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許陽明 紀念台灣第一家溫泉旅館「天狗庵」-- 北投天狗庵史蹟公園成立始末
2018/11/23 21:55:11瀏覽2947|回應0|推薦0

許陽明

「天狗庵」與「天狗庵史蹟公園」

過去有學者將北投第一家溫泉旅館「天狗庵」誤為現在的「瀧乃湯」,因而以訛傳訛被媒體大量轉載。經筆者比對日治時期地圖,並在採訪北投一些耆老後,確定兩個地方是完全沒有關係的。

日本時代在北投的日本人子弟,多就讀北投專收日人子弟的「北投尋常小學校」,校址在今北投國中,北投也有許多位台灣人耆老,也是畢業於「北投尋常小學校」,筆者經由他們尋找他們五十多年前的同窗,而連絡到「天狗庵」創建者平田源吾的孫公子平田恆之先生; 也聯絡到住在日本京都府龜岡市的玉腰保雄先生,他們當時都已年過七十了,但他們聽到昔日小學校同窗說,有人在重新建構北投的歷史文化都非常高興,所以就欣然致贈一些珍貴的北投史料與歷史照片給筆者使用。

二戰之後,天狗庵的平田家族引揚回歸日本之後,天狗庵的房地就由台灣省政府接收,改成為省政府衛生處的北投招待所,後來再變成為員工宿舍。原住宿那裏的員工,在退休後都仍然佔用,長期沒有搬走。當筆者確定天狗庵所在之時,也還住著一位黃姓的省衛生處退休人員。筆者在一九九六年中,敲門訪問黃姓退休人員時,已是平田家族離開後歷經了五十年。也不知在什麼時候,天狗庵原址的日式建築物,已經被完全破壞改建,變成粗糙的紅磚平房宿舍。

不過我們也從平田恆之贈送筆者的照片中,經比對發現天狗庵舊址的大門門柱與石階,沒遭到破壞仍然是原貌存在。這個發現令我們相當興奮,所以就決定要盡全力將這些天狗庵的遺構保存下來, 以作為北投溫泉鄉開發的史蹟及見證。

一九九七年九月筆者向台北市市政府提出「天狗庵舊址大門門柱與石階」古蹟指定陳請書,十月二十三日民政局邀請學者會勘,古蹟審查委員會在十一月二十七日通過審查。不過在一九九八年三月十日,市政會議召開之前,審查委員王啟宗教授與黃富三教授向筆者表示,「天狗庵」只剩下一個石階梯與兩根門柱,是否仍要提報市政會議列為古蹟?他們認為「遺址」在考古學上是有一定的定義,「天狗庵」並不符合這種條件;此外,如果舊址可以成為古蹟,這將對台灣的古蹟之界線會產生很大的爭議。不過兩位教授都建議在那裡立碑紀念。我欣然接受兩位學者的意見,所以市政會議就沒有處理公告「天狗庵」遺蹟成為古蹟的指定。其實,殘蹟或遺構指定為文化資產應該不是問題,現在已經有多件殘蹟被指定或登錄的案例,例如台北市歷史建築草山林間學校駁坎」、台北市定古蹟「台北監獄圍牆遺蹟」、「番學堂遺構」,新北市古蹟「海山神社殘蹟」、歷史建築「烏來加九寮臺車道橋樑遺構」等等都是。

隨後筆者就另案向台北市政府發展局陳請,在筆者提案的「北投溫泉親水公園特定專用區」的都市計畫中,加入新構想併入原提案,以天狗庵殘存的門柱與石階為核心,建議將這原台灣省政府衛生處財產的該基地,改為「天狗庵紀念公園預定地」,以資紀念北投溫泉的開基歷史。這個提議也獲都市發展局同意,將該舊址的土地使用區分改為公園用地,並規劃為天狗庵紀念公園。這個計畫隨著「變更台北市北投溫泉親水公園附近地區主要計畫案」等,也就是筆者所陳請的北投溫泉區都市計畫案,一路從市政府到內政部,筆者都親自出席說明,也都順利通過審議,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正式公告完成。公告完成時,因阿扁市長連任失利,台北市政府已政黨輪替快滿一年了。

