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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邏輯?監院給個說法!民選首長 不能彈劾?老二哲學 土地開發案 凸顯政府效能不彰
2013/07/06 07:13:19瀏覽730|回應0|推薦0

張通榮涉關說案 監院彈劾沒過

 

 

監察委員程仁宏、楊美鈴等人調查基隆市長張通榮涉嫌關說酒駕案,昨天在彈劾委員會提案彈劾,指張通榮違法失職,有失公務員謹言慎行分寸,且又涉關說,明顯失職。但在監委發表意見後,投票結果四票對八票,未能通過彈劾。監委仍可針對張案進行第二次彈劾案。

圖為監察院外觀。
記者曾學仁/攝影

監察院前天才重手彈劾自家秘書長陳豐義,昨天卻未通過對張通榮的彈劾案,結果出爐後,連投票監委也大呼意外。

與會監委透露,共同查案的監委之一高鳳仙堅持理念,認為張通榮雖已遭起訴,但全案還在法院審理階段,應在一審判決後再提出,目前提案彈劾時機不宜,因此她昨天不肯在彈劾案文上簽字,迴避與程仁宏、楊美鈴共同提案彈劾。

在程仁宏說明彈劾意見後,僅有三位監委發言,發言方向並沒有人明確反對彈劾,有人認同高鳳仙理念,也有人認為民選首長除非證據確鑿,或有貪腐行為,否則民選首長上台是由人民決定,下台也應由人民決定,何況此案還牽扯地方政治生態。

另一位監委則認為,彈劾應針對主角張通榮,不該連他的機要祕書胡亮良都列入彈劾名單上,這樣會模糊焦點。針對彈劾結果,楊美鈴僅說「尊重彈劾結果」,是否二度提彈劾,還要再衡量。

張通榮去年傳出涉嫌為酒後毆打員警的女子關說、咆哮、拍桌、縱放人犯,監察院為此組三人調查小組。調查意見認為,張關說要求員警縱放涉嫌妨害公務的婦女,不但發怒對員警拍桌,還威脅員警若不放人,會將相關員警調職,有失公務員謹言慎行分寸,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監察院曾在民國九十八年間以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等多項行政違失,彈劾當時的台東縣長鄺麗貞,後來公懲會將鄺麗貞記過兩次。

監察院也曾因阿拉夜店大火,提案彈劾台中市長胡志強,但未通過彈劾。



全文網址: 張通榮涉關說案 監院彈劾沒過 | 監察院彈劾標準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E5%BC%B5%E9%80%9A%E6%A6%AE%E6%B6%89%E9%97%9C%E8%AA%AA%E6%A1%88%20%E7%9B%A3%E9%99%A2%E5%BD%88%E5%8A%BE%E6%B2%92%E9%81%8E-8010725.shtml#ixzz2YDR8z4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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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什麼邏輯?監院給個說法!
 

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因為焚毀監察院檔案程序不合,通過彈劾。基隆市長張通榮因為涉及酒駕關說,卻沒有通過監委彈劾,監察院的邏輯,真是讓外界想不透,防止酒駕不是政府積極要推動的政策嗎?不是軍公教人員酒駕都要從重處分嗎?幫酒駕關說的人,卻不能通過監委彈劾,監察院應該對社會有個說法。

就在基隆市長未來參選人選,國民黨內部傳聞不斷之際。監察院沒有通過張通榮的關說彈劾案,這對外界觀感看來,一定覺得莫名其妙,也對未來國民黨參選基隆市埋下不確定因素,因為一個不思改革的政府,一邊說要防制酒駕,一邊監察院不能通過關說酒駕的市長,這樣的執政黨與政府,民眾看了,會是什麼想法?燒檔案沒有依照程序,都會被彈劾,一般人痛恨的關說,卻不通過彈劾,實在怪哉。

或者,監委對於關說的事實認定,有爭議,但是酒駕犯行當事人,是在市長拍桌關切後,就可以離開派出所,張通榮被起訴後,也承認的確有拍桌,地方首長對警察拍桌,讓違規駕駛人離去,這一點,即便是法律判決有罪與否,可以論辯,但是地方首長有失官箴,跋扈作風又豈只是彈劾可以遏止。

