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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集/司改喊多年 新菜色怎滿足全民? https://udn.com/news/story/9586/2061947?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2016-11-02 02:29聯合報 本報記者蘇位榮、王宏舜 總統府在新任司法院長上任之日宣佈成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府、院、部同聲要推動「全民的司法」,如果人、事、議題都如過往,司法改革如何端出民眾滿意的新菜色? 全國性司改會議不是第一次召開。一九九九年司法院為回應民間對司法改革的期待,召開為期三天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集結審、檢、辯、學上百位代表,作成三十二項司法改革議案的決議,留下超過一千八百頁的大部頭會議紀錄;十多年後,執政者仍以民眾對司法不信任為由,要召開全國司改國是會議。 總統府強調此次是非法律專業人士過半的司改國是會議籌委會,法官論壇上有人稱,這是司法難得與社會對話的平台,但「執政者也需要專業建言」。 有法官擔憂這個會議將「稀釋法官的聲音」,負責總統府廣徵民意的司改網站「沃草」立場明顯,議題如何篩選就是個問號。 國安會諮詢委員林峯正雖稱司改國是會議「原則上不會處理個案」,又說「如制度面有調整的空間,可能成司改議題」,以前總統陳水扁是否該特赦的議題為例,會不會藉司改會議來解決特定個案? 從過去的「司法為民」、到現今的「人民參與司改」,每任新總統、司法院長上台,都說要司法改革。就像許宗力上任提出的六大司改方向,與歷任院長提出的主張相比,沒太多讓人民有感的新意。明年的司改國是會議,能為司法帶來什麼新氣象? 聯合/司改放天燈,小心燎原難收拾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2407455?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4-17 02:50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進行迄今,衝突與盲點漸次浮現。除了各分組內部爭執矛盾火爆拍桌,更有與會者以「放一百個許願天燈」來形容此次司改議題的散亂與後遺症。放天燈許願固是美事,但天燈若引發燎原之災,社會與人民恐怕無法承受。 不可否認,司改工程有其必要性;但司改之路充滿崎嶇,絕非一群人密集討論兩個月,即可望馬到功成。比起年金改革,司法改革的挑戰可能更艱難;原因是:年金改革目標單一,一旦改革大刀砍下,無論民意再怎麼分歧,非軍公教支持改革的力道仍然很強。司法改革卻不同,近百個議題千絲萬縷,條條都涉及嚴肅的法理與現實之爭,又彼此互相牽扯關連;若真要硬幹,只怕惹來民怨,甚至造成司法倫理的癱瘓。 事實上,早從蔡英文總統誓言「回歸人民的司法」開始,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等有識之士即已預警:這種向民粹傾斜、四處找名人背書的天女散花式司改,一事無成倒還罷了,若導致國家分權及制衡設計破壞,或向某些司改團體一面倒,後果將不堪設想。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此次司改被某些律師團體把持操控的質疑不斷,加上議題設定並未切中現實司法弊端,難免讓司改運作逐漸變調走樣。 以司改會議最近討論最高法院法官是否「大幅縮編」議題為例,作出將改由總統「政治任命」的決議,即招致「變相擴權」之批評。不可否認,現行訴訟制度的一大問題是,人民只要能打到最終審,就絕不輕言罷休;這種心態,便造成了最高法院過度臃腫、判決定讞太遲,以致正義無法即時彰顯等缺失。 事實上,在一九九九年的全國司改會議,即已確認改採「金字塔訴訟制度」以縮編最高院。但此次司改探討此一議題,卻仍招來譏議,癥結就在,改革方向竟選擇朝總統「政治任命」修改。如此一來,不僅使總統變相擴權,更壓縮了司法獨立的空間,讓政治黑手更容易伸進司法。 再舉一例,司改會議決議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未來民眾打官司,一定要聘請律師,由律師代理訴訟程序。此一結論,一旦經全國司改會議通過,將大幅改變我國的訴訟體制,人民的訴訟成本也將大增。支持「律師強制代理制」者的理由是:如果一方有律師另一方沒有,則雙方訴訟的「武器」顯然不對等。 再則,基於訴訟經濟及訴訟案件分流考量,昂貴的律師費可能遏制民眾「小案打官司」的動機,而改採紛爭解決機制替代。乍聽之下,這樣的主張很有道理,但一般民眾卻直覺反感:難道以後只有有錢人才能打官司?即使國家對於請不起律師的民眾可以提供法律扶助,但如此一來,是否反而造成國家財政沉重負擔? 美國聯合航空將亞裔醫師強拖下機案,提供了我們一個思考角度。受害亞裔醫師之所以能在第一時間找到兩美國知名律師代他向聯航提告求償,原因是美國律師錄取率極高、競爭異常激烈,因而有所謂「救護車律師」搶當義工,先告贏再按賠償金抽成。這些制度背景,台灣有足夠的配套條件嗎? 從此可知,司法制度的變革,除考慮現實的積弊與民眾的感受,還需要營造比較充分的社會條件作為配合,才有成功的機會。然而,此次司改會議在短短時間內決定抄襲歐美的許多制度,又要擴大行政權對司法的干預,恐無力思考深層的社會因素。 何況,司改國是會議迄今定位不明,其決議究竟是供蔡政府「參考」,或者必定成為「政策」,仍是一個謎團。如果只是前者,可能危害還不致太大;若是後者,一旦貿然施行導致燎原之災,誰來收拾? 暗夜放天燈,遠看是一幅美景;但如果天燈失控,焚毀山林,將為害不淺。對司法動刀,蔡政府務必謹慎!
