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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的哥倫比亞回憶(6)
2007/12/02 01:44:50瀏覽411|回應0|推薦3

我曾經有個老爸,是個小混混,他腦袋有點問題,這點跟丁老頭倒真的很像。

我剛剛是說「曾經」嗎?沒錯,我現在有個家,也有一對現任的父母,但我是個被收養的小孩,所以說,他們是我的養父母。

我沒看過我的親生母親,五歲那年,我的親生老爸將我給丟在房租積欠多月的破公寓裡,說什麼要去國外賺大錢,人就從此消失了。我睡在客廳地板上,整整餓了三天,才被警察發現。後來我被社會局安置在青少年收容所,直到八歲以後,現在的父母才收養了我。

我的親生老爸,是很不負責任的那種人,從我有意識以來,就一直跟著他南北奔波,我也沒唸過什麼托兒所,我爸白天老是睡覺,晚上又不知道跑哪裡去,心情好會給我一點錢,心情不好就什麼也沒有,但他不會打我,通常這種老爸都會有暴力傾向,但幸好他沒有。

我才四歲就會偷錢,也會搶附近小孩的糖果和玩具,還曾經當過乞丐到街邊裝可憐向路人要錢。總之我五歲以前的日子真的很瘋狂,而這全都是我那爛人老爸親手造就的。

進兒童收容中心的時候,很多小孩會哭,但我覺得那裡根本是天堂,有吃有喝又有得遮風避雨,還有什麼好抱怨的呢?

孤兒院院童裡會有惡霸,那些惡霸專門欺負比他們弱小的小孩,而我就是在那個時候學會打架的,我幾乎每天都為了自己和別人出頭,從早打到晚,一對一、一對二,甚至一對多我也不怕。我和九歲的小孩打過架,也和十二歲的大哥哥打過架,有時候我贏,有時候我輸,但我不管,無論是誰跟我打,不論是輸是贏,任何人都無法全身而退。打到後來,沒有人趕惹我,我就像隻瘋狗一樣,被我咬住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

我知道這樣不好,不過當時的我就是這樣。

像我這種有暴力傾向的小孩,通常是很難被人收養的,直到收養我的父母出現為止,一開始我非常抗拒他們,我的養父是跆拳道三段,自我被收養進家門那天,他就教我練跆拳。我從來沒有進過道館,但我的跆拳可不是練好玩的,他非常的嚴格,我不知道曾經被他踢暈過幾百次。

練習跆拳的期間,我的養父也會告訴我很多做人的道理,他常說練武的拳頭不是用來打人,而是用來保護需要保護的人;我想他是希望收斂我的戾氣。但漸漸的,我開始從他說的道理之中詮釋自己的正義,後來就得了「自以為是正義超人」這種病,這個病常常讓我惹上不必要的麻煩,我雖然沒有手下,也沒有在混,功課也還可以,但人人都認為我是一個問題人物。

不知道為什麼,雖然我八歲就跟了我的養父母,他們也不止一次跟我提過改名這件事,但我就是不想跟他們姓陳,一直保留王左威這個名字,或許我內心仍舊期待我那廢物老爸還活著吧。

國小畢業那年,警察透過社會局找到我和我的養父母。他們說,我的親生父親已經死了,死在台南官田一座公園的廁所外面,被凍死的。

我進孤兒院以後就沒有哭過,就算被人打到骨折我也沒有掉過一滴眼淚,但那天就撐不住了,心中長期以來隱藏著的委屈就這麼一股腦的爆發,我只能狠狠的痛哭一場。

什麼去國外?

什麼賺大錢?

什麼大房子?

什麼媽媽?

全部都是瞎掰的,都是假的,他死了,而且還死得這麼窩囊。

後來我覺得我的親生老爸既然已經死了,我想身為小混混的他,必然一輩子沒做過什麼好事,我想幫他多做一點,希望老天爺能原諒他曾經那麼殘酷的對待我。

所以我還是打架,我要海扁那些壞蛋,不再讓任何人受到欺負。

也因為我的出身,我很討厭兩種男人的典型:一種是我親生爸爸那種信口開河的典型,一種是我養父那種愛說教的典型。

而丁老頭,卻是一個集兩種典型於一身的人物。

「我在哥倫比亞的小島上做大麻生意。」

「我在大麻田裡和一狗票人槍戰。」

「信口開河?這句成語用得漂亮。」

「年輕人就是要多學習。」

靠!回想起來還真想扁人。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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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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