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怪手開進苗栗竹南鎮大埔里農田,把即將收成的稻作剷除,畫面震驚全國。經過農民北上抗爭、協商,最後以「原屋原地保留」收場。
就在國人都以為此事已圓滿落幕之後,風雲再起,大埔四戶堅持不同意拆屋,而苗栗縣政府則宣稱「依法行政」,仍堅持將四戶拆除。此事鬧到連副總統吳敦義都出面,但仍無解。這兩天,支持大埔四戶的學生輪流守夜,防止縣政府利用夜間偷襲,派怪手拆除房屋。
苗栗縣長劉政鴻怒指政府被刻意「妖魔化」,但民眾會如此激烈抗爭,甚至認定縣政府會「夜襲」,其實已經夠悲哀了。行使公權力的縣政府,為何令民眾像防賊一般?這也難怪,先前縣政府以突襲方式強制拆除苗栗高鐵特定區內古窯,又曾派怪手挖掉農田中稻作,已經讓民眾對縣府高度不信任。
台北市文林苑悲劇才發生不久,台北市政府代拆王家房屋的時候,也是宣稱依法行政,但結果大法官會議解釋有利王家,房子卻已經被拆,家園已經沒了。事情無法合理解決,拖在那裡動彈不得,反而其餘多數同意戶也自認成了受災戶。如今大埔四戶的官司還在打,不久即將宣判,如果又是民眾官司贏了,但房子已經拆了,是否又製造另外一個悲劇?
政府當然應該、也多半會宣稱是依法行政,但例如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事,法院判決撤銷開發許可,可見原先政府自稱依法核發的開發許可就是有問題的,但既成事實卻造成後續爭議不斷。或又如台東的美麗灣開發案,縣府准許業者復工,結果法院判決停工,但業者已趁機裝璜完畢,開張在即;連法院判決都不甩的政府,怎能自稱「依法行政」呢?
政府不必遇到民眾抗爭就退縮或改變施政。但如果事涉民眾財產權,卻不考慮其他傷害較輕的替代方案,執行手段又違反比例原則;甚至當民眾訴諸司法,法院判決卻被政府視為無物,使司法都無法發揮仲裁的力量,則不但政府宣稱「依法行政」像是玩假的,法院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作用也遭破壞。這才是最大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