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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1 08:59:15瀏覽8438|回應50|推薦70 | |
長久以來,我一直在忍受《UDN城邦部落格》的雙重標準。這個標準就是,縱容綠營的格主對馬英九總統夫婦和女兒,進行各種人身攻擊,但卻不保護挺身而仗義直言的網友。 換句話說,《聯合新聞網》的〈網規〉只針對支持國民黨的網友開刀,因為他們認為辱罵馬總統和政府官員,屬於「言論自由」。可如果你用相同的標準以之反擊,因此被告到法院去,UDN主事者的作法,不啻「樂觀其成」。 我,就是受害者之一。 可從我被告至今,都快兩年了,竟是發現因此被「羅伯特亞當斯」控告,而要求以數萬元索賠的,有越來越多之勢。 就在昨天晚上,又有一位網友來我這邊,用「悄悄話」告訴我,他被「羅伯特亞當斯」控告了,和解條件是賠數萬元巨款、並且在UDN刊登「道歉啟事」。 這和我的情況,如出一轍。 為此,我只能說,由於UDN對於民主法治認知的雙重標準,顯然他們主張馬英九的身為國家元首,是可以任由綠營格主百般侮辱的。但我們切不可反罵回去,至於〈網規〉云云,那是讓人拿來自蹈陷阱用的。 如果你相信了,那活該被其人所控告,UDN的職責只在保護辱罵政府官員的綠營版主。至於所謂的公理和正義,抱歉,「如今的聯合報,姓綠不姓藍」,這是他們報社某個接抗議電話者,用很囂張的口氣親口說出來的。 所以,對於這位網友蒙受的不公平待遇和委曲,我能怎麼辦呢?就我而言,我是「惡法亦法,惟能堪忍」。但對諸位,我只能奉勸,凡是綠營在UDN的部落格,千萬不要點閱。萬一不小心點進去了,也不要留言。即便氣個半死,非寫幾個字不可,請記住,別落把柄給對方。 當然,最好的辦法是,連《聯合報》和UDN都不要看,正如同一位同樣被羅伯特亞當斯控告的網友Tiger 14兄那樣,從此不上《聯合新聞網》。 UDN縱虎為患,綠營版主的部落格處處都是地雷,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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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