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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鑑定誰申請?
2014/01/17 17:16:48瀏覽107782|回應67|推薦28

(本文節錄自【如何處理車禍糾紛?】一書,法蘭客 著)

Q.當事人為車禍責任歸屬爭執不下時,要由誰來申請鑑定?

車禍鑑定是集合交通管理、道路工程、機械工程及法律等各個領域於一門的學問。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則是為了分析研判車禍的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由一群具備與車禍鑑定相關專業與實務經驗豐富的學者、專家所組成的鑑定機構。

車禍當事人對於肇事原因或責任歸屬各執一詞,通常是發生在【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尚未出爐的階段。因為欠缺客觀的佐證資料,因此雙方容易流於各說各話,結果自然是不歡而散。

另一種常見的情形,則是當事人申請了【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後,發現該表「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欄內記載的是「疑似超速」或「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類的內容。

由於「疑似」、「涉嫌」或依當事人陳稱……」等用語,通常是警方根據事故現場的當事人或其他目擊者說詞所作的紀錄,並不是警方對車禍原因事實已有明確的認定。

這些有待進一步舉證證明的事實,如果不能在進行和解或調解的程序中一併加以釐清,雙方當事人必然是無法達成共識,最終還是要走上申請車禍鑑定一途,以求公斷。

問題是兩造都有申請鑑定的共識,但要由誰來提出申請?鑑定規費要由誰來出呢?

關於這一點,法律沒有特別明文規定,實務上則有以下幾種做法:

1.鑑定結果對誰更為有利,就由誰提出申請,並由申請的人負擔鑑定規費。

理由:所謂「有利」,指的是透過鑑定,被害人可以確認有無請求賠償的權利或可否請求更多賠償的權利;相對於肇事者而言,則是可以確認有無賠償的責任或可否減免更多賠償的責任。

因此不論是被害人或肇事者,也不問是雙方或僅一方對於肇事原因或責任歸屬有爭議,只要當事人預判鑑定的結果比其現況有利,理應由其申請並負擔全部的鑑定規費。

2.不能確定鑑定結果對誰有利時:

(1)僅一方對於肇事原因或責任歸屬有爭議時,由有爭議的一方申請並負擔鑑定規費。

理由:當一方認有爭議,他方認無爭議時,認有爭議的一方,通常會認為只有透過鑑定,才能改變對其不利的現狀,理應由其申請並負擔全部的鑑定規費。

(2)雙方對於肇事原因或責任歸屬均有爭議時,由主張請求賠償的一方申請並負擔鑑定規費。

理由:車禍鑑定作成的鑑定意見書,是法律上的重要證據資料,具有影響車禍判決的關鍵地位。基於舉證責任分配原則,應由主張對其有利的一方負舉證責任。準此,訴訟程序中的原告,通常就是主張請求損害賠償的一方,如能因鑑定的結果而受有利的判決,理應由其申請並負擔全部的鑑定規費。

至於有沒有可能透過協商的方式,由當事人推派一方提出申請,鑑定規費則由雙方平均分擔?

固然這種排列組合,也是選項之一,但法蘭客從人性的角度來看,似乎還未曾得見。

註:申請車禍鑑定或對鑑定結果有異議而申請覆議,鑑定機構與覆議機構都要收取規費。目前鑑定案件及覆議案件是以「」計費,鑑定案每件收費新臺幣3,000覆議案每件收費新臺幣2,000

相關收費規定則散見於交通部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收費標準臺灣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收費辦法臺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收費辦法《高雄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規費收費辦法等法令中。

 

法蘭客最新力作: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2015年1月出版‧請向各大網路書店平台訂購

其他著作:法律保護誰?

2012年出版,已三刷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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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1061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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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20:02

你好  小弟我4月多發生車禍 當時我騎機車載人並直行穿越馬路 對方開車闖紅燈撞我側面尾部

我到他車前方快要過完路口才發現他剛越線且不打算停車 但我已經是剎車也不是加速也不是的狀況  撞到後機車滑出去撞到另一台紅燈卻超過停止線的汽車 初判表寫對方1沒依號誌行駛2未讓主幹道

但我卻也有未注意前車狀況  這條我真的百思不得解  難道要我停下給他撞全車 往旁邊閃去撞別車嗎?

撞到後他大概往前一兩個車身的距離 測量時跟警察說 他回沒關係 並照畫  會不會因此而誤判?

再問未注意到底怎麼判斷的 而肇責比率怎麼看 後座受傷以及第三台被撞到的責任會部分歸我嗎?

