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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傳 講記板書【上下篇】-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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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傳 講記板書【上下篇】-02

(漢語.河洛話.台語解說)

序卦傳上篇

有太極然後有乾坤,有乾坤然後天地之位定焉,故受之以乾坤始焉。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

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至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

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易經證釋》後世文字散失,於此序卦首脫去太極句,而乾坤之卦失序矣。於中脫去男女句,而咸卦失序矣。乾坤失序,則天地有不能位者矣。男女失感,而人道有大過失矣。此則不可不明之也。

序卦傳上篇有太極然後有乾坤,有乾坤然後天地之位定焉,故受之以乾坤始焉。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

序卦傳下篇【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男女之道不能无感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相感則為夫婦。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

上篇第1

﹝有太極然後有乾坤,有乾坤然後天地之位定焉,故受之以乾坤始焉。﹞

《易經證釋》天地造化,萬物之源,皆始于太極;故易有太極,而兩儀乃生,乾坤是定。有乾坤然後天地開闢,萬化以基,故八卦啟焉。六十四卦錯于先天之道相對者也,後天之道相續者也。對則陰陽互呈,續則治亂疊見。

《易經心傳與天道》天地造化,萬物之始,皆源于太極,太極化而兩儀生,乾坤定,八卦隨之分列。有乾坤,而後天地定位,萬物衍化滋生。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

⒊ ☵☳  初生險難 萬事起頭難 雷雨動盪 一切盈滿雷在雲中震動,促雲為雨,屯之象。

《說文解字》屯,難也。象艸木之初生。屯然而難。從屮貫一。一,地也。《易》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

《易經心傳與天道》屯,有盈滿的意思,亦含有萬物始生之意。

《周易口義》然天地之生萬物,必須屯難,然後成也。故草木之生,莩甲之時,必先屯難,而後至於盛大,盈滿於天地之間也。故屯卦所以次乾坤也。

《易纂言》此言乾坤所以為上經之首也,天地謂乾坤二卦。

此言屯所以次乾坤也。盈者,窒塞填滿之意也。始生艱難,未能暢達,如人欲吐未吐,欲瀉未瀉,窒塞填滿于中。

《易程傳》萬物之始生,鬱結未通,盈塞於天地之間。至通暢茂盛,則塞意亡矣。天地生萬物,屯,物之始生,故繼乾坤之後。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

⒋ ☶☵  萬物始生 蒙昧無知 需要啟蒙山下出泉 湧出知慧泉水

《易經心傳與天道》萬物剛生下來,必定都是幼稚蒙昧的。故屯卦之後,繼之以蒙卦。

《周易口義》夫物既屯難而生,未至於盛大,故必蒙。然而盤屈,盤屈不已,然後盛大。故以蒙卦次於屯也。

《易程傳》屯者,物之始生;物始生,穉小,蒙昩未發,蒙所以次屯也。

﹝物穉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

⒌ ☵☰  飲食之道 需待之義 雷雨動盪 一切盈滿雲上於天 有蒸潤之象 處坎險之下 需待而後進

《易經心傳與天道》蒙,有蒙昧、幼稚的意思,物在穉幼的時期,不能不培養。故蒙卦之後繼之以需卦。

《周易口義》然物生蒙昧,若不滋潤之,以成生養之道,則不能成也,故以需卦次於蒙也。

《易程傳》夫物之幼穉,必待養而成。養物之所需者,飲食也,故曰「需者,飲食之道也」。雲上於天,有蒸潤之象,飲食所以潤益於物,故需為飲食之道,所以次蒙也。

﹝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⒍ ☰☵  天水違行 理念不合 互相爭訟 無訟 息訟

《易經心傳與天道》需,即是飲食的道理。眾生第一種基本的欲望,即是飲食。但在有限的物質下,大家必然會因利害衝突,而產生爭訟。故需卦之後繼之以訟卦。

韓康伯夫有生則有資,有資則爭興也。

《易程傳》人之所需者飲食,既有所需,爭訟所由起也,訟所以次需也。

上篇第2

﹝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

⒎ ☷☵  集聚大眾 保家衛國(九二一陽為主帥)地中有水,眾聚之象。 畜養、包容之義。

《易經心傳與天道》訟,即有爭訟的行為發生。爭訟,為了達到勝利的目的,不惜成群結隊,糾集眾力。

《易經來註圖解》爭起而當類必眾,故繼之以師。

《易程傳》師之興,由有爭也,所以次訟也。……以二體言之,地中有水,為衆聚之象。以二卦之義言之,内險外順,險道而以順行,師之義也。

﹝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⒏ ☵☷  親近、親比、結合(地上有水,九五為眾陰所親附)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相親相輔

《易經心傳與天道》師,即人群眾多的意思。人多之後必然要產生領袖,以便於親比,方能產生力量。故師卦之後繼以比卦。

《易程傳》比,親輔也。人之類必相親輔,然後能安。故既有衆,則必有所比。比,所以次師也。……以二體言之,水在地上,物之相切比無間,莫如水之在地上,故為比也。又衆爻皆陰,獨五以陽剛居君位,衆所親附,而上亦親下,故為比也。

 

連結序卦傳 上篇 (1~2):網址

https://youtu.be/ldMh5HQjdkQ?si=iAoFvHXxsHe6m7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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