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媒體名嘴嗜血,池淺王八多!
2011/04/02 10:22:15瀏覽9888|回應112|推薦62

這兩天,台灣的媒體鬧騰得很厲害,各個眼框發紅,滿布血絲,整個臉龐的肌肉青筋暴起,張著一隻隻血盆大口,從喉嚨裡發出豺犬特有的嘶犼聲,一路獰笑著,張牙舞爪著,往馬總統的身上撲過去,恨不得剝下他的皮,吃盡他的肉,吞乾他的血。

且道,咱們這位總統究竟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竟是惹得這群媒體人,還包括一票藍綠政客,若干綠營外圍寫手,竟是興奮得連著三天滿處上竄下跳,一個個活像群鼠發現一大塊生肉般的搶上前去爭食?

不過就為了提名一個頗具爭議性的邵庭長,去當大法官嘛,不是?按理,這事兒在本案發生第二天,邵庭長自己知道惹人嫌,立刻就請辭提名,而總統也撤回了,就司法或行政的實務層面來講,並未發生「立即而危險的損害」,本該到此為止。

哪知台灣的媒體卻是藉此,不但見縫插針還興風作浪,楞是在這件蔫掉了的提名作業上大作文章,反正陰天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

再說了,前一陣子,為了報導日本海嘯導致的核災害,沒有一家傳媒,不是被憤怒的民眾罵得滿頭包的,這下好,苦主換人做,不找你馬英九討回這筆帳,還能找誰討去?

殺!

自此,在媒體的一窩蜂炒作下,不但邵庭長一生在法律專業上的努力,盡化為塵土,就連推薦他的司法院賴院長也被罵得滿頭包,就別說總統連連道歉,媒體還是不買帳的持續追殺到底。

事實上,如果檢視邵庭長的被媒體貼上「恐龍法官」的標籤,主要還在於發生在 2007 年的三歲女童性侵案,在一、二審分別被判 4 年半和 7 年 2 月的有期徒刑。被告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結果讓擔任合議庭庭長的邵燕玲法官,判決發回更審,引發掀然大波。

這事兒怪就怪在這裡,媒體的無知也無知在這裡,要知最高法院在處理上訴案件,單純只限於法律審,並非實質審判; 也就是說它只管高等法院審判案件的適法性,一旦合議庭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於法有不妥適之處,自是可依其職權做出發回更審,以為救濟的處分。

按理,這樣的案件本屬司法訴訟的一環,還在走它該走的過程,與本案不相干的外界本無從置喙,否則司法動輒受到干預,何來獨立審判可言?

但在民粹已然成風的台灣社會卻不是這樣,媒體一不看判決書,二不管法官權責,三不甩最高法院的審理本質,卯起來就硬是給邵燕玲庭長扣上一頂「恐龍法官」的天大帽子。

罪名是,不顧社會大眾的認知與情感,與民意脫離甚遠。

這話乍看之下,乖乖,好大的罪狀啊,可你只要用點腦筋就不難發現,這根本是媒體在放狗屁,是刁民惡棍在干擾司法!

為何這麼說?

道理很簡單,莫非法官在審判任何一樁案件之前,都得先做民調不成?過半數的民眾說放人就放人,說處死刑就處死刑?是這樣嗎?果然如此,要刑法、民法以及相關的訴訟法何用?

這就是台灣媒體集體的理盲濫情,總以為民意最大,民調最能代表人民認知的風向,殊不知什麼事情只要到台灣就會變質,就會被惡意炒作。結果西方運作有常的民主制度,楞是到了台灣,就變成媒體洋洋得意的民粹惡習。

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這幫龜孫子養的,最大的本事就是眾口爍「污」;容或再怎麼有理,一時之間也是百口莫辯,只好打落牙齒和血吞。

不然,還能怎麼辦?