(40323109@gm.nfu.edu.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6-21 22:58 回覆:

如果你對於警方初判記載對你不利的事實,認為沒有道理,建議你去申請鑑定,看車鑑會的鑑定能否改變警方的初判結果,畢竟警方的初判表只供當事人參考。

若依留言所述,對方當然是肇事主因,初判記載你未注意車前狀況,有可能被認為是肇事次因,因此肇責比為7:3,你要自負3成損失。

準此~對於你後座乘客及第三輛車所造成的損傷,也可能會依上述雙方肇責比的認定來負相關的賠償責任。有鑑於此,申請鑑定以推翻警方對你不利的初判,或許對你較為有利。

以上說明~請參酌


鄭惟
2016/06/18 18:27

您好:

請問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在無法判定的情況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有可能釐清肇事責任嗎?

謝謝您

(wilberdkes@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6-21 22:51 回覆:

警方車禍因故未能判定,車鑑會未必就不能鑑定,因為警方自認不具鑑定專業,老早就想把車禍初判的拆事拿掉,但因各界都有反對的聲浪而作罷。

當然~申請鑑定後,也有可能的到無法判定的結果,並非一定,所以還是要看具體個案情形而定,無法一概而論。


car
2016/06/17 09:52

請問車禍肇事責任通常都在側車身上嗎?

是這樣的 ,騎車在主要幹道上,對向機車穿越雙黃線,過來後立刻檔在我右側方並撞上我,造成我受傷,請問如何處理最佳?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6-17 10:42 回覆:

如何處理最佳?

這樣的問法,不夠具體明確,我要如何回答?

如果肇責明顯是對方的過失所致(責任歸屬必須先釐清),你就透過和解或調解程序去求償,不能達成共識,就走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的程序,大原則是如此。

因此~~能最快解決雙方車禍糾紛的處理方式,就是最佳的處理方式。


無奈
2016/06/02 00:00

43樓有誤 醫藥費不會給

(e0928736006@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6-03 01:08 回覆:
了解~~但你就本身車禍受傷的事實,至少還可以向對方車輛所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已如前述。

無奈
2016/06/01 23:39

法蘭克你好 本人無車禍經驗 請教我怎麼做

 車禍當時我直行於對方左後方  對方突然左轉 我急煞倒地手腳受傷 對方無任何外傷無倒地 但當時口供時對方卻說謊說他是要直行是我撞到他後面害他偏左至雙線道上  還說他有移車 所以警方無測量對方車禍位子  原本以為路口監視器會還我清白  我不予理會  

隔天到警察局 路口唯一的關鍵監視器壞了 無任何畫面證據來還我清白 使得初步判定為雙方說詞不一無法判定 對方也知道結果反過來一直說我撞他醫藥費他會給 修車費還要他評估看看才要一人一半  

爬問看花費3千 重新鑑定 若無新證據 也不會有什麼結果是真的嗎?  像這樣的情形我該如何處理 我好無助阿~~

(e0928736006@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6-03 01:07 回覆:

法律是講證據的,就算我相信你所說的才是事實,但沒有監視器影像紀錄還原車禍原貌,那有無其他當時車禍發生時路過的人(目擊者)或車內裝有行車紀錄的駕駛提供車禍影像給你或警方作萬判斷肇責參考?

我想~如果你完全無法蒐證或取得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花3千塊申請鑑定"賭一把"的話,鑑定結果若是"無法判定",這個風險白是有的。

這種車禍肇責事實認定的問題,我個人是無從提供解決良方的~只能建議你就本身車禍受傷的事實,至少還可以向對方車輛所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了!

以上說明~請參酌


JWP
2016/05/03 14:00

法蘭克先生您好 想請問初判表肇事主因次因

我們於 板橋中山區路與環河西路口

對方: 疑左彎時,未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換入內側車道

我方: 疑超過速限行駛時未注意前車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對方於外側紅線處停等 我有發現他 已減速 但直行外側車道到路口時 轉彎綠燈亮起 他就轉出

我已無法閃避 撞上

對方認為雙方都有錯 想對半賠償

但我維修費高達四萬 對方九千 我認為對發肇責較大 他認為一半一半 那這樣聲請 車禍鑑定 對我有幫助嗎?

