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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子談兵
2011/03/30 22:39:52瀏覽303|回應0|推薦1
美國總統歐巴馬於三月廿八日之國防大學演說中,就其利比亞軍事干預行動之目的、原則與規模,首度公開釐清。話音甫落,所謂「歐巴馬主義」(the Obama Doctrine)頓成輿論焦點,各家捧詆不一。

「捧詆」(pundits)之中,不乏以為「歐巴馬主義」飄渺空泛,七寶樓臺拆碎不成片段者。他如《華盛頓郵報》專欄作家兌納密爾班克(Dana Milbank),則視之為非黑非白、且義且利之「成本分析」(cost analysis),其游走於灰色地帶之「居中不執」,當較前朝之「固執一邊」稍勝。又如《政情》(Politico)網站之羅傑賽門(Roger Simon)等,則稱歐巴馬此次出兵,雖云出於人道之便宜行事,若論「主義」,實唯「便宜」(on the cheap)方乃「行事」而已。

曾任克林頓國務院中東調停官之艾倫密勒(Aaron David Miller)則將歐巴馬之用兵原則析為此三要素:一云道德,二云盟友,三云退路。所謂「主義」,可以「注不孤擲、戰不背水」概之(the "hedge your bets and make sure you have a way out" doctrine)。

綜言之,若就「道德」、「利益」兩前提而觀,「歐巴馬主義」與「布希主義」亦可謂貌異而實同。伊、利二事,以「道德」言,似乎無分軒輊,要皆須符合所謂「義戰」(just war)理論。政策執行之不同(包括事前之情報研判),實基於「利益」評估:前者劃入「至要利益」(vital interest),後者則否。利益之大小,主宰「擲注」之意願。背不背水、執或不執,端在此耳。

鍾書先生《管錐編》談兵兩節,頗可引為參照。〈左傳正義第四五則襄公二十七年〉論向戌弭兵,先引《呂氏春秋蕩兵》「古聖王有義兵,而無有偃兵」云云,以示「偃兵」之為「悖」論;復引《韓非子五蠹》「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一語,贊韓非之視「道德」為「爭競之具」,可謂「察兵之微」。後來又以增訂再作申論,云「道德」、「智謀」、「氣力」三者皆可同時並用,而實無「上古」、「中世」、「當今」之分。且「智謀」與「氣力」往往須以「道德」為標幟:「角智、鬬力之用兵,必自稱『以至七伐至不化』、『化義之師』、『弔民伐罪』等名目,非即與敵家亦『競於道德』歟?今日西方之强每假『保衛人權』爲攻心之機括,正『競於道德』之例耳。」

〈史記會註考證第九則律書〉論「「教笞不可廢於家,刑罰不可捐於國,誅伐不可偃於天下」一語,首標吾國「兵刑同原」之說:「兵與刑乃一事之內外異用,其爲暴力則同。」以「刑罰」觀,此一執法暴力,內行即是「刀鋸」,外用則為「甲兵」。故今日之事,無非《尉繚子天官》所謂之「刑以伐之」,而聯合國決議亦不外判書一紙耳。於是可知,歷來聯合國決議之所以解讀紛紜,缺乏舉世信服之力,正緣此「國上之國」雖有憲有章,其律書法典則不盡不備。

又,《管錐編》論及社會,往往徵引巴列圖(Vilfredo Pareto),似未見有援用韋伯(Max Weber)者。此處言兵、刑皆為「暴力」,卻闇合韋伯〈政治作為志業〉(Politik als Beruf)一文所謂「國家」即「合法暴力壟斷者」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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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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