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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11:01:31瀏覽366|回應0|推薦0 | |
給總統的公開信──建立長治久安的礦業法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504266?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6-05 02:26聯合報 王世溫/成大資源工程系兼任副教授 近日因環團之抗爭及立委之要求,經濟部正研擬修改礦業法,我們是成功大學資源工程系的老師,成大自一九五三年到現在,一直長期培養及教育台灣之礦業人才,而我們這些現任及退休的老師們,更是無私的奉獻於台灣之礦業界,對台灣礦業的未來發展,有著很深的責任感及使命感,然此次礦業法之修法,卻未廣泛徵詢學界的意見,為對台灣礦業歷史負責之態度,我們只能以公開陳情的方式表達下列意見。
一.提升行政效率,讓礦業開採、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得以兼顧並存: 台灣自二一六年政黨輪替,新的政府上台後,沒有過往的包袱,正好可以大刀闊斧的改善舊存之沉痾,故此次修法需同時檢討現有礦務局的組織架構及職掌權限,讓礦務局能有效率的管理採礦業者,使其同時符合環保及工安要求。並藉此重新劃分各相關局部的權責,避免多頭馬車的困境。 如:現在礦業用地的取得、環境保護及工作安全的執行,應統一整合各主管機關的權限,避免管理時疊床架屋,究責時互踢皮球,須得權責分明,方能提高效能。 二.建立多元考量,長治久安之礦業法: 礦業是國家的基礎產業,也是國家生存發展的戰略產業。現今世界各國都在限制本國的原礦石出口,且現今較落後之東南亞各國,目前正是蓬勃發展,經濟大幅起飛之際,未來台灣即可能面臨礦石難以進口的窘境。所以不能貿然將礦業停產,對台灣的礦業發展,須有長遠眼光和長期規畫,以及適當的輔導。 礦業法之修改須從根本做起,以符合台灣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需求。我們堅決反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修法,若是倉促貿然修法,不僅未能達到環境保護的需求,更會影響台灣未來的整體經濟發展。 三.礦業與地方發展之公平共存制度: 全世界的礦業開採都不可避免的對周遭居民產生衝擊,對居民的回饋及兼顧採礦業者的生存發展,應予以制度化。礦業資源屬國家資源,為全民所共有,並非業者或特定族群所持有。此次修法之重點,應是多方考量後訂出一套公平公正的法令制度,才能化解爭議,創造雙贏,以求和平永續發展。 四.維持台灣本身自主性之資源利用,平衡國土規劃,經濟發展,及環境保護: 以就地取材及長期供應之觀念,衡量國土規畫利用,針對供應台灣永續經濟發展上所需的礦業予以開發,儘可能掌控及供給台灣各產業界未來之生產所需。在保護產業生存的同時,也應避免過度開發及浪費資源。 以上各點,盼鈞座予以重視,期能有公平發聲的機會,進一步表述細節。望此次修法,能修出一長治久安可有效執行之礦業法,則為台灣之大幸。 連署人(依姓氏筆畫排列): 王建力/成大資源工程系教授 申永輝/成大資源工程系教授 向性一/成大資源工程系教授 李佩玲/成大資源工程系博士 李振誥/成大資源工程系特聘教授 徐國錦/成大資源工程系教授 涂勝龍/成大化學工程系博士 黃啟原/成大資源工程系教授 黃紀嚴/成大資源工程系副教授(兼) 陳家榮/成大資源工程系名譽教授 陳時祖/成大資源工程系教授(退) 陳偉聖/成大資源工程系助理教授 彭文飛/成大資源工程系博士 溫紹炳/成大資源工程系教授(兼) 雷大同/成大資源工程系教授(兼) 鄭世岳/嘉南大學職安工程系教授 謝秉志/成大資源工程系助理教授 顏富士/成大資源工程系名譽教授