(abc29099022@hotmail.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5-03 17:57 回覆:

雙方都是涉嫌違規 , 初判表上的 "疑",表示不能確定,有賴進一步舉證確認的意思,如果你認為申請鑑定會對你較為有利,前提也是要能提出更有利你自己的事證,不然~最後鑑定意見還是一盎,雙方各為肇事主因,還是5:5,就等於是自己又多花3000塊錢出去。

事實如何?沒有進入鑑定程序讓專家研判,我也無從回答你。

以上說明~請參酌



2016/04/05 21:49
法蘭克先生您好:
順便在問一件事
車禍後 我有跟他去警察局做過筆錄
警察給了我們一人一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叫我們自己去喬 就叫我們回家了
過了幾天後 另一個人打電話來跟我說是要和解還是怎樣
他說不和解的話 到時候警察局就會把筆錄送法院了
但是我上網查不是要有一方提告才會送法院嗎? 還是不管怎樣都會送法院?

請問我現在該等一個月後研判表出來後看誰責任比較大
還是現在就跟他喬和解的事?
但是網友都說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不管怎樣責任一定比較大
但是他就一直說我有看到他方向燈還去撞他是我的錯
還請解答 謝謝(jheng.yu18@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4-08 14:27 回覆:

基本上~車禍有人受傷才能提告;沒有被害人提告,警方不會主動移送。

本案可以考慮等初判表申請下來後再和解或調解,對你不會比較不利。



2016/04/05 21:41
法蘭克先生你好:
有件事想向您請教
事情是這樣的
當時是下班時間 我騎機車在直行車道 前面有一個路口 這個時候是綠燈
我有看到一台貨車在左前方打著右轉的方向燈 但是我想說他在路口會停一下
就繼續騎著機車打算直接從右邊穿過去 哪知道它好像沒看直行車道有沒有機車似的
直接右轉 我就這樣直接撞上他的車門了
事後他就一直說你明明有看到方向燈還撞過來是我的錯
但是我上網查過很多資料 都說轉彎車不管有沒有打方向燈
到達路口時都應確認直行車道完全無車才能右轉 
這樣到底是他的錯還是我的錯阿

 (jheng.yu18@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4-08 14:25 回覆:

這種情況,可能雙方都有錯,但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所以會有可能構成肇事主因,你的部分以則可能以未注意車前狀況(對方已打方向燈)而構成肇事次因。

以上說明~請參酌


白雲
2016/03/29 10:57

法大您好,有一件車禍鑑定之事情想請問:

目前初判表已出來

(第1當事人)我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第2當事人)對方:行人不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穿越道路(監視器畫面)。

1.請問第一當事人代表是肇事因素較大的人嗎....我怎麼覺得我應該不是主要肇責的人吧..

2.請問如果之後想要申請鑑定,有期限嗎?

(因為對方態度目前還算和平,想說如果申請鑑定會請雙方到場說明時,場面可能會不太好看而且對方可能會開始生氣,我想等看如果可以和平解決就不申請鑑定,但又怕到時真的對方反目成仇時,申請鑑定的期限已過?)

3.如果我想要主張的有以下幾點,會不會根本不被採認?(但都有監視器畫面)

(1)行人不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穿越道路(原初判表之內容)

(2)100公尺內有兩個紅綠燈跟行人穿越道,均未依規定行走

(3)我的方向為綠燈,行人的方向為紅燈(非路口)

謝謝您

(lineage2121@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3-29 11:50 回覆:

初判表所載內容,基本上,對你較為有利,僅有涉嫌~有無該過失事實,尚待舉證,故現階段你並似無申請鑑定之必要。

若考慮以和為貴,建議先聲請調解,你可透過保險公司請對方申請強制險的醫療給付,若對方認為你仍有過失,調解不成而欲提告,那也是對方的權利,若無法善了,將來真有這麼一天時,你在把你的理由及主張,向檢察官據狀依法答辯或是在車禍鑑定程序中提出此書面意見便是。

以上說明~請參酌


Randy
2016/03/28 12:19

法蘭克您好,拜讀您的blog後有些疑問想請教:

發生車禍初判表出來後,上面寫明對方肇事原因為實際違規條例,有附上第oo條o項oo款;而我方肇事原因為"涉嫌...",那是否表示對方應負較大肇事責任比例(或應負100%肇事責任?)。若不繼續申請肇事鑑定,以初判表所示在實務上法院多如何判定肇事責任比例?
感謝.

(randysu@kimo.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3-29 10:07 回覆:

法律對於事實認定,採相當因果關係理論,如果對方所涉違反法令的行為,是車禍肇事的原因時,對方自難免責,但屬於你涉嫌肇事的部分,一如本文章所述,除非能有事證證明,否則法官有自由心證之餘地。法官也許會曉諭當事人是否進一步申請囑託鑑定,願意鑑定,就視鑑定結果參判,若不申請鑑定,則由法官依本案現有客觀事實認判,當然~目前初判表所載內容,是比較對你有利,只是尚未能完全排除涉嫌....如何如何的肇事因素而已。

以上說明~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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