中時快評》法官像月亮2017/4/14 下午 06:46:07
圖為模擬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法官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是嘲諷法官自由心證飄忽不定,最常引用的一句話。法官聽在耳裡必定不悅,但從最近幾件官司的驚人發展,可見月亮法官還真不少。 被控弒母詐領保險金、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王忠義,台中高分院前天大逆轉,認為王母可能是跌落溪中撞擊石頭後溺斃,無積極證據證明弒母,當庭開釋已羈押2年6日的王男,等同預告可能改判無罪。 二審如此驚人裁定並非無所本,係採信台大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只是從檢察官起訴到一審宣判,都確信係逆子為詐領保費狠心設局殺母,到二審竟變成意外死亡,不論是司法官養成教育有問題,還是法條不夠嚴謹,已讓人民對司法信心動搖。 同樣大逆轉的包括媒體人周玉蔻指述前總統馬英九收政治獻金的誹謗官司,一審判無罪,高院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定讞,周氣得聲稱是被司法政治獵殺的女巫,要聲請釋憲;反過來想,如果周是被獵殺的女巫,馬一審敗訴時,是否也要自稱是被司法獵殺的男巫? 最近更叫人驚奇的是北院以「公民不服從」的理由,判決攻占立法院的太陽花學運學生通通無罪;緊接著宣判的攻占行政院部分,法官不敢再援引爭議性高的公民不服從學理,判11位呼應攻占政院的學生有罪,被訴煽惑犯罪的學運領袖魏揚等10人則無罪。 北院的判決不只初一、十五不一樣,更隱約透露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只是口號,進了法院像買彩券,先賭一把運氣,看看碰上哪個法官,還要再掂量一下自己的身分與地位,如此人民將更加不相信司法公正,這才是台灣司法的悲哀!
校門直接進衙門 「奶嘴法官」惹議 https://udn.com/news/story/9939/240449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017-04-15 02:56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司法官錄取率只有百分之一左右,考選部近三年統計,錄取者平均年齡不到廿六歲,這些缺乏社會經驗,卻要斷人是非、定人生死的人,屢遭外界批評是「奶嘴法官」。 目前我國法官、檢察官來源,仍以通過司法官特考為主,錄取者有四分之一是應屆畢業生,有學者形容「家門、校門直接到衙門,就是沒進過社會大門」。部分年輕法官、檢察官因缺乏社會經驗,導致近年有些爭議的起訴或判決,和大眾普遍期待的結果出現很大落差,引發批評。 司法實務上,司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的案例屢見不鮮。曾有檢察官遇到警方聲請搜索票,竟以抽籤決定是否簽發搜索票,該檢察官曾為此荒唐行為公開道歉,最後送考績會議處。 另外,有名蔡姓男子對女子襲胸長達十秒,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彰化地院法官審理時,以襲胸時間太短,被害人無受害感,判決無罪,一度引起社會譁然;檢方上訴後,二審改判三月徒刑。 事實上,不只一審的年輕法官判決見解常引非議,曾引發白玫瑰運動的三歲女童遭性侵案,最高法院曾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為由,將重罪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引發社會群情激憤。最高法院後來因而就七歲以下幼童遭性侵案件,作出不論是否違反意願都要加重刑度的新決議。