【重磅快評】能源轉型觸「礁」 只怪小英說得太簡單 https://udn.com/news/story/11091/2506628?from=udn_ch2cate6643sub11091_pulldownmenu 2017-06-06 10:36聯合報 主筆室 蔡英文總統推動的能源轉型政策一直受到各界的質疑與挑戰,尤其是她設定2025年要達到綠能占我國發電比重20%的目標,困難度最高。蔡政府推動能源轉型的主要目標是以綠能取代核能,但非核的關鍵不在綠能,而是在桃園外海的藻礁。 為達到蔡政府設定2025年天然氣發電占50%的目標,中油要在桃園觀塘工業區興建我國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但環團質疑相關工程會影響當地海地珍貴的藻礁生態,環差審查遭拖延,經濟部與中油先後對外表示,此案有迫切性且無其他替代方案,務必要在今年8月動工,才能趕得上2022年供氣的目標。 從德國、日本等國家發展綠能的經驗來看,在提升綠能發電比重時,火力發電仍是主要的供電選項。國內由於環保意識高漲,國人對燃煤電廠的接受度低,即便天然氣發電成本較高,但因其易調度的特性,當再生能源供應不穩定時,可作為電力調度的主要選項。 國內現有兩座天然氣接收站分別位於台中與台南,為因應北部天然氣發電量提升,政府必須在北部興建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若沒有天然氣發電的支援,在核電廠除役後,國內不但會缺電,也將因為再生能源發電比重提升,增加電力調度的困難性。 民進黨在野時支持環團訴求的理念爭取選票,執政後卻得面臨當家的現實面。包括台電在大潭電廠設立緊急燃氣發電與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等案,雖遭環團強力反對,但前者已在今年夏天不能缺電的氛圍下通過,後者在政府定調有「急迫性」下,環團也難長時間阻擋此案。 蔡政府長期以來沒說清楚推動能源轉型與非核家園的路徑與方式,把能源轉型描繪得太過簡單與不需付出太多成本,但她上任一年多來,我們已看到二氧化碳減排目標恐跳票、電價亦蠢蠢欲動。 如今,海面下的藻礁成為政府的難題,這代表蔡政府推動能源轉型,當初沒說出口的種種困難,正一一浮出水面。觀塘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預定地藻礁現況。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曾增勳攝影
名家縱論/梁啓源:從限電危機談能源轉型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502536 2017-06-04 02:20聯合報 梁啓源 去年我國限電壓力很大,出現七十七天供電警戒的橘燈,甚至有三天出現限電警戒的紅燈。今年限電壓力更大,夏季未至已亮廿四個橘燈。核一廠一號機及核二廠二號機,從去年持續停機至今;核一廠二號機及核二廠一號機則因燃料棒核廢料池已滿,中央及地方皆無意積極處理,分別在去年底及今年六月將停機,今年夏季尖峰用電的實際備用容量率將因而降至一.二%。 若非政府緊急通過老舊協和、通霄等電廠延役,並協調地方政府同意麥寮燃煤電廠執照展延,原本還會再減少二三○.六萬瓩,備用容量率再少六.三%,勢成為負數。惟以上作法實以犧牲環保為代價。 政府藉以每度十元代價要用戶自動限電等方式,進行負載管理,並以興建核廢料格架方式重啟核二廠一號機來因應,惟限電陰影仍揮之不去。 近年限電危機,政府的廢核政策實為根源。長期而言,政府規劃以發展再生能源來替代核電,再生能源由目前占發電比率四.八%提高為二○二五年的廿%,燃氣由卅二.四%提高為五十%,燃煤由四十五.四%降為卅%;惟轉型困難度甚高,再生能源的發展速度需為美、日的六倍,但台灣地狹人稠,發展再生能源有其限制。 根據政府規畫,未來九年內太陽光電將是再生能源發展的主力,占七十三%。地面型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為一七○○萬瓩,需二萬五千五百公頃土地。為避免「與農搶地」,政府規畫要找地層下陷區、汙染土地、鹽業用地、已封閉掩埋場等閒置土地,惟目前統計可供用地僅約五千三百公頃,僅為達到目標所需用地的五分之一。 台灣很多地層下陷土地,是養殖漁業超抽地下水所致,若鼓勵一方面「種電」一方面繼續從事養殖業,將使更多地方超抽地下水,導致地層下陷更嚴重;若允許在汙染土地上興建太陽光電,因利之所趨,將使更多的台灣土地遭受汙染。 尤有甚者,再生能源如風電、太陽光電為不穩定電源,要替代穩定發電的核能,需有三個前提:智慧電網、充裕的備用容量及大型儲電系統;二○二五年前以上三項前提齊備的可能性不高,因此實際上需要更多的燃煤及燃氣電廠,來補再生能源之不足及替代核能。 