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大統摻油案引起的食安風暴,民眾餘悸猶存,昨天高雄又爆發強冠餿水油事件。黑心地下業者郭烈成獲5萬元輕保,駕著賓土轎車離去;向地下油行購買原料的強冠公司一臉無辜,說「我們也是被害人」,幾家食品業者更不用說也口徑一致說是被強冠害的。
今天更驚人的發展是,全台已有235家業者的產品使用強冠的產品,包括多家知名食品大廠或傳統名店皆在榜上,牽涉的品項包山包海,你我平常購買的諸多食品恐將一起淪陷。這場餿水油風暴,再次葬送了台灣業者的信譽與消費者僅存的一絲信心。我們只想問:還有什麼東西能吃?
這次黑心油的製作更進化,大統是以低級油混充高級油,強冠乾脆買餿水以1:3比例調和出售,賺取暴利;顯然,經過大統案的慘痛教訓後,一年來官、商都沒長進,任令不肖業者胡作非為,害得無辜大眾還在吃惡心的髒油。
大統事件後,經濟部給廠商改善緩衝期一年,所謂改善就是設檢驗室等設備,但這需要一年時間嗎?大廠市占率高,影響食安層面大,本來就該自動設置,一年緩衝期是要讓他們消化不良存貨嗎?
又如,昨天味全主動通報有12項產品使用問題油,其中3項為食品GMP認證產品,用了餿水油原料的產品還能得到GMP資格,經濟部認證會不會太鬆散了?民眾還會對GMP會有信心嗎?
例如,大統事件後,去年修法新增食品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3、4項,規定食品業者應將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檢驗。但修法之後主管單位有落實查察嗎?
最弔詭的是,檢方年初便初步掌握這起黑心油案,3、4月間便與市府相關單位聯手追查,但過程密而不宣,雖說偵查不公開,但半年來業者賺了多少黑心錢,民眾又吃下多少劣油?檢警辦案固有一定程序,但再怎麼說,保護人民安全應放在首位。
強冠事件凸顯了老問題,業者貪小便宜,罔顧消費者權益;主管單位怠惰放任,助長業者投機取巧,民眾只能自求多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