一般人可能認為,燒檔案,只是程序不合,那是機關內部的事情,這樣都要彈劾,那麼地方首長為酒駕違規者開脫,涉及公共危險,也有特權介入的爭議,甚至是包庇酒駕,比起燒檔案要嚴重不知千百倍計,監委卻不以為需要彈劾。這是否意味,將來酒駕犯行,民代、地方首長可以影響執法人員的辦案。監委這樣的決定,更是對於那些不計辛勞取締酒駕的值勤員警,嚴重的士氣打擊,將來誰還願意依法行政,因為總有民選首長或著民代會施加壓力,執法人員不能堅定法治立場。

監委的雙重標準,到頭來還是馬英九總統要承擔政治責任,因為這些監委都是他親自提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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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民選首長 不能彈劾?

 

自認依法行事、問心無愧的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被自家監委出重手彈劾,相形之下,基隆市長張通榮的酒駕關說案,一度引發輿論譁然,監察院卻意外「鬆手」未予彈劾,其間的反差、轉折雖值探討,卻可確定監院這次已賠上形象。

熟悉監察院運作的人士認為,彈劾案會出現這種落差,因素很多,其中之一是因為監委獨立辦案,每人看法不一,有人為了一些小節,要求彈劾提案人的意見要具體服人,內容要補正才能通過,例如監委黃煌雄的陳水扁保外醫療案,內容就是一補再補。

也有人認為,現任縣市長是民,監委再大,也不能大過地方民意不能以一紙彈劾令,剝奪地方民眾的權益。這樣的意見,也逐漸形成主流,例如監委調查高雄水災案,完全未觸及彈劾陳菊的課題。另外,監察院雖曾因「阿拉夜店」大火,提案彈劾台中市長胡志強,第一次未能過關,有輿論要求監委不能輕輕放下,但第二次彈劾仍不了了之。

如此的監院辦案氛圍,與監委結構有關:行政系統出身的監委,較能體諒行政部門的首長、官員,未到明顯違法失職,不輕易下重手;而學者、民意代表出身的監委,較易反映民意,揮刀較不手軟。

有監委無奈說,監院號稱獨立辦案,但投票採無記名,另一層副作用,其實是給監委運作的空間,難免引發政治聯想。就有監委不諱言表示,張通榮案的背後,隱約看得到政治運作,「畢竟選舉熱季來了」。



全文網址: 冷眼集/民選首長 不能彈劾? | 監察院彈劾標準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010719.shtml#ixzz2YDPyEU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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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評-老二哲學

     副總統是備位元首,馬英九總統前後兩位副手風格大相逕庭。相對於微笑老蕭秉持老二哲學,任內收斂鋒芒、謹守分寸,吳敦義較為活躍,不僅積極參與地方活動,這次又跳上火線出面協調大埔農戶拆遷紛爭,難免引發憲政爭議。

     到底副總統定位為何?根據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因而憲法並未賦予副總統實權,其權力來自於總統授權,這也是過去呂秀蓮自嘆「深宮怨婦」的由來。

     即使蕭萬長擔任副總統四年期間,曾擔任人權諮詢委員會、財經諮詢小組、建國百年籌備會主委或召集人,這些皆屬於馬英九親自交付的任務,也都偏向公益性質,並未涉及重大政策。

     再以實際憲政運作,即使我國是雙首長制、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過去包括國光石化、油電雙漲暫緩、會計法覆議,都是馬英九親上火線,召開跨部會議尋求解決方案,而這也是馬政府五年多來運作的基本機制。

     縱使吳敦義在擔任閣揆期間,親手處理大埔開發案,對於全案掌握嫻熟,但別忘了,爆發此案時,內政部長就是江宜樺,江揆對於此案的掌握度,應該不會輸給「前老闆」。

     不過,吳敦義急著跳上火線,倘若大埔農地案最後圓滿落幕,解除了個人的承諾跳票危機,卻也可能衍生更多危機。例如,吳、江都被賦予接班角色,兩人在這次事件暗自過招,難免給外界諸多想像空間。

