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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5 10:52:32瀏覽1630|回應5|推薦30 | |
中國時報 A14/時論廣場 2010/06/14 日前筆者對於公投審議委員的公開信,遭到民進黨、台聯黨以及《自由時報》近一個月的強力批評,民進黨說筆者是「國民黨的打手」;《自由時報》說筆者是馬英九的「親信智囊」、說公投審議員會被筆者「下指導棋」。讓人感慨,這些扣帽式的評論,扭曲了公共政策的討論。 首先,容筆者稍摘一下滿天亂飛的帽子,筆者既非國民黨員,無官職在身,沒領公僕公餉,馬英九之於我,不過就是前後期學長學弟的故舊之誼。台灣是民主社會,總統也只是一份工作,既不高於你我,也不低於你我。不必用「親信智囊」這封建名詞,去扭曲他人發言的出發點。 作為公民,我做我的工作,誠實納稅,善盡公益參與的責任,表達對公共政策關心,這是我對自己的期待。我曾對公共政策發表意見,如背債兒解套、溢繳稅款之退回、兒童保險的道德風險、政府應設政府律師等等,有時政府或立委認為我說的有理,就呼應我的建議,如徐中雄等委員為背債兒修法獻力;盧秀燕等委員為「溢繳稅款」修法串連;我呼籲「將救災防災列為國軍的主要任務」,數天後馬總統在八八水災記者會做同樣宣示等等,我很高興意見得到共鳴。我只是說我覺得該說的話,有沒有道理由社會公眾公評,該不該採行讓立委諸公、政府官員衡酌。 但也有許多筆者的意見猶如狗吠火車,例如希望政府檢討國防預算的使用(以七五○億購買三十架攻擊直昇機的例子尤然)等等,相關單位無動於衷,無一官半職的我,能做的,就是用一枝筆,繼續狗吠火車下去。 又有論者以筆者受聘為「行政院顧問」作為對公投審議委員會「下指導棋」的論據,也讓人啼笑皆非。這個顧問職沒有任何正式權力,既非公審會的上級單位,也沒有任何可以影響公審會任何人升遷的權力,有什麼樣資格去「指導」公審會呢?更何況,筆者對公投審議委員的建議是以「公開信」的方式,在資訊透明的情況下,發表自己的主張。而從另一個角度言,如果公審會真的是因為「筆者言之有理」,於是駁回台聯的公投提案,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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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