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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鑑定誰申請?
2014/01/17 17:16:48瀏覽107788|回應67|推薦28

(本文節錄自【如何處理車禍糾紛?】一書,法蘭客 著)

Q.當事人為車禍責任歸屬爭執不下時,要由誰來申請鑑定?

車禍鑑定是集合交通管理、道路工程、機械工程及法律等各個領域於一門的學問。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則是為了分析研判車禍的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由一群具備與車禍鑑定相關專業與實務經驗豐富的學者、專家所組成的鑑定機構。

車禍當事人對於肇事原因或責任歸屬各執一詞,通常是發生在【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尚未出爐的階段。因為欠缺客觀的佐證資料,因此雙方容易流於各說各話,結果自然是不歡而散。

另一種常見的情形,則是當事人申請了【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後,發現該表「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欄內記載的是「疑似超速」或「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類的內容。

由於「疑似」、「涉嫌」或依當事人陳稱……」等用語,通常是警方根據事故現場的當事人或其他目擊者說詞所作的紀錄,並不是警方對車禍原因事實已有明確的認定。

這些有待進一步舉證證明的事實,如果不能在進行和解或調解的程序中一併加以釐清,雙方當事人必然是無法達成共識,最終還是要走上申請車禍鑑定一途,以求公斷。

問題是兩造都有申請鑑定的共識,但要由誰來提出申請?鑑定規費要由誰來出呢?

關於這一點,法律沒有特別明文規定,實務上則有以下幾種做法:

1.鑑定結果對誰更為有利,就由誰提出申請,並由申請的人負擔鑑定規費。

理由:所謂「有利」,指的是透過鑑定,被害人可以確認有無請求賠償的權利或可否請求更多賠償的權利;相對於肇事者而言,則是可以確認有無賠償的責任或可否減免更多賠償的責任。

因此不論是被害人或肇事者,也不問是雙方或僅一方對於肇事原因或責任歸屬有爭議,只要當事人預判鑑定的結果比其現況有利,理應由其申請並負擔全部的鑑定規費。

2.不能確定鑑定結果對誰有利時:

(1)僅一方對於肇事原因或責任歸屬有爭議時,由有爭議的一方申請並負擔鑑定規費。

理由:當一方認有爭議,他方認無爭議時,認有爭議的一方,通常會認為只有透過鑑定,才能改變對其不利的現狀,理應由其申請並負擔全部的鑑定規費。

(2)雙方對於肇事原因或責任歸屬均有爭議時,由主張請求賠償的一方申請並負擔鑑定規費。

理由:車禍鑑定作成的鑑定意見書,是法律上的重要證據資料,具有影響車禍判決的關鍵地位。基於舉證責任分配原則,應由主張對其有利的一方負舉證責任。準此,訴訟程序中的原告,通常就是主張請求損害賠償的一方,如能因鑑定的結果而受有利的判決,理應由其申請並負擔全部的鑑定規費。

至於有沒有可能透過協商的方式,由當事人推派一方提出申請,鑑定規費則由雙方平均分擔?

固然這種排列組合,也是選項之一,但法蘭客從人性的角度來看,似乎還未曾得見。

註:申請車禍鑑定或對鑑定結果有異議而申請覆議,鑑定機構與覆議機構都要收取規費。目前鑑定案件及覆議案件是以「」計費,鑑定案每件收費新臺幣3,000覆議案每件收費新臺幣2,000

相關收費規定則散見於交通部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收費標準臺灣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收費辦法臺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收費辦法《高雄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收費辦法等法令中。

 

法蘭客最新力作: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2015年1月出版‧請向各大網路書店平台訂購

其他著作:法律保護誰?

2012年出版,已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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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1061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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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r
2014/07/02 13:29

您好,請教以下

1.初步研判分析表的肇事經過摘要內容有誤以及對於警方繪製的事故現場圖有疑慮,該如何處理?

2.研判分析表內容的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如下

 1車:汽車駕駛人轉彎時,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依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4款

 2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從以上內容研判,在此案例中是否代表2車無任何肇責?而肇事主因全為1車?或者是1車有違規事實但雙方的肇責主次因還須進一步鑑定?

懇請協助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7-03 00:00 回覆:

留言敬悉:

對於初步研判分析表的肇事經過摘要內容有誤以及對於警方繪製的事故現場圖有疑慮,若不是明顯的謬誤,警方可自行更正的情形外,對於已經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的筆錄或現場圖等車禍資料,就只有申請鑑定,才可能有釐清的機會。

至於研判分析表內容的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所載:2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並不絕對表示沒有肇責,只是尚未發現,或未有更積極的證據顯示2車有肇事因素而已;如果有人能提出反證證明2車有肇事責任,還是有可能推翻初判表上的記載。

當然~即便要提反證,這個程序理應透過鑑定程序進行才可以,也不是警方可以說改就改的。

以上說明~請參酌


Jack
2014/06/20 22:50

法蘭克您好:

事發原因是我綠燈直行, 救護車紅燈左轉衝撞我左後車門.

