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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道德
2011/01/24 03:36:25瀏覽387|回應0|推薦2
《管錐編》兩度論及「雙重兩性道德」,首見第一冊〈周易正義第八則大過〉,次見第三冊〈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第六六則全後漢文卷八九〉。

《易大過》「九二」、「九五」兩爻所言之「枯楊生稊」、「枯楊生華」,一指「老夫得其女妻」,一指「老婦得其士夫」,然《象》斥後者為「可醜」。鍾書先生評曰:「於老夫則獎之,於老婦則責之……皆乖平等之道,假典常以逞男女之私便,古謔語所謂:『使撰詩、制禮、定律者為周姥而非周公,當不如是』。」

仲長統〈昌言〉「婦人有朝哭良人,暮適他士,涉歷百庭,顏色不愧」云云,亦雙重標準之屬。鍾書先生旁舉《紅樓夢》第一回〈好了歌〉「君生日日說恩情,君死又隨人去了」為例,並仿此戲譯莎士比亞《哈姆雷特》句:「不事二夫誇太早,丈夫完了心變了」(So think thou wilt no second husband wed; / But die thy thoughts when thy first lord is dead)。足見苛責寡婦改嫁,恕論鰥夫再娶之事,中外皆然,無非男權至上之世「許男放蕩而責女幽貞」之游戲規則。

造律者既非周姥而為周公,創字者亦非倉姞而為倉頡。毋怪吾國文字「義訓之不美不善者,文多從『女』傍」。據徐珂《康居筆記彙函》之二《呻餘放言》統計,「奸」、「妬」、「妄」、「妖」等醜字惡字,共達一百六十八之數。倘口誅筆伐之權操於女子之手,「使倉姞造字,如周姥制禮,當不若是矣!」

上述雙重標準,古今論者皆常道及。但另有一種,則屬未嘗有人申議,而獨經鍾書先生拈出者,即「視女人身為男子行欲而設(instrumenta libidinis, sex object):故女而守貞,反負色債,女而縱淫,便有捨身捐軀諸功德」。

元人院本中不乏此例,如楊景賢《劉行首》之童身鬼仙、李壽卿《度柳翠》之觀世音等,皆須被度受罰,下世各償二、三十年風流宿債,方能「返本還元」,正如宋壽涯禪師〈漁家傲詠魚籃觀音〉之所謂:「牽人愛,還盡許多菩薩債」。然則「學道修行,男期守身,而女須失身」之說,是否與前述之「女戒淫邪、男恕風流」大相逕庭?鍾書先生認為貌雖如此,實皆「重男賤女之至盡」、「歧視而不齊觀之極致」。

此類新見,《管錐編》中屢現頻出。鍾書先生往往點到即止。脫為後世學者,則每題皆可大肆伸衍,足資作其終身飯碗所賴之博士論文矣。

附筆一提:鍾書先生所拈「女須捨身」之例,除文學外,尚舉耶教之「聖姑娜非沙(Santa Nafissa)」、「聖姑埃及女瑪利亞(Santa Maria la Gitana)」與釋教之「金沙灘頭馬郎婦」(即魚籃觀音)並列。但須指出,出身妓女之「聖姑埃及女瑪利亞」(聖女瑪利埃及、St. Mary of Egypt、Maria Aegyptica,ca. 344–421)確為教會所尊,但「聖姑娜非沙」則出虛構,其原型應是伊斯蘭聖女娜非沙(Sayyida Nafisa),一生守貞,但因其位於開羅之寺廟向多婦女聚集,而漸成戲狎冶蕩之所。種種淫穢傳聞由水手攜回威尼斯等地,又因「Nafisa」一名發音與意大利語之「女陰」(una fissa)諧似,兼以「聖姑埃及女瑪利亞」之聯想,乃有此號稱妓女主保之「聖女」,出現於十六世紀初之嘲謔作品中(如Francisco Delicado之《安達路西亞蕩婦洛莎娜之畫像》 [El retrato de la Locana Andaluza, 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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