但更重要的是後續的演變,是我們完全沒有料想到的。在省府衛生處黃姓退休人員搬遷出去後, 當時我們想連都市計畫都完成了,天狗庵紀念公園應該不至於有變,而筆者也去擔任忙碌的新職,所以也就沒有一直盯著該案。但不知道在什麼原因及情況下,天狗庵的門柱與石階這部分所定著的土地,竟被劃出而賣給私人開發公司,計畫與隔壁的土地一起變成大樓的一部分基地,也就是今天加賀屋日系旅館大樓用地的一部分。

關涉重建的公信力與正當性

當初筆者同意不公告為古蹟,是因為市府主管機關也已有承諾會以天狗庵的遺構為核心,闢建成紀念公園,而且後來都市計畫也通過了,應不致有變才是。但這麼簡單的事,怎麼會變成把紀念的「核心標的」天狗庵僅存的大門門柱與石階所定著的土地,被單獨切割出去賣給私人公司配合他們去開發旅館大樓?筆者倡議的天狗庵紀念公園,原本最重要的目標,就是要保存天狗庵的門柱與石階這些有歷史意義的遺構,來作為紀念公園的門面,這樣才更能彰顯紀念公園的價值。天狗庵遺構的存在,讓北投的溫泉發展史有一個明確的開基歷史地標,對北投的文化與觀光而言珍貴無比。

當初這一點筆者說得明明白白,在歷次的審議會中,大家也都同意,這牽涉到我們當初推動紀念公園及北投重建,及筆者同意天狗庵遺構在通過古蹟審查後,以建立紀念公園來取代公告古蹟的公信力,這更涉及我們推動所有北投重建計畫的正當性與公信力。而且將來如果天狗庵門柱與石階被怪手鏟鋤蓋大樓時,輿論必定譁然。那就會變成古蹟謀殺案之超完美的嫁禍,到時我們就百口莫辯了,這種演變是我們絕對無法容忍的。

幸好也是在推土機尚未動手之前,在申請建照的時間點,知情人士緊急私下向我們密報,顯示業者申請建築執照的計畫,其建築外牆將跨越過天狗庵的門柱與石階。換句話說,如果建照通過,天狗庵的門柱與石階,應該會立刻被推土機剷平,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壞。

最初開發商態度也非常強硬,後來此事逐漸被披露出來,且因為新市府上任後,推動樹木保護法, 所以最初市政府文化局龍應台,最在乎的是天狗庵舊址上的老樟樹,二OO 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國時報還報導「今年七月底,台北市文化局長龍應台邀集專家學者,赴新北投第一家溫泉旅館天狗庵遺跡,對殘存的石階梯、老樟樹、大榕樹如何保存,與開發商日勝科技討論。開發商當場表明,十多層的飯店大樓已在設計中,為求基地完整,將移除階梯和老樹,因為這些殘留物並不受文化資產法保護, 花錢買地的建商擁有對地上物逕行處置的權利。」文化局當時也表示「由於現行法律無法對建商禁拆禁伐,將盡力協調,但開發商能做多大讓步,並無保握。」

阻止開發建照保存天狗庵遺構

真的是幸好我們及時知道此事,了解整個天狗庵遺構處理來龍去脈的我們,才能有機會阻止這個即將發生的慘劇。我們找上市府主管首長說明此計畫的原意,與當初設定紀念公園的保存目標,我們向市府主管單位的首長建議,請停審停發建築執照。

市府主管首長親自聽到我們說明原委後,也認知到此事與原計畫不符,就沒有立即發照。不久之後廠商就急著要找我們溝通,但我們不可能跟廠商聯絡表示意見,不過我們的態度很清楚,也很簡單, 我們只要保存天狗庵的門柱與石階,成為紀念公園的指標建物而已。這牽涉到我們推動北投溫泉鄉重建的公信力與正當性,我們態度堅決,所以最後他們拿出一張廠商擬就的「北投天狗庵石階、門柱及土地捐贈同意協議書」,表明要修改建築設計,並見諸文字明說「取消原跨於天狗庵石階之牆面設計方案,以使天狗庵遺址紀念公園、石階、門柱等重要歷史資產具有完整之空間主體性,避免前述歷史資產附屬於任何私人營造物。」協議書內就聲明「建築使用執照依法取得後十天內,向媒體與各界以公開之儀式捐贈天狗庵門柱、石階及鄰近部分土地(捐贈物之範圍與內容詳見捐贈同意書)  」。