所以,在我個人的看法,不但邵庭長冤枉,就連賴浩敏院長,乃至總統、副總統無一不是民粹的犧牲者。抱歉,我這人從不搞「政治正確」這玩意兒,我也不信媒體、名嘴這個邪,就真的邪到底,沒這回事兒!

這讓我想起60 年前,發生在美國當代大文豪海明威身上的悲劇。

1950 年,時年 51 歲的海明威推出了他大家已等了好多年,卻始終不見人下樓的新作《渡河入林》。不意書甫一上市不久,立刻招來各界罵聲,普遍認為這位寫出《戰地鐘聲》、《戰地春夢》的偉大小說家,已然被酒精毒害了大腦,已然江郎才盡,《渡河入林》是一本徹底失敗的作品。

「他玩完了,再也寫不出一句漂亮的英文了,哪怕是一句都好。」

彼時備受媒體和輿論打擊的海明威只好選擇離開美國,在一片訕笑聲中逃到古巴去。可是只不過兩年,不服輸也不服老的海明威,再度捲土重來,出版了他一氣呵成寫就的最偉大小說──《老人與海》,並以此榮膺 1953 年的諾貝爾文學獎。

如果大家讀過這個中篇故事,就會知道小說中的老漁夫,實在指的是海明威本人,而他在大海中所對抗的鯊魚群,正是時下嗜血的瘋狂新聞媒體。

「你們可以打倒我,但無法打敗我!」

海明威透過這本書,正式向世人如此慨然宣告。

底下,是他當年得獎後委託美國駐瑞典大使所發表的摘要致謝詞,其中含意不但道盡小說家的創作辛酸,就算置換成今日台灣的政治場域,也足以讓我們悵然良久。

「作家所書寫的作品,總有些內容不是人們馬上就能理解的,從某方面而言,這毋寧是作家的幸運。不過最終,人們畢竟還是會理解這一切。有了時間的考驗,再加上各人的技藝良窳,就會決定一個作家最終是名垂青史,抑或被人遺忘。

「寫作無論如何是一種孤獨的生活方式, ….. ,寫作必須是單獨完成的,一個好作家每天都必須正視現實──他嘔心瀝血寫出的,可能會是傳世不朽之作,但也大有可能遭人遺忘,你只能寫、寫、寫。」

諸位讀完後,只要把海明威這段話中的「作家」換成「政治這一行」,就會感同身受。就這觀點來講,讓我們一起為馬總統加油,為他打氣,不要被媒體、名嘴和綠營的一群混帳打倒了,要堅持下去。改革,改革,越受挫越要堅持自己的改革方向。

再過若干年,媒體是會被遺忘的,那些說三道四的名嘴和綠營政客也會被遺忘,如同世人在今天依然緬懷海明威的文學偉業那樣,卻把那些信口雌黃的媒體業者給扔進歷史的垃圾桶中,再也無人聞問。

這就是歷史的正義、歷史的公道。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nghu999&aid=5045433

 回應文章 頁/共 1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媒體要出手罵的準
2011/04/02 11:07
 

民眾才能爽到底
媒體近期有個敗筆
就是報導''花博''
攻擊在先
後來都報大家是
怎麼愛去看花博
帶著大家上天下海的
那從頭到尾都反花博的
半路被放鴿子
在花博門外一愣一愣的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1-04-02 11:41 回覆:
是啊。

銀正雄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老美是陪審團制度,但陪審團做出的判決一定符合正義,符合大眾的認知嗎?
2011/04/02 10:58

轉貼小浪兄最新回應

 

大眾認知,大眾情感= common sense= 常理,但所謂的常理未必就是對的。

老美是陪審團制度,所有陪審員可是自始至終參與整個審理過程,而且還有法官在旁不斷提醒相關的法律規定,在這條件下,陪審團就真能明察秋毫,所做出的判決一定符合正義,符合大眾的認知嗎?

今天對女童案判決不滿的人,又有多少人真的瞭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還是只是人云亦云?甚至接收到的是不正確的訊息?

頁/共 1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