若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的敘述如下

第1當事人. 聞救護車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疑未立即閉讓。

第2當事人. 疑未注意車前狀況 

不知此狀況我進一步申請事故鑑定是否有機會釐清肇事責任, 還是由於對方是救護車我只能自認倒楣呢?

謝謝您!

(ps2fffan@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6-21 14:36 回覆:

留言敬悉:

既然救護車有鳴笛,在如此近距離的情況下還發生碰撞,除非你能證明救護車有明顯疏失,否則你的輸面通常比較大。

如果你車上未裝行車紀錄器,附近也沒有監視影像,那救護車上一定有,想了解雙方肇責歸屬或肇責比例,似乎只有透過鑑定程序,請救護車提供行車紀錄影像紀錄來釐清了。

以上說明,請參酌。


阿峰
2014/06/20 11:06

你好~請問一下

我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出來

對方:騎車超車未依規定為肇因

我:騎車肇因不明

103/04/18我騎車打方向燈欲左轉尚未執行,被對方騎車從正後方撞上...(對方煞車痕7.8M)

對方竟然要求我賠償他的車損...(五成),態度不好@@

因為判表未寫肇事比例?我不知道如何處理???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6-21 14:32 回覆:

留言敬悉:

對方肇責明確,你方肇因不明,肇因不明,似是指可能有肇事因素,但不知是什麼樣的肇事因素。

有無肇事因素,有待舉證,但理論上你不會自己去找對你不利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有肇事因素,因此就看對方能否提出你有肇事因素的相關事證而定。

對方只願意賠償五成,你不同意,就走法律程序,先調解,調解不成再走訴訟,因你未提及有無受傷,若有人受傷,就提告刑事過失傷害,若無人受傷,就只能透過民事訴訟方式求償,讓法院去判賠。

以上說明,請參酌。


Tai
2014/06/12 00:29

法蘭克你好 

我在5/4號發生車禍,是在八德路與寶清街口
最近初判表出來了,結果卻是我涉嫌改變行向未注意後方車輛,對方卻是無照駕駛

而事故圖上卻寫對方稱沿不明行向行駛之不明處發生發生碰撞
且當時與對方相談的結果是對方說不清楚發什麼事.....

去看監視器畫面也都沒拍攝到事故的路口 

 我欲從八德路至寶清街待轉,才快到寶清街時就被對方從右後方追撞,我在減速滑行階段有看後照鏡,並沒有清楚認知到對方車輛,我也還未改變行向,肇事責任卻全落在我方

這樣不清楚的情況下做出來的初判表,對方完全無責,讓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Q

(llppujm@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6-12 11:46 回覆:

留言敬悉:

初判表記載你 "涉嫌" 改變行向未注意後方車輛  的部分,並非是確認你已經有此肇責事實,而是還有待證明,所以才寫 "涉嫌",雖然和你陳稱的事實尚有落差,但初判表如此記載,自然對你略為不利。

另現場圖寫有 "對方稱沿不明行向行駛至不明處發生碰撞",寫了也是白寫

既然雙方對談的結果是~對方說不清楚發什麼事且無監視器畫面佐證事發經過 

因對方係從後方追撞,不無有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之可能,

本人建議本案雙方可就損害賠償部分透過調解的方式,請調解會協調及給予解決方案的建議。

以上說明,請參酌。


愛哭包
2014/06/05 16:11
你好~ 請問一下~
我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

上面寫對方 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肇事致人受傷。

我的寫 疑似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因為沒寫肇事責任比例,請問上面這樣寫,肇事比例大概是多少阿?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6-06 19:38 回覆:

留言敬悉:

對方一定是肇事主因,至於你有無肇責,因初判表上只記載"疑似"字樣,這表示你是否與有過失,還有待查證或舉證證明,因此未經鑑定程序前,對方肇責可能是在80%以上,甚至是100%。

