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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優足恃
2011/01/13 00:58:36瀏覽287|回應0|推薦6


《管錐編》第三冊〈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五四全後漢文卷五二〉論張衡〈西京賦〉「爾乃商賈百族」一節,引文作:「……何必昏於作勞耶?贏優而足恃。」

張賦此句,一般讀作「何必昏於作勞?邪贏優而足恃。」「邪贏」一詞,薛綜註為「欺偽之利」,屢見於後世詩文,如《史記‧貨殖列傳》司馬貞《索隱》述贊:「廢居善積,倚市邪贏」;杜甫〈述古‧之二〉:「所務穀為本,邪贏無乃勞」;王勃〈上劉右相書〉:「沿風正典,重耕耘之務,則邪贏之計沮」;方回〈估客樂〉:「不如估客取邪赢,居罔人人不覺」。

《管錐編》如此斷句,一九七九、一九八二、二○○一諸版相同,目次亦皆明標「商賈『贏優而足恃』副題顯然鍾書先生別有解讀,而非手民誤植。惟不知此何所本?抑其獨創之見?

「贏」字《說文解字》作「有餘、賈利」解。《左傳昭公元年》:「賈而欲贏,而惡囂乎」,杜預註:「言譬如商賈求贏利者,不得惡諠囂之聲」;《前漢書‧食貨志》:「操其奇贏,日游都市」,顏師古註:「『奇贏』,謂有餘財,而餘聚奇異也。」故「贏」者,盈利也;「優」者,渥饒也。

由是觀之,〈西京賦〉此,歷來句讀,皆「邪」、「贏」相并,作「不當盈利解,或出於「抑商」立場,暗示一切商業利益皆來之「不當」。鍾書先生則獨樹一幟,一方面認為張衡眼中,正當盈利便已優渥可恃,並無「不當」之須;另一方面亦為商事去「邪」,破除無賈不奸之傳統偏見。

附筆一提,「昏於作勞」之「昏」,意為「勉」或「強」。盤庚》:不昏作勞」,《傳》曰:「昏、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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