根據政府五月十六日公布的規劃,燃煤發電比重將由目前的四十五%提高為二○二○年的五十%,然後再降為二○二五年的卅%。以燃煤替代四座核電廠,我國二氧化碳將增十八%,我國排碳量將不減反大增外,二○二○年後大批燃煤電廠必然閒置,每度攤提的固定成本將從而大增,燃煤不再便宜,燃氣發電成本本來就是火力發電中偏高者,根據二○一三年台電成本加以計算,以燃氣電廠取代四座核電廠,電價將漲四十%。以再生能源替代核電,因其成本猶高於燃氣,電價漲幅更高。 核電因核一與核二提前除役,未來發電量減少,所發每度電需攤提的核後端基金必然提高,遑論廢核四二八三八億元投資成本尚待攤提,未來電價勢必高漲。 以上能源轉型規畫,尚忽視了北部地區長期電力供應不足問題,停用核一、二及廢核四後,加上協和電廠終將除役,淡水河以東的大台北地區將無電廠,全靠中南部電廠支援。未來興建的再生能源也集中在中南部,北部供電缺口很快將達三百八十一萬瓩,超過中—北輸電幹線可靠送電能力(二百至三百萬瓩)。若有其中一個超高壓電塔因土石流或地震倒塌,大台北地區將有大規模停電的危機。二日北部暴雨造成核一廠聯外電塔倒塌,二號機因而停機,是一個很大警訊。 在未來會有限電陰影、排碳失控而電價又大漲的情況下,必然影響廠商投資意願、我國經濟成長及就業,建議政府在審慎評估後修改能源轉型規劃。 (作者為中央大學管理講座教授
氣電取代煤電 將是電價災難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2492343 2017-05-30 01:05聯合報 陳立誠/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台北市 ) 廿九日「電力緊靠老天?賣場?天然氣?」一文鼓吹天然氣發電,個人讀後期期然以為不可。大量使用氣電將造成每年發電成本暴漲千億元的重大災難。 目前政府能源政策有兩大目標,一為非核,一為減碳。要同時達到此二相互矛盾的目標,政府也有兩個手段;一為以綠電取代核電,一為以氣電取代煤電。這兩個手段可謂「相輔相成」。 非核又要減碳,當然只好大力發展無碳的綠電以取代無碳的核電。但即使達到此一目標,二○二五年廢核後碳排只是「打平」,碳排並沒有減少。為了達到減碳目標,只好使出另一殺手鐧:增加燃氣發電,減少燃煤發電。 政府二○二五年發電配比目標為再生能源廿%、氣電五十%、煤電卅%。此一配比就是以綠電代核電,氣電代煤電的結果。 但目前整個社會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綠電取代核電,完全忽略了政府能源政策中以氣電取代煤電這一手段。這也不足為奇,核電本來就是社會關注的重大議題,綠電在政府舖天蓋地的宣傳下,更吸引了全民的注意。 當然有許多人也覺得以綠電取代核電並不妥當,主要理由就是兩者發電成本相差太大。但社會上很少人知道以氣電取代煤電對發電成本的衝擊,也未遑多讓。 英美大量採用氣電,但兩國生產天然氣,氣價低廉。美國頁岩氣每百萬英熱單位(MBTU)三美元,但台灣進口的是攝氏零下一六二度的液化天然氣,每MBTU約十美元。每度氣電發電成本台灣是英美的二至三倍。 二○一六年煤電提供九百億度電,興建中的林口及大林五部超超臨界燃煤機組每年可增供電三百億度,若一切如常,二○二五年煤電本可供電一千二百億度。 二○一六年全國電力系統共供電二二五○億度,推估二○二五年全台用電二千五百億度應為合理。政府目標為煤電供電卅%,表示煤電將供電七百五十億度,與原可供電一千二百億度相差四百五十億度。過去五年煤電與氣電每度平均發電成本差價二元。以氣電取代四百五十億度煤電,每年增加發電成本九百億元。 氣電較煤電每度可減碳零點四公斤,但成本貴二元。相當於減碳成本每公斤五元,即每公噸五千元(約一百六十美元)。但目前歐盟碳價每公噸十美元,液化天然氣進口國以氣電做為減碳手段,要多付出多少代價? 以綠電取代核電,以氣電取代煤電是政府能源政策兩大重大錯誤。在八年後(二○二五年)將造成每年電價上漲兩千五百億元的巨大災難,絕不能等閒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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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