減少「娃娃法官」 未來法官、檢察官要先過五關 https://udn.com/news/story/9939/2404493?from=udn-relatednews_ch2 2017-04-15 02:56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為減少外界批評的「娃娃法官」,司改國是第四分組會議昨天做出多項重大決議,包括強化法律人的養成與考訓、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未來審、檢、辯將採三合一考試,通過者先取得律師資格,未來要當法官、檢察官得先過「五關」,且有淘汰機制。 會中決議,法律專業資格取得應一體化,先通過考試後,由國家負擔一年的以實務機構為主的培訓,通過後取得律師或其他法律工作資格;再依需用名額及成績、志願分別進行法官、檢察官口試,錄取者分發為候補法官、候補檢察官。在五年的候補期間,不能以自己名義辦案,其中二年要到包括NGO等院檢以外的國內、外機關團體歷練。候補期滿,再遴選一定比例任用為試署法官、檢察官。 委員林常青在會議一開始就指出,現在的法學教育不均衡,太偏重法條解釋,缺少法邏輯、跨領域知識;司法官特考及格人數裡,廿一歲至廿五歲者占七成,讓民眾質疑能力不太夠。他指出,法律人不只審、檢、辯三方,還包括公司的法務、法制人員等,分組認為,只有強化法學教育,「樹頭站得穩」才「嘸驚樹尾做風颱」。 現行制度是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只要考上司法官特考,經過兩年在司法官學院的訓練,合格結訓就可分發擔任法官、檢察官;雖然有五年候補法官規定,但仍常被批評缺乏對其他機關工作的認識及社會歷練。 有委員指出,司法為人詬病,因司法官無法將心比心;目前司法官第五十七期九百七十七小時的受訓內容,只有十六小時有關人文素養,還分散在電影、舞蹈、畫作等藝文活動,這樣子能對司法官學員有什麼影響。 籌委李念祖也贊成「三合一」制度,他說,律師事務所養成新的律師,若無資深律師帶領,當事人面對的也將是毫無經驗的律師,律師也應該歷練。 法官學院院長周占春、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王照宇昨天也都以專家身分與談。昨天分組會議也建議教育部、法務部和司法院、考試院聯合召開「改革法學教育」的全國性會議。
洩密案開庭 馬英九17問檢察官「我該怎麼做」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審理,馬英九痛批檢察官羅織罪名,起訴書是先射箭再畫靶,總計十七問蒞庭檢察官,總統聽到關說案「那我該怎麼做?」檢察官則認為,縱使身為總統,也不能將手伸進偵查個案。 洩密案法庭首戰,北檢派檢察官蕭永昌、梁光宗、江貞諭蒞庭,主任檢察官周士榆、檢察官劉怡婷也協助論告,對應馬英九律師團吳至格、蔡茂松、李宜光,立委柯建銘也與律師團出庭,庭審進行二個半小時。 檢察官先指控,總統在憲法上的法定職權,沒有阻卻洩密罪違法的事由,馬英九沒有不能等待的原因,可以容後再處理關說案或究責,卻一邊翻閱專案報告一邊口頭指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如何做,涉及洩密罪。 隨後輪馬英九陳述,法官請他坐著說,馬表示站著比較理直氣壯,馬先聲明「我無罪」,接著表示,起訴書第一頁談犯罪動機試圖撤銷王金平黨籍開始,就邏輯錯誤;他是總統,對憲法有承諾,關說案會造成憲政風暴,所以召集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會商,都是依據法令的公務行為。 馬英九一口氣對檢察官提出十二問,「我怎麼會認為總長報告的是秘密」、「我怎麼會認為黃世銘會犯罪」、「我怎麼會認為票選第一名的總長會洩密」、「我該如何照起訴書的建議去處理」、「要問誰」、「問最高檢察署嗎」、「每位檢察官都問嗎」、「還是我什麼都不做,上床睡大覺」。 喘口氣,馬後再五問檢察官,「到底有沒有發生關說案」、「是我杜撰的嗎」、「王金平為個案在電話中跟柯建銘說的話是什麼意思」、「王金平要曾勇夫不要為了上訴而上訴是什麼意思」、「陳守煌叫林秀濤對個案依法辦理又是什麼意思」。 馬表示,起訴書忽略對他有利的證據,跟電視名嘴或網路鄉民一樣,都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即把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他還說,他對檢察官的支持超過許多人,對洩密案的痛心,是檢察官們無法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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