其實我們的態度很單純,就是堅持保存天狗庵遺址上的遺構而已,而且這件事的處理結果,也會關涉曾參與北投重建諸團體與團體間的公信力及互信的問題,實在是社區發展的關鍵歷史性事務,並非個人的堅持而已。所以最後陳林頌就以「社團法人台北市北頭生態文史協會」,在二 OO 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與開發廠商,簽署天狗庵遺構捐贈協議書(協議書內容詳見掃描圖檔。我們也相信廠商應該很清楚,保存天狗庵的遺構,雖然會減少一點建築的空間,不過卻可順利蓋大樓,又可博得保護古蹟的美名,更可讓北投留下一處重要的開荒歷史之見證地,這是各方都屬贏家,都很光榮的事情。

最終搶救了天狗庵的遺構

所以開發商將建築設計依照我們的堅持修改,保存了天狗庵的遺構,在新建築圖修改通過後,我們就放手了。因為我們的目的只在保存天狗庵的這些遺構,並沒有要為難任何人。後來廠商果然就自行修復石階,並立了解說牌,讓天狗庵的門柱與石階成為開放的公共空間。加賀屋也順利於二 O 一年開館營運,而「天狗庵史蹟公園」則到二 O 一七年七月才完工。做到這裡,我們將北投與台灣溫泉事業的濫觴之地「天狗庵」舊址,已經以史蹟公園的形式保存下來了。

此事之後,筆者認為已通過古蹟審查的天狗庵門柱與石階,仍應以法定文化資產的身分公告永久保存,我們也希望透過天狗庵的遺構,可以讓後人認識,並緬懷這走過一百多年的女巫之湯的歷史風華,並見證北投溫泉事業墮入黃塵之後的重建之路。事過境遷,今天公布這些文書,正是要表明,重建之路並非一路平順宛如嘉年華會,而是背後有理性的方法與原則在堅持。

從這裡筆者也不禁想起,「天狗」在日本文化裡,是住在山裡的妖精,貌似人類,但臉是紅色的, 鼻子也長長的,還有一對翅膀,一手拿扇子,一手拿念珠,可在天空飛行。「天狗」一詞是用來比喻吹噓自己的能力與成就的人。

年過花甲之時的平田源吾,雖然把自己創辦北投第一家溫泉旅館一事,自我介紹並寫成書《北投溫泉誌》出版,形容成是「小賣弄」一番。其實他在《北投溫泉誌》中,誇讚頌揚了許多人,筆者認為他的措辭總是帶有一種久經江湖的世故感。他自己其實是第一名,卻常常大力去誇讚他人是第一名,他推崇藤田嗣章為「北投溫泉場的先登開拓者」;他誇讚松本龜太郎對北投溫泉場的貢獻,誇讚松本創立的松濤園是北投溫泉場唯一的旅館;在爭取湯瀧浴場重新開放時,到台北廳警務課去見大山課長,在書上寫這段時,自稱為「天下之大罪人不肖平田源吾」,其實是有點賣弄他自己竟敢上官府跟大官大聲爭取這些事情。

所以「天狗庵」命名的由來,筆者猜測可能是平田源吾一生奔波後,來北投創辦了台灣第一家溫泉旅館,蠻感得意的,才自我解嘲如此命名。但平田源吾自謙的這個「小賣弄」,卻是北投溫泉鄉一百多年來發展迭宕起伏,令人流連的泉煙風華歲月的肇始之端。

本部落格所附的任何照片與文件,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形式的複製、變造、轉貼與使用。非經管碧玲國會辦公室同意不得使用。

律師 劉思龍 仁頌聯合律師事務所 高雄市四維三路6號6樓

智慧財產權管理請洽 wen0205@gmail.com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comuseum&aid=12039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