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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7 23:33:48瀏覽315|回應0|推薦0 | |
我自夢中跳了出來,真的是用跳的,然後我跪倒在床邊地板上。 醒來的時候,夢的身影模糊不清,幾乎都是阿飛。 暗金色的指甲油、鑰匙項鍊、長而黑的直髮、纜車、夜間的寧靜、血、傷口、死亡、親吻、愛情、慾望……大抵是這樣,就發春夢吧我想。 但我醒來的時候卻感到渾身發抖,很不好的感覺。 於是我下了一個決定。 北門?然後呢?然後……,然後哇靠,我完全想不起來。 無論如何,我先要有傢伙,於是我打電話給何必問。 「我要槍。」我說。 「喔,這次終於要正點的啦?早就告訴你劍這種東西已經沒人要了嘛。」何必問的聲音自電話另外一頭傳來,「是原來那個客人要嗎?」 「問那麼多幹嘛?」 「沒有啦,隨便聊聊而已。」 「我自己要的。」 「大哥!你要槍幹嘛?」何必問的聲音聽來很驚訝。 「不是廢話嗎?」 沉默了幾秒,「好吧,你要哪種槍?」他說。 「隨便吧,手槍,輕的重的都給我幾把。」我說,反正哪種槍都一樣,我都沒用過,我只有當兵的時候開過65K2。 「大哥……,你用過槍嗎?」 「沒有。」 「你要不要先來我這裡看一下再決定啊?我順便教你怎麼用啊?」 「我沒有時間,你帶來給我,跟我稍微說一下,我自己摸個兩天就好了。」 掛上電話,我又打了一通電話;打給莊神。 沒人接。 我留了言,說我找他有事,而且這事跟阿飛有關,要他儘快和我聯絡。 然後我發現自己居然已經兩天沒有吃東西,於是我出門去找吃的。 穿著拖鞋,我隨便走進一家附近的燒臘店點了燒肉飯吃。 吃飯時我又試著回想了一下;北門……,下星期?一點?不,兩點還是三點…… 天殺的,當時的我根本不願意去記決鬥的時間地點,人的任性脾氣往往用在不對的時候,記不起來也就算了,還怪不了任何人,頂多賞自己兩巴掌吧! 走回家的路上,我經過一家花店,這家花店就在我家附近,我走過店門口也數不清有多少次了,但這次我卻停下了腳步。 我不知道已經有多久沒有買過花了。 阿飛還住在醫院病房嗎?或是回國賓去了呢? 都不可能吧,她根本從來就不需要一個接待。 我知道她是喜歡我的,與我是不是一個接待完全無關。 因為如此,她會需要我;也因為如此,她再也不會出現在我面前。 於是我走進店裡,買了一束深紅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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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