以上說明~請參酌。


車禍受害者
2014/05/15 17:01

因員工駕駛工程車發生至今已逾一個多月,能請教專家我接下來該採取何方法以保障個人權益,發生經過如下

員工上個月行經美山路19巷內的一個十字路口,突然被一台由美山路19巷61弄開出來的自小客車撞上我客貨車右側中間,造成右車輪軸嚴重凹陷,右前車門與右中車門及右中柱全毀;員工轉述當行經十字巷口中間看到該車時已被撞並急踩煞車,地上留下自被撞地點強拖行3.5公尺之煞車痕,對方完全無煞車痕,今天至調解委員會,對方所保的泰安產險公司產險公司表明佔肇事大部責任,我方仍得佔30%之責,憑白無故被撞且我方已過十字路口中線,肇事者到路口未停車禮讓主線還加速,怎我該負這30%責任,最氣的是,對方車頭修理費9萬多 我的車修理要6萬多元,泰安產險的陳經理竟惡質到僅願賠償15000,經調解委員協調後我以若是我方有佔30%的肇事責任,那我願意對方以我修理費的70%,亦即4萬元和解,豈料泰安產險陳經理竟強硬表達”泰安產險”僅願賠28000元,更氣人的來了喔,對方肇事車輛的修理費我得賠償30%,即是我需賠29000給泰安產險,當場調解委員聽不下去,哪有乖乖開車且被撞的人還要賠肇事車輛的事情,立即要我直接以民事對肇事者進行訴訟
我想表達的是汽車強制險到底保障的是受害者還是肇事者啊,以此案例而言,“泰安產險”公司的處理原則真的是該理賠部陳經理那樣,反而是肇事者受益,大家是不是要以後都去撞有投保泰安產險的車輛,因為你撞該產險公司的車輛,就算你佔70%的肇事責任,反而得到的理賠金比受害者多喔

(chen.lung@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5-16 14:37 回覆:

留言敬悉:

車禍調解事件會有保險公司出席偕同調解,一般是因當事人有投保任意險,強制險是不會有保險公司為當事人出面調解或和解場合的,合先敘明。

不知本案對方保險公司是否係依車禍初判表所載之肇責歸屬自為肇責比例的認定?

若你們不同意保險公司為他的客戶提供這樣的調解處理方案,結論就是申請鑑定,讓鑑定委員會依事實認定,以確認你們到底有無肇責便是,不必與該當事人或其保險公司的代表爭執或生氣!

有時~這種個案是需要時間磨合,有時保險公司的處理態度也是問題能否解決的關鍵。既然碰上了~一切就依肇責歸屬認定的結果為斷。只要你們取得無肇事因訴的鑑定結果,日後透過再行調解或以訴訟方式求償均無不可。

以上說明,請參酌。

本人因公務繁忙,近來休格月餘,現在才有空回覆,敬祈見諒!


小楓
2014/04/07 14:34

Dear 法蘭客:

抱歉知道你公務繁忙還打擾你,請你見諒!

從二月底出車禍就一直注意你部落格,補充知識!

先說一下我發生的事情,

我是開車,對方是騎車,

我們是同車道同方向併行車禍,

現場有店家提供監視器給警方側拍,

對方有受傷,我先做完筆錄,

後來對方出院後就打電話要求賠償,

不停強調是我方撞他,

我只能先請他做筆錄,先釐清雙方責任!

接著三月對方打來說要去做筆錄並且說包個紅包,

電話也講好金額和時間,

到警局因為承辦員警休假,

他筆錄也沒做,並且要求一堆賠償(機車、住院、看護....)

都只有口頭說,沒有拿出單據,

因為我只有強制險,所以說醫療和看護只要有單據就能申請,

對方聽了不是很滿意就揚言要法院見!

4月我申請初判表,

交通大隊確告知要對方筆錄才能判定,

難道監視器拍到一切都不算嗎?

難道對方說我撞他就成立嗎?

(對方明明出院卻和警察說他受傷無法做筆錄)

我感到失望和無助!

我收到4/25要調解通知書!

---------------------------------

想請問法蘭客:

現在處於各說各話狀況,

我該先去申請車禍鑑定嗎?

調解委員會我該帶什麼文件?

另外想請問對方不去做筆錄還能對我提告嗎?

 

對方不去做筆錄不想釐清責任,

一昧要我方負全責,

難道受傷就比較大,以刑逼民.....是這樣在用的!

我想寄側拍監視器給你看,請你幫我判斷是否該申請鑑定,

也想請教我不擅長口才,也不知道該怎麼和委員會說會比較好,

不知道可不可以?

謝謝您!痛哭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4-11 14:43 回覆:

你好~類似你個案的問題,讓我很難不猜想被害人有獅子大開口的嫌疑,如果俱無憑證或醫療單據,要求賠償的金額或項目都只是口頭所述,自然是不達目的,被害人就會以刑逼民,對你提告過失傷害;故就此後續可以面對的刑事告訴程序而言~你自然要有心理準備。

本人不只一次對類似個案請賠償義務人利益衡量,若對方要求顯然無理時,就讓法院去判,犯不著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且責任歸屬如何?尚無定論,不知為何車禍迄今已逾30日,警方初判表為何沒有結果?

對你有利的做法~自然是聲請鑑定,先釐清責任歸屬,再談賠償責任,這是調解程序中,你可先行提出的主張。如果對方不依,那就等對方提告後,請檢察官移送囑託鑑定。

本案只有責任歸屬釐清,才能談賠償責任與賠償金額,這是對你較有保障的做法。

以上說明~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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