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反媒體壟斷法,可以休矣
2013/05/24 08:03:55瀏覽3608|回應12|推薦47

多虧親民黨立委李桐豪在五月二十一日記者會中的指控,我們才得以發現,目前排進立院審議時程的《反媒體壟斷法》,儼然已成藍綠立委的鬥爭場域,在各為己謀的盤算下,這部由NCC提供的草案,竟是淪為各方陣營都想狠狠咬下一大口的肥肉。

 

事情竟然落到這個地步,只怕關切此事的國人都會始料不及,更不免大吃一驚。可以休矣,《反媒體壟斷法》!

 

眾所周知,當初如果不是旺中集團的擬欲併購《壹傳媒》,根本不可能有這部草案的出爐。儘管事件發生之時,反對的一方口口聲聲宣稱,他們不是反《中國時報》,也不是在阻礙臺灣媒體產業的數位合流,凡其所求者只是在防範大眾傳媒的壟斷言論自由,避免言論市場不恰當的集中化。

 

但誰都清楚,這只是他們的堂皇藉口。畢竟問題再簡單不過,要不是黎智英的亟欲讓售行為,則何來此一併購案不必要的一連串火爆衝突?《反媒體壟法》又如何可能趕鴨子上架的非草率推出不可?

 

然則,我們必須知道任何法律之訂定,法案之規範,絕不可具有「針對性」。這一西方自由主義者畢生捍衛的理念,不僅明白寫在當代西方大哲學家海耶克的《自由之建構》一書中,更成為普世自由社會遵行的自我規範,

 

海耶克是這麼說的,法治程序的建構,第一,法律條文不能違逆「普遍性、抽象性」;第二,法律條文必須可以公平的運用在每一位民眾身上,這是「平等性」的普及;第三,法律條文必須具有「確定性」

 

然則由於「法律平等性」的難以盡如人意,也實在不可能周全和圓滿,因此海耶克認為,當立法產生岐義時,法案的制定也必須徵求正反雙方的意見,使之彼此和衷共濟,表示贊成的態度,方才不致危害法律的公平和平等性。

 

準此可見,《反媒體壟斷法》的催生過程,一者先是罔顧旺中集團的抗議見解,一者又因為旺中集團在《壹傳媒》交易案的宣告破局,不管哪一點,都已否定這部草案的正當性。試想,戰場上的敵人都消失得無影無蹤了,然則《反媒體壟斷法》的審議,豈非自設假想敵?

 

更荒謬的是,《反媒體壟斷法》自始,本來就是一隻民進黨和綠營民間組織放出來咬人的潑猴,NCC迫於壓力下只能屈從。但又為了遮飾原來的「針對性」,這幫人不得不掩耳盜鈴的先是扒其毛、換新衣,以為這麼一來,就可欺盡臺灣人民耳目,卻忘了獠牙仍在,潑猴依舊是潑猴,依然是在破壞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是可忍孰不可忍。

 

你能說,換件新衣的猴子,就不是猴子了?《反媒體壟斷法》量身訂作的針對性,就可以一筆勾消了?

 

請問這樣的法律,如何可能不是惡法?更何況即便NCC或有權衡折衷之善意,如今不也成為李桐豪立委痛批的,各方政商陣營磨刀霍霍的一塊大肥肉,論斤秤兩在喊價?

 

請罷手吧,藍綠立委們,《反媒體壟斷法》的審議可以休矣,請擱置這一法案的審議,不要再對臺灣媒體每下愈況的品質捅刀殺猴了。

 

 

●註1:〈本文同時發表於今日之《中國時報》「我有話說」專欄,詳見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3052400473.html

 

●註2︰李桐豪在記者會指控之新聞,詳見

http://newtalk.tw/news/2013/05/21/36660.html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nghu999&aid=7664496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重殼蝸牛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臺南美食之都?
2013/05/26 21:25

毒澱粉已經查出 源頭是大盤都在 臺南的廠商

臺南小吃冠臺灣?  我很存疑

媒體都懶得深究 臺南洗腎冠全臺的秘密


古非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此法攸關民進黨政客群吃香喝辣的美夢及權位野心。
2013/05/25 10:36
民進黨憂懼其愚民群在接觸了多元資訊來源後變得越來越『不愚』了,如此他們招搖撞騙的政治路豈不將日薄西山?所以他們若不積極促進反媒體壟斷法過關則其吃香喝辣的美夢及權位野心必將日趨黯淡,他們當然輾轉反側憂心難眠誓非促成立法不可!

天涯過路人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反媒體壟斷者
2013/05/25 09:56
只是要告訴大家,你們都得要聽我的,我說誰壟斷,誰就是壟斷,哼都不准哼一聲。

笨笨的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媒體
2013/05/24 15:23

如果台灣媒體主編都學四方報主編一樣負責

台媒肯定是沒主編了 

最近媒體跟某黨網軍都急著下結論

說是馬政府對菲外交已經全盤皆輸了

但實際上卻是菲律賓態度越來越軟  連漁業協定都主動拿出來了

看來時間不在無腦媒體跟網軍的那邊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5-24 15:36 回覆:

的確。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台灣媒體
2013/05/24 13:20

我不管什麼壟斷不壟斷,我要呼籲立法約束對媒體言論的約束 - 澳洲是有約束的。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5-24 13:46 回覆:

心有戚戚焉。


木旁....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廢掉算了
2013/05/24 11:57

我也覺得再下去只是鬧笑話

(正確來說應該一開始就是笑話)

廢掉算了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5-24 12:06 回覆:
理當如此。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無恥的媒體及政客
2013/05/24 11:28

每日得以拜讀銀老文章,實為一大幸事也.....

但商鞅變法之法非惡法,實為強國富民之法,商鞅徹底實施法治(非後世之假法治之名,行人治之實),徙木立信並堅持依法行政,奠定秦國富強根基,奠定天下一統,時至今日民國之法,也以秦法為基礎,故商鞅雖亡,但秦不廢其法,秦雖亡,但秦法長存.(如商鞅發明之照身帖,就是今日之身分證前身),然商鞅也因強力執法而得罪不少既得利益者,故在孝公逝後,遭人誣陷謀反而被迫逃亡,因秦人堅守法治,才有商鞅因無照身而店家拒絕入住之事,才有做法自斃之成語.

但如今台灣社會,雖名為法治社會,實為人治,馬總統依法行政,實行改革,行前朝貪扁不為之事,為後世子孫鋪路,卻遭既得利益者及有心人士汙衊扯後腿,所謂立委也只想訂定對其有利之法,再加上愚民眾多,民粹橫行,無恥媒體,致使亂象叢生,民調低落(我覺得民調是個屁).

不過,我相信做法自斃,一定是這些無恥的媒體及政客...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5-24 12:05 回覆:
謝謝您。

paraquat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最後四段中時沒有登出
2013/05/24 10:47
這是比較激烈的地方,是因為審稿者的關係嗎?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5-24 10:53 回覆:
他們是向我約的稿,字數大概超過篇幅了。

ouchwu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一句話形容...
2013/05/24 09:46

起始時是個謊話,結束時是個笑話。

民進黨和那些媒體名嘴也不外如是。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5-24 09:54 回覆:

正是。


蘇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不過也好家在民進黨的歪打正著‥‥
2013/05/24 09:20

不過也好家在民進黨的歪打正著‥‥

逼出蔡演名的真面目!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3-05-24 09:23 回覆:
一碼歸一碼。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