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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4 09:43:32瀏覽966|回應2|推薦34 | |
凡那比颱風,在南台灣降下龐大雨量,造成重大災情。對於台灣人民而言,無情風雨已是必須與之共處的現實;對政府來說,防災與救災卻是執政能力的定期檢驗。 面對天災頻仍的挑戰,紅十字會自九二一地震起,便不斷從救災經驗中認真學習,以做為下次救災的準備。十年多來歷經國內外天災,總是透過全省分支會的全體志工,實踐「有苦難就有紅十字會,有紅十字會就有希望」的理念。由於平日致力將備災救災的工作落實於社區中,當凡那比風災侵台時,高雄縣支會的救災大隊始能及時完成救援「普德安養中心」內因行動不便而泡在水中的老人家們的任務。 然而,即使像紅十字會這樣的民間組織在重大災難下的救災能量是十分有限的;必須透過政府的力量,才能全方位地關照到災情的各個面向。去年的莫拉克颱風造成了莫大的災情,自中央到地方,政府的表現,民眾顯然給了不及格的評價,政府付出的代價不可謂不重。一年之後,凡那比颱風也提供了一個窗口,讓我們得以觀察政府改進了那些,眾多檢討是否只是空言? 從好的面向來論,在八八風災後,政府終於採取筆者長期的建議,將救災列為國軍法定任務之一,「救災視同作戰」成為國軍新思維。筆者認為,在極端氣候已不極端的今天,相對於購買軍事武器,政府應投入更多的資源,建置專業救災部隊(包括國軍)以及購買軟硬體設備。 而這樣的改變,從爾後的幾次天災中可以看到鮮明的進步,以今年三月的甲仙地震,就感覺出國軍的不同。地震發生十多分鐘內,國軍即完成動員,前進災區。而這次的凡那比颱風,也的確做到那裡有災情,那裡就出現國軍的身影,對於救災及災後復原提供具體的助益,也能安定民心。對於長期對高昂國防預算有意見的筆者來說,如果非維持巨大的耗費不可,那麼國軍就該在救災上發揮更大的功能,對於人民以及國軍來說,都是正確的方向。 但當國軍發揮了積極的角色時,我們卻看到另一個問題的出現,那就是地方政府在風災中的角色出現了模糊的現象。依《災害防救法》或《地方制度法》,對於災害防救之規畫及執行或對抗洪災的工作上,地方政府都有首要的職責。但在媒體上,我們卻完全看不到地方政府的救災作為。事實上,部分地方政府(例如高雄市)在災前、災中乃至災後所表現態度不夠積極,就是明顯的例子。 其次,馬總統屢次提及的「防災甚於救災」,也得到了落實。在凡那比颱風來臨前全台總計疏散了超過九千位住在警戒區的人民,屏東的來義村雖然有五十二棟民宅被土石流淹沒,但因為疏散得宜,也幸而無人傷亡,否則可能重蹈去年小林村的悲劇。回想馬總統曾說「天災之險,走為上計」,受到了很大批評,但這次的經驗證明馬總統的觀察是正確的,也是面對大自然的災害應有的態度。 當然,以上的改善並不是全部,在制度性的部分,需要人民更長期、更深度的注意。例如我們的颱風預報方式是否已有了改變、國土監督機制是否落實、中央(特別是國軍)與地方的防災救災權限是否清楚畫分等,也應該要實際的評估形成為決策。 要知道,面對大自然的威力,人定雖然不一定能勝天,但做好準備,至少可以減少傷害。筆者希望不管是中央或是地方首長,都能夠從一次次的天災中學到「戒慎恐懼」四字,就如同馬總統說的,要把每一個颱風都當莫拉克颱風來看待。天地不仁,政府首長就是人民最直接的依靠。如果因政府的心態輕忽而肇致嚴重災情,是任何人都承擔不起的。 最後,不只是政府,人民也要為自己的安危負起責任。過去人類與大自然爭利的種種行為,已經面臨了大自然反撲,我們所享受的資源,也早就遠遠的超過了我們所需要的。面對氣候變遷,我們的生活方式是到了嚴正反省的時候了。(作者為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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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