三年到二○一六年主持的研究計畫達一六○件,科技部(前身國科會)相關補助超過五億元。

科技部綜合規畫司長林廣宏說,除了近年已制定規範,單一學者同一執行期間(重疊三個月以上)計畫申請件數不得超過四件,以防大量計畫同時集中於特定個人,也正規畫提升學研學術倫理意識,包括對學研機構課責、強化科技部管理等,另將要求共同掛名者需就貢獻部分負起責任。

教育部說,教育部今年五月已修正「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增列違反學術倫理樣態,並明定教師送審著作或作品,最多不超過五件,避免教師為了升等過於重視論文發表篇數。同時將修訂教師法,若教師嚴重違反學術倫理,將納入解聘、停聘、不續聘的法定事由。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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