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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現場拍照或錄影要注意哪些事項?
2013/12/15 01:49:09瀏覽4971|回應2|推薦36

 (本文節錄自【如何處理車禍糾紛?】一書,法蘭客)

.車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影存證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拍照及錄影可將事故現場的概況、相關跡證及處理的過程以照片或影像的方式紀錄下來,而且便於保存及有利事後的舉證,具有填補現場圖測繪疏漏及車禍相關表單紀錄不足的效用,是了解車禍發生原因、研判肇事責任歸屬的重要依據。

因此,除了警方依其作業程序所進行的拍照、錄影外,當事人如果要自行拍照或錄影存證時,還要特別留意以下幾點:

1.設定好拍照(錄影)的正確日期與時間。

2.拍(錄)下事故車輛尚未移動前的位置,除了事故車輛現場的近照(影像)外,也要再以中、長距離鏡頭拍(錄)下可提供車禍道路周邊景物、設施等相關位置的照片或影像。

3.道路損壞痕跡(例如刮地痕、擦地痕或拖痕)、輪跡(例如煞車痕、胎痕)、人車相對位置(例如人或機車倒地所在)、事故車輛的車牌及受損部位(例如車體擦痕)、車輛零件或物品的碎片及散落的位置等,也要一併入鏡存證。

4.車禍造成人員受傷時,受傷的部位一定要拍,特別是輕傷(例如擦傷、挫傷或皮下瘀青)的情況,因為傷勢可能並不明顯,為避免日後舉證上的困難,傷者在事故現場最好就先拍照存證,並請到場員警記明筆錄,最好再同一天到醫院就診驗傷,以保存車禍受傷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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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著作:法律保護誰?

2012年出版,已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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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9926588

 回應文章

Nick
2014/07/19 01:18

請問版主 舍弟車禍  我方想拷貝承辦警局所留存的路口監視器畫面 做為之後和肇事者談和解的證據!!

但是警方說 不能拷貝 只能要看時 來警察局看

請問這樣規定是正確的嗎!? 我們受害者人民無權拷貝路口監視器影像嗎!?

謝謝!!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4-07-22 00:38 回覆:

可能目前屬於偵查不公開的階段,因此可以請求閱覽,但不能拷貝。

既然你們希望透過影像紀錄的結果來進行協商,或許是你們或對方或雙方還不能確定車禍肇責歸屬

若是如此,不如巷車鑑會申請鑑定,讓警方將影像紀錄及其他相關車禍資料送請鑑定,

你們雙方當事人將來再依鑑定結果去協商後續賠償事宜,或許較為妥適。

以上說明~請參酌


佛法的贈禮**忘了感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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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5 17:38

你好:謝謝分享!

真棒的提醒

祈願       吉祥如意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3-12-15 23:20 回覆:

謝謝格友來訪~

法蘭客近期會再陸續發表車禍糾紛處理相關資訊,以供讀者參考。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