     其實,當馬英九民調低迷、跛腳危機浮現,最擔心就是黨內提前啟動一場接班大戰。或許,馬英九現在會開始懷念起「無聲的副總統」了。

 

 

社論-土地開發案 凸顯政府效能不彰

     在當前台灣土地有限,房價高漲的情況下,土地重劃等手段成為開發商取得建地的重要模式。土地重劃及都更的本質是為了增加土地使用效益,並改善整體都市環境;但重劃後的土地往往漲幅驚人,衍生龐大利益,從而引發許多問題。從文林苑到苗栗大埔農地,再到北市空總舊址用地的再規劃,看到的不僅是開發利益的分配問題,更凸顯了土地開發法規的不足、以及對社會公平正義與政府誠信的質疑。

     例如這兩天引發軒然大波的苗栗大埔農地案,除了土地開發炒作的爭議外,更嚴重的是讓人對政府信任度再度打了折扣。在二○一○年八月十七日的協商會中,政大地政系徐世榮教授全程參與,並在當時與時任行政院長的吳敦義,及時任內政部長的江宜樺等官員溝通,得到保留「所有建物」的允諾,且此承諾在當時並無任何前提條件。但前幾天(二○一三年七月二日),行政院表示此承諾須以公平性、合理性等條件做為前提;因此昨日之是,又好像成了今日之非。這種反覆不一致的作為,現已成為政府常態!

     其次,這個案件中,苗栗縣縣長劉政鴻強調此案屬縣府職權,與吳敦義或內政部無關,應由苗栗縣政府全權處理。這個說法衍生兩個問題:一、若此案職權確屬苗栗縣府,則時任行政院長的吳敦義給予其「職權無法行使」的承諾是否合適;二、中央與地方的政策不同調,將會導致百姓無所適從,進而對政府誠信度投下不信任票。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空總舊址開發案,此基地位於台北市精華地區仁愛路,土地總面積七.一公頃,是台北市中心罕見的可開發區域。先前北市府曾屬意在此興建社會住宅,但因附近住戶反彈而作罷;監察院長王建煊及政務委員陳士魁曾建議將該區變成公園,但卻因會助漲週邊房價而終止。財團利益與政府利益交互運作下,空總七.一公頃的土地極有可能在冗長的規劃中,犧牲了能為台灣整體社會帶來的經濟效益。

     另外,關於此案,行政院經建會在今年四月初會議中,原決議將其做為商辦、國際觀光旅館、購物中心等複合商業使用,並打造為「台北城中城」,預估吸引九○○億至一○○○億元投資,帶動一萬個就業機會;但此計畫日前卻又遭行政院長江宜樺駁回。江院長認為該案與鄰近的華光社區和雙子星大樓性質類似,應再加斟酌考量;此案更凸顯行政團隊思慮不周,以及協調不良。因為思慮不周,才會常推翻先前的決議;許多政策都是決定後又重行斟酌,不但浪費政府及社會資源,也浪費時間。

     最清楚的就是最近翻案的證所稅。去年立法院國民黨團先是退回同為執政黨的行政院證所稅版本,再由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八五○○點證所稅版本」取而代之;這個八五○○點的版本不但與「賺錢繳稅」的稅改原意相距甚遠,更因後來被證實是錯誤的決策,因而在今年六月由國民黨團提案,撤銷自己去年所提出的「八五○○點」天險。十二年國教當然更是一個清楚的例子,政策的反覆造成失信於民的政府,但苗栗大埔案現在卻仍在政府當初是否提出「前提條件」的文字遊戲上打轉。

     幾項性質極為不同的政策,卻都看見行政部門整合效率低落、中央與地方、行政與立法的不同調、政策評估決策草率、政府誠信嚴重不足。反覆且失信於民的政策,卻沒有人為錯誤的決策負責,種種這一切不斷消磨前人留下的資源;台灣目前的空轉,實不足為奇!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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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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