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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記者會 三言少了兩語
2010/08/25 14:35:16瀏覽819|回應0|推薦14

法律記者會、法律新聞稿真是一門專業學問。顯然我國法學教育似乎還有待持續充實精進。

     我們常說「三言兩語」,固然說話要言簡意賅、要言不煩,但有時候「三言」就是要「三言」,少了「一語」、或是少了「兩語」都是不行的。

     國科會對中科三期做出「停工不停產」決定,引發爭議。行政院舉行記者會,由分管法務的政務委員高思博、法務部次長吳陳鐶和行政院法規會主委陳德新三人出席,共同從法律角度提出背書。強調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效力不及於廠商,行政部門的主張是基於對法律見解的確信,並非「玩文字遊戲」。

     問題是,行政院法律團隊到底是對什麼問題做「背書」呢?如果「背書」的結果,給社會大眾的錯覺是「國科會」竟然可以不執行高等行政法院「停止開發」的裁定,那就非常不妥了,甚至是很荒謬的。

     事實上,我們不妨將一連串的問題做如下的釐清。首先,國科會關於「停止開發」裁定的現階段執行情形是:

     「停工」部分。就是主文毫無疑問的部分,且是立即能做的。執行進度是「目前中科已通知所有公共工程承包商停止施工,並暫停接受新廠商申請進駐」。「停產」部分。因有法律疑義,故請行政院法律團隊協助。

     從而,行政院法律團隊從法律角度指出,行政法院的裁定書從未提及「廠商」,更未明確要求廠商停止營運;國科會根據法院裁定主文執行裁定,無論就主文文意或假處分的效力範圍來看,都不及於廠商;行政法院的新聞稿說明「停止開發」包括營運,只有「參考價值」。

     問題是,這樣掐頭去尾,只針對「諮詢爭點」的說明,在法律專業語言的層次,固不能說是有錯,但是聽在社會大眾的耳裡,總讓人有繞來繞去,好像是在以「說文解字」的方法切割什麼的疑慮,更不論產生行政機關帶頭不尊重司法的不良印象了。

     因此,行政院法律團隊必須清楚說明自己到底釐清了什麼?背書了什麼?要一併把「前提」與「後續做法」都講出來才是。具體來說,就是宜再補上「兩語」:

     「第一、國科會應徹底執行高等行政法院「停止開發」裁定;」及「第二、就高等行政法院「停止開發」裁定,效力範圍是否包括廠商營運,行政院已責成國科會聲請高等行政法院做補充裁定闡明釐清(非只是以裁定以外的新聞稿方式說明);為兼顧依法行政原則及已營運廠商權益,在執行裁定範圍經行政法院釐清確認之前,該等廠商得繼續營運。」

     關於補上以上第一「語」的道理,自不待言。至於第二「語」的建議行動,尚請行政院優予